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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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赤金峡(1)

峡谷的那颗绿心,就在这里。在这儿谷壁左弯右绕,宏伟雄壮的风格为之一变,形成了一小块幽隐之境,不再那么沉闷了。此处满是芳香、和谐与静谧的气息,一切都是那么闲适,甚至连一线溪流也汇成了一塘静水,不再喧腾。一只红褐的七杈公鹿在齐膝深的塘中半睡半醒,低着头,眼睛半闭。

在池塘的一边,生着嫩绿的春草,清凉柔嫩的绿茵直铺到巨岩底下。在池塘的另一边是一个舒缓的土坡,它向上延伸到另一边的峭壁,其间长满嫩绿的芳草,四下还点缀着一簇簇赤橙、紫蓝与金黄的鲜花。在池塘的下游,峡谷合拢了。在那儿,视线穿不过去了,只有峭壁参差。峡谷的尽头是一堆横七竖八的乱石,上面布满青苔。在岩石堆上有一个由葡萄藤、爬山虎与粗大的树枝交织而成的绿屏。在峡谷之上,远处是连绵的山岭,还有长满青松的山峰,它们高大雄伟,迥出尘世。天边处,雪峰挺拔,如一座座伊斯兰寺的白尖塔,又如飘在天边的朵朵白云,终年的积雪冷然地映射着阳光。

峡谷洁净无尘,绿叶与鲜花清新怡目,草地则像一块新织的天鹅绒。池塘边长着三株白杨,飘下雪絮般的杨花。草坡上,石楠树喷吐着酒香,弥漫着春日的慵懒气息,而石楠的绿叶凭着本能,已将叶面合拢,为的是抵御即将来临的骄阳。山坡的草地上,到处点缀着百合花,它们犹如被各色宝石装点起来的蝴蝶,因突然被困住而不住地颤动着翅膀,以期重新飞升,羽化登仙。林中随处可见那花花绿绿的小丑——马德隆纳树,冷绿的树干正逐渐变得红彤彤的,它的一簇簇钟形的花朵,整日吐出绵绵的香气。这些奶白的钟形花,犹如幽谷百合,散发着春日的芬芳。

没有一丝轻风的叹息,飘浮的甜香令人懒洋洋的。要是空气浓重而又湿润的话,那么甜香或许会令人发腻。可是空气既清新又提神,犹如无数星光汇入其中,暖暖的阳光也融入进来,甜甜的芬芳也浸润其间。

偶尔,一只蝴蝶在阳光与树影之间出没,到处响着野蜂的嗡嗡声,这些奢华的享乐者在花宴上熙熙攘攘,没有空闲相互争斗。小溪细细地流着,在峡谷里溜来绕去,沿途只是偶尔发出潺潺声。这声音仿佛梦中的呓语,时而因汇成水洼而寂寂无语,时而又因溪道狭挤而醒来叹息。

在峡谷的这颗绿心里,一切都飘飘然。阳光与蝴蝶在树丛中飘来飘去。野蜂的嗡嗡与溪流的低语若隐若现。隐约之音与飘忽之色仿佛织成了一片缥缈的轻纱梦,而轻纱梦就是这里的地灵。它恬静却并非死寂,因而韵味悠长;它安宁而非无语,鲜活又不乱动;它憩息着,充满生机却没有苦难的搏斗。因此,这里的地灵是优雅的魂灵,是安适而又富裕的魂灵,是没有受到人世战争骚扰的魂灵。

褐红的公鹿为地灵所惑,在没膝的阴凉池塘里打着盹。看来并无飞虫袭扰它,因此它睡得浑身懒洋洋的。小溪偶尔低语一声,它的耳朵会动一动,不过只是懒懒地动一动,以此表明它早就明白小溪会故意逗他。但这一次,公鹿的耳朵猛地直立起来。它们迅急地搜寻着声音的来源。鹿头转向下游的峡谷,颤动着的鼻孔使劲地嗅着空气。尽管鹿眼无法看透小溪穿过的绿屏,但一个人的细微响动却被它的耳朵捕捉到了。这人声平直,没有韵律。它曾听过金属与岩石相撞的锐声,它明白了,喷着鼻息,纵身一蹦,从池塘落到春草上。双脚淹没在天鹅绒般的嫩草丛中,与此同时,它又竖起耳朵,再次嗅着。然后轻轻溜过了这小小的芳草地,停了一下,再次竖耳静听,之后,犹如一个精灵,轻巧无声地消隐在峡谷外。

现在,铁掌底的鞋踏在岩石上的撞击声清晰可闻,随后,那人声更高吭了。这声音正在唱着。距离近了,歌词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转过你的脸,

盯着一群小土坑。

它们咧开笑嘴,

那可是主的恩赐

(别怕罪行累累!)

