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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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28)

第一章 (28)

他明白我的意思,就向我作手势,表示要用沙土把他们埋起来,免得被后面的人看见;我作手势让他照办,他立刻很起劲地干起来,不久就用双手刨了一个坑,刚好容下那第一个野人,把尸首拉进去,用沙土盖好;而后他又把另一个照例埋好。我相信,他仅用一刻钟的工夫,就埋上了两个人。然后,我叫他跟着我走,我没有带他到我的城堡中去,而把他带得远一些,带到岛那端的石洞中去。我这样,是因为我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应验不错,因为在梦中,他是跑到我城堡外的小树林中来躲藏。

到了洞中,我给了他一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吃,又给他一点水,因为我看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我等他吃喝已完,又指他一个地方——我在那里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有时也在上面睡——作个手势,让他躺在那儿睡觉,于是可怜的家伙就躺下,呼呼地睡去。

他是一个眉清目秀,身体匀称的汉子,四肢既直又结实,但并不粗大;个子很高,年纪看来大概有二十多岁;他的五官生得很端正,没有那种狰狞可憎的样子;脸上带着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质,可是又兼有欧洲人的和蔼可亲,特别是当他微笑的时候;他的头发长而黑,并不像羊毛似的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两眼灵活敏锐有光;他的皮肤不特黑,而略带褐色,然而又不像巴西人,佛吉尼亚人和其他美洲土人那样,褐黄得那么难看,却是一种明朗的橄榄色,令人看起来舒服,却难以形容;他的脸是圆圆的,胖胖的,鼻子很小,但又不像黑人那样扁;一张嘴长得也非常好,嘴唇很薄,牙齿整齐,洁白如象牙,他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了,一醒来就到洞外找我;此时,我正在挤羊奶,因为我的羊圈就在附近。

他一眼看见我,就爬在地上,用各种手式和姿势,表示他的恭顺感动的心情;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同上次一样,把我的脚搁在他的头上,而后又对我作出各种各样归顺心服的姿势,让我知道他将终生为我服务;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向他表示,我对他非常满意。不久,我就开始同他讲话,并且教他和我说话。首先,我让他知道,他的名字应该叫“礼拜五”,因为我在礼拜五救了他的命,而我这样叫,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我教他“主人”,而后让他明白,这就算是我的名字;我又教他说“是”和“不是”,而且使他知道他们的意义。我拿了一个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给他,叫他当面看着我吃,看着我把面包浸在羊奶中;而后又给他一些面包,让他依照我的样子吃;他立刻照办了,并且向我作手势,表示非常好吃。

当天晚上,我陪他过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向他示意,让他跟我走,同时让他知道,我要给他一些衣服;他懂得我的意思,似乎很兴奋,因为他此时全身赤裸,一丝未挂。我们经过他掩埋那两个野人的地方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把那地方指出来,而且给我看他所作的标记,向我作手势,表示我们可以挖出他们并吃了!看到这种情况我就作出发怒的样子,表示我对这种行径深恶痛绝,并且作样子给他看,表示我一想到这种行径就呕吐,之后向他招招手,叫他走开;他立即十分驯服地走开了。然后我又带他到那小山顶上,看看他的敌人是否走了;我打开的我望远镜,一眼就看到他们昨天聚集的地方,可是那群野人以及他们的独木船都不见了;显然已经开船离开了,并且把他们的两个伙伴抛在脑后,压根不去找他们。

但我对这个发现并不满足,我现在有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好奇心,因此我就带着礼拜 五,叫他拿着刀,背着弓箭——又叫他背上我的一支枪,我已背了两支,一齐向那些东西集会的地方出发,因为我想获得更多关于他们的情报。我到了那儿,一见到那惨不忍睹的景象,我血管中的血不自觉得都冷了,心脏停止了跳动。那实在是一幅恐怖的画面——至少我看如此,虽然在礼拜五的心目中,并不算一回事。整个地面上是死人的骨头,鲜血淋淋,土地都被染红了;大片的人肉,这儿一块,那儿一块,有的吃了一半,有的是砍烂了的,有的是烧焦的;总而言之,处处都是他们战胜敌人后举行宴会的痕迹;我总共看到三个骷髅,五只人手,三四根腿肌和脚骨,还有很多人体上的其他部分。礼拜五用手势告诉我,他们总共带了四个俘虏到这儿设宴;三个已被吃掉,而他——他指指自己——是第四个。他又告诉我,这群野人曾在他的部落打了一场恶战,抓了许多俘虏;那些参加战争的人,就把俘虏分别带到几个地方,拿他们设宴席,办法与昨日那群东西处理带来的几个人一样。

