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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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们上自修课的时候,校长(指法国公立男子中学校长。)走进来了,他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校服的新生和一个抱着一张大课桌的校工。正在打瞌睡的学生都被惊醒了,每个人都站起来,好像在用功中受到惊扰一样。校长做了个手势,叫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对学监(负责看管学生,尤其是在自修时间。)低声说:“罗歇先生,我把这名学生托付给你。先让他进五年级(相当于我国初中的班级。)。如果他的功课和操行都令人满意,再按照他的年龄升到高班。”

这名新生站在门后面的墙角里,大家几乎无法看到他。他是一个乡下孩子,大约十五岁,个儿比我们当中谁都高。头发沿着前额剪得整整齐齐,就像乡村教堂里唱诗班的孩子。他的神情规规矩矩,但是又显得十分局促不安。虽然他肩膀不宽,他穿的黑钮扣绿呢上装在袖窿部分可能紧得他不舒服。从他的袖饰的缝中可以看见他裸露惯了的红红的手腕。浅黄色的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露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他穿了一双很结实的皮鞋,鞋底钉了钉子,鞋油却擦得不亮。我们开始背诵课文。他聚精会神地听着,仿佛听讲道(指天主教堂内的讲道。)一样专心,连腿也不敢交叉起来,胳膊肘也不敢支起。到两点钟铃响了,学监不得不提醒他,要他排在我们的队伍里。

我们有个习惯,在进教室的时候,把我们的帽子丢在地上,然后两只手可以随便做点儿什么。我们一跨进教室门,就得把帽子从长凳底下扔过去,让它们碰到墙,扬起好多尘土,这成了老规矩。可是,也许是他没有注意到这种做法,或许是他不敢照着做。祷告结束以后,这个新生依旧把他的鸭舌帽放在膝盖上。这是一顶混合式的帽子,在它上面能看到毛皮高帽、波兰式军帽、圆筒帽、水獭皮鸭舌帽和棉布便帽的各自的特点,总之是一种可怜的东西,它那默不作声的丑陋模样,像傻子的脸那样,显出高深莫测的表情。它的形状像只蛋,给里面的鲸鱼骨撑得鼓起来。帽口绕着三道边,接着是彼此交错的菱形的丝绒和兔子皮,一条红带子在当中隔开,再上面成了口袋似的东西,最后是一块多边形纸板,上面盖着饰带错综的绣品,从那里垂下一根过于细的带子,带子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织成的小十字形流苏。帽子是新的,帽檐在发亮。

“站起来。”教师说。他站了起来。他的鸭舌帽掉到地上。全班同学都笑了。他弯腰拾起帽子。旁边的一个学生用胳膊肘一捅,帽子又掉下去了,他只好又拾了一次。

“把你的头盔拿开吧。”教师说,他是一个挺风趣的人。学生们哈哈大笑,可怜的孩子非常窘,不知道是应该把他的鸭舌帽拿在手上,还是扔在地上,或者是戴在头上。他又坐下来,把帽子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教师又说话了,“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新生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了一个名字。

“再说一遍!”

大家听到的还是含含混混的声音,于是全课堂又是一片笑声。

“说大声点!”教师喊道,“说大声点!”

于是这个新生下了最大的决心,张开大口,好像叫喊似的,用尽力气喊出这样几个字:“夏包法利。”

教室里立刻响起了一阵吵嚷声,越来越响,还夹杂着尖锐的叫声,有的人号叫,有的人学狗叫,有的人跺脚,有的人反复地喊:“夏包法利!夏包法利!”。接着,吵嚷声渐渐变成零星的叫声,好不容易才静了下来,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它又突然在一排长凳上响起来,同时在这里那里冒出压住的笑声,像没有燃完的爆竹。由于教师宣布要罚做大批作业,课堂的秩序渐渐恢复了。教师叫新生再说一遍他的名字,拼读出来,重说一次,最后才弄清楚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他立刻命令这可怜的小家伙坐在讲台前面专给懒学生坐的长凳上。他站起来,不过在离开座位以前,显得有点犹犹豫豫。

“你在找什么?”教师问。

“我的鸭……”新生胆怯地说,他的不安的眼睛向四周探望。

“全班每个人罚抄五百行诗!”一个怒气冲冲地声音叫道,好像Quos ego(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在他的史诗《埃涅阿斯纪》中写到海神发怒,说一声Quos ego(我要……),海上风暴就立即消失。)一样,止住了一场新的风暴。“安静!”恼怒的教师从他的窄边软帽里面抽出手帕揩前额上的汗,继续大声说了一句:“至于你,新生,你给我抄二十遍动词ridiculus sum(拉丁文,“我可笑”的意思。)。

接着,他的嗓音柔和了一些,说:“你的鸭舌帽,你会找到的,没有人把它偷走!”