四下瞅瞅,

把你的重罪扔进地底。

(明早会会天主)

攀爬上来的噪声,伴着可怕的歌声,吓走了地灵,它随着那只红公鹿远去了。绿屏突然分开,一个人向峡谷里探望着草地、池塘和草坡。他是那种镇定练达之人,先扫了扫整个峡谷,然后才细细审视,印证自己的看法。此刻,也只有此刻,他才张开嘴,快乐而严肃地赞许道:

“你可瞧见了,桃源仙境!绿林、清溪、芳草、野坡!真是淘金人的快活场,土著人的洞天福地!凉丝丝的绿意抚慰着你的倦眼!不过这不是为面色苍白的诗人添上红晕的地方。这里是淘金人的秘境,是犟驴的撒欢之地,操!”

他的肤色棕黄,神情豁达豪爽。喜怒哀乐皆形之于脸,内心的变化随时闪现于脸。思想的过程在他的脸上纤毫毕现。在他的脸上,一个又一个的念头闪过,就像一阵阵的风吹过湖面那样毫无遮掩。他发如飞篷,浑身上下色泽黯淡涩滞,但那双眼睛除外,他全身上下所有的艳丽之精华仿佛都被眼睛吸附进去。这双眼睛是蓝色的,潋滟变幻着海蓝、鲜蓝、湛蓝、湖蓝、天蓝……而且,这还是一双盈满笑意与快活的眼睛,荡漾着儿童般的稚气与好奇;不过在这双蓝眼底下也隐含着钢铁般的独立个性,建立于内心历练和外部体验的坚定意志。

一把镐、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盆从拉扯不清的藤葛中飞了出来,接着他本人从里面钻出来。他身穿一条晒褪色的工装裤和一件棉布衬衫,脚上蹬着一双钉有平头钉的粗革厚底皮鞋,头上戴一顶不成样子的帽子,由于风吹、雨淋、日晒、烟熏、火燎,帽子早已经奄奄一息。他站直起来,瞪眼探求着峡谷,喜悦涌上脸来,他的鼻孔颤动着,拼命嗅着这个峡谷桃花源里暖暖的芬芳。蓝眼笑眯成了两道蓝线,嘴笑成了一弯新月,他高喊道:“跳摇摆舞的蒲公英和快活不过的蜀葵,我的鼻子香喷喷了!别提那帮玫瑰油贩子和古龙香水奸商!他们可没你们棒!”

他喜欢自说自话。变化不定的脸展现他全部的想法和情绪,但舌头却赶不上趟,只能像一只饶舌的八哥,把脸上的东西再唠叨一遍。

这人一下跳进池塘,豪饮着溪水。“请喝桃源水,味道好极了,”他喃喃道,抬起头来。他用手把嘴一抹,盯着池塘那边的草坡,草坡引起了他的注目。他依旧趴着,细细地审视着这座土丘的轮廓。老到的眼光顺着草坡向上爬去直至崩塌的峡壁,而后目光又顺草坡滑回池边。他一下站起来,又开始审视着这个土丘。

他断言:“这里看上去很棒。”然后他拿起了镐、铲子和淘金盆。

他敏捷地跳过水中一块块的石头,越过了池塘下游的小溪。在草坡、溪流相交处,挖出满满一铲的泥土,放进盆里。他蹲下来,两手拿着盆子,将它一半浸入水中,随即,灵活地转动着盆子,这样就可以使流水不断地淘洗盆中的泥沙,大而轻的颗粒被筛洗到表面,他老练地把盆子一歪,使这些颗粒溢出盆边。为了加快速度,他干脆把盆子放在地上,用手指镊出大石子与岩块。盆里的泥土很快就变少了,只剩下细土和沙砾时,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淘洗了。这是一种细腻的筛洗,越洗越精细,需要敏锐的观察与精心的触摸。最后,盆里除了水之外仿佛空空如也。但是,当这些水随着一个快速抛出的半圆形动作飞出浅浅的盆边没入溪流之后,盆底里就出现了一层黑沙。这层黑沙太薄了,薄到看上去就像是一片黑漆。他精细地查看着,发现一粒极小的金砂。他压低盆边,让细流慢慢流入盆中,然后很快地一抖,让水冲过盆底,使黑色沙砾滚个不停。这番功夫值得,第二粒微小的金砂闪出来了。

