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年轻人不可不知的108件世界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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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文化艺术篇(3)

古巴比伦起初只是两河流域中幼发拉底河边一个不起眼的小城市。公元前2200年左右,阿摩利人攻占了巴比伦并建立了国家。自此以后,巴比伦便成为了两河流域的中心。后来巴比伦国家不断发展壮大,史称“古巴比伦王国”。公元前1762年,汉谟拉比继位成为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执政期间,由于他很有才干,勤于朝政,很快就统一了两河流域,将巴比伦建设成为一个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强大国家。然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让汉谟拉比苦恼的是每日都有处理不完的申诉案件,而那些过去不成文的习惯法已经不合时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维护阶级统治,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年~1750年在位)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它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最为完备的成文法典,是极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曾经影响了许多国家的立法,同时它也为研究古代西亚政治经济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汉谟拉比法典》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首先,法典内容十分丰富,其由序言、条文(282条)和结语(跋)三部分组成,内容涉及到诉讼程序、盗窃处理、军人份地、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婚姻、继承、伤害、债务、奴隶等方面。其次,法典代表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其条文旨在保护奴隶制的私有制。另外,巴比伦社会将人分为有公民权的自由民、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和奴隶三个等级。法典保留了许多习惯法用来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其原则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同态复仇原则。最后,法典诸法合一,并没有区分公法、私法和刑法。

《汉谟拉比法典》作为楔形文字法典的代表,深刻地影响了上古中东地区的法律体系。它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谬论进行了猛烈的反击,为人类的法制管理开创了先河。然而随着古巴比伦文明的失落,法典在历史上如同昙花一现,一度湮没。

9.东正教的形成

公元1世纪中叶,基督教以语言为区别,划分成为了东部教会和西部教会。其中东部教会以希腊语地区为中心;西部教会以拉丁语为中心。

东正教又称东方正教,与天主教、基督新教并立,是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它又被称为希腊正教,其原因是它由流行于罗马帝国东部希腊语地区的教会发展而来。

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帝国,这直接导致东西教会的分裂日益恶化。西罗马帝国的国力从此开始衰弱,这使得罗马主教的地位就显得更加重要。当时格列一世主教的权力极大,不仅是罗马的行政首脑,还是城防司令和法官。他已经成为了东罗马地区的实际统治者。325年尼西亚公会议后,东西派教会间的矛盾日益尖锐。330年君士坦丁一世迁都君士坦丁堡后,两派在谁居教会首席问题上争斗愈烈。1054年,东西教会终于酿成大祸,公开表示分裂。从9世纪开始,东派教会开始向保加利亚、基辅罗斯等国发展。1054年后,拜占廷帝国衰落。1096年,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组织十字军东征,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攻占君士坦丁堡,东正教普世牧首区被迫迁往尼西亚。15世纪30年代,奥斯曼土尔其帝国进攻拜占廷,为了使东派教会屈服,要求东西教派合一,确立教皇的首脑位置丁堡向西方求救。为了1438年罗马教皇尤金四世乘机召开佛罗伦萨公会议,,旨在。由于东正教会的让步,次年7月会议签署通过东西教会合一决议,确认教皇为“基督在世代表”,具有全权地位,史称佛罗伦萨合一。但由于东派教会内反对派的抵制,合一未果。

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征服了拜占廷帝国,苏丹出于政治考虑,对东正教会采取宽容政策。但由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国教是伊斯兰教,君士坦丁堡牧首实际上处于被征服地位。16世纪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正教会相继成立自主教会,君士坦丁堡牧首的实际权威性已丧失殆尽。自主教会是指在法规和行政方面享有全部独立权,并可自选大主教和主教的教会;有时也指不依附于教郡都主教管辖的个别地区。1589年,俄罗斯正教会取得自主地位,建立牧首区。以后,使用俄罗斯正教礼仪的教会,常通称为俄罗斯正教。

