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踢踢兜丽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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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丽江无处不在的是溪水。

每条巷子的旁边,每间屋子的窗前檐下,都是清澈见底的小溪。有的大一点,有的小一点,溪水不停地往下流淌;或者急一点,或者缓一点,但都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地往下流淌。

哗啦哗啦,哗啦哗啦,丽江处处都是这个声音。

小溪像一张网一样,把古城罩住。

我沿着一条小溪往下走,看到一家小门脸的肥肠粉店(旁边有家卖裙子的店铺,一个小姑娘站在门槛上,边转圈圈边说:“快来买啊,可以当裙子也可以当披肩啊。”),我就钻了进去。

等我从肥肠粉店出来的时候,肚皮里面已经填满了一碗肥肠粉。嘴巴上是油,我用手背揩了一下。

真好吃。

服务员跟我说“慢走“的时候,我转头跟她说了声“谢谢“。

我决定四处逛逛,看了一下表,没带。(我怎么老这样?)

大学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上街跟踪人。

我一个人上街,随便找一个人就开始跟踪。一般是跟踪一个美女,有时也会跟踪一个其他什么人,比如提篮子的老太太,推手推车的中年人。我会一直跟着他,跟半小时左右,然后就地休息,抽根烟,喝杯可乐,然后换一个人跟踪。

我用这个方法打发过大量无聊的时间,用这个方法了解这个世界,也学会了用这个方法去爱人,并从中认识了自己。

我看到了很多人一个人的时候的表情,这让我爱上了很多人。

我选中了一对情侣。

他们拉着手,女孩正停下来翻拣路边小摊的纪念品,男的边走边张望。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他们拉在一起的手就扯平起来,各自的身体倾向对方,在我面前形成一个造型,我就注意到他们了。

女孩齐耳短发,圆脸,身材稍胖,但不是特别胖,而是给人一种软软的肉乎乎的感觉。她穿一件长袖黑白条纹衫,牛仔裤,很舒服的样子。男的我就不描述了,管求他是谁。

如果他们在10秒钟内不松开手,我就跟踪他们。

那小伙子转过身来,向女孩走回去。

我数到十,他们还拉着手,我就在旁边站着,等他们走。

女孩什么也没买,直起身来,拉着小伙子的手继续往前走去。

我跟在后面,时断时续地听到一些他们的对话。

“我要给我妈买一把牛角梳。”女孩说。

“白天再买,“男孩说,“白天才看得清楚牛角的颜色。”

“你懂怎么看吗?”

“不懂啊。”

“那你就是不懂装懂。”

“我又没说我懂呃。”

“你说白天才能看颜色。”

“看颜色又不是就懂。”

“你不懂你看什么颜色?”

“不懂就不能看颜色啊?”

“不懂你看颜色干什么?”

“嗬,你这人说话怎么这样?”

“就这样就这样!我这人就这样!”女孩嘻嘻笑起来。

仰起头看着男孩,她脸上有一对可爱的酒窝,男孩就亲了她一下,连我都想凑上去亲一下,但我没上去亲这一下。两个人继续往前走,我继续跟在后面。

两人沉默了很久,继牛角梳之后很久没有话题,两只手一直牵着,走到了四方街。

他们在四方街小溪旁的石阶上坐下来,男孩坐在石阶上,女孩坐在他身上,两个人就在那里接吻。男孩的手伸进女孩的背上去摸,从他手臂伸进去的长度来看,也是摸到神道穴左右的样子,然后手又抽了出来,朝下面摸去。女孩挪了一下屁股,显然是为了配合那只向下探去的咸猪手。

我只好坐在离他们五六米远的地方,耐心地等他们接吻,觉得自己很敬业。

如果不是我在这里耐心地跟踪他们,夜晚熙熙攘攘的四方街就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在这里接了如此之久的一个吻。灯光昏暗,人来人往,两个身体在夜色掩护下相互厮磨,到后来我发现那个女孩在哭。

