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侦探福尔摩斯:12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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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红发会(2)

“‘那么,杰贝兹·威尔逊先生,这已经是最完美的结局了,我非常期待明天能够见到你。再次祝愿你幸运的获得了这个职位。’之后他向我鞠了个躬。我随即离开了那个房间,和我伙计一起回家去。我真是太高兴了,没想到我也可以这么幸运。”

“我一整天都在翻来覆去的思考这件事。到晚上,我又高兴不起来了,我总感觉得这件事是一个策划好的阴谋或者骗局,虽然我实在是想不通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你想想会有那个富翁会立下这样的遗嘱,找一个人来给他很多钱,却让他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简直太诡异了。文森特·斯波尔丁却极力劝说让我坦然接受这份差事。睡觉的时候,我已经想通了,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第二天早晨我必须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第二天我花一个便士买了一瓶墨水、一根羽毛笔、七张大页书写纸,然后就出发到教皇院去。”

“但是,令我惊喜的是,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桌子已给我摆好了,我去的时候邓肯·罗斯先生已经在那里了,他负责监督我的工作。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然后就离开了房间,但却时不时的走进来看看我工作的进程。下午两点钟他准时通知我下班,我们相互告别,他还称赞我抄写的速度真快。我走出办公室后,他就把门锁上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就这样一天天的准时去工作。到了星期六,那位先生进来,付给我这一周工作的报酬四个英镑。接下来的每一个星期都是这样。我每天上午十点到那里上班,下午两点下班。后来邓肯·罗斯先生就逐渐地不怎么常来了,甚至有时候一个上午只来一次,再过一段时间,他就几乎不来了。当然,我还是遵守约定一刻也不曾离开办公室,因为我不确定他会在哪个时刻出现,这份工作确实不错,我不愿冒险而丢掉它。”

“就这样,八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我工作也非常有成效,在这期间我抄写了‘男修道院院长’、‘盔甲’、‘建筑学’和‘雅典人’等词条;并且我很高兴由于我的勤奋努力,也许不久就可以开始抄写以字母B为首的词条。为此我花了不少钱买大页书写纸,我抄写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架子。可是紧接着这整个事情突然宣告结束了。”

“什么,结束?”

“是的,先生。就是今天上午结束的。我照常十点钟去上班,但是门关着而且上了锁,在门的嵌板中间用品头钉钉着一张方形小卡片。这张卡片就在这儿,你们自己可以看看。”

那是一张约有便条纸大小的白色卡片,上面这样写着:

“红发会业已解散,此启。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看了这张简短的通告及委托人充满懊恼的表情,感觉这件事真的是太滑稽可笑了,我们两个人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的委托人气得跳了起来,满脸通红地嚷道:“这有什么好笑的,如果你们除了取笑我不会干别的的话,我马上走去找别人。”

福尔摩斯大声说,“我们绝没有这个意思。”他一面把已半站起来的威尔逊拉回到椅子上,一面说,“我真的对你的案子呢非常感兴趣。它真是太不正常了,实在是够吸引人,但是我希望你不要见怪,因为这件事确实有点可笑。对了,当你发现这门上的卡片的时候你是如何处理的?”

“先生,对于这种结果我有些难以接受。我向办公室周围的街坊打听,但是,他们竟然什么都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最后,我只能去找房东,他住在楼下,是个会计。我问他能否告诉我红发会出了什么事。他说,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团体。然后,我又问他是否认识邓肯·罗斯先生。他回答说他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我说:‘就是住在7号的那位先生。’”

“‘是那个红头发的人吗?’”

“‘是的。’”

“他说:‘噢,他呀,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他只是暂时住在我的屋子里,因为他的新居还没有准备好。昨天他搬走了。’”

“‘我该到什么地方去找他呢?’”

“‘噢,他给我留了他新办公室地址,是爱德华王街17号,就在圣保罗教堂附近。’”

“福尔摩斯先生,我马上动身到那里去了,但是,我真的很生气,那里只是一个护膝制造厂,这个厂子里谁也没有听说过有个叫威廉·莫里斯或叫邓肯·罗斯的人。”

福尔摩斯问道:“那后来呢?”