10.《几何原理》的问世

在数学界,了解《几何原理》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几何原理》作者的人却寥寥无几。《几何原理》的作者正是古希腊数学界的领袖人物欧基里得。公元前3世纪,埃及国王托勒密一世向数学家欧基里得清教不学习《几何原理》而又掌握几何学的捷径。欧基里得毫不客气地拒绝国王,他认为世界上没有通向几何的平易之路。由此可见,欧基里得是欧式几何学的创始人,而《几何原理》则是学习几何的敲门砖。

欧基里得作为希腊数学界赫赫有名的人物,所留给后人的生平资料很少。从仅有的资料中,我们可以得知,欧基米德早年就学于雅典,曾经在“柏拉图学园”深造,深知柏拉图的学说。后来他接受了埃及国王托勒密的邀请,长期在亚历山大工作。他收集了公元前七世纪以来希腊几何所积累的优秀成果,对其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同时他还从少数已被经验证明的公理出发,运用逻辑推理和数学运算的方法演绎出许多定理。最后他写成了13卷《几何原理》,完成了这部旷世巨著。

《几何原理》原本一共13本书,书中内容由浅到深,从简至繁,一共介绍了直边形、圆、比例论、相似形、数、立体几何以及穷竭法等内容。在每卷书中,欧基里得首先提出公理、公设以及定义,然后由简入繁对其进行证明。这本书首次采用公理化方法建立数学演绎体系,创立了欧基米德的几何学体系。欧基米德通过总结前人的思维成果,对毕达哥拉斯定理进行了准确的论证。毕达哥拉斯定理也就是常人所最熟悉的勾股定理,即一直角三角形中,斜边上的正方形的面积等于两条直角边上的两个正方形的面积之和。这一定理作为几何学的经典原理,一直沿用至今。在最后的三本书中,欧基米德通过论证,证明等边等角的立体只有四面体、立方体、八面体、十二面体以及二十面体。

《几何原理》问世后,并没有得到广泛流传,只是在少数领域中流传,直到1482年它才得以出版,此后它便被多次再版,成为有史以来最经典的教科书之一。作为科学史上千古流芳的巨著,《几何原理》不仅保存了许多古希腊早期的几何学理论,而且通过欧基里得开创性的系统整理和完整阐述,这些远古的数学思想发扬光大。然而《几何原理》并非都是绝对真理,19世纪新的几何学的出现,纠正了欧式几何学的个别错误,这便是今日我们所学习的几何。

11.中国科举制度的演变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古代的读书人寒窗苦读圣贤书,只为科举功名时。它起源于隋唐,成熟于两宋,在北宋达到最高峰,到明清时逐渐颓废。它作为中国古代的考试选官制度持续达1300年,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我国汉代的选官制度主要实行“察举”和“征辟”。其中“察举”是由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合格即任以官职,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这是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征辟”则是由朝廷和地方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这是一种汉代开始推行的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制度。凡是被察举和征辟的人,必须“高才重名”,当地人对之崇敬有佳。因此,士大夫都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谈举止彬彬有礼,落落大方。这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本是一条通过努力追求功名的有效途径,前期它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后来有的人为了夺取功名博取高官厚禄,不惜采取任何手段。最后当时的皇帝汉明帝刘庄就说认为选举不实,权门请托,残吏放手。

