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侦探福尔摩斯:12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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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波希米亚丑闻(2)

“噢,那我们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说着,还打了一个呵欠。“太幸运了,因为在此之前我还有两桩重要案件要处理。那么。陛下是要暂时待在伦敦吗?”

“是的。你可以到兰厄姆旅馆找到我。找冯·克拉姆伯爵。”

“我会写信告诉您我们的进展情况的。”

“那太好了。我非常着急。”

“那么,关于报酬方面呢?”

“按你说的办。”

“毫无条件吗?”

“实话告诉你,只要得到那张照片,就算一个省我也可以拿来交换。”

“那么现在的费用呢?”

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钱袋,把它放在桌上。

“先付三百镑金币和七百镑钞票。”他说。

福尔摩斯从笔记本上撕了一张纸;潦草地写了张收条,然后递给他。

“那位小姐的地址呢?”他问道。

“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

福尔摩斯记了下来。“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道,“照片是六英寸的吗?”

“是的。”

“那么,再见,陛下,你很快就会收到我们的好消息的。华生,再见,”他接着对我说,这时皇家四轮马车已经向街心驶去了。“明天下午三点钟过来我们聊聊这件小事情。”

三点钟整,我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还没回来。女房东说,他早晨刚过八点的时候就出去了。尽管如此,我在壁炉旁坐下,打算这样静静的等他回来,因为我对他现在这个案件非常感兴趣,虽然它不像我原来记录的案件那样残忍无情,可是,这案子的委托人的高贵身份就是本案最大的特色。除此之外,我的朋友对待案件的敏锐态度,以及把握线索的精妙方法,我非常想要学习。在我印象中,他总是胜利的一方,好像他与失败根本无缘。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屋门开了,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走了进来。他样子邋邋遢遢,留着络腮胡须,面红耳赤,衣衫破烂不堪。我非常赞赏我朋友的化妆技巧,甚至都习以为常,但我还是要再三观察才能认出是他。他跟我打了一下招呼就进了卧室。不到五分钟,他就和往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帅气的出现在我面前。他把手插在衣袋里,在壁炉前舒展开双腿,开怀大笑了一阵子。

“噢,天哪!”他喊道,忽然呛住了喉咙,接着又笑了起来,直到笑得无力地躺在椅子上。

“这是怎么了?”

“实在是太有趣了。我敢说你根本猜不出我一上午都干了些什么。”

“我想象不出来。或许你一直在注意观察艾琳·艾德勒小姐的生活习惯,也许还观察了她的房子。”

“一点不错,但是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不过我还是愿意告诉你。我今天早晨八点多我就出门了,扮成一个失业的马夫。混在那些失业的马夫中间,利用他们之间互相同情、意气相投的感情,希望可以多打听到一点消息。我很快就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真是一幢小巧雅致的别墅,后面还有个花园。是一幢两层楼房,面对着马路建造。门上挂着的是洽伯锁。右侧是宽敞的起居室,内部装饰华丽大方,大气的落地窗十分气派,就是那些英国窗闩太不牢固了,甚至连小孩都能打开。在除外就是她们家的马车房的房顶可以够得着过道的窗户,其他没有任何特别的。我绕着别墅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接着我就顺着街道漫步,不出我所料,我发现在靠着花园墙的小巷里,有一排马房。我帮助那些马夫梳洗马匹。他们付给我两个便士的酬劳、一杯混合酒、两烟斗装得满满的板烟丝,并且告诉了我很多关于艾德勒小姐的情况。除此之外,他们还告诉了我住在附近的其他六、七个人的情况,可是我对这些人根本就不感兴趣,但是却又不得不认真地听着。”

“那么艾琳·艾德勒的情况如何呢?”我问道。

“噢,一个美丽妩媚的人儿,几乎迷倒了她那一带所有的男人,至少在塞彭泰恩大街马房,人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她的生活很平静,在音乐会上演唱。每天五点钟出门,七点钟会准时回家吃晚餐。她除了演唱外,其余时间基本都呆在家里。跟她交往的就只有一个男人。看起来他们很亲密。那个男人长的很英俊,很有活力的样子,拥有黝黑的皮肤。他天天都会来看她,有时候甚至一天两回。他住在坦普尔叫做戈弗雷·诺顿先生。作为一个心腹车夫的好处可真多,每天跟着他来回跑,从塞彭泰恩大街马房送他回家,对他的事完全了如指掌。我听完了他们的谈话之后,就开始再一次在布里翁尼府第附近漫步徘徊,考虑我的行动方案。”

