这些年,马云犯过的错误(6)
这些年,马云犯过的第六个错误,就是对“淘宝小二”的管理不严。
2012年7月,淘宝聚划算的前总经理阎利民被公安机关逮捕,半年后,法院以受贿罪的名义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淘宝聚划算在2011年的时候曾经非常辉煌,当时中国兴盛着团购这一商业模式,于是阿里巴巴就做了聚划算作为团购平台,并且很快就占据了全国团购市场50%的市场份额。在2011年的时候,聚划算的交易额达到了101亿的规模。但是,就在聚划算的交易额大幅度增长的时候,我们也看到一些淘宝的管理人员——即“淘宝小二”,又称“店小二”——之中,出现了很多贪腐行为,而阎利民就是被抓出来的最重要的一只大老鼠。
2012年的4月,国内的一家杂志《IT时代周刊》曾经登过一篇长篇报道《淘宝腐败黑幕调查》,这篇报道抛出一个论断:当淘宝没有干净的小二、上下级之间互相握有把柄时,对马云来说,反腐败,淘宝亡,不反腐败,阿里亡。这句话很像电影里1948年蒋经国在上海“打老虎”的时候,蒋介石说的“反腐,亡党,不反,亡国”。其实是一个逻辑。由此也可以看出,此时淘宝内部的贪腐行为已经变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根据这篇报道来分析,当时“淘宝小二”们的贪腐行为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叫作刷信用。大家去淘宝店铺买东西的时候,怎么知道这是一家好的店还是一家坏的店?到底消费者是怎么评价这家店的呢?就看它的信用。
淘宝网为这些卖家们订立了一个二十几级的信用体系,比如,一家店铺到了251分(淘宝卖家每得到买家的一个“好评”,就能够加1分,中评”不加分、“差评”则减1分)的时候,就可以得到一颗“钻石”;获得了1万零1分的时候,可以得到一个蓝色“皇冠”;如果获得了50万零1分,则可以得到一个金色“皇冠”。
所以交易次数的增加和商家的信用度变成了淘宝网这样一个互联网世界的信用标志。
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第一种第三方的、灰色的生意:刷信誉。有人发明了一种刷钻软件,它可以帮助商家增加交易次数,并获得好评,以此增加信用积分(也有人工刷钻的)。在这时,就需要有淘宝内部的人来参与这一过程。很多“淘宝小二”当年就参与了这种刷钻的非法行为。
第二种灰色生意叫作“删差评”。很多消费者在网店买了东西后,会根据产品的质量、服务态度等给出好或者差的评价。对于网店来说,“差评”的杀伤力是非常大的,会直接影响销售额。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叫“差评师”的职业,就是有人专门去贴那些差的评论,让店铺花钱将差评删掉。据说当时300块钱可以删掉一条差评。因此就有了专门机构雇人从事这项工作,所以它变成了一种职业,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第三种灰色生意更糟糕,有一些“淘宝小二”组建了一些老鼠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公关服务公司,通过提供特殊服务向淘宝商户收钱。比如说商户一年给这些老鼠公司10万或15万元,老鼠公司就可以保证该商户出现在淘宝网和聚划算页面的显眼位置,推销商户产品。
刷信誉、删差评和组建老鼠公司,这一系列的行为实际上都严重干扰了淘宝这个全国最大的C2C和B2C网站的正常商业资讯环境。最终在2012年春夏之间,形成了淘宝网的一个重大的商业危机。
这里面有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就是大家都认为,互联网在过去的20多年里,对中国商业文明和整个公民社会的进步,起到了一个革命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前提下,很多人认为互联网技术会天然地推动开放和透明。但从“淘宝小二”的案例中,我们会发觉这其实是一个严重的伪命题。
互联网虽然改变了原来旧的商业秩序,但在推倒旧秩序的同时,也建立了一个新的、自己的商业秩序,当新秩序建立的时候,拥有这些技术和这些平台的人,就天然地具有了一种建立壁垒的能力。而当这些壁垒被建立起来后,如果在制度方面建立得不是很好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形成一种新的垄断,甚至可能形成一种新的专制。
比如说像我这样的人,可以通过写书、写专栏、演讲来发表我的言论,到互联网时代,我可以在各种论坛以及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演讲,发表我的观点。但是当新的秩序建立之后,特别是很多平台和流量被若干个大公司控制的时候,就可能形成一种新的垄断。比如说“吴晓波”这三个字突然被搜索引擎、被平台——如微博、微信——屏蔽掉了,那么即便我站在马路上讲再多的话,人们也是找不到我的,因为我作为个人,在互联网领域里面是被消除掉了,我就不存在了。
所以说,“互联网技术天然地会推动开放和透明”是一个伪命题,我们需要警惕新的垄断的形成。
我要引用哈耶克的一句话来继续阐明这个观点,哈耶克曾经说:“通过赋予政府以无限制的权力,可以把最专断的统治合法化。并且一个民主制度就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建立起一种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全的专制统治来。”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把哈耶克这句话中的“政府”替代成“很多平台”。
而这个,是我们在互联网时代要非常警惕的。
若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越先进的技术越可能成为腐败和垄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