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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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快!生一堆火(1)

天,阴冷得出奇,那汉子从育空河上转了个方向,向高堤爬去,那边有一条阴暗的、少人行走的小径,往东直穿过一片茂密的云杉林。高堤陡峭,他爬到顶上时,停下来喘气。他看了一下手表,正好九点,天空无云太阳也踪影全无。天是晴的,可万物仿佛罩上了一层什么玩意,因为没有太阳,天空灰蒙蒙的,这些倒没有令这汉子不安。他已习惯了这一切,太阳有好几天没露脸,不过他明白,再过上几天,就能在南边看到这个让人快慰的天体,当然,它不过是在地平线上露个脸,马上又会缩回去。

这条汉子朝来路看了一眼。在他身后,育空河展开了一英里的宽度,它躲在三英尺厚的冰层下,冰上还有好几英尺的积雪。好一派清寂的纯白,触目所及,全是白茫茫的大地,宛如波浪般起伏着,但一瞬间被凝固了。只有一条暗色的细带,蜿蜒绕过杉树林覆盖的小岛向南伸去,其另一端蜿蜒向北,绕到另一个杉树林岛后面,消失不见了。这条暗色的细带就是路——干道——它向南五百英里直通奇尔古特隘口、黛牙和海洋;向北七十英里通向道森,再向北一千英里是纽拉图,终点是白令海上的圣邓宁,距此一千多英里。

这一切——漫长的、细带般的神秘之路,没有太阳的晴空,出乎意料的阴冷,这些陌生与怪异——没有令这汉子惊奇,并非他早就习惯了这些,他是新来之人,初次在此地过冬。他的糟糕之处是没有想象力。他对常规之事反应敏捷,但仅是对于事物自身而言,他并不明白这事情将意味着什么,-50℃,意味着冰点以下八十度,他对这一事实的感觉就是寒冷和不快,仅此而已,这一事实未能使他想到作为一个对气温有要求的生物的脆弱之处;也未想到人的脆弱,一般情况下只能生存于起伏幅度不大的气温之间;也并没有使他由此而想到人们想象中的上帝之城和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50℃表明一点儿冻伤就能使你的生命受到威胁,你必须戴手套、护耳,穿保暖的鹿皮靴和厚袜子。他对他来说-50℃就是-50℃,由这一事实而引发的任何连锁反应他连想都没想过。

他继续前行,一口唾沫让他的脑子转了起来。一声清脆的爆裂声吓了他一跳。于是他又吐了一口。这口唾沫仍然是还没落到地上便在空中冻住了,发出爆裂声。他知道-50℃时唾液落到地上才会冻住,而刚才他吐出的在空中就冻住了。毫无疑问现在的气温要低于-50℃——低多少,他不清楚。但气温在他看来是小问题。

他是来重申他对哈德森河的左支流上那片土地的所有权的。他的那帮小伙子现在已经到了,他们是从印第安湾老家穿过分界线过来的。而他则绕了弯,为的是去看看能否在开春时把育空河那些岛上的圆木运出来。他将在下午六点以前赶回营地,是呀,六点时天已黑下来了,但那帮小伙子会在哪儿,他们会生好火,并准备好热气腾腾的晚饭。至于午饭嘛,他用手摸摸上衣鼓起的部分。它在衬衣里面,用手帕包紧放在贴身的地方,只有这样,他带的软饼才不会冻上。想到这些软饼,他快乐地微笑了,每块饼中间都浸透了腌肉油,还夹着一片厚厚的煎腌肉。

他低着头,在高大的杉树林中赶路。小路的痕迹不明显。最后一次雪橇走过后又降了一英尺厚的雪。他庆幸自己没带雪橇,轻松自在。实际上,除了包在手帕里的午餐,他什么也没带。现在,他对这奇寒有点惊诧了。当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摩擦毫无感觉的鼻子和面颊时,他断定这天气真冷。他是条满脸大胡子的汉子,但这满脸的胡子也无法保护高高的颧骨和挺在胡子外的高鼻子。

一只狗跟在他脚后,这是一只健壮的本地爱斯基摩犬,一身灰毛,从神态上看,与它的哥们——野狼——没什么不一样。由于天气奇冷,它显得萎靡不振。它明白这可不是出门的时节。它的直觉比这汉子的判断要准确。事实上,并不是只比-50℃冷一点儿,而是比-60℃、-70℃还要冷。今天的气温是-75℃。

既然冰点是华氏-32℃,这就相当于华氏冰点-107℃。狗对温度计一无所知。在它的头脑里,对奇寒这个概念恐怕不及那男子明确,但这牲畜有它的直觉。它感到一种隐隐的危险和恐惧,这使它情绪不佳,默默地跟在主人脚后。对主人每一个反常的举动,它都急于搞个明白,看看是否要宿营了或是到哪儿该找个避风处,或生堆火。这狗已懂得火是个好东西,它希望有堆火,再不然就钻到雪层底下,与寒气隔开以保存自身的热气。

