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生产管理实用必备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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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生产管理工作规范(3)

4.3分析原材料的选用是否合理。

4.4分析零部件在本企业或外协加工的可行性。

4.5分析产品各组成部分是否全球安装、连接、检测、调整和维修。

4.6分析产品可靠性设计文件中有关工艺失效的比率是否合理可行。

4.7分析产品各组成部分进行装配和检测的可行性。

4.8分析产品进行总装配和检测的可行性。

4.9分析产品在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及保养等方面是否方便、安全。

产品初步设计和5.1采用会审方式、利用设计方案论证或可靠性设计评审的机会进行技术设计阶段的工艺性审查。

5.2对于构造复杂的设备或系统,从制定设计方案时,参加有关设计工作的讨论、研究,随时对设计的工艺提出意见和建议。

5.3工作图设计阶段的工艺性评审,由主持工艺师和各专业工艺人员分别进行。

5.4接受工艺性审查的产品图样前,由工艺设计、审核人员签字。

5.5将审查时所发现的工艺性问题填于产品设计审查记录表上。

5.6产品设计文件经过工艺性审查后,审查人员在设计文件的“工艺”栏内签字。

5.7对有较大修改意见的,将设计文件和工艺性审查记录表一并送交主管工艺师进行审查后,再交还设计部门。

5.8产品设计人员根据审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修改设计。

5.9经过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若“工艺”栏内未签字的,返回原具体负责的工艺人员,复查后签字。

5.10设计人员和工艺人员意见不一致时,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后仍有较大意见分歧,由技术负责人员协调。

5.11正式图样经设计、审核签字后,送交原负责工艺性审查的人员签字。

5.12工艺图经工艺部门进行工艺性审查后,投人生产工艺质量评审。

6.1评审前10天,由工艺项目负责人按照统一格式组织赶写,并提出工艺质量评审申请报告。

6.2申请报告经工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组。

6.3工艺项目负责人在评审前7天,向评审提供评审依据和工艺设计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评审组成员进行预审,准备评审意见。

6.4采取汇报、审议、答辩、分析和探讨等形式,找出工艺设计上的缺陷,对存在的工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6.5进行工艺试验和首件产品鉴定程序,验证工艺文件的可行性。

6.6总结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从技术和质量保证的角度对工艺水下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付出实施的评审结论。

6.7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会议记录,赶写工艺质量评审报告。

6.8将工艺质量评审报告的不同意见写在“保留意见”栏内并签字。

6.9工艺部分析评审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措施改善工艺设计,经工艺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6.10若对评审意见不予采纳,应阐明理由,经过工艺技术负责人审批,记录在案。

6.11质量部跟踪监控评审结论和审批后的措施的实施效果。

6.12将工艺质量评审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整理成册,按要求的数量复印后,一份归档,一份由工艺部保存。

(第三节)生产采购管理工作规范

采购管理(ProcurementManagement)是计划下达、采购单生成、采购单执行、到货接收、检验人库、采购发票的收集到采购结算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对采购过程中物流运动的各个环节状态进行严密的跟踪、监督,实现对企业采购活动执行过程的科学管理。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订单管理及发票校验三个组件。

采购在企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购进的零部件和辅助材料一般要占到最终产品销售价值的40%~60%。这意味着,在获得物料方面所做的点滴成本节约对利润产生的影响,要大于企业其他成本一销售领域内相同数量的节约给利润带来的影响。

生产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包括采购作业标准工作规范、境外采购相关工作规范、国内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等三大规范,按规范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一、束购作业标准工作规范

采购计划管理对企业的采购计划进行制定和管理,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采购计划和执行路线。

采购作业程序工作规范

各1.1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1.2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1.3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2.1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

送采购部门

2.请购单的2.2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开立、递送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请购:

2.3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2.4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

2.5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3.1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第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3.请购案件3.2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的撤销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采购作业程序工作规范

4.1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4.采购部门4.2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4.3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5.采购作业5.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方式5.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6.采购作业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处理期限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米购7.1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7.2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7.国内采购7.3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作业处理7.4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人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7.5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7.6“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

7.7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采购作业程序工作规范

米购8.境外采购8.1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作业处理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8.2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含进口事8.3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务、关务)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8.4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则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订购9.国内订购9.1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

作业处理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9.2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9.3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识别。

10.国外订10.1“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作业程序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10.2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采购作业程序工作规范

11.1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11.2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进度控制及11.国内采11.3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异常处理购部分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账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11.4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11.5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11.6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12.1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12.境外采12.2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购部分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12.3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二、境外束购相关工作规范

采购作业程序工作规范

1.1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发“输人许可证”

1.专案进口1.2申请函应请求“国贸局”在“输人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机器设备的无产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此向海关申请专案申请进口及分期缴税。

进口签证前1.3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人许%“请购单(外可证”之前准备“报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购)”核准后)机关申请核准进口2.1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查“请购单(外购)”

及有关申请文件。

2.进口签证2.2申请外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

2.3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人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部门。

进口保险3.FOBFAS、C&F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4.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5.FOB、FAS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进口船务。

6.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给进口结汇经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7.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进口结汇。

8.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VC)开出后以“开发UC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税务9.货物税及9.1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人许可证”核“工业用证准后,检查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明”的申请申请免货物税。

9.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信用状”后检查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塑胶用”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10.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查有关文件,凭以向海关申请税则预估,等核准后并办理分期缴税及保证手续输人许可证。

11.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人许可证”或“信用状”

12.外购部门应开立“信用状、输人许可证修改申请书”

13.申请书经呈核后,检查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装船通知及提。

14.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货文件的提供知单”,并分别通知请购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15.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查“输人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

16.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查“输人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

17.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请: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查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口放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

18.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