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学生必知的重大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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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清政府大兴文字狱

第 38章 清政府大兴文字狱

因文字而获罪的事情,自古有之。早在西周末年,周宣王就曾因有人借民谣讥讽朝政而大开

杀戒。到了汉代,《史记》著者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发泄不满,遭人

诬告,被处腰斩,其家小也被流放。纵观中国古代史,这类事件比比皆是,不胜枚举。然而

历史发展到清代,满清统治者更是把以文治罪的传统“发扬光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以文

治罪甚至有了学名——文字狱。实行文字狱虽然古已有之,但是清朝的文字狱,其规模之大

,数量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却是空前的。

函可《变记》 罹难权争

从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一直到顺治十八年(1661)清军彻底消灭南明小朝廷为止的

近20年间,满清统治者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军事上,文禁尚宽,文网亦不很严密。因此,发生

在顺治四年(1647)的函可《变记》案只是个偶发事情。而且,此案之所以震动朝野,与统

治阶层内部的权力争夺有着直接的关系。函可只是权力争夺中的一颗棋子,一个牺牲品。函

可《变记》案,拉开了清初文字狱的帷幕;函可则作为清初文字狱的第一个罹难者被载入史

册。

顺治四年(1647)10月的一天,把守江宁城门的清军在检查一名中年僧人的度牒时发现,这

个僧人竟持有钦命招抚江南各省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大学士洪承畴发给的护行印牌,仔

细搜查了他的行李,从他存放经卷的竹篓内找到原南明福王朱由菘答南明重臣阮大铖的信件

和自撰《变记》一书,当即将其扣押。这个僧人就是函可,本姓韩,名宗NB045,字祖

心,广东惠州博罗县人。

韩宗NB045出身官宦显贵,其父位列高官,与洪承畴过从甚密。明亡后,明朝正统感与

民族大义

感融合成不可压抑的精神力量,使他奋笔疾书,把耳闻目睹的往事,一桩桩一件件记录下来

,汇成书稿,名为《变记》。他站在南明的立场上,以满腔激情,记述了弘光朝廷仁人志士

不甘亡国悲壮献身的事迹。这样的书稿,当然为满清统治者所不能容忍。

清廷疑其有同党,在刑讯无果后,摄政王多尔衮命令将函可解送北京,由刑部审理定罪。经

刑部审理,判决将函可和他的徒弟法纬等人流放沈阳。函可客死在“冰天雪窖”的异乡,时

年49岁。在流放期间,他创作了大量的诗篇,后由他的弟子汇成《千山诗集》于康熙十二年

刊刻印行,流传至今的有1500首之多。

统观函可《变记》案,清朝统治者的暴虐固然昭然若揭,然而,此案也深深打上了权力争

夺的烙印。

明朝降将洪承畴当时权重位尊,节制江南。多尔衮为了牵制其势力,派满清大将巴山驻守江

。洪承畴与巴山在权力的使用上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和摩擦。函可案发前,巴山就曾告发

洪承畴与抗清势力有染。函可案发之后,巴山以为终于抓到了致洪于死地的“炮弹”,于是

人为地将此案扩大化,企图借此除掉洪承畴。然而多尔衮又一次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除对

