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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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骑兵连是三个月前佐治亚州脱离联邦那天刚组建的,从此士兵们就一直在盼望战斗。但是这支队伍至今还未命名。大家对连队的命名各执己见,就像对军服颜色和式样一样谁都不愿放弃。有叫“克莱顿野猫”的,有叫“霹雳火”的,有叫“北佐治亚轻骑兵”的,有叫“卓阿夫义勇兵”的,有叫“内地火枪连”的(虽然骑兵连的武器只是手枪、马刀和长猎刀,不用火枪),有叫“克莱顿灰衣连”的,有叫“血雷连”的,还有叫“风暴预备队”的,各种叫法都有人附和。在名字定下来之前,大家都叫这支队伍“骑兵连”,尽管后来终于采用了响亮的名字,但始终还是习惯地称之“骑兵连”。

军官都是选举产生的,全连除了三两个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塞米诺尔战争的老兵外,没人有打仗经验。再说,老兵当长官,如果没有人缘,没有士兵信赖,在骑兵连里也会被瞧不起。大家都喜欢塔尔顿家四兄弟和方丹家三兄弟,但只是不肯推选他们当官,因为塔尔顿家四兄弟喜欢饮酒作乐,而方丹家三兄弟呢,又暴戾残忍。于是阿希礼·韦尔克斯就被推选为上尉,一来他是全县最善骑术者,二来他头脑冷静,可以指望他来维持一点儿军纪。赖福·卡尔弗特被选为中尉,因为大家都喜欢他。埃伯·温德被选为少尉,他父亲是沼泽地的一个猎人,他自己是小农场主。

埃伯精明能干、严肃认真、身材魁梧、目不识丁、心地善良,比其他哥儿们年纪稍大,在女士面前和大家一样彬彬有礼,也许更有礼貌些。骑兵连里不大讲究势力。其实他们的父辈祖辈大多都是从小农场主发家致富的呢。况且,埃伯又是骑兵连里枪法最好的一个,是名真正的神枪手。可以在七十五码外打中松鼠的眼睛,他还精通野外生活的各种常识,比如在雨中生火啊,追踪动物啊,寻找水源啊,样样都会。骑兵连里对有真本事的人都心服口服。再者因为大家都喜欢他,就请他当了军官。他也名正言顺地当之无愧,并无丝毫骄横霸道。尽管庄园主们对他不是上等人出身能睁只眼闭只眼,庄园主们的女眷和奴隶们却做不到。

最初,骑兵连只招募庄园主的子弟,算是一支乡绅队伍,人人自备马匹、武器、装备、军服和贴身勤务兵。可克莱顿县的历史不长,有钱的庄园主寥寥无几,为了充实兵员,不得不招募小农场主的子弟、偏僻林地的猎户、沼泽地的猎人、佐治亚州的山地居民,甚至连穷苦白人也招,只要不是下等阶层的就行。

一旦开战,这些年轻人同附近有钱人一样,都巴不得去打北方佬。不过经费的问题随之而来。有马的小农场主不多。他们都是用骡子干农活的,而且也没有多余的骡子,往往一户不到四头。骑兵连坚决不收骡子,即使收,也舍不得用来打仗。至于穷苦白人,能有头骡子,就认为自己富裕了。偏僻林地的人家和沼泽地住户,既没马,又没骡子,全靠地里的作物和沼泽地的野物过日子,做生意通常都是以货易货,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五块钱,当然也出不起马和军服。他们穷虽穷,却很有骨气,就像有钱的庄园主一样,他们不肯接受有钱的邻居们的任何施舍。所以,为了做到既不伤大家的感情,又能保持骑兵连兵员充实,斯佳丽的父亲、约翰·韦尔克斯、布克·芒罗、吉姆·塔尔顿、休·卡尔弗特,实际上是除了安古斯·麦金托什以外,每个大庄园主都捐了一些钱作为连队的装备费用。结果等于每个庄园主都出钱装备了自家子弟和一定数目的人员,不过这种做法倒可以使队里那些不太有钱的人不伤体面地接受人家捐助的马匹和军服。

