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人格大师: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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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青少时期(3)

舒尔茨的性格错综复杂,尤其是野心勃勃,以及蛰伏的暴烈脾气。尽管他在敬虔教派与沃尔夫的理性主义之间的神学冲突上可能愿意采取妥协的立场,但是在哈勒敬虔教派与柏林集权政府的共同目标上面,则不曾有丝毫的松懈。他不仅在哈勒攻读神学并且深受弗兰克的影响,也曾随沃尔夫深造,所以他的神学思想是敬虔教派观念与沃尔夫理论的综合体,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试图藉由沃尔夫的术语与方法来传播敬虔教派的观念。事实上也是因为他的缘故,沃尔夫的哲学尽管在普鲁士仍遭到官方箝制,在大学却日益受到肯定。舒尔茨与柏林的中央政府交好,也造成了王室对沃尔夫态度的改变。腓特烈·威廉一世也开始赏识他的哲学。在读过沃尔夫的一些著作以后,他不再认为沃尔夫哲学与敬虔教派有矛盾之处。因此他设法让沃尔夫重返普鲁士,甚至下令所有的神学系学生必须研究沃尔夫的著作:“他们必须效法沃尔夫教授,精研哲学以及逻辑的思考方式。”舒尔茨的出现可谓天时地利,其政治嗅觉与神学本能不相上下。

这个新发展为哥尼斯堡的敬虔教派带来不小的改变,也为康德的父母和他自己带来冲击。哥尼斯堡的敬虔会来自于哈勒,但较不“激进”,披上了沃尔夫式的、理性主义的外衣。舒尔茨反对过度的宗教狂热。就如同弗兰克为了掌握普鲁士的新局所带来的机会而大幅修正了施佩纳的教旨一样,舒尔茨也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修正了弗兰克的观点。哥尼斯堡的敬虔会与哈勒的敬虔会毕竟不能混为一谈,那是个独特的变种。虽然它与正统派教会唱反调,精神上却在许多方面与它有点接近:他们的哲学宗师不是亚里士多德,而是沃尔夫。

在行事风格上,舒尔茨经常是在柏林王室的政治需要与哥尼斯堡市民的精神需要之间求平衡点。对于他和追随者而言,这两种需要似乎无法清楚划分。在舒尔茨的领导下,路德教派的牧师比较像个教师,而不像牧师。基督教基本教义的传授,逐渐与阅读、写作以及算术等课程紧密结合。于是很自然的,舒尔茨树敌日多,而且反对他的人不全是来自反敬虔会的阵营。腓特烈·威廉一世推动的改革工程,与正统派的神职人员以及官员、贵族的愿望背道而驰,为他推波助澜的舒尔茨,也就引起许多人的嫉愤。他与普王成了亲密的战友,以致当普王在1734年重病时,他忧心忡忡,写信告诉朋友他有多么恐慌,并预测自己“将在国王驾崩后的三天内人头落地”。后来他回忆说:“这里的喧嚣与日俱增,甚至乌合之众也来凑热闹,因此有几个星期街道不甚安全,入夜之后我根本不能离开自己的住所。”他的反对者打破他的窗户,在他的家门口和其他敬虔教派教授的住处大声抗议,并且在街头举标语加以羞辱。敬虔会员也毫不退让,把他们的对手视为上帝的敌人,并一本初衷进行他们眼中的神圣使命。虽然别人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腓特烈·威廉一世的傀儡,他们却相信自己站在正义的这一边。在30年代早期,敬虔教派在与正统派势力的斗争当中占了上风,而腓特烈·威廉一世也在与哥尼斯堡的地方势力的较量中取得了一连串的胜利。

