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名字除了以上一些要求外,还有一些禁忌,违背这些禁忌而起的名也不是一个好名字。
一、“丑陋”字取名不可取
“丑陋”是“精美”的对立面,为宝贝取的名字应是“美名”,当然要忌用表达“丑陋”意思的字词。
由于不科学、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和落后意识的影响,用“丑陋”字取名,在我国由来已久,并且流传至今。用“丑陋”字取名,有以下两种表现:
①用“猪狗”之类命名。猪狗是丑、脏而又常用来表示下贱的家畜,有的地方骂人时说:某某连猪狗都不如,可见猪狗是丑陋物的代表。可是有些地方却以“猪狗”作人名,这显然是受“贱名长命”落后意识的影响。这种做法是对人的极大不尊,应当扫除的。
但是,在现在仍有些人取宁猪狗、郭狗狗、赵阿狗以及周驴驹、贾毛猴之类的名字,这与当今讲文明、爱美的社会风尚极不协调,应该杜绝。
②用“丑陋”的事物或现象命名。这类情况有:用令人厌恶的毛虫命名,如甘蝇、汤蠖、张蛇、梅虫儿等;用令人不快的动物命名,如董狐、猫头鹰一类的凶鸟;用令人不快的现象命名,如牛牢、樊篱。樊篱指鸟笼子,比喻不自由的境地。
二、“凶坏”字取名不可取
凡是表现“凶恶”而又对人类有害的东西,都应归于“凶”、“坏”的范畴。“凶”与“坏”是人们的冤家对头,用这类字词命名,是违背人们的意愿的。
过去用“凶”、“坏”字取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用“病疫”字取名,如范痤、石痴、宿瘤女以及王伛、陈橐等。
这些名字不仅表明了身体的病态,而且造成了精神的压力,使人难得开心一笑。避用这类名字,可以减轻身体欠佳者的心理负担,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
二是用“凶祸”字取名,如元凶、朱邪、郭老虎、许赤虎、王罴、李劫夫、洪水、乌云、黄天等。
这类名字,有的是“洪水”、“猛兽”,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全,是人类的大敌;有的是大难不死的幸存者,对灾祸心有余悸;有的则有直接以“凶”、“邪”的面貌出现,愿意似乎是“以凶对凶,以邪治邪”,但无意间又给名字的拥有者的心灵带来阴影,令人担惊受怕,难以安生。
在科学技术日趋发展的现代社会里,尽管人们的安全感已经增强了,但这类名字仍然存在,这给人们带来的总是不安与不快,而对名字本人来说也不会有丝毫的安乐,应该避免。
三、“恶劣”字取名不可取
这里的“恶劣”字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恶劣”后果的。用这两种意思起名,都会给正直、善良的人们造成反感,因而是不可取的。
①如使用“恶劣”的品行字命名。竖刁、刁协(邪)、唐狡、狂狡、熊疑、赵奢、田横、吴贱安、李混子等。
这样的名字,有的令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有的令人见面设防,小心上当;有的令人望而生卑,一种鄙视、瞧不起的情绪顿时兴起。这些情感,对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都是不利的。并且,对“人名”的这些感受,自然会影响到对“主人”的态度。
因此,这类人名在社会实践中发挥着消极的作用,而无积极的效果,应当废止。
②用表示后果“恶劣”的名字命名。有崔夭、陈完、闵损、赵衰、杨弃、晋穷、叶光、田芜、营终、寒贫、周公卒、孔翁归、国归父、郭则沉、陈大悲、熊负羁、毕祖朽等。
这些名字,有的以死而终,令人沮丧;有的“衰”、“沉”,情绪低落。这些名字,容易给人造成颓丧感、压抑感、失落感,而毫无生气和鼓舞向上的力量,所以也是不可取的。
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名字中有的含有几种意义,上述分析仅取其一。如周公卒,起名的本意可能是愿作周公账下的一名小卒;但“卒”的另一义为“死亡”,从这个角度讲,周公卒就是诅咒周公早日死亡。同样,孔翁归、国归父的“归”,也有“归天”、“归阴”即死去的意思,与周公卒一个类型。
总之,不管用哪种形式的“恶劣”字取名,都是消极的、有害的,都应当归入禁忌之列。
四、“嫌疑”字取名不可取
所谓“嫌疑”字,有两类:
一是指人们特别敏感的一些字,乌龟、王八、秃、驴、醋、酸、臭、绿巾等。
名字中直接用这类字的几乎没有,但是,谐音转化成这类字的偶尔仍有出现,这也是应尽量避免的。如吴(乌)金贵(龟)、王霸(八)业、吕(绿)金(巾)荣、项尚(上)图(秃)、班之侣(驴)等。
这里要说明的是,古人的名字中用“龟”的不少,如汉代的李龟年;唐代的陆龟蒙;宋代诗人陆游,晚年以龟堂为号,还写了不少“龟堂”诗。这是因为古今对“龟”的看法大不相同。
古人把“龟”列入“四灵”(龙凤麟龟)之一,认为龟来自天上,知人情吉凶,又是长寿的动物,所以用龟占卜,以龟命名,视龟为宝。后来对龟的迷信逐渐淡化、消解。从元代开始,人们发现龟不能性交,所以称外淫之妻的丈夫为乌龟,明代则有“缩头龟”、“龟权”、“龟公”等骂人话流行。近代则把“乌龟王八蛋”连用,成为社会败类、渣滓、坏人的代称。
因此,现代人将“龟”以及有牵连的字列入“嫌疑”,讳莫如深,当然就成了取名之忌。
另一类“嫌疑”字,起名时应当回避,就是用不吉祥的字。
刀枪击杀类:刀、枪、击、杀、灭、伤、刺、斩、丧、降、伏、垮、败、刑、罚等。
污秽尘垢类:污、浊、秽、垢、尘、埃、位、圾、渣滓、灰烬、血腥、肮脏、腐朽等。
鬼怪妖魔类:鬼、怪、妖、魔、狰、狞、狡、诈、狠、毒、残、酷等。
黑暗恐怖类:黑、暗、阴、沉、昏、冥、狱、牢、关、押、网、卡、陷、堕、坟、墓、漆、夜、恐、怖等。
困扰坎坷类:困、扰、艰、难、纠、葛、坑、湾、曲、折、坎、坷、压、抑、损、挫等。
其他还有疾病类、灾祸类、诅咒类、失落类等。
这些不吉祥的字词,都不宜于用来命名。
但是,这些一般人认为不吉祥的字词,并非绝对不能用。如果用得巧妙,也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例如:尚方剑、戈战妖、阍震冥、廉涤尘等,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好名字。
五、“伤残”字取名不可取
身体受了伤或留有残疾,是件痛苦的事情。用“伤残”的遗症起名,等于揭人的伤疤,这样做是不道德的。如果以伤残字起名,呼唤者与主人都会产生不快的感觉。所以,应当禁用伤残字起名。
但是,用伤残字取名的现象却古今皆有。
战国着名军事家孙膑原名孙宾,就因受刑去掉了膝盖骨,即膑骨,才改名为孙膑。
金朝有个人身上长满疡疮,即取名牙吾塔即女真语“疡疮”。
现代诗人,爱国志士苏郁文,由于抨击袁世凯的窃国行径,惨遭迫害至双目失明。他愤然自号“眇公”,以示对迫害者的控诉。
以上都是用“伤残”字命名的例子,但各自的情况及用意不尽相同。孙膑以“膑”为名,是为了铭记庞涓的罪行,并发奋以雪耻。这不是他人强加给他的,而是自己选定的,因而不存在不仁道的问题。金代的牙吾塔,以病残为名,是不仁道的。吴昌硕晚年自称“大聋”,这是一种“自称”,不是“别号”,更不是名字,严格说来不算以“伤残”字取名。苏郁文自号“眇公”,从情节上看与孙膑取名有些相似,但“眇公”是“别号”不是名字,号与名是有区别的。
但是,给未成年的人起名,一定忌用“伤残”字,以免伤害心灵。成年人自己起名,除有所寄托、另有深意者外,不宜用“伤残”之词,以免引起读者的不快。给别人起绰号,更不应以生理缺陷为话柄,用“伤残”字刺激主人。
六、“赚人”字取名不可取
所谓“赚人”,即指赚人的便宜。
名字是用来呼唤的,有些词语用作名字,甲呼唤,乙应答,在一呼一应中乙就赚了甲的便宜。这样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造成心理障碍,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取名时应回避这类词语。
容易造成“赚人”效果的词语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用于尊长的称谓词,如父、叔、翁、公、老、伯、祖、宗、姑、娘、母、奶、婆等。
用这些词命名的如家父、文叔、诚伯、史翁、记公、阿老、列宗、李发姑、张玉娘、云四婆等。这些名字,如果呼应,就有赚人之嫌。
另一类是用于表示官衔、职称及尊称的词语,如相(丞相)、尹、令、公、侯、总理、部长、科长、师长、连长、政委、教授、高工、专家、明星、经理、先生等。
用这些词及谐音词取名的有魏相、伊尹、袁于公、庞德公、张侯、宋行长、陈献章(县长)、何宪章(县长)、傅正(政)委、骆指挥、高干、王大仁(人)、谢大夫等。这些名字在呼唤中容易造成误解,在误解中使主人不自愿地占了便宜,同时,在误解中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起名时应考虑周密,要避免可能产生“赚人”后果的词语进入名字。