狗呼出的热气在它的皮毛上凝成一层细细的冰粉,特别是在它的颚骨和凸出的口鼻周围、眼睫毛上挑着亮亮的冰晶。那汉子的胡子和唇髭也同样冻上了,而且冻成了更结实的冰坨,它们随着每一股热气而增大。这与他在咀嚼烟草也有关系。他嘴巴周围的冰弄得嘴唇发僵,在往外吐烟汁时,无法很利落地完全避开下巴上的胡须,结果那冰胡子越冻越长,而且渐渐变成烟草的琥珀色。要是他跌上一跤,那冰胡子会像玻璃一样粉碎。但他并不在意这挂在下巴上的累赘。凡是在雪原上嚼烟草的人都得吃这个苦。他已有过两次在寒流袭击时的外出体验。不过那两次都没有这次冷,上两次他在迈尔看到酒精温度计显示的是-50℃和-55℃。

他在林中前行了几英里,穿过一片宽广的、暗淡的河滩地,走下河堤,来到一条封冻的小溪的河床上。这里是哈德森湾。他知道离河汊还有十英里。他看了看表,十点整。他正以一小时四英里的速度前行,他计算着到十二点半准能走到河汊。他决定到那儿再吃午饭,以示庆祝。

狗从堤岸上下来,仍然跟在他的脚后,当主人轻快地在河床上行走时,它耷拉着尾巴,怏怏不快,旧的车辙印虽依稀可辨,但上面已盖上了一英尺多厚的雪。这条空寂的河,已有一个月无人行走了。那条汉子前行着。他不爱思索,那一时刻也没有什么好想的,他只想到将在河汊吃午饭,傍晚六点钟,他将在营地与那伙人汇合。

没人可以说说话,即便有,也没法说,因为嘴周围都被冰冻住了。他不停地机械地嚼着烟叶,并且任其琥珀色的胡子越来越长。偶尔,一个念头又从脑中浮现出来。天真的太冷了,他第一次体验到这么冷的天气。他一边行进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背摩擦脸颊和鼻子。他不时地换着手,无心地做这个动作。尽管他不停地摩擦它们,但就在动作间歇的瞬间,脸颊又麻木了,接着鼻子尖也没有了感觉。他明白脸颊冻伤了,心中一阵懊恼,后悔没做一个像巴德在寒流时戴的那种鼻罩,它还能遮住面颊,保护它们不受冻,不过这也没什么。冻伤了脸颊又算什么?有点疼而已,不会很严重的。

他脑子里尽管空空荡荡的,但对事物的观察却很敏锐。他看得出河湾的变化,那些弯道和弧度,还有木材堆,脚该落在哪儿,他总是十分留意的。一次,当他绕过一条河的弯道时,突然警觉起来,躲开他正在走的地方,顺着小路后退了几步。他知道这条河是整个冻到底的——北极的冬天没有哪条河还能有水——但他也知道山坡下有一些泉水冒出来,在雪下面贴着河在冰面上流淌。他还知道,这些泉水在最寒冷的时候也不会冻上,同时对它们的险恶也清清楚楚。那是些陷阱。在雪下面隐藏着一洼洼的水塘,那雪可能有三英寸厚,也可能有三英尺厚。有时水面上有一层半英寸的薄冰,上面盖着雪。有时冰、水相间有好几层,因此当有人不小心踩到上面时,会连续下陷好几层,有时水会一直湿到腰部。这就是他惊骇得向后退的原因。

他刚才已感到脚下的松动,并听到雪下薄冰的坼裂声。在如此奇寒下,要是弄湿了脚,那麻烦就大了,甚至有性命之忧。至少也要延误时间。因为他将不得不停下来,点燃篝火,在火的保护下他才敢脱光鞋袜并将它们烤干。他站住脚打量着河床和河堤,认准水流来自右面。他摩擦着鼻子和脸颊,动了一会脑筋,然后转向左面,谨慎地蹑步前进,每一步都用脚先试探一下冰面的虚实。一旦险情解除,他就嚼上一把新的烟叶,甩开步子,恢复到一小时四英里的速度前行。

在之后的两小时行程中,他遇到了几处相似的陷阱。下面藏有水洼的雪通常看上去有些凹陷,并且像砂糖结晶似的,能让人看出危险来。不过他还是差点儿上当。还有一次,他怀疑有危险,强迫那只狗在前面走,那狗不愿意,一直躲到后面,直到主人把它推上前去,于是它快步穿过洁白平整的雪面。突然,雪面塌陷,它踉跄着歪向一边,跳出水坑,寻找坚实的落脚点。狗的前爪和腿都湿了,沾在腿上的水几乎马上就结成了冰,它反应很快,舔掉腿上的冰,然后倒在雪地上,开始咬掉爪趾上的冰块,它是出于本能这么干的。若让冰留在爪趾间,脚会疼痛。狗并不考虑,不过是它的腺体会分泌出的一种神秘的刺激促使它这样做。但这汉子会思考,他能对眼前之事做出判断,他脱去右手手套,帮助狗除掉冰碴。他露出手指还不到一分钟,就惊异地发现手已经麻木了。天真的是太冷了。他赶忙戴上手套,拼命在胸前敲打这只手。