此时,淘金到了精细的顶点——超过了所有通常金砂矿淘洗的精细度。靠近浅浅的盆边,他每次只洗一小部分黑沙,他目光敏锐地查看着每一小部分,在审视过每一颗沙砾之后,他才允许它滑过盆边,从眼前消失。他细心地让黑沙一粒一粒地滑走。即使针尖大小的金砂,只要在盆边出现,他就会灵巧地用水把它冲回到盆底。一粒又一粒的金砂就这样被洗了出来。他细心地看顾着它们。他看顾那些颗金砂,就像牧人看顾自己的羊群,一粒也不丢掉。最后盆底洁净了,只剩下金砂。他数了数,然后,经过了这番艰辛之后,他却将盆里的水一转,金砂就飞出了淘金盆,落入草地。他站起身,蓝眼里燃烧着欲望。

“七粒。”他喃喃道,宣布了自己辛劳而得的金砂数目,却又马上白白地把它们扔进草丛。“七粒。”他重复着,仿佛要把它们刻在脑子里。他笔立在原地,死死地盯着草坡,眼里喷出熊熊的欲火。他为自己的工作而得意洋洋。欲望在心头奔突着,像猎犬嗅到了猎物的气味,恨不得马上就将其咬到嘴里。

他沿着小溪向下游走了几步之后,又铲了满满一盆泥,再次精心淘洗,小心看顾着金砂,计算过数目之后,又顺手把它们抛入溪流。

“五粒。”他自语道,然后重复一遍,“五粒。”

他禁不住再次审视这土丘,之后,在更远的溪边装满了一盆泥土。他盆中的金砂颗粒减少了。“四粒,三粒,两粒,两粒,一粒,”在他的记忆之中,这就是他每次向下游移动时淘洗出的金砂数目的顺序。当只有一粒金砂作为对他淘洗的酬报时,他才就此罢休。随后,他用一些小树枝生起一堆火,把淘金盆插在树枝当中烧烤,直到它变成黑蓝色时,才把它拿出来细细查看。然后他点了下头。以这种颜色为背景,哪怕是最最微小的金砂都绝对不可能逃过他的锐眼。

顺小溪而下。他再次装满了一盆泥土,孤星般的一粒金砂是他的酬劳。第三盆泥土中根本就不含有金砂。但这种情况仍不足以使他信服。他继续向前移动,每移动一尺就用铲子装满一盆泥土,这样他又淘洗了三盆。结果证明:每一盆土里都不含有金砂。面对如此的事实,他好像不感沮丧,反倒兴奋了,而且这种兴奋感,随着此后每一次毫无收获的淘洗,强烈起来。最后他站起身来,大喊道:“要这不是真事,我甘愿上帝用青苹果把我的脑袋砸得大包挤小包!”

他又回到了第一次淘洗的地方。这次他溯小溪而上,开始淘洗。开始的时候,他的金砂数目不断增加——增加的数量大得惊人。每次所得的金砂数目要是排序的话,该是“十四、十八、二十一、二十六。”当他在池塘的上游敲打着他那最最富有的淘金盆时,金砂颗粒的数目是:三十五粒。溪水带走这三十五粒金砂时,他有点可惜地说:“这盆金砂值得保存下来。”

太阳已蹿上了天顶。这人仍忙着。他沿小溪而上,一盆又一盆地洗着,金砂的数目在稳步下降。当满满一铲土里只含有一粒金砂时,他兴奋地说:“看样子,不用费劲了。”他又连淘了几盆,没发现任何金砂。这时,他直起身子,豪迈地看一眼草坡。

“啊哈!财神爷!”他嚷嚷着,就像喊话给一位藏在他的上方、这个草坡下面某个地方的旁听人,“啊哈!财神爷!我来也,我来也,我肯定会去你那儿的!你听见我的话了吗?财神爷?我要顶着颗大包挤小包的花椰菜脑袋,疯嚎着抓住你!”