“这个戈弗雷·诺顿看起来是这件事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一位律师。这听起来不太好。他们两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他不断地来看她有什么目的?她是他的委托人,他的朋友,或者是他的情妇?如果是他的委托人,她大概已经把照片交给他保存了。如果是他的情妇,那就不大会那么做。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我应当继续对布里翁尼府第的调查工作呢,还是把我的注意力转到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宅方面。这是必须加以小心从事的要点所在,这就扩大了我调查的范围。我担心这些琐琐碎碎的细节会使你感觉厌烦,但是我必须让你知道当前我面临的一点困难,如果你也想弄清楚这件事的话。”

“我在很认真的听,”我回答道。

“我心里正在考虑这件事的时候,忽然看见一辆双轮马车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从车里跳出一位绅士。他长得非常漂亮,黑黑的,鹰钩鼻子,留着小胡子——显然就是我听说的那个漂亮男人。他仿佛很着急的样子,大声吆喝着要车夫等着他。他从替他开门的女仆面前一闪而过,显的非常自由自在,看来他很熟悉那儿。”

“他在屋子里待了大约半个小时。我透过起居室的窗户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他踱来踱去,挥舞双臂兴奋地谈着。至于她,我什么也没看到。他随即走了出来,好像比刚才更加着急的样子。他在登上马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表,急切地看了看喊道,‘快点赶路,先到摄政街格罗斯·汉基旅馆,然后到埃破丰尔路圣莫尼卡教堂。你要是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赏给你半个畿尼。’”

“他们很快就离开走了。我正在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紧紧尾随的当儿,忽地从小巷里来了一辆小巧雅致的四轮马车。那马车夫的上衣的扣子只有一半是扣上的,领带歪在耳边,马起挽具上所有金属箍头却都由带扣中突出来。车还没停稳,她就由大门飞奔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在这霎那间,我只瞥了她一眼,但已可看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容貌之标致足令男人倾倒。”

“‘约翰,去圣莫尼卡教堂’,她喊道,‘要是你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我就赏给你半镑金币。’”

“华生,这绝对是个好机会。我正在考虑该怎么办,是追上去呢,还是尾随在车后面跟踪,刚好一辆出租马车从这条街上经过。赶车人似乎很瞧不上我这身装束。但我不容他质疑就纵身跃上了马车。‘圣莫尼卡教堂,’我说,‘只要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的话,这半磅金币就是你的了。’当时是十一点三十五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想大家都清楚。”

“我的马车就如飞一般的在公路上疾驰,我发誓,我这辈子都没坐过这么快的车,但我们还是落在了那两辆车的后面。在我赶到的时候,那辆出租马车和那辆四轮马车早已停在那里了,马还在累的喘着粗气。我付了车钱,急急忙忙走进教堂。在里边就只有我追踪的那两个人和一个身穿白色法衣的牧师。他们三个人都站在圣坛前面。宛如久不见面的老友在愉快的聊着一些有意思的事。谈话间,他们还缓缓的沿着通道向前走。更令我诧异的是,当他们三人转过身子看见我时,那个戈弗雷·诺顿竟非常兴奋的向我跑来。”

“‘真是幸运啊!’他喊道,‘你出现的可太及时了,来快过来!’”

“‘这是干什么?’我问道。”

“来,朋友,来,只需要耽误你三分钟,帮个忙吧。’”

“我几乎是被拖上圣坛的。我根本就没弄清楚我这是在什么地方,而我接下来要干什么,后来我才知道我是为未婚女子艾琳·艾德勒和单身汉戈弗雷·诺顿证婚,为他们永远在一起作见证,而我只能机械般的把证词念完。这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太短暂了,我就只能茫然的接受来自两方的感谢。女方还打赏了我一个金币,看来我得永久珍藏,来纪念这太不平凡的遭遇。刚才我突然又想到了这个场景,于是就控制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后来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这两个人非常冲动的就要到教堂结婚,而没有合法的证人,牧师是不会答应的,在他们着急的时候,我的出现无疑拯救了他们,于是我就被硬拖上了圣坛,这可是我遇到的最荒诞的事了。”

“这事可真是够出人意料了,”我说道,“那么。后来呢?”