十二点,是一天中最亮的时辰。然而在冬季,太阳的轨迹在遥远的南方,无法越出这里的地平线。鼓凸的大地挡在太阳与哈德森河之间,正午时分,那汉子走在晴空下,却没有阴影相伴。

十二点半,一分不差,他来到了河汊。他为自己的行走而自豪。要是照这个样子,六点以前与他的人会师是不在话下的,他解开衬衫扣子,掏出午饭,全过程还不到十五秒钟,在这么短的时间,裸露出的手指就麻木了,他没有戴上手套,而是用力在腿上敲打手指,连敲十几下。然后坐在一个落满雪的圆木上吃饭,由于敲打而产生的刺痛感一下子就消失了,这使他非常惊异,连咬口软饼的机会都不给他,他又连续敲打手指并戴上手套,摘下另一只手套以便吃饭。他试着咬一口吃的,可满脸的冰胡子使他吃不进口。他忘了生火把它们烤化,他笑了,自己真蠢,边笑边感到麻木已悄悄爬上裸露的指尖。同时,他也发现刚坐下时脚趾还有的刺痛感现在也没有了。他想知道脚趾是否冻僵了。他在鞋里活动它们,于是明白它们是冻僵了。

他连忙戴上手套站了起来。他开始怕了,上下跺着脚直到感觉到刺痛为止。此刻,他想的是,天气真的太冷了。从硫磺河来的那家伙曾告诉过他,这地方有时会冷到何种程度,看来不假,当时他还嘲笑过那个人!这说明一个人不能太自信。没错,天真的是太冷了。他跺脚,甩手,徘徊着,直到确信暖和过来为止。这时,他才掏出火柴,准备生火。他从林子里的灌木丛中找到柴火,那是些春天雪融时冲到一起的小枝杈,现在都干透了。他小心地先点燃一小堆火,很快燃成熊熊大火,他在火上烤化了满脸的冰胡子,开始在火旁进餐,此刻,看来天地间的寒冷已被人的智力击退了。篝火燃起来,狗也十分满意,伸开身子,尽可能近地挨着火取暖,但又要保持起码的距离以免被火燎着。

那条汉子吃完饭,烟叶装满烟斗,享受地抽了一通,戴好手套,把帽子上的护耳紧紧地扣在耳朵上,顺河面小道的左河汊前行。那狗失望极了,惦记着身后那堆火。这人不明白冷,或许他的祖辈不知何谓冷,没经受过真冷——冰点以下一百零七度的冷。但这狗明白,它所有的父辈都清楚,这是遗传本能。它清楚在这种冰天是不该行路的,这种时候应该蜷缩在雪洞中,等待积雪把外界隔绝开来,挡住天地间的酷寒。再者,这狗与主人间也没什么特别感情,它不过是他的苦力,惟一体验到的“抚爱”是鞭打和从那恶猛的喉咙中吼出的恐吓声。因此这狗也无需让主人知道它对寒冷的恐惧。它留恋身后的篝火是出于对自身的考虑并非替主人着想。可这时主人吹起口哨,模仿出鞭子的抽打声,狗撵上来,但仍走在主人身后。

男子咬上一口新烟叶,琥珀色的胡子又冒尖了,他呼出的热气使唇髭、眉毛和睫毛一下结满白霜。哈德森河的左河汊看来没那么多泉泡,走了半个多小时,不见任何可疑痕迹。但,事情发生了。在一片柔软平整的雪面,看来表明下面是坚实的大地,汉子却一脚陷了进去,水并不深,他慌忙跳到硬冰面,这时,膝下小腿部分已湿透了。他懊恼之极,诅咒着噩运,他本想六点到达营地,这下他将耽搁一个小时,他不得不点堆篝火烤干他的鞋袜。在冰天雪地中必须这么做——这一点不容置疑。他折回河堤,爬了上去。在河堤顶部,几棵小树围绕的低矮的杂树丛中,有涨潮时冲积的干柴堆,主要是小树枝,也有大一些的干树杈和去年的细枯草,他在雪地上架起几根大树枝,在它们上面生火可以防止刚燃起的小火被烤化的雪浸灭。他从衣兜里取出一小片桦树皮,用一根火柴引着,这比纸还容易点燃。把火引子放在用大树枝搭的柴架上,再往小火苗上添一把把干草和最细小的干枝杈。

他谨小慎微地生起火,清楚自己危险了。火渐渐燃起来,他往火堆里放些大的树枝,他蹲在雪地上,从缠在一起的树丛中抽出小树枝投入火里。他明白这火必须生起来。在-75℃中,一个人要是打湿了脚,他必须一次成功,把火点燃。要是脚干的话,第一次若没成功,他还可跑上半英里便恢复血液循环。但是在酷寒下,打湿并冻木了的脚,即使跑步也恢复不过来。不管他跑得多快,打湿的脚还是越冻越硬。

这些情况他都知道。入冬前,硫磺河那儿的一位“智叟”向他传授过这些,现在他知道感激这些忠告了。他的两脚已麻木了。为了生火,他不得不摘掉手套,手指很快冻僵了。当他保持一小时四英里的速度时,心脏可以把血挤压到身体表面和所有的末端,可是一旦停下来,心脏的挤压就变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