骑兵连每星期在琼斯博罗集合训练两次,盼望早日开战。一些筹备工作,如马匹的征集虽然还没完成,可是那些有马的人已经在县政府后面那块场地进行模拟的骑兵演习了,他们挥舞着从各家客厅墙上摘下的独立战争时用的军刀,弄得尘土飞扬,声嘶力竭。暂时还没马的人就在布拉德的铺子前沿街坐着,眼睁睁看着有马的战友训练,他们嘴里嚼着烟草,调侃闲聊。要不就参加射击比赛。打枪是不用教的。多数南方人都是生来手不离枪的,打猎生涯把他们个个都磨练成神枪手了。

从庄园主的府邸和沼泽地的木棚中拼凑出了五花八门的武器。有打松鼠的长枪,当美国第一批移民首次翻越阿勒根尼山脉时,这些枪还是最新式的;有老式滑膛枪,佐治亚州刚成立时,好多印第安人都用这种枪;有马枪,1812年美英战争、塞米诺尔战争、墨西哥战争,都用过这种枪;还有柄上镶银的决斗手枪、袖珍大口径短筒手枪、双筒猎枪,也有漂亮的英国来复枪,崭新的,枪把都是用光亮的上等木料做的。

操练总是在琼斯博罗的酒馆里收场,到了傍晚打架的事层出不穷,还没开始吃北方佬的苦头,伤亡就发生了。在这些殴斗中,斯图特·塔尔顿开枪打了凯德·卡尔弗特,汤尼·方丹开枪打中了布伦特。骑兵连成立时兄弟俩刚被弗吉尼亚大学开除,在家里闲呆着没事干,一时冲动,就入了伍;才两个月就开枪伤了人,于是他们的母亲就匆匆打发他们上了佐治亚州立大学,命令他们老老实实待在那儿。刚又回到大学那阵子,他们非常怀念操练的感觉,只要能跟朋友们一起骑马、冲杀、开枪,他们觉得不上学也行。

“这样吧,我们抄近路穿过田野到埃伯家去。”布伦特建议说,“穿过奥哈拉先生的河谷和方丹家的牧场,很快就到了。”

“除了负鼠和蔬菜,什么吃的都不会有的。”吉姆士分辩说。

“你本来就什么也吃不着,”斯图特咧嘴笑着说,“因为你得回去禀告妈说我们不回家吃晚饭。”

“不,我不去,”吉姆士惊呼道,“不,我不去!与其让贝特丽丝小姐把我揍扁,还不如让你们揍我一顿。一开始她就会问我怎么又让你们被开除了。接下来又会问我今晚怎么不带你们回去挨揍。问完她就会像螳螂捕蝉似的突然对我扑上来,渐渐地就会把一切罪名统统归在我头上。如果你们不带我上温德先生家,那我宁愿在林子里过夜,让巡逻队把我抓起来,因为贝特丽丝小姐正在火头上,与其让她抓住,还不如让巡逻队抓去呢。”

兄弟俩看着这个铁了心的黑仆人,既为难又气愤。

“这小子太混了,竟想让巡逻队抓了去,要那样妈还不多个话柄谈上几星期。黑人总是惹事。有时候我想废奴主义者的观点倒也有些道理。”

“算了吧,我们自己不愿去挨骂,也就不要勉强吉姆士去了。只好带他一起走了。不过,听着,你这个不要脸的黑傻子,如果你胆敢在温德家的黑人面前摆什么架子,炫耀说我们家一年到头吃炸鸡和火腿,而他们光吃兔子和负鼠,我就告诉妈。我们也用不着你陪我们去打仗。”

“摆架子?我在那些贱黑人面前摆架子?不,少爷,我可是懂规矩的。贝特丽丝小姐教我的规矩不是跟教你们俩的一样吗?”