“咳,我感觉一定是我的计划该改变了。看来这两位会马上决定离开这里,因此我必须重新设计一套有力的方案,后来他们在教堂门口分手。男士坐车回坦普尔,而女士也决定回到她自己的住处。‘跟平时一样,五点钟我会到公园去的,’我听到她走的时候是这么跟她说的。他们就这样乘着不同的车驶向了不同的方向,我也迅速离开决定做一些安排。”

“什么安排?”

“一些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揿了一下电铃答道,“请谅解,我最近太忙了,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今晚或许会更忙。顺便问一句,华生,你愿意帮我吗?”

“乐意效劳。”

“难道你不怕犯法吗?”

“一点都不。”

“那万一被捕呢?”

“为了崇高的理想,我无所谓。”

“噢,那这个目标可很高尚。”

“那么我可以加入你了。”

“我始终相信你值得依赖。”

“那么,你接下来的打算呢?”

“等特纳太太把食物送上来,我就告诉你。现在,”他饥肠辘辘地转向女房东拿来的简单食品,说道,“我想我得先填饱肚子,我的时间非常紧迫。马上到五点钟了。两小时之内我们要赶到目的地。艾琳小姐,不,现在应该是夫人,在七点钟就会回来。我们必须在她的府邸安排一场与她的偶遇。”

“然后呢?”

“这以后的事你要看我安排。我已经预料到将会发生什么。所以有一点你必须做到,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冲动,照我的计划进行,可以吗?”

“难道我什么都不用做吗?”

“什么事都不用做。也许会发生一些小事。你可千万不要干预。只要我进了屋子,那些事就无所谓了。大约四、五分钟之后,起居室的窗户会打开。你就在紧挨着窗户的地方等着我就可以了。”

“好的。”

“始终盯住我,我会让你看见的。”

“好的。”

“我一举手——就象这样——你就把我让你准备好的东西扔进屋子里去,同时,大声喊‘着火了!’。你明白了吗?”

“完全明白。”

“你不用担心,”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长长的象雪茄烟模样的卷筒说道,“这是一只普通烟火筒,两头都有盖子,可以自燃。你今天的任务就是管好这东西。当你高喊着火的时候,一定有许多人赶来救火。你就趁乱跑到街的另一头去。我会在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我希望你能够照我说的去做,可以吗?”

“我叙述一下我的任务,我时刻都不能干预你的行动;躲在窗户边;紧盯着你;一看到你举手信号,就把这东西扔进去;然后喊着火了;并且到街的拐角那里去等你。”

“完全正确。”

“那你就完全放心吧。”

“这就太好了。我想,我也到了精心打扮一番的时间了。”

他说着就进到卧室里去。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变成了一个和蔼可亲而又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有感染力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心的神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可以与之相比。福尔摩斯真是达到了非常高超的境界,他不止能够达到形似,而且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都模仿的惟妙惟肖。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是一个天才的表演家,可是他却是一个伟大的侦探,这就是舞台上少了一个出色的演员。

我们在六点一刻的时候离开贝克街。我们用了三十五分钟到达塞彭泰恩大街。已经是黄昏了,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外面踱来踱去等着屋主回来时,正好灯亮了。这所房子总体的情况和福尔摩斯的简单描述一摸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并不觉得这里很平静,恰恰相反,这真的是条喧闹的街道。街头拐角有一群衣衫褴褛、抽着烟、谈天说地的人,一个带着脚踏磨轮的磨剪子的人,两个正在同女佣扯淡的警卫,还有几个衣着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吊儿郎当的年轻人。“你看,”当我们在房子前面来回散步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他们结了婚倒真是一件好事。那张照片现在可是一把双刃剑了。现在她会害怕被戈弗雷·诺顿看见,就好像我们的委托人也怕它出现在他的结婚对象面前一样。但是现在最难办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照片到底在哪里?”

“是啊,真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呀?”

“她不太可能随身带着。因为那是张六英寸照片,一个女人要把它藏在衣服里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实在太大了点。而且她很聪明,不会不知道国王会随时派人拦劫和搜查她的。这种事都发生好几次了。因此,她不会傻到做这种危险的事的。”

“那么,会在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