我让礼拜五把所有的骷髅,人骨、人肉和其他剩下的东西收拾在一起,堆成一堆,用火把它们烧成灰烬。我注意到礼拜五依旧垂涎那些人肉,不改他那吃人的本性;但我尽可能让他知道,我最憎恶的就是这种事情,连想都不愿想,看都不愿看,又想方设法让他知道,若他敢吃一口肉,我就杀死他,他这才不能有所表示。

我们办完这件事,就回到我们的城堡,刚到那里,我就替礼拜五做事。我首先给他找一条短裤,这条短裤,是我从那条破船上死去的炮手的箱子里找到的,经过小小的改造,正好合他的身;而后我用我最高的手艺——我现今的裁缝手艺已经相当不错了——替他用羊皮做了一件背心,我又给他一件兔皮帽子,这顶帽子戴起来既方便,样式也合潮流。他如此穿起来,照眼前而言,总算过得去;他看到自己同主人穿的同样好,心中大为高兴。实际讲,他最初穿上这些东西,难免有些别扭,不仅裤子穿起来别扭,就连背心也磨得他肩膀和胳膊难受;后来略在那些难受的地方放宽了些,再加上穿惯了衣服,他也就感到舒服了。

我同他回家的第二天,就开始考虑在什么地方安置他的问题。本着即合他的需要,又使自己安全放心,我就在两道墙之间——第一道墙之外,第二道围墙之内——的空地上,替他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里边的围墙原本有一个入口通我的山洞,我就做了一个正式的门框和一扇木门,安装在入口的里面;那门是在里面开的,到了晚上,我就把门从里面上了闩,把梯子放进来。从而,礼拜五要通过我里面的围墙,来到我身边,一定会要先弄出许多响声,惊醒我。因为我已经在里边围墙和岩壁之间,用长杆搭了一层严密的层顶,完全掩盖起我的帐篷,层顶上又搭了许多小木条,小木条上又盖了一层厚厚的,同芦草一样坚实的稻草。至于我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我又装上一个活门,若有人企图从外面打开它,是绝对不可能的,它会自动落下来的,发出很大的响声。至于我的武器,我每夜都放在身边。

但是,我这些防范措施都是多余的;因为礼拜五对我的忠诚和爱戴,是任何世上奴仆所无法相比的;他性情温和且开朗,不耍花招,对我唯命是从,毫无异议;他对我的那种感情,犹如孩子对父亲。可以讲,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会舍命救我的;我看到他在这方面的各种表现,疑虑慢慢消失,并且深信他决不会危及我的安全,因此压根就不用提防他。

这令我常常怀着惊奇的心情想到,虽然英明的上帝对他所控制的万事万物的安排,对他所创造的人有分别,未能让其中很大一部分人的潜能和智力得以充分发挥,却仍赋于他们一样的能力,相等的理性,同样的感情;对善意和恩惠,有相同的感觉;对侮辱和残害,怀有同一种愤慨;同样知道知恩图报,赤胆忠心;同样有作出善举,接受善意的能力;所有这些,同上帝赋予我们的并无两样,一旦上帝给他们这方面的表现机会,他们同样地乐于正确运用这种天赋能力,甚至比我们更喜欢如此做。这有时也引起我的悲哀,因为我想到的一些实例表明:虽然除了理解力外,我们的这些能力还要受上帝的引导,受到上帝在《圣经》中的教导,然而我们这些能力发挥得多么糟呀!并且,凭我对礼拜五这可怜生番的观察,我可以肯定,若他们同样具有这种可以受助苍生的知识,准会比我们运用得更恰当,但上帝为何不让成千上万的礼拜五得到这种知识呢?

由此,我有时走得非常远,竟然到了轻视上帝的权威,甚至可以讲是对上帝的公正提出疑问的程度;因为我感到他让有些人看到他对圣灵的光辉,却不让另外一些人看见,同时又要求这两种人承担同等的义务,这种要求太过专横。但是我最终不再对此深究,因为我得出了这样两点结论:首先,我们不知道上帝对付他们,凭借什么依据和法律,但是,既是上帝,其本性必是无限圣洁的,无限公正的,因为若讲这些未被判定在他的恩泽之内,那么一定是他们因违反了上帝的教诣而犯下了罪孽,因为依《圣经》中的讲法,对他们而言,上帝的教导即是法律,而依据他们良心所承认的准则来看,这样的处置也是公正的,尽管我们并不知这种准则的基础。另外,既然我们均是这位陶工注:这儿的陶工喻造物主,可参看《旧约全书?耶利米尔》第18章6节。手中的黏土,则无一件陶器能问他:“你为何把我做成这样?”?

