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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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冒险史7

我拿出手枪,上好膛,放在我躲着的那个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的灯光板拉下来,整个地下室立刻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那种漆黑我以前还从未经历过。只有挡光板的金属被烤得发出一种气味才使我们确信灯还亮着,而且随时会光芒四射。我神经高度紧张地等待着,这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潮湿阴冷的空气使我感到压抑而沮丧。

“他们只有一条退路,”福尔摩斯悄声说,“那就是退回萨克斯—科伯格广场那间房子。琼斯,我希望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做了吧?”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察守在大门外了。”

“那我们就把所有洞口都堵上了。”

时间过得可真慢哪!虽然事后我查了一下笔记,我们不过等了一小时一刻钟,可我当时的感觉仿佛夜晚已快过去,黎明即将来临。我的四肢又累又麻,也不敢换个姿势;可我的神经高度紧张,听觉异常敏锐,不仅能听出我的朋友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哪里是大个子琼斯发出的深沉粗重的吸气声;哪是银行董事细弱的呼息声。从我藏身的箱子上望过去,我可以看见地板上的那个位置。突然间,我看到了一丝隐约可见的光。

起先那只是火花般星星点点洒在石板上,然后就变长,成了一道黄色的线。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开一条缝,一只手出现了,在有光的那边地方当中四下摸索着。这只手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只手在地面摸索了有一分多钟,然后像它出现时那样突然又消失了。除了石板缝里透出来的微弱光亮外,四周又陷入了一团漆黑。

不过那只手只消失了一小会儿。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地板中间一块宽大的白石板翻到了一边,露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口子。灯光从缺口泻进来,照出一张清秀稚嫩的面孔。他敏锐地扫视了一下四周,然后两手扒着缺口往上撑。先是露出了肩膀,随后腰也上来了,最后一条腿跪到了地上。转眼功夫他就站到了洞口边,把身后的同伙往上拉。那个人的动作也十分敏捷,个子不高,脸色苍白,长着一头火红的头发,显得乱蓬蓬的。

“他低声说:“一切顺利。把凿子和袋子快拿过来!天哪!不好,阿耳奇快往下跳,快!其他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闪电般地跳过去,抓住了那个人的领子。另一个人猛地跳进洞里。只听一声嘶啦的声音,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闪现了一支左轮手枪的枪管,福尔摩斯马上用他的打猎鞭子打在了那个人的手腕上,铛的一下,手枪被打掉在地上。

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约翰?刻雷,不要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了。”

对方非常平静地说:“我看出来了。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可惜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有三个人在门口等着他呢。”

“噢!是吗?看来你们安排得很周密。我应该向你们表示敬意!”

福尔摩斯说:“彼此,彼此。你想出的那个红发会的办法也很独特、奏效。”

琼斯说:“不久你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他钻进洞的动作比我快。伸出手来,让我铐上。”

“请你别用那双脏手碰我,”约翰?科雷双手被铐住时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请你务必用‘阁下’和‘请’。”

“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心里暗暗发笑,说,“那么,阁下,能不能请你上楼,我们可以找辆马车把阁下押送到警察局去?”

“这样就好多了,”约翰?科雷平静地说。他对我们三人行了个大礼,然后在警探的监护下默默走了出去。

我们也跟着离开了地下室。“真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麦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银行方面该怎么感谢您,毫无疑问,您不仅觉察到了,而且还以绝对优势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我自己和约翰?科雷先生有一、两笔小帐要算。”福尔摩斯说,“在这个案子上我花了点钱,希望银行会帮我付帐。除此之外,我已经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了,那就是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和听到了不同寻常的红发会的故事。”

“你看,华生,”第二天的清晨,我们坐在贝克街住所里喝着威士忌加苏打水时他解释说,“这事儿从一开始就再明显不过了:什么荒诞透顶的红发会啦,什么抄写大英百科全书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把这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样安排是有些古怪,可要找到个更好的办法还挺难的呢。毫无疑问,科雷是借着他同伙那头红头发想出这么个绝妙主意的。每星期四镑对店老板无疑是个诱惑,他准会上钩;而对他们这些玩上万英镑大赌的家伙,四镑算什么?他们先是登了那则广告,一个坏蛋租了间临时办公室,另一个来怂恿店老板去申请应聘。他们就这样唱了个双簧,每天把老头支开。从我听说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起,我就明显觉得他另有所谋。”

“可你怎么会想到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家里有女人,我或许会认为他们不过是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可事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店里生意小,又没什么值得他如此费心、如此耗钱的东西,那就准是打店外的主意了。是什么呢?我想到了这徒弟对摄影的爱好,还有他玩的那套出没于地下室的小把戏。对,地下室!那才是这些错综复杂的线索的尽头。随后我就问了一下他徒弟的情况,结果发现自己在和全伦敦最冷静、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交手。他在地下室到底干什么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时间才能完成的事。那么是什么呢?除了挖通往其他建筑的地道外,我想不出别的什么事要费这么多时间的。

“后来我们一起到了那个店铺。当时你也许不知道我为什么用手杖敲打人行道,其实,我是要搞明白地下室是朝那个方向延伸的。我得知它是朝后延伸的。接着我去敲门,正如我所期望的,那伙计开了门。我几乎没有看他的脸,我只是想看他的膝部,他的裤子膝部特别破旧、肮脏、这证明,他花了很多时间去挖地道。那么,他挖地道的原因是什么呢?于是,我便在拐角周围巡视了一番,发现结果一家银行和这房子是紧挨着的。这时,我乘听完音乐回家的时候,到这家银行董事长那里做了访问。结果你都看到了。”

我问他:“你是怎么知道他们作案的时间是在周六的晚上呢?”

“有一个暗号,即他们的红发会解散了。这说明他们已不在乎杰伯茨?威尔森先生是否在当铺里了。也就是说,他们已将地道挖通了。可是,地道有被发现的可能,那样他们的计划就会失败。他们必须尽快行动。没有其它的日子比星期六更合适了,这样他们便有两天的时间去逃跑。因此我估计他们会在昨天晚上动手。”

我赞叹道:“你的推理太棒了!你真太了不起了,简直是妙不可言,这一连串的推理那么长,环环都被你说中了。”

他回答说:“这使我不感到无聊。我已觉得生活太无聊了。我一生没有什么追求,只希望不要在庸庸碌碌中度过。这些小小的案件满足了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