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婚后数月的一个夏日黄昏,我一个人坐在壁炉旁吸着最后一斗烟,对着一本乏味的小说止不住地打盹儿,白天的工作早已使我筋疲力尽了。我的妻子上楼去了,刚才传来了前厅大门上锁的声音,仆人们也去休息了。我懒洋洋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正磕着烟斗灰,突然传来一阵响亮的铃声。
我看了看表,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了。我想,这样晚了,是不可能有人来拜访的,显然来的是病人,可能还是一个需要整夜护理的病人。我满脸不高兴,却不得不去打开了大门。出乎意料,门外的石阶上站的居然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啊,华生,”福尔摩斯说,“我希望我这个时候来找你,没有打扰你和尊夫人的休息。”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快进来。”
“你似乎感到惊讶,这倒也是!我想,你现在该安心了吧!你怎么现在还在吸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落在你衣服上的蓬松的烟灰,我推测出。华生,要是你不能改掉在袖中藏手帕的习惯,那你仍不会看起来像一个纯粹的平民。今晚我能在你这儿过夜吗?”
“荣幸之极。”
“你曾经对我说,你有一间单人客房。我看现在没有住客人,你的帽架就证明了这一点。”
“要是你今晚留在这里,我将感到非常荣幸。”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你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遗憾的是,你的屋子里曾经来过不列颠工人,他是一个不幸的兆头。不是修水沟的吧?”
“不,是修煤气的。”
“他的长统靴在你地板上的漆布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不,谢谢,我刚才已经在滑铁卢吃过晚餐了,不过我倒是很高兴和你一起吸一斗烟。”
我把烟斗递给了他,他坐在我对面,默不作声地吸了会儿烟。我很有耐心地等待他开口。
“看你近来很忙。”他说道。
“是的,我忙了一整天了,”我回答道,“可是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咯咯一笑。
“亲爱的华生,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道,“在你出诊时,路近时就步行,路远就乘马车。你的靴子虽然已经穿过,可是一点儿也不脏,不难知道这些天你忙得很,经常乘马车出诊了。”
“妙极了!”我高声说道。
“这是简单的,”福尔摩斯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得到的结论,往往令人感到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做为推理基础的一些细微之处。亲爱的华生,你在写作品时大加夸张,故意不把一些情节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导致同样的效果了。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一样,因为有一件令人绞尽脑汁的奇案,我掌握了一些线索,但还缺乏一两点使我的理论更加完善的根据。不过我一定会找到的!”福尔摩斯的两眼炯炯发光,瘦削的双颊,略泛着红色。当我再看他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印第安人那种死板的样子。这使许多人错以为他已经失去了人性,好像一架机器。
“在这件案子中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对案情进行了调查和研究,我认为,已经快要破案了。要是在这最后一步你能助我一臂之力,你就帮了大忙了。”
“很愿意!”
“那么明天你能到奥尔德肖特那么远的地方去吗?”
“杰克逊可以替我行医。”
“太好了。从滑铁卢车站乘坐十一点十分的火车。”
“这样,我就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了。”
“那么,要是你不困的话,我可以把这案子的情况和需要做的事告诉你。”
“在你来以前,我很困,现在却特别清醒。”
“我尽力扼要地把案情跟你说说,那就是我正在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假设被杀案。”
“这件事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说过。”
“除了在当地外,这件案子还没有被引起足够的注意。这件案子是两天前才发生的。简单的情况是这样的: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一个最著名的爱尔兰团。它在克里米亚和印度两次平叛战役中,建立了奇功。从那时起,在多次战斗中都屡建功勋。直到这星期一夜晚,这支军队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来指挥。巴克利上校,开始他只是一名普通士兵,由于对印度叛军作战勇敢而被提拔,后来便指挥他所在的这个团了。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的时候,就已经结婚了,妻子名叫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上士的女儿。完全可以想象,这对年轻夫妇在新的环境中会受到一些社会的排挤。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据说,巴克利夫人很受该团女眷们的欢迎,她丈夫也很受官兵的拥护。需要补充的是,巴克利夫人是一个很美的女子,现在也一样,尽管她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起来一直是美满的。我从他的副手兼好友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他说,他从没听说过这对夫妇之间有什么不和。总的来说,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超过他的妻子爱巴克利。在该团,他们夫妇俩被公认为模范的中年夫妇。由他们的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有什么东西会引起以后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本人通常是个骠悍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也会显得很粗暴,报复心强。这种脾气,却从来没有对他妻子发作过。上校有时有一种奇怪的意志消沉的表现。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人说笑时,仿佛总有一只无形的手突然会从他脸上抹去笑容。在出事的前几天,他处于这种消沉状态中,心情极其沉闷。这种消沉状态和迷信色彩,就是他的同伴所看到的他性格中惟一的不同寻常之处。他的迷信表现在不愿意一个人独处,特别是在天黑以后。他这种孩子气曾引起人们的议论和猜疑。