男孩子帮她抹眼泪,女孩挡开她的手,站起身就走了。男孩赶紧跟上去,我也赶紧跟上去。

走进樱花坞那条巷子的时候,女孩已经不再哭,两个人又拉着手,似乎是漫无目的地逛着。这一带尽是酒吧,很吵,我又不能把耳朵凑到他们脸上去,所以我只看见他们的嘴唇在动,但不能听见他们说什么,有时会看见他们在笑。

穿过那条巷子,来到较为安静的玉河广场,我又能听到他们的对话了。

“唉。”女孩在叹气。

男孩沉默。

“唉,这些天真是太好了。”女孩又叹了一口气说。

男孩只是微笑。

“我们回去吧,“女孩说,“你明天早上还要赶早班机。”

男孩说:“没关系,我可以在飞机上睡。”

但他们还是转过头往回走,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若无其事地给他们让开路。

一路上他们都没怎么说话,脚步越来越快,我跟得有点气喘吁吁,偶尔会听到他们笑几声。男孩一边小跑一边小声开玩笑地问了一句:“湿了呀?”同时在女孩的屁股上摸了一下,女孩拍开他的手,用有点生气和撒娇的语气“嗯“了一声。然后就看见他们钻进了净地客栈——原来和我住同一家客栈。

我看着他们进了客栈,知道跟踪就此结束——总不能跟到床上去。我没有进去,往右走了几步,又鬼使神差地转过身,朝左边的命运走去。

在一条不知道叫什么街的三岔路口,我面前出现一条比较大的小溪,正好有一个比较大的落差,所以形成一个勉强可以说得上是瀑布的瀑布,瀑布发出比一般溪水大一点的流水声。就在这个瀑布的对面,有一家酒吧,我莫名其妙地就走了进去。

看见我进来,店员就迎上来,问我几个人,我说一个。

她引我到酒吧一角的沙发上坐下,放了一本酒水单在我面前。

我点了一支红酒,一支红酒刚刚好。

服务员挺漂亮的。

靠窗的一角有一个麦克风,一个女孩正弹着吉他在唱歌。

女孩唱的歌我听不清歌词,她的样子也看不清,但她的声音足够迷人。

有些人的灵魂长在喉咙里面,她们(那些灵魂)从喉咙里跑出来,见人就杀,五步一砖头,十步一砍刀,所谓牯岭街少女杀人事件。你要是中招,九死一生,最轻也是终生残疾;你要是没有中招,你需要耐心等待。

灯光昏暗,我左右找了一下,找到一个更接近她的位置,就起身坐了过去。

后来我看到那个漂亮服务员傻帽帽地拿着打开的红酒走到我刚才坐的位子,惊讶地发现我不在;然后看见我在这边朝她挥手,才如释重负地朝我走来。

波尔多考维酒园05年的圣泽门干红,上海的家乐福卖130元一瓶,丽江的一间路边酒吧卖900元。

我倒了一杯,自己在空中跟空气碰了一下,干掉。

唱歌的女孩长着一张甜美的鹅蛋脸,脸上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柔和。她低下眉头看吉他的时候,眼帘有一道美丽的曲线,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我不晓得她是驻店歌手还是客人,她的灵魂长在喉咙里,从那里发出的清澈声音,在屋子里回绕。刀光剑影,寒风阵阵,客人们在鼓掌,我渐渐地就呆若木鸡,血流如注。我一个人独自喝酒。

我希望我是一个空白人。

每喝一口,我就空白一些。

这些酒正在将我洗干净,洗掉我的记忆和身份。

我点第二瓶酒的时候,我想我已经有点醉了。我歪歪倒倒地站起身,走到洗手间吐了一顿。那些吐出来的秽物可能就是被酒洗下来的污垢,从我的身体里面彻底排出来。我漱完口,感到自己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空白人,无所思,无所想,我像游魂一样,轻飘飘地回到座位上。

如果我的人生从那天晚上开始,我觉得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