“我们三个谁都没学好,”斯图特说,“来,我们快走吧。”

他勒住大红马,用靴剌踢踢马肚子,很轻松地就跃过栏杆,落在奥哈拉庄园那片软软的地里。布伦特的马也跟着跳了过去,接着,吉姆士死死抓住鞍头和马鬃也跳了过去。吉姆士不喜欢跳围栏,可为了赶上主子,再高的围栏也得跳。

他们在暮色苍茫中择着路,穿过红色的犁沟,沿着山脚到了河谷,布伦特对他兄弟喊道院“听我说,斯图特!你看,斯佳丽像是会留我们吃晚饭的吗?”

“我一直以为她会的,”斯图特叫道,“你怎么会以为……”

兄弟俩离开塔拉庄园时斯佳丽一直站在门廊中,一直等飞驰的马蹄声消失了,她才像个梦游者似的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她的脸好像痛得发木,这是由于刚才她的嘴巴一直勉强咧着装出笑容,以免被兄弟俩看出破绽,现在酸痛得很。她深感疲倦地坐下,蜷起一条腿,心里痛苦不堪,简直没法忍受了。她的心一阵阵痉挛着。两手冰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脸上露出痛苦惶惑的神色。一个一向娇生惯养的孩子,从来都是要怎样就怎样,现在,头一次碰到不顺心的事,神色就是这么惶惑的。

阿希礼竟然要娶玫兰妮·汉密顿!

天哪,这决不是真的!那兄弟俩弄错了。他们肯定又是在拿她开玩笑。阿希礼决不会,决不会爱上玫兰妮。玫兰妮那种小不点,像耗子似的,是没人会爱上的。斯佳丽轻蔑地回想起玫兰妮那副模样像孩子般瘦小的身材,一本正经的瓜子脸,这种长像很是一般,简直难看。她与阿希礼有好几个月没见面了。自从去年在十二棵橡树庄园举行留客过夜的大宴会以来,他到亚特兰大只去了两次。不对,阿希礼决不会爱上玫兰妮的,因为一她决不会弄错的一因为他爱的是她!她,斯佳丽,才是他爱的人一这一点她知道。

斯佳丽听见黑妈妈的脚步声,她的脚步很重,把过道地板踩得格格响。她急忙放下腿,尽量装出比较平静的样子。千万不能让黑妈妈疑心出了什么事。在黑妈妈眼里,奥哈拉一家统统都归她所有,他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只要有一丁点儿蛛丝马迹也足以让她像条猎狗似的穷追不舍。经验告诉斯佳丽,如果她不立刻满足黑妈妈的好奇心,她就会询问埃伦,到那时斯佳丽只好把一切向母亲和盘托出,要不然就得编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谎话。

黑妈妈从过道里出来了,她是个身材高大的老太婆,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长得像大象。她皮肤乌黑油亮,是地道的非洲人。她对奥哈拉家忠心耿耿,是埃伦的左右手。三位千金见了她就头痛,家里的佣人见了她都害怕。她虽是黑人,但行为准则和自尊心却和主人一样高尚,甚至比主人的还高。她从小在埃伦的母亲一索朗热·罗比亚尔的闺房里受教育。索朗热是个优雅、冷淡、高鼻子的法国女人,对自己的孩子或仆人素来管教很严,稍有失礼决不轻饶。她原来是埃伦的奶妈,埃伦出嫁时跟着从萨凡纳来到内地。黑妈妈疼爱谁就管教谁。由于最疼爱斯佳丽,最以她为自豪,所以对她的管教也就最严。

“那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么也不请他们留下来吃晚饭,斯佳丽小姐?我已经叫波克为他们准备饭菜了。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哦,他们光谈打仗的事,我都听腻了,我不想吃晚饭时再听了。回头爸再来凑热闹,高声大谈什么林肯先生,那我可就真的受不了了。”

“我和埃伦小姐花了多少心血教你,你就跟个泥腿子一样没教养。你怎么没披围巾呢!晚上的寒气要钻进脖子里去的。我跟你说了多少遍,光着肩膀,不围围巾晚上受了寒气要发烧的。进屋去吧,斯佳丽小姐。”

斯佳丽故意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幸亏黑妈妈只顾说围巾的事,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不嘛,我要坐在这儿看落日。真好看!请你帮我把围巾拿来吧。黑妈妈,我要坐在这儿等爸回来。”