他转过身,望了一眼正当头顶的太阳。顺着铲土的路线走回去。越过池塘下游的小溪,消失在绿屏后。但他那快活的油腔滑调仍在峡谷里乱打转,致使地灵无法随着静谧回到老巢。

没一会,他又临近了峡谷,铁器与岩石发出大得多的碰撞声,绿屏乱晃着,仿佛在痛苦中挣扎。峡谷中震荡着摩擦声和金属撞击声。此时,这人大吼大叫,随着他的呵斥声,一个宏伟的身躯在绿屏里乱闯着,枝叶纷飞,藤葛噼里啪啦地断裂了,一匹马冲出了绿屏。它的背上驮着个包裹,身后拖着折断的葡萄藤与扯断的爬山虎。这牲口先是吃惊地注视着面前这不期而遇的美景,然后埋头在草地上,满意地吃起来。第二匹马也急匆匆地跑入峡谷。它曾在长满青苔的岩石上滑了一下,因此当马蹄没入嫩草丛中时,它才惊魂甫定。它的背上没有骑手,不过却有一个高鞍头的墨西哥马鞍,由于年代久远,鞍上已是疤痕累累。

这人最后出现,他一边匆忙地卸着包裹与马鞍,一边抬眼观望,寻找宿营地,两个畜牲无忧无虑地在草地上吃着草。他从包裹中拿出食物、煎锅与咖啡壶。随后收集了一捆干柴,用几块石头将干柴围起权当炉子使用。

“都是我的了,”他说,“不过我现在饿极了!可以吞下铁屑与蹄钉,太谢谢了,夫人,你又给了我一份食品。”

他站起身,边从工装裤的口袋里掏火柴,边扫视着从池塘到草坡这片区域。他的手指本已抓到了火柴盒,但又松开了,一只空手从口袋里退了出来。很明显这人犹豫了,他看看为做饭而准备的物品,又看看那座土丘。

“我想,我要再试一回。”他下了决心,动身过溪。

“我明白,这没意义,”他歉然地自语着,“不过晚吃一个小时,对任何人都无害,我是这么觉得的。”

从第一次测试金矿的路线前走几尺,他开辟了第二条线路。太阳已偏西,地上的影子已拉长了,但这个人还在忙着。他又开辟了第三条测试线路。他打算横向往草坡上推进,因此随着他不断升高,草坡上就形成了一行行的横线。他从每条线路的中间挖出的泥土含金量最高,而线路两端的泥土经淘洗后在盆子里则看不到金砂的颗粒。当他爬到山腰的时候,线路明显地变得更短了。这种线路长度变短的规律可以用来指出在山坡上的某一地方,最后一条线路会非常短,成了一个点。金点——金字塔的顶点,这个图形正是一个金字塔。正在向金点聚拢的两条边就标志着含金砂泥土的界限。

显然,金字塔的顶点是这个人的目标。他不时顺着正在聚拢的两条边向山上扫视,为的是要预测一下到达金点的距离,而这个金点则是含金砂泥土的极点。财神爷就坐在他的壁龛里——此人就对着山坡上那个想象中的壁龛大大咧咧地讲起话来。他大喊:“下来吧,财神爷!你肯定神气活现,为人所爱,下来吧!”

过了一会儿,他斩钉截铁地吐出了一个字:“好。”又过了一会儿,他恶狠狠地说道:“好,财神爷。你明白,我肯定会上去的,而且还要揪着你的金脑袋出来。我会这样干的!我会的!”

每一盆泥土都需端到山下的水边淘洗。越往上,盆里泥土的金砂就越多,他开始把金砂倒进一个烘面粉的空罐里。这个空罐是他无意中放在裤子膝部的一个口袋里带来的。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暮色中他的身影越拉越长,他已看不清盆底的金砂颗粒了,他才醒悟已至黄昏,黑夜即将来临。他陡地站起身,一脸惊奇。他慢慢自语道:“操,我几乎忘了午饭这码事,真该给自己胸前别一排劳动勋章!”

在昏暗中,他跌跌绊绊地过了小溪,放了一天的那堆干柴,终于被点燃了。烙饼、熏猪肉,再加上重新加热的蚕豆,很快下肚。接着,在火上点燃了一袋烟,他一面抽着,一面静听夜空中的天籁之音,一面看着月下那条银线般的小溪。铺开被褥,他脱下那双沉重的皮鞋,把毯子拉到下巴那儿。月光下,他的脸色惨白,如同一具死尸。不过这可是一具知道自己还会还魂的尸体,因为他突然用一只臂肘支起身子,凝视着对面的山坡。

“晚安,财神爷,明天见。”他喊道,倒下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