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实行“九品中正制”。即在各地方郡州中设立中正一职,其中中正又有大小之分。大中正设在州里,小中正设在郡里,由地方或者中央政府的官员担当此任。这本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但却由于大小中正官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不能公平公正,反而偏袒士族人物,所以九品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由于选拨不公,到晋代时已经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随着士族的没落,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选拔官吏的权力从地方收归中央,令中央政府五品以上官员,和地方总管、刺史等官员,按照“志行修谨、清平干济”标准选拔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唐朝对隋朝诞生的科举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在唐太宗和唐高宗间(627年到655年)的30余年里,科举制已经发展成为一套较为完善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在以后的朝代只是在此基础上的修补。公元618年,唐朝建国。不久,唐高祖李渊总结历史,,认为“致安之本,惟在得人”。只有“任官惟贤才”,才能加强封建政权的基础。622年,李渊下诏,举行科举考试,此诏令标志着以面向社会、自由报考、公开竞争为特点的科举制度正式建立。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其中常科每年分期举行,制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考生来源主要有3类:其中从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的直接被送往尚书省应试的人被称为“生徒”;已经通过地方选拔考试而选送到尚书省应试的人通常称为举人或“乡贡”;三是,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则为“制举”。大多数考生来源于前两者,即“生徒”和“乡贡”。据《新唐书·选举》载,常科的考试科目包括:“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明法,有明书,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穷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这些科目中,考生一开始就不为人所重视明法、明算、明字等科目。秀才一科在唐朝科举刚开始的时候,要求很高,后来逐渐废止。因此,明经、进士这两个科目就成为常科的主要科目是明经、进士。而一般人很难通过进士科的考试,所以当时流传有“30老明经,50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5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帖经”、“墨义”和“诗赋”最重要。所谓“帖经”,就是任意撕取考试指定书目的经书中的一页,然后把这页的左右两边内容蒙上,中间只留一行,再用纸帖盖住这一行中的3个字,考生要做的就是填充这3个字。所谓“墨义”,就是对经文的字句做简单的笔试,也是考察对经书的掌握程度。“诗赋”,就是写一篇文章,这需要考生具有一定的文学才能。进士考试通过后,还要经过吏部的考试。通过吏部考试的人,才能授予正式的官职。如果落选,只能到节度使(地方官吏)那儿去当幕僚,然后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只不过,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因此,进士的名额也成倍增加,由唐代的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增加到了每次录取二三百,甚至五六百人。此外,宋代还确立了3年一次的3级考试制度。第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解试”,第二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第三级是皇帝亲自监考的“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殿试以后,通过的人不需要再经过吏部考试就可以直接授予官职。第三个有较大发展的制度,就是严格立法,防范舞弊行为。具体表现为:不许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否则以罪论处;考试时临时指定主考官,实行“锁院”制,所以宋代的主考官都是年年更换的;举行复试和“别头试”;实行“糊名”与“誊录”制度,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后来发现糊名之后,还有人通过考生的笔迹来作弊,因此后来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

元朝和后来的明朝,都继承了科举制度。进入明朝之后,科举制也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在明朝初期,由于通过科举选拔上来的官吏基本上为年少的青年后生,缺乏实际的任事能力,所以朱元璋于洪武六年下诏暂停科举。此后一段时间,明朝主要通过举荐和学校培养的方法来获取官吏,但是这两种方法并没有消除原先的弊端,而且还增加了腐败行为,因此经过反复比较权衡,又决定恢复科举制。考试的教材为《四书五经大全》,考试所用文是“八股文”。所谓“八股文”,就是文章具有严格的格式,由8个部分组成。考试程序大体分为四步:

第一步是“童试”,第二步是“乡试”,第三步是“会试”,第四步为“殿试”。

1904年7月4日,慈禧太后亲自钦定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名状元、榜眼和探花。此后1905年,慈禧下诏宣布所有乡试和会试停止。从此,中国告别了延续了1600多年的科举制度。

12.新文化运动

北洋军阀统治前期,中国大地上爆发了一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思想文化革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新文化运动。

辛亥革命失败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统治着中国。他们企图用封建专制思想来禁锢人们的思想,尊孔复古的思想甚嚣尘上。当时一些先进的民主主义知识分子开始对辛亥革命的失败进行反思,他们认为其原因就在于辛亥革命没有进行一场彻底的思想文化革命。由此,新文化运动应运而生。

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并发表《敬告青年》一文,提倡民主与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这成为了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标志。1917年,蔡元培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大刀阔斧进行改革,实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延揽了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等学者去北大任教。与此同时,《新青年》编辑部搬迁到北京,李大钊、鲁迅等成为了主要撰稿人。这样《新青年》成为了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阵地,北大成为了新文化运动的主要活动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