大家又都静下来。一个个脑袋低俯在练习簿上面。那个新生规规矩矩地坐了两个小时,尽管不时地有人用笔尖向他弹来一个小纸团,弄脏他的脸,可是他只用手擦了擦,依旧低下眼睛,一动也不动。晚上,他在自修课上,从课桌里抽出他的套袖,把一些小东西理齐,然后细心地用尺子在纸上划直线。我们看到他认认真真地学习,每个字都查字典,十分用心。无疑地,靠着他表现出来的这种坚强的意志,他才没有被降到低班里,因为,他对语法规则勉强知道一些,在造句方面却不高明。他开始时学的拉丁文是他村子里的本堂神父教他的。他的父母为了省几个钱,尽可能迟地送他上中学。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来是一个助理外科军医,一八一二年左右,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在这个时期离职,后来他利用他个人天生的一些优势(指他的身材、仪表、外貌等。),使一个针织品商的女儿爱上了他的外貌,于是顺手得到了她带来的六万法郎的陪嫁费。他是一个美男子,爱吹牛,总是把他的马刺弄得好响。他的颊髯连着唇髭,手指上一直戴着戒指,衣服的颜色也总是鲜艳夺目。

他的模样像一个勇士,而那股灵活劲儿又像是一个旅行推销商。结婚以后,有两三年他靠妻子的财产生活,吃得很好,每天很晚才起床,用很大的瓷烟斗抽烟,晚上看完戏才回家,经常出入咖啡馆。他的丈人死去以后,几乎没有留下什么,他很气愤,不顾一切开办起工厂,结果亏了些钱。后来他退居乡间,想在这里赚点钱。可是他不懂得种田,就像不懂得生产印花棉布一样。他成天骑着马游玩,而不是让它们去耕地。他一瓶一瓶地喝他的苹果酒,而不是一桶桶地卖掉。他吃掉自己院子里最肥美的家禽,用他养的猪的油擦他的皮鞋。他用一年两百法郎的租金在科(科,法国一地区名。)和庇卡底(庇卡底,法国古省名。)交界处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房子,它一半是农庄,一半是住宅。他从四十五岁开始,就闭门不出,日夜懊恼,愁眉不展,怨天尤人,对谁都嫉妒。他说他厌恶人世,决心平平静静地过日子。他的妻子以前对他爱得发狂,像女奴一样顺从他,但他对她却越来越冷淡。她本来活泼开朗,热情洋溢,现在上了年纪,却变得脾气古怪,喜欢嚷嚷,容易激动,就像走了味的酒一样。

看到他追逐村子里的每一个放荡的女人,晚上浑身酒气,人事不知,从许多声名狼藉的地方被送回来,起初她很伤心,不过并不抱怨,后来她被激怒了,于是她一声不吭,压制着心中的怒火,逆来顺受,一直到去世。她不停地为各种事务奔走。她找诉讼代理人,找法庭庭长,记住期票到期的时间,设法争取缓付。在家里,她洗洗烫烫,缝缝补补,监督雇工,付清帐单,而那位先生却百事不管,终日迷迷糊糊,昏昏沉沉,同时又像和谁赌气似的,坐在炉子旁边抽烟,向炉灰里吐痰。只有想对她说些招她生气的话的时候,他才会醒过来。她生下一个男孩以后,不得不把他寄养在奶妈家里。小东西回到家里,被宠得像一个王子。他的母亲喂他果酱,他的父亲让他赤着脚跑来跑去,而且还说,孩子可以像幼小的走兽那样光着身子走路。和母亲的想法相反,他的头脑里有一个把孩子培养成有男子汉的打算,依照这个打算,他要尽力培育他的儿子,要孩子经受斯巴达式的严酷无情的教育(古希腊时期的期巴达人教养孩子极其严格。),锻炼出一副强壮的体格。他送他到没有炉火的房间里睡觉,教他大口大口地喝朗姆酒(一种甜烧酒。),教他辱骂宗教仪式的队伍(以为是表示一种反抗精神。),但是孩子天性温顺,没有很好地达到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