康德在这样的宗教环境中成长,当然对他的思想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即使影响的程度很难断定。埃马努埃尔的宗教背景充满了重重暖昧,里面有些元素,在别的脉络里甚至可以解释为完全背离真实信仰的基本教义。如果说敬虔教派的观念对康德自始就有影响,那也是舒尔茨的路线。年轻的康德接触的是哥尼斯堡的敬虔会,不是其他的教派。如同前述康德形容母亲的宗教情感,“忠实但绝不狂热”,而这样的面貌正是舒尔茨路线的表征。尽管如此,敬虔教派似乎没有在康德的哲学里留下深远的影响。我们甚至找不到任何有关其父母所信仰的敬虔教在其思路留下痕迹的证据,虽然早期的康德传记作者们在这一点上言之凿凿,他们所能掌握的论证并没有比现在的我们更齐全。博罗夫斯基宣称:“康德的父亲要求的是勤勉与正直的儿子,母亲则要一个虔诚的儿子,根据她对‘虔诚’的想像。父亲强调的是劳动与诚实,尤其是不可说谎,母亲则加上了宗教的面向。”博罗夫斯基还指称,康德“受父母照顾的时日甚久,因而足以掌握他们思考模式的全貌”,其《第二批判》里的“宗教诉求”,甚至与母亲早年的教诲如出一辙。在类似的诠释角度之下,林克引述了以下康德对父母的评语:即使当时人们没有清晰的宗教概念……诸如“德行”与“虔诚”等用语也不够清楚或充分,但是人们事实上都是有德行且虔诚的人。当然一直有人对敬虔教派指指点点。够了!那些真正严肃的敬虔教徒散发尊贵的气质,并拥有作为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高品德,即静穆、喜悦与不为激情所扰动的内在平安。没有任何困境或压迫可以令他们不悦,没有任何争端可以激怒他们或让他们产生敌意。这段据称出自康德口中的描述,显示康德很尊重他的父母以及其他忠实的敬虔教徒,同时也显示康德认为他的母亲对他的道德观有正面的影响。但这完全不能证明康德成熟后的观点与敬虔教派有任何相近之处。康德“受父母照顾的时日甚久,因而足以掌握他们思考模式的全貌”,可能是一个事实,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康德把他们的想法当作经过整理的学说加以吸收。如果这段文字为我们带来什么讯息的话,那最多只是让我们知道,康德并不认为那些有德且虔诚的人们行为的背后有任何学理的支撑。他赞许的是他们的行为,不是他们的神学思想。在如此薄弱的证据之下断定“其父母均为敬虔教派成员的事实,是理解康德思想的关键”,因此是一种误导。事实上,前述的文字显示康德在其早期与敬虔教派的接触之中并没得到多大的思想助益。他之称许“严肃”的敬虔教徒甚至也可以看作是两面刃,因为毕竟关于敬虔会也是流言不断。康德在此作了一个划分,一边是严肃的敬虔教徒,虽然恪守教义,却无法厘清其概念;一边是浮夸的教徒,虽然行为举止与教义不一致,但说辞漂亮。最后一点是,博罗夫斯基自己是普鲁士路德会的主教,显然有心淡化路德会里的派系差异。他会把康德的道德哲学与敬虔教派联系在一起,本来就带有部分的政治动机。他不仅想办法要缩短敬虔教派与正统派教会的距离,并一厢情愿地撮合康德的宗教观点与教会本身的阐释。

康德从父母身上得到的不是宗教学说的训练,而是给他一个温暖的、体贴的、可依靠的环境,帮助他建立自信和自我价值。像他的其他兄弟姊妹一样,被母亲呢称为“小曼纽”的康德为父母的爱所滋润。事实上,他们给予子女的不仅仅是爱,还有尊重。他们善于机会教育,为小孩子提供一个虽然简朴、但和谐而雅致的居家环境。另外他们也在每个阶段全力支持求上进的大儿子。