“芒斯特步兵团的第一营(本是原来的第一百一十七营)很多年来总是驻扎在奥尔德肖特。那些有妻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这些年来,巴克利上校总是居住在距军营约半英里一所叫‘兰静’的小别墅中,别墅是座庭院,西边离公路还不到三十码。夫妇俩仅雇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由于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住,所以‘兰静’别墅只有他们夫妇俩和三个仆人居住。
“我们现在就来说说星期一晚上九、十点钟发生在‘兰静’别墅里的事情。
“巴克利夫人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她对圣乔治慈善会的活动很关心。慈善会是瓦特街小教堂开办的,专给穷人施舍旧衣服。慈善会在那天晚上八点钟举行一次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吃完晚饭,便去参加会议。出门的时候,车夫听见她对丈夫说了几句家常话,告诉他很快就会回来。随后她邀请了住在附近别墅的年轻的莫里森小姐一同去。会议开了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回家,在莫里森小姐家门口,两人才分手。
“‘兰静’别墅有一间房间,专门用作清晨起居,面对公路,有一扇大玻璃门通向草坪。草坪只有一堵安有铁栏杆的矮墙与公路隔开。回家的时候,巴克利夫人就是进的这间屋子。那时窗帘还没有放下,因为这屋子晚上通常不怎么使用。可是巴克利夫人点亮灯,然后让女仆简?斯图尔德给她送一杯茶,这和平常她的习惯正好相反。上校当时正坐在餐室中,听到妻子回来,便到清晨起居室去见她。车夫看见上校进了那间屋子,就再也没有活着走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十分钟后才好。但是女仆走到门口时,却听到主人夫妇正吵得不可开交。她敲了敲门,没人回答,又转了转门钮,发现已从里面锁上了。她跑去告诉了女厨师。这两个女仆和车夫一块儿来到走廊,听到夫妇俩还在激烈地争吵。她们一致说,只听到巴克利上校和妻子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上校的声音很低,又不连惯,所以他们三人谁也没有听出他说的是什么。相反,那女人的声音却非常沉痛,在她高声说话时,倒可以听得很清楚。她不停地说:‘你这个懦夫现在怎么办呢?现在怎么办呢?把我的青春还给我。我不愿意和你一起生活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随后,仆人们突然听到一声可怕的叫喊,同时又听到一个轰隆倒地的声音和那个妇人发出的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车夫知道已发生悲剧,想破门而入。然而办不到。不过,车夫突然想出一个主意,他从前门跑出去,绕到对面一个法式长窗的草坪上。长窗的一扇窗户是敞开的。于是车夫便很容易地从窗子里爬进去了。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没有知觉,僵卧在长沙发上,巴克利上校则直挺挺地倒在血泊中,双脚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倒在地上,靠近火炉档板的一角。
“车夫发现他的男主人已无法救活,先想到把门打开,但钥匙没在门的里侧,他哪儿也找不着。于是,他只好仍旧从窗户爬出去,向警官和医务人员求助。自然,这位夫人有很大嫌疑,因为她仍处在昏厥状态,被大家抬到她自己房间。上校的尸体则被平放到沙发上,警官随后对惨案发生的现场进行了仔细搜查。
“这不幸的老军人的致命伤是在脑后,有一处二英寸来长的伤口,很明显这是被一种铁器猛地一击造成的。紧靠着地板上的尸体,放着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收集了不同样式的武器。警察猜测,这根木棒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仆人们都说从前没有见过这根木棒。可是,它若混在室内大量珍贵物品之中,是有可能不被注意的。警察在这间房间里没有发现什么别的重要的线索。只有一件匪夷所思的事: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伤者身上,室内也找不到。只好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一个锁匠,这才打开门。
“我应墨菲少校之邀,在周二早晨去奥尔德肖特帮助警察破案。不过经过仔细观察之后,感觉这件案子事实上比我最初想象的更为离奇古怪。
“在检查这间屋子之前,警察曾经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说的,就是刚才我所说过的。女仆简?斯图尔德想起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她一听到争吵的声音,就马上去找另外两个仆人,然后一同回来。在她第一次单独在那里时,她听见主人们把声音压得很低,几乎没有听到什么。她是根据声调,判断他们在争吵的。在我极力追问下,她想起了听到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争吵的原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上校名叫詹姆斯。
“这件案子还有一件事,就是巴克利上校的脸变得认不出来了。据说,上校的脸上露出一种极为恐怖的表情,变得不像一个常人的脸。这肯定是他已经预见到自己的命运,从而使他产生极度的恐怖。这完全符合警察的看法,可能上校已经发觉他的妻子要谋杀他。伤口在他脑后和这一点也并不十分矛盾,因为当时他正想转过身躲开这一棒。巴克利夫人因急性脑炎突然发作,神智不清,暂时无法从她那里了解到什么。
“但我从警官口中知道,那天晚上和巴克利夫人一起出去的莫里森小姐,矢口否认知道她女伴回家后发火的原因。
“华生,这些事实搜集到后,我连续抽了好几斗烟思索。不用问,这件案子中最不同寻常的是屋门的钥匙丢得很莫名其妙。钥匙被人拿走,这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必定是有第三人曾经从窗子进到过这个房间。最后我发现了痕迹,可与我所期望的完全不同。有一个人肯定到过室内,他是从大路那边穿过草坪进来的。一共得到了那人五个十分清晰的脚印,一个在矮墙,两个在草坪,还有两个不十分明显,是在他翻窗而入时,在窗旁弄脏的地板上留下的。很明显他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不过令我感兴趣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他的同伙儿。”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大片薄薄的纸,小心翼翼地摊在他的膝盖上。
纸上是一种小动物的爪印,有很清晰的五个爪子,爪尖很长,大小像一个点心匙。
“这是一条狗。”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