但还是回过头来谈谈我这新伙伴吧;我很喜欢他,决定把全部必要的事情都教会他,让他成为我得力的助手,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教会他能与我讲话,也使他听懂我的话;他倒是一个很好学的学生,并且学起来始终是高高兴兴,非常认真的。每当他明白了我的一句话,或我听懂他所讲的话,他就显得非常快乐,因此对我而言,与他讲话也很有乐趣;现今,我的生活过得相当舒心自由,我开始想到:只要能如此安稳地下去,不受那群生番的进攻,则即使我永远都无法离开这块土地,也无妨了。

回到寨子中过了两三天以后,我想要使礼拜五改掉那种可怕的饮食习俗,摈弃他那种吃过人肉的口味,就必须让他尝尝别的肉食的味道;于是我一天早上带他到林子里去。起初我是想从羊群里挑一只小羊,宰杀后再带回去加工的,但走着走着,却看到背阴的山崖下趴着头母羊,旁边还伏着两只小羊;我一把拉住礼拜五,对他讲“站着别动”,一面给他作手势,让他勿再动;紧跟着,我便举枪射击,打死一只小羊。可怜的礼拜五虽曾见过我打死那个追 杀他的生番,但当时距离较远,既未弄明白,也想象不出我是如何打死那个人的,这一回明显大吃一惊,身子瑟瑟发抖,看到他那惊恐的表情,我感到他几乎要瘫痪下来。他未看见我瞄准小羊,也未看到我已射杀死它,因此只管拉开衣服在身上摸索,看看自己是不是受伤了,原来他以为我下决心要杀他;只见他走到我面前往地上一跪,抱住我的双腿,讲一大通话,虽我听不懂这些话,但看那样子,我就不难明白;他是求我勿杀他。

我迅速就想出个方法,使他相信我不会伤害他,便拉他起来,向他哈哈一笑,又指指那被我射杀的小羊,作着手势告诉他,让他跑过去拿回来,他拿回后,正惊奇地察看那只小羊是如何被杀死的,我已把枪重新装好弹药,不久就看到一只像鹰的大鸟停在树上,刚好在射程内,便将礼拜五弄到身边,为的是使他对我将做的事有所了解;我指着那鸟——其实,那是一只大鹦鹉,可起先把它当作鹰了——又指了指我的枪同那鹦鹉之下的地面,让他明白我即叫那鸟下来也即让他知道,我就要朝那鸟开枪射击了,紧接着我开了枪,并让他看,他一看,那鹦鹉已掉落下来;此时虽然我事前先对他讲了,他还是呆呆站在那里,又似是吓呆了;并且我发现,因为他未看到我给枪中装什么东西,这次更是吃惊得异常,认为在我的这支家伙中准是藏有什么神奇的东西,能接连不断地制造死亡和毁灭,可以杀人、杀死鸟兽,杀死远近的任何东西;这种事情使他非常惊惶,以至过好久,他还是心有余悸;我相信,要是随其便的话,他一定会将我和我的枪当作偶像来崇拜。讲到那支枪,他在事后好几天时间内,虽然都不敢碰它一下,却常常独自与它讲啊,谈啊,似乎它会跟他讲话似的,以后我才知道他是在那儿恳求那枪,要它不要杀他。

且讲当时他惊魂初定后,我对他比划一下,是让他跑去把我所射杀的鸟儿捡回来;他去了之后却未立即回来;原来,那只鹦鹉中弹后并未立刻死去,因此落地后又扑腾了一大段距离;但礼拜五最终还是找到它,抓到它放在我面前;由于我起先已知道他对我的枪一无所知,就利用此点,背着他我又把枪装好弹药,以便发现目标可以举枪便打;但一时间却无目标,我只好带着小羊回去,当晚就剥了它的皮,尽量一块块把肉切好;我有一个专门用来煮肉的罐子,就放了一些肉进去,结果不仅煮好了肉,还熬出一罐好汤,我吃了一点后,也给了我那伙伴一些,看样子他喝得非常高兴,很喜欢这种吃法;只是他见我把肉蘸了盐吃,感到非常惊讶;他比划着向我表示,盐不可口,同时蘸点盐放到口中,作出呕吐的样子,接着便啐了几口,打了些清水漱漱口;他刚这样做,我把一块未有盐的肉送到嘴里,而后也装模作样地啐了几口,表示无盐不好吃;不过这也无用;他无论吃肉或喝汤,始终不喜欢放盐,至少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是如此,只是到后来,他才稍微加点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