关于父母的赐予,康德曾为我们留下一些信息。成年之后,他说父母让他得到了“从道德的角度而言最佳的教育背景”,并且终其一生都对早期理想的道德教育十分感念。因此,我们最好先了解一下康德认识中最佳的儿童道德教育内容是什么,再据此推测他的父母对他的具体影响是什么。在《论教育》的讲义里,康德区分了以纪律为基础的体能教育,以及以准则为基础的道德教育。前者并不允许儿童自由思考,只是予以锻练。就道德教育而言,“若其方法以模仿、威吓、惩罚为基础,一切的努力都将白费。”父母必须引导小孩子体验行为的准则,而不是让他们盲从习惯。小孩子不是仅仅要做好事,而是:他们做好事,因为那是善行。“因为道德行为的一切价值出自于其准则。”更重要的是,为了让道德感往下扎根,“我们必须尽量以身教及言教来让小孩子明白他们的道德义务。毕竟小孩子只需面对一般性的义务,对自己以及对他人。”在这个阶段义务的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以及节约,其基础则在于:人类在内心里有其尊严,因此他是万物之灵,而他的根本义务也就在于不去否认在其人格当中的人性尊严。酗酒、悖于常理的罪行,以及一切的放纵无度,都是康德眼中让人丧失人性尊严而禽兽不如的例子。较特别的是,康德认为“阿谀奉承”也是对人性尊严的戕害。对小孩子而言,说谎则是最大的忌讳,因为“谎言使人类成为轻蔑的对象,并且使孩子失去对自己的尊重和信赖”,而那是每个人都必须拥有的。

我们对别人也有义务,而一个小孩必须及早学习:对别人的敬畏与尊重。……孩子在这方面的练习不可忽视。例如当孩子对某个穷人的孩子感到不屑,因而回避他或者无情地把他推开,甚至殴打他等等,则大人不应该跟他说“不可以打人,因为他会痛”,或说“你应该有同情心,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相反的,我们必须让小孩明白如此的行径与人权相抵触。基本上,康德不认为孩子必须学习同情别人,而是应该培养责任感、自我价值感与自信。康德认为,这就是他的父母给他的教育。康德同时也强调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并指出“对一个人格发展尚未成型的人而言,模仿是第一个意志规定,以让孩子接受后来他自己也会定立的准则”。

康德对其父母的评论显示他认为两者都足堪为人表率。康德对自己与他人的责任感,极有可能是模仿自父母。他同时认为孩子必须接触某些宗教概念,“只是不应以正面的方式,而是以负面的方式。让小孩念诵空洞的祷词不仅毫无益处,甚至会误解‘虔诚’的概念。作为神真正的仆人,意味着言行举止不逾越神的旨意,这一点小孩子们必须学习。”换句话说,宗教概念必须能巩固道德价值,而不是反过来由后者支撑前者。在《道德形而上学》里,他更明白区分了道德与宗教。他建议以道德的教理问答代替宗教的教理问答,作为学童启蒙课程,并且主张:“在儿童教育里最重要的是,道德的教理问答不可以和宗教的教理问答掺杂在一起……尤其要避免把道德的教理问答摆在宗教的教理问答之后。”如果康德的父母给他的教育,如博罗夫斯基所言,充满宗教色彩,那么他是否会在晚年称之为“从道德角度而言最佳教育背景”,我们不无疑问。

然而这并不排除康德的道德哲学确实植根于早期的童年经验。康德一家人不仅仅是敬虔会信徒。既然康德的父亲是一个师傅,父母又都隶属于行会,他势必也耳濡目染了源自工匠风气的道德特性。这个风气的特色是:以不受皇家及贵族支配为豪,自决与自足的精神(即使在最恶劣的环境之下),而不是对在上位者的臣服与屈从。18世纪早期行会的势力诚然容易被高估,但是同样的,其会员的社会地位也容易被低估。不容忽视的是,康德终其一生都以自己的出身为荣。