这里应说明一点,父、甫、叔、伯、公、翁、侯等字,都曾是古代男子取名命字的美辞,那时用这类字起名,不存在“赚人”问题,后来这些字的意义和用法起了变化,才出现了这个新问题,取名时应该注意。
七、“贬义”字取名不可取
前面说过,名字应当音、义、形兼美。用“贬义”字取名,不符合“义美”的要求,因此,应当忌用。
但是,从古到今,用“贬义”词起名的现象层出不穷,这是应当引起注意的。
用“贬义”词起名的典型例子有:希卑、慎溃、冀缺、孟陋、文丑、汲黯、刀韪、严重、向隅、贾混、百家奴、唐士耻、邓扒才、张落魄、阁大肥、严怪愚等,这些名字的“贬义”鲜明,一望而知,不必解释。
还有一类如史(失)策、胡笃(糊涂)、郭(锅)翻、吴(无)德、韦彰(违章)、叶光(叶子落光了)、陈规(陋习)、黄粱(黄粱美梦)等。这就是说,用“贬义”词取名,有的是有意的,有的是无意的。
故意用“贬义”词取名,其原因大约与用“丑陋”字取名相近,是受“贱名长命”落后意识的影响;无意用“贬义”词取名,而名字中隐藏了“贬义”,这主要是借助谐音转化而成的。只要在起名时,把有关的同音词、近音词都疏理一遍,杜绝贬义词混入,问题就能解决。
八、“狂妄”字取名不可取
起名用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因为狂妄、放肆是缺乏修养的表现,它不仅是一种自我暴露,而且也是对他人的不敬,容易引起反感。
古代用“狂妄”字取名的,如强梁、霸王、天皇、张元勋、李存霸、史万岁、孙万寿、阮万龄等;现代用“狂妄”字起名的有振球、振寰、冠球、冠雄、驭球、驭寰、震球、震寰、震宇、人杰、冠英、天宝、世雄、文圣、武魁、永胜、无双、天才、天赋、超雄、超杰之类。
前面已经说过,名字的“语义”与主人的作为,大体来说应“名副其实”或者“名”略高于“实”。如果“名”高而“实”低,二者极不相称,那就成为“狂妄”、“放肆”。这种名字是不仅言语狂妄,令人厌恶,而且还可能产生讽刺效果——名字成为对主人“作为”的一种讥笑。
事实上出言狂妄的人,多数干不成大事业;而完成了大事业的人,多数是并不狂傲的。就名字而论,孔丘、孙武、嬴政、项羽、李世民、司马迁、屈原、李白、杜甫、曹雪芹、李自成、洪秀全、孙文等,这些历史上的名人,他们的名字既没有文圣之气,也没有武霸之风,然而这些名字是不朽的。
所以,名字不要以狂妄、放肆为“美”,那实际上是一种“丑”,这就是取名忌用“狂妄”字的道理。
九、“粗野”字取名不可取
粗与细是相对的,野与文是相对的。
所谓“粗野”字就是粗糙的、未经加工的、带有原始味道的字词。美的名字应当是一件精致玲珑的艺术品,“粗野”是与它格格不入的。
用“粗野”字起名有两种主要表现:
一是用词粗鲁、俗气、未经加工。如狗蛋、野猫、牛仔、石头、黑孩、毛妹等。这些大多是乳名,有的又用作大名。
二是虽作了一定的文字加工,但是词间仍流露出一种野气,给人冥顽不训的印记。如雷公、雍纠、胡泥、栗腹、同蹄、裴鳓、类犴、玄嚣、古押衙、北郭骚、刘杀鬼、武大烈、于雷娃、任毛小、闪震电、刘黑枷、何恃气等。
这些名字,有的显“凶”,有的露“卑”;有的吵闹,有的阴森;有的呈威,有的晦气,给人的感受是丑多于美,恶大于喜。
粗野是不文明、不优雅的表现,人们不喜欢粗野的作风,也不喜欢粗野的名字。因此,在为小孩起名时,这类名字应被淘汰。
十、“拗口”字取名不可取
有些名字读起来费劲、听起来吃力,弄不好就会读错、听错。原因何在?取名用字拗口,几乎成了“绕口令”。如伶州鸠、沈既济、孙州仇、夏亚一、金镜清、周啸潮、胡富芬、耿精忠、姜嘉锵、张昌商、陈真仁、胡楚父、陈云林、吕励芝、傅筑夫等。
这类名字,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有的连用两个同声母字,如亚一、金镜、富芬、姜嘉、吕励等。有的连用两个同韵字,如州鸠、州仇、夏亚、镜清、啸潮、胡富、励芝等。前一种是双声,后一类是叠韵。有的连用两个同音字,如既济。还有的三个字同韵,如张昌商、陈真仁、胡楚父、陈云林、傅筑夫等。还有的三个字中有一组双声字一组叠韵字,即双声、叠韵交叉。如夏亚一和胡富劳的前两字为叠韵,后两字为双声;吕励芝的前两字为双声,后两字为叠韵;姜嘉锵的一二字为双声,一三字为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