“我只能失意的回家了。回家后我的伙计劝我放宽心,但是,他的劝告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是说,让我静下心来,耐心等待,总有一天我会收到消息的。但是,福尔摩斯先生,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相信这是一份再好不过的工作了,我不想不明不白的就失去它。原谅我的突然造访,我也是听说您是一个愿意帮助穷人的好人,我才来的,希望你能帮帮可怜的我。”

福尔摩斯先生说:“你的做法很好。你的这个案件是桩很有意思的案件,我非常乐意效劳。照你的所说来看,这个案子绝对牵涉甚广,非常严重。”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说:“是啊,太严重了!你想想,我每周损失四英镑啊。”

福尔摩斯又说:“就你本人来说,我认为你并不是受害者。恰恰相反,你受益颇多,每天让你抄这些词语,你学到了不少东西,除此之外,你还白白赚了三十多个英镑,这件事你没有吃任何亏。”

“确实不吃亏。但是,先生,我实在是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仅仅是开玩笑的话。他们是不是太有钱了啊,花了三十二个英镑开了一个玩笑。”

“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弄清楚这一点的。在这之前,威尔逊先生,我们先聊聊你那个伙计吧。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叫你注意看广告的那位伙计,他在你那里多久啦?”

“在发生这件事之前大约一个月。”

“他是怎么来的?”

“看了广告来应征的。”

“应征的只有他一个人吗?”

“没有,有十来个人申请。”

“为什么会选中他呢?”

“因为他够机灵,而且要的工资少。”

“是那个只领一半工资的吗?”

“是的。”

“文森特·斯波尔丁对吧,他长什么模样?”

“个子很小,但是体格健壮,动作也非常敏捷;虽然年龄约在三十开外,脸皮却很光滑。他的前额有一块被硫酸烧伤的白色伤疤。”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透漏出喜悦的神色他挺直身子说:“我就知道会是这样。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两只耳朵都扎了耳眼。?”

“正是,先生。他还跟我解释过说,他年轻的时候一个吉普赛人给他穿的。”

福尔摩斯说:“这样啊,”渐渐陷于沉思之中,“他还在你那里吗?”

“噢,是的,我刚才出来的时候,他还在店里。”

“看来你不在的时候一直是由他照料生意啊。”

“先生,我很信任他的能力,你也知道上午本来就没有多少买卖。”

“好啦,威尔逊先生,你给的线索已经足够了,我会尽快给你满意的答复的。今天是星期六吧,我想到星期一我们就能够给出结论了。”

在客人走了以后,福尔摩斯对我说:“好啦,华生,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

我坦率地回答说:“我一点头绪都没有,这看起来太复杂了。”

福尔摩斯先生说:“通常来说,看似稀奇的事,一旦捅破了,就会发现事实的真相平凡无奇。相反,那些貌似普通的罪行才是真的难以捉摸。这就好比越是丑陋的容貌越难以忘记,而平凡的却记不住了。但是,直觉告诉我我们必须马上行动。”

我回答他:“那么你准备如何做起呢?”

他回答说:“抽烟!我估计我今天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对了,五十分钟内不要跟我说话,让我想一下。”语毕他便蜷缩在了椅子里,瘦削的膝盖几乎碰着他那鹰钩鼻子。他闭上眼睛静静的呆在那里,嘴里叼着那只黑色陶制烟斗,袅袅的烟雾升腾。我以为该是沉入梦乡了,于是我也打起瞌睡来;而突然地,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似乎是已经想明白了,随即把烟斗放在壁炉台上。

他说:“萨拉沙特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会堂演出。华生,你今天有时间吗?”

“我今天没什么事。我的工作时间一向是很随意的。”

“那么戴上帽子,咱们走吧。待会经过市区的时候,顺便在哪里吃点午饭。令人振奋的是我发现节目单上德国音乐很多。要知道我可是觉得德国音乐比意大利或法国音乐更为优美动听。听了德国音乐能够引发人深入思考。我也正需要加强自身修养。让我们走吧。”

我们乘地铁到了奥尔德斯盖特;步行一段路程,很快我们便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正式上午听到的故事发生的地方。这不是繁华的地带,尽是一些道路狭窄的断坯残垣,四排灰暗破败的两层砖房排列在一个周围有铁栏杆的围墙之内。院子里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坪,草坪上长着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与这环境完全不搭配的生长着。在街道拐角的一所房子上方,有一块棕色木板和三个镀金的圆球,上面刻有“杰贝兹·威尔逊”这几个白色大字,看了这个招牌,我们知道这就是今天那个红头发的当铺。夏洛克·福尔摩斯在那房子前面停了下来,歪着脑袋细细察看了一遍这所房子,双眼显得那么的炯炯有神。他随即抬起脚走到了大街上,走了几步重又返回到了那个拐角,眼睛扫视了一遍那些房子。最后他回到那家当铺的位置,诡异的他用手杖狠狠地敲打了几下那里的人行道,之后便走到当铺门口敲了敲门。一个看上去很精明能干、脸上干净的一点没有胡茬的年轻小伙子给他开了门,请他进去。

福尔摩斯说:“不必了,我只想问一下,从这里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那个伙计立即回答说:“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到第四个路口再往左拐。”说完后马上关上了门。

之后我们便一起离开,在路上福尔摩斯说,“他的确是个聪慧机智的小伙子。据我的估计,论聪明机智在伦敦他可以排到第四位;至于他的胆略见识,应该排在第三位,但我不能确定。说实话,我对他有一定了解。”

我说:“看来,这个能干的伙计在这个红发会的神秘事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那你去敲门只是为了看他一眼吗?”