行会系统最核心的道德命令是“名誉”。行会会员如果失去名誉,等于是失去了一切。康德对自己的父母及姊妹们的评述,也必须在这个脉络里了解。当他说自己在童年不曾见到不得体的事物、或者其父母的血液从未为恶行所玷污时,他想到的便是行会特有的荣誉感所支撑的道德观念。当瓦西安斯基强调,舒尔茨帮助康德父母的方式“与康德及其父母的荣誉感一致”时,所指的便是这点。他们绝对不会接受金钱的舍,但提供薪材则另当别论。

然而对进入成熟期之后的康德而言,荣誉感只是道德的很不完整的表现。荣誉只是外在的,因此不可能把握道德的真正本质。他明白指出,不仅“道德修养必须建立在准则上而非纪律上”(因为纪律只涉及外在的面向,只是用来防堵坏习惯,而准则则形象具体的道德气质),而且这些准则不可能是名誉的准则,而必然是法的准则。前者与低劣的品德可以并行不悖,后者则否。再者,荣誉感完全是约定俗成的、习得的、经验性的。如此,人格的形成时间必定是后来的事,或者说要有相当的年纪才可能。相反的,法的观念深植于每个人的灵魂深处,甚至稚龄的儿童也不例外。因此与其向孩子申斥“你这样做很丢脸”,不如问他说“你这样做合理吗”?因此,主张康德的道德理论根植于行会以荣誉感为出发点的道德观点,那是一种错误的论证,正如以其父母纯朴的敬虔会信仰去解释康德的成熟期思想一样。

虽然埃马努埃尔早年作为“师傅的儿子”的经验不足以解释其日后的哲学进展,对于理解其背景却还是有重要的意义:欲解其一必知其二。敬虔教派在行会系统出现危机之际,帮助教友渡过了难关。它因为强调平信徒司祭职、个人的圣经研究以及教友团契,而与行会成员的价值观相当契合。虽然敬虔教徒有“软骨头”的绰号,他们的宗教实践却也强化了他们的独立性与自主性。的确,敬虔会为正统派教士难以接受的主张之一,便是认为人人有同等的圣经解释权,如此一来,牧师与平信徒之间明显的界线便渐趋模糊。从行会会员的独立自主、坚持不接受官方权威(以及更加民主的社会组织观念),到康德由道德自律的个人构成的理想社会的观念,当然有一段距离,但是显然没有从信守圣言与遵主圣范到定言命令所规范的完全自律性的距离来得远。无论如何,前者至少有个连续性,后者则是绝对不连续的。独立的工匠之所以认为敬虔会所传的福音可以接受,部分是因为它承诺人们可以脱离18世纪普鲁士既有的阶级关系。埃马努埃尔的父母在这上面有什么样的发挥,当然与其成长环境的风气不无关联。最重要的是,他们处于有地位的工匠阶层,其道德标准大致上就这样跟着确定下来。

换言之,康德从父母那边继承的是小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他了解勤奋、诚实、整洁以及独立自主的重要性,同时也很有金钱的概念。在他仅有的描述其父母的文字里,康德特地指出他们没有留下财产,也没有留下债务,但为他在社会立足作好充分的准备。倘若他是出生在18世纪的帕多瓦、爱丁堡、阿姆斯特丹或者波士顿的任何一个工匠家庭里,他的价值观想必不会有多大的不同。就如同康德在哥尼斯堡的家里一样,宗教有一定的分量。但宗教的活动不会是惟一,甚至也不是主要的关切对象。他们所在意的是勤奋工作以服务顾客、挣得生活基本所需而不必妥协、有尊严的生活、与社会地位相称的外表、把家照顾好、不欠过度的人情也不依赖他人。在这些人性特质上,康德得自父母的影响不下于某些宗教教义或生活方式。虽然他的父母不仅只是表面性地,而是发自内心地相信,除了过上帝眼中的“好生活”之外没有其他选择可言,对于这个事实也不能带来任何改变。无论如何,康德没过多久之后就要见到敬虔教派的另一面了。

二、严格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