“听你的嗓音,好像着凉了。”黑妈妈怀疑地说。

“行了,我没着凉,”斯佳丽不耐烦地说,“你去把我的围巾拿来吧。”

黑妈妈摇摇摆摆地回到过道,斯佳丽听见她在楼梯脚下低声叫着楼上的使女。

“喂,罗莎!把斯佳丽小姐的围巾扔给我。”随后,提高了嗓门:“不中用的黑丫头!一点用也没有。看来,只好我自己上楼去拿了。”

斯佳丽听见楼梯嘎吱嘎吱直响,就轻轻站起身来。黑妈妈回来后,又要继续长篇大论地教训她不懂得款待客人了,斯佳丽觉得自己在伤心的时候忍受不了别人唠叨这种小事。她站在那儿,拿不定主意,不知能在哪儿躲躲让心里的痛楚稍稍平静一下。这时她想起一件事,不禁又生了一线希望。父亲下午骑马到十二棵橡树韦尔克斯家的庄园去提要买迪尔西的事,迪尔西是她父亲贴身男仆波克的老婆,在十二棵橡树庄园当女仆头儿和接生婆。六个月前波克跟她结婚后,就日日夜夜缠着主人将迪尔西买回来,让他们两口子好住在一个庄园里。这天下午,杰拉尔德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就动身去谈迪尔西的身价。

斯佳丽想,爸肯定会知道这个消息的真假。即使今天下午他真的没听到什么,在韦尔克斯家也会看出些苗头,觉察到什么动静。要是在吃晚饭前能私下问问他,也许就可以打听出事情的真相一这只是兄弟俩的恶作剧罢了。

现在是父亲回来的时候,如果想单独见他,那就只有到路口去等。她轻轻地走下台阶,仔细地回头看看黑妈妈有没有在楼上窗户里监督她。从飘动的窗帘缝里并没有看到包着雪白头巾的大黑脸在漫不经心地窥视她,这才大胆撩起绿花裙子,向通往车道的小路上飞奔,她趿着缎带镶边的纤巧舞鞋,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碎石铺成的车道两边都是黑黝黝的雪松,在路上空形成拱顶,使这条长长的林荫道变成了一条幽暗的隧道。她一直跑到雪松那些长满节瘤的枝桠下,直到从房屋里看不到她了,才放慢了脚步。她气喘吁吁,因为紧身褡束得太紧,跑不了这么多路,但她还是快步走着。没一会儿就到了路口,上了路,绕过一个弯,到了可挡住屋子的树丛,她才停下来。

她满面通红,上气不接下气,在树桩上坐下来等父亲。已经过了他回家的时间,但她很高兴他能晚些回来。只有这样,她才有时间喘口气,缓缓神儿,免得引起他疑心。她祈盼着听见他的马蹄声,盼望看见他像平时那样不顾危险地飞速冲上小山来。但时间一分分过去了,杰拉尔德还没有回来。她放眼向大路那头望去,期盼着,那股痛楚又涌上心头了。

“哦,这事决不会是真的!”她想,“他干吗还不来呢?”

她顺着这条弯弯曲曲的路望过去,由于刚下了场雨,这会儿变成一片殷红的了。她在心里默默让自己顺着这条路走着,下了山坡就是缓缓流动的弗林特河,穿过乱七八糟的沼泽洼地,爬上第二个山坡,就是阿希礼居住的十二棵橡树庄园了。现在这条路是一条通向阿希礼的路,一条通向山顶上那座像希腊神庙一样美丽的白柱子宅邸的路。

“哦,阿希礼!阿希礼!”她心里呼唤着,心跳得更快了。

塔尔顿兄弟告诉她阿希礼要订婚的事以来,一种困惑和大难临头的冷酷感一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现在这些感觉终于被抛到了脑后,悄悄取代它的是两年来一直萦绕在心头的那股狂热。

现在想想也怪,过去阿希礼从来就没那么让她着迷过。小时候,她看着他走来走去,从来就没把他放在心上。但两年前阿希礼在欧洲旅游了三年后刚回来,来登门拜访,自此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