“当然不是。”

“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要看他的裤子膝盖部位。”

“你看见了什么?”

“我想看的东西。”

“那敲打人行道又是为什么?”

“亲爱的华生,我们现在需要的是留心观察,而不是讨论。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在敌人的地盘上进行侦查活动。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些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情况。现在该去去探查一下广场后面那些地方了。”

当我们从那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拐角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这才是真正繁华的大都市。那是市区一条西北走向的交通大动脉。到处一片车水马龙的景象,街道一派繁华景象被往来的生意人堵住,挤作一团;道路上人来人往,往来行人把道路踩得发亮。一排排高大而又富丽堂皇的楼宇伫立在街道两边,看着这繁华景象我们甚至怀疑这与刚才那萧条的街道是否属于同一个世界。

福尔摩斯在一个拐角处停了下来,他顺着那一排房子看了过去,说,“让仔细看一下,我想我很乐意记忆这些房子的顺序。深入了解伦敦是我的一个爱好。这里有一家叫莫蒂然的烟草店,那边是一家卖报纸的小店!再过去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一直通到另一条街。我想我已经记住了,好啦,华生,我想今天的工作我们已经完成了,是时间休息一会了。首先该来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填饱肚子,接下来到演奏提琴的音乐会感受一下音乐的美好,在那里一切都是悦耳的、美好的、和谐的,那里没有利益的纠纷,更没有各种难题困扰我们。”

我的朋友福尔摩斯是个充满热情的音乐家,他本人就是一个技艺精湛的演奏家,而且还擅长作曲,可以说才艺超群。整个下午他都没提案件而是心情愉悦的坐在观众席里,手指随着音乐的律动而轻轻打着节拍;到时我看得出来他虽然面带微笑,眼睛却掩饰不住的露出忧伤,好像思绪飞扬已进入梦乡。这时的福尔摩斯似乎不再是那个令贼人闻风丧胆的侦探,那个足智多谋、果断勇敢屡破奇案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就这样我看着他那古怪的双重性格交替地显露出来,正如我所了解的那样,他的谨慎、聪敏、果敢的一面与时而在他身上出现的热爱音乐的的感性思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性格就是极端与极端的结合体,他时而非常憔悴,时而由精力充沛。我很清楚地知道,甚至有时候他能够接连几天坐在扶手椅中苦思冥想就是为了把思路理顺的时候。有时候当强烈的追捕欲望支配着他时,他的能力被极大的唤醒,在这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就会高超到成为一种直觉,以致那些不了解他做法的人会以疑问的眼光,把他看作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那天下午,我看着他在圣詹姆士会堂完全沉醉在音乐声中的时候,我觉得他下定决心要对付的那个人该束手就擒了。

当我们听完音乐走出来的时候,他说:“你是不是想要回家?”

“确实是时间了。”

“我恐怕还得费几个小时才能完成所有的事。红头发的怪事是桩重大案件。”

“你是怎么得知的呢?”

“我已经知道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桩重大罪案。我必须在这之前阻止他们。但是,今天是星期六,事情很复杂。今晚我需要你的帮忙。”

“什么时间?”

“十点钟怎么样。”

“那我十点到贝克街就是了。”

“谢谢你了华生。几万这确实是件危险的事情,为以防万一,带着你的手抢过来吧。”随即他向我摆了摆手,转过身立即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我相信自己的智商,我这个人并不比我的朋友们愚钝,但是,在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交往中,我总感觉到一种压力:我自己太笨了。就拿这件事来说吧,他听到的我也都听到了,他见到的我也都见到了,但是现在看来他已经分析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甚至预料到将要发生的事;而在我看来,我什么也看不透,我只是觉得整件事都是荒唐可笑的。当我乘车回到我在肯辛顿的家时,我又把事情由始至终重新梳理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个红头发人的荒唐可笑的遭遇,到去实地侦查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到福尔摩斯和我分手时对我所说的那番忧心忡忡的话。要在今夜行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要我带武器去?我们准备到哪里去?去干什么?我从福尔摩斯那里得到暗示,当铺老板的那个脸庞光滑的伙计是很难对付的,这家伙可是非常的狡猾。我试图将这些联系起来,却总是以失败告终,最后索性放弃了思考,决定在今晚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