函可施以严刑外,对洪承畴并未治罪。反倒是巴山因一年内两度告发洪承畴而开罪于洪,影

响了以后的升迁。函可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他死后100多年,乾隆四十年,在查

禁书、大兴文字狱的灾劫期间,他的诗集《千山诗集》被抄出。函可住过的寺庙及双峰寺所

碑塔全部拆毁。函可这位清初文字狱的第一个罹难者,死后116年,又遭另一次文字狱的迫

害。

《明史》一案 千人遭冤

自司马迁独撰《史记》,班固续以《汉书》之后,在中国就形成了后朝为前朝撰写国史的传

统。《明书》稿本,乃明代天启年间宰相朱国桢所著。另外还有《明史》一部,仿二十一史

例,尚未刊行。朱国桢死后,家道衰落,到其孙辈因穷困潦倒,欲出卖此书。庄廷

NB046闻讯,正合己意,马上出银1000两购得。

朱国桢的书还很不完善,尤其缺崇祯一朝史实。庄廷NB046得此稿后,即聘请江浙一带

的名士十

几人,对全稿增删润色,对史事加以评论,并补以崇祯一朝史事,编纂成书。题名《明史辑

略》,为了却宿愿,庄廷NB046把此书窃为自己所著。

《明史辑略》是在朱国桢书的基础上写成的,朱国桢曾任明政府宰相,其政治立场自不待言

。庄氏史书又参补了明逸民茅瑞徵所记的明代天启、崇祯年间材料。此时适值汉、满辽东战

争之际,后又有满洲人入关等情况,这些史料对于满洲统治者来说,自然大有违碍。

庄允城在刊行《明史辑略》时,曾将江浙名流查继佐、陆圻、范骧三人姓名,在未经本人

同意的情况下,列入参订者名单中。三人未参此事怕招惹是非,于顺治十八年(1661)十二

月将此事报呈浙江学道。查、陆、范三人呈报之后,学道胡尚衡即命湖州府学查报此事。湖

州府学教授赵君宋遂想借此讹庄家一笔钱。虽然无果而终,但是赵君宋告发庄史一事,早已

在读书人中不胫而走。最后被一个靠敲诈起家的无赖之徒吴之荣得知,吴几经勒索未果后,

于是进京,摘取书中悖乱之语,以造写逆书为题,向刑部控告庄、朱两家。于是,官员将庄

允城及庄廷NB046之弟庄延钺押解到京审问。庄允城于康熙元年平冬末瘦死于狱中。康

熙二年正月

二十日清晨,湖州城中文武官员,率八旗兵数百名分别按《明史辑略》中有名字者之各家,

无论父子兄弟姐妹及奴仆内外男女,全部拿获。清廷利用庄氏《明史》事件,对汉族文人大

开杀戒。直至康熙二年初,凡庄氏《明史》所提到之人,及其姻党亲戚,购书、藏书以至于

阅过此书者,约2000多人,全部投入杭州监狱。

康熙二年(1663)五月,刑部审讯定,将庄朱两家和参与该书编撰人及其父兄弟子侄15岁

以上者70人处斩。其中凌迟(千刀万剐)处死者18人,妻妾女孙及子侄15岁以下流徒为奴者

数百人。二十六日在杭州宣判执行。

“维民所止” 雍正剿逆

提起清朝的文字狱,大概没有比雍正年间的查嗣庭案更广为人知了。据说查嗣庭主持江西省

的科考,试题出的是《诗经》上的一句“维民所止”。不料遭人告密,说他蓄意去掉雍正皇

帝的脑袋。雍正帝拿来试题一看,“维止”二字合在一起果然有去“雍正”之首的意思,就

把查嗣庭杀掉了。

查嗣庭试题案的发生,绝不是一件单纯的文案。在它背后有着极其复杂的政治背景,查嗣庭

在江西任主考官时所出试题,雍正帝确实曾有所挑剔,大为不满,但试题并不是“维民所止

”。而后,在搜查他的寓所时,又起获日记两本以及请托营求、科埸关节等书札文字。雍正

帝认为日记中对康熙朝政大肆毁谤,对雍正帝有“大不敬”之语。于是,在雍正四年(1726

)九月将庄嗣庭革职拿问。

其实,如果遍观当时的政治局势,就不难看出,查嗣庭不过是雍正帝整个政治棋局中蓄意要

下的一着妙着。

查嗣庭是重臣隆科多极力栽培起来的。隆科多是康熙朝的重臣。生性多疑的雍正帝即位不

久,为确保自己皇位的稳固,雍正掀起了打击朝廷重臣的高潮:为朝廷立过汗马功劳的年羹

尧首当其冲,接下来就是隆科多了。

为了达到打击隆科多的目的,雍正在隆科多的党羽中首先清查出知名度很高的逆党查嗣庭,

这样可以先声夺人,为最后解决隆科多作舆论准备。于是便有了查嗣庭案。案后的同年十月

,隆科多被判终身监禁,雍正帝终于除掉了这个心腹大患。

查嗣庭案就这样结束了,此案从开始到结束都是雍正帝一手导演的。查案结案之后,雍正帝

曾说,他早已看出查嗣庭有谋逆之心。

此外,比较有名的文字狱冤案还有所谓彭家屏收藏明本野史案、王锡侯校正《康熙字典》的

《字贯》案等。

清朝统治者大兴文网,制造的特大文案不下百起,这些文字案中,有一些确属“反清复明”

或“恢复汉政”类,但大多数都是子虚乌有,捕风捉影,更何况在为数不少的文字案的背后

,真正隐藏着的不过是统治阶级内部权争罢了。

清政府大兴文字狱,对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发展的消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仅以前文提到的庄

文字案为例,该案发生在江浙,对文人名士集中的江南地区震动尤甚。它虽然可以借以压制

读书人不加顾忌地抒发思念故国之幽情,教训他们不要藐视当朝的传统,达到保持政治稳定

目的,同时也出现一个极坏的开端,即人们可以用文字作为武器,诬陷、威胁他人,致人于

死地。不仅如此,它对禁锢思想,抑制各种学术发展,扼杀人才,影响更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