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美国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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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二章13

为什么罗伯塔这样的姑娘要到这个工厂里来做临时工,我们需要说明一下。正像克莱德与他跟家庭的关系那样,她也认为她这一生很失败。她的父亲是泰特斯?奥尔登,他是个住在卑尔兹附近的农民,那是从这儿往北大概五十英里的一个小镇。她从小就过苦日子,她父亲是农民伊弗伲?奥尔登的三个儿子中的小儿子,很穷困,在他四十八岁时,还住在他父亲留给他的一间破房子里。这种房子在新英格兰的普通的市镇和街道随处可见,曾经是式样美观的典范。不过现在,这房子由于油漆已剥落,而且没有了屋顶用的石板(过去就用这种石板砌成走道,从大门通到前门),它就像一个正在咳嗽的老人般诉说着近况的不幸。

房内与外面类似,天花板与楼梯都破了,有时发出吱吱的声音,而窗幔也是少了又少。新旧家具也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更不用说新旧混杂的那种不协调了。

罗伯塔的父母是代表着美国精神的那种乐于幻想而不喜欢承认现实的那种人。泰特斯与那两个也很糊涂的哥哥一样,皆因父亲是农民,他们便也是农民。而他在这块田庄待着的原因也无非是他父亲把它留给了他,他在这里过日子会比别处好些。他投共和党的票,也是因为他父亲也如此投票,他从未试图改变。政治与宗教,是非善恶的分别,他也都是从别人那里搬来的。他们家从未读过一本有启发有教育意义的书。不过,如果按照宗教、品德方面来考虑,他家一定是最上等的。

他们的女儿,她很出色,因而也就具有向上爬的能力。因此,她最起码部分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一些观念,同时,她还有热情、活泼、富于幻想的性格,在十五、六岁时,就幻想将来会有一天,有个或有些男人会被她的美所倾倒。

虽然,她小时候不得不面对穷苦日子,但她生来爱做梦,总是幻想着,说不定某一天,她会到一个像阿尔巴比或乌蒂加一样的大城市,那样,她的天空将会更美。

这以后,就是在梦中了,从十四到十八岁。晚春,果园里,五月初的太阳放射的光芒将那些苍老的树涂成红色,地下都是落下的花朵,花香满径。她在那里深呼吸,微笑,甚至微微叹一口气,胳膊展开,拥抱生命,生命多么迷人啊!青春的世界多美啊!说不定这时会有个年轻人瞥上她一眼,这个人或许以后再也碰不到她了,但就是这一瞥,就将她的灵魂勾走了,她也会像进入了梦里一般。

不过,她又很害羞,害怕男人,尤其是这一带那些平庸的男人。这些人往往看到她这种,这一带绝无仅有的迷人身材后便停下脚步。十六岁时,她来到卑尔兹,在阿善尔门店里打工,周薪五美元。在那里,她发现了许多令她心动的男子,可由于她对自己身份的顾虑以及她的将来,这些关系几乎全中断了。不过,她还是在那里干活到十八九岁。这期间,她总是认为应该为自己做点儿什么了,可是贫苦的家里也确实太需要她的帮助,这使她无暇分心。

就在这时,这一带有纪念意义的一件事发生了。这个农业区,由于劳动力价格低廉,因而就在特里贝兹密尔斯开了一家小的袜厂。如果按这带传统的观念,罗伯塔觉得这工作不适合她,可后来,她听说那里薪水高,还是改变了主意。于是,她搬到了特里贝兹密尔斯的一个邻居家里寄住,星期六下午回家。她打算攒一些钱,将来到荷马或莱科格斯接受一些专门教育。

两年来,虽然薪金比以前多了(每周十二美元),可是家里确实需要帮助,而她也希望那么做,因此,两年来,几乎没存下什么钱。

这里和卑尔兹一样,与她的知识水平及性格很配的一些年轻人都认为,女工的地位不高。虽然罗伯塔不是这种人,但日久天长,她也就慢慢染上了别人看待她的那种想法。现在,她终于明白,那些她喜欢的男人,没有也不会有一个真正地爱上她。

后来发生的两件事,让她真正开始考虑她的前途与婚姻。她妹妹阿格尼丝二十岁,比她小三岁,不久前和一个年轻的校长好上了。他以前曾在她的田庄附近办过学校,而现在,她妹妹对他感觉更好了,决定嫁给他。罗伯塔认为,既然她妹妹都嫁出去了,那么她也得赶快,否则成为老处女就没人要她了。但此时,她还不知将来如何。后来,那个袜厂突然停业了,而且是永远停。为了帮助照料母亲和操办妹妹的婚事,她回了卑尔兹。

可是,后来,又有了第三件事,打击了她的梦想。她在特里贝兹尔斯认识的一个叫格雷斯?玛尔的姑娘从莱科格斯给她寄信来,说她在芬琪雷吸尘器公司找了一份月薪十五美元的活计。她现在偶然间发现格雷菲思厂贴着“招女工”的招牌,问后知道了这家工厂女工工资底价为九至十美元,而且活儿很简单,熟练后一般可挣十四至十六美元。而花在住宿与食物上的费用不过才七美元。因此她把这消息告诉了罗伯塔,那样,她们可以合住。

罗伯塔觉得再在田庄待下去不会有前途,便决定再出去闯闯。她和母亲说好,要用工资来帮助这个家。

她被录用之后很是兴奋,毕竟这对她太重要了。可与以前的两个地方相比,她的社会地位与物质生活并没有相应提高。格雷斯?玛尔与她的亲热,也多半是由她装出的快快乐乐的神情。她刚刚进入的这个圈子,并不比以前好多少。

首先,与她同住的格雷斯?玛尔的姐姐和姐夫——牛顿夫妇。不如以前在卑尔兹或特里贝兹尔斯常常碰到的那类人。他们只是小镇上再普通不过的工人了,而且思想保宁,谁都知道,乔治?牛顿虽说并不罗曼蒂克,但却很随和,所有与他有关的事,他都看得很重。他最最重要的大概就是把他在克伦斯顿钨丝厂挣的钱存起来,为将来转个行业作一时之需。为了这个目的,他就与他老婆弄了泰勒街一间破房子,将房间分别租出去以收租金,还管理那五个寄宿人的伙食,这样他们任劳任怨。格雷斯?玛尔与牛顿太太玛丽是很普通的两个人,目光一点儿也不远大,只是想着家庭、宗教、以及在那些很一般的邻居面前留个好名声。

罗伯塔不久就觉得这家人保守的过头,与卑尔兹那些人差不多。而牛顿夫妇和他们同类型的人来看,这些东西是一定要遵守的,不然没有什么好事。一个工人,就应该适应那些有基督教信仰的工人,上流人的风俗以及他们的习惯。所以,每天都很格式化,起床后,是一顿一点儿也不可口的早餐。通常有格雷斯,还有两个与她相仿的姑娘奥普尔?菲利丝和奥利佛?波普。她们都是克伦斯顿钨丝厂的工人,还有一个电工,叫弗雷德?夏洛克,他是在市电灯公司工作,早饭后,她就随着人流过桥,向河那边的工厂前进,她总能碰到许多年轻的男女。而年老的那些女人,几乎都显得很疲惫,容颜憔悴。中央路在聚集了人之后愈发拥挤。不堪这时就有一些男工用色眯眯的眼睛瞧着那些姑娘。他们只想与她们进行不正当的交往,甚至更坏的想法。有些姑娘也显得很放荡。

晚上,下班的人又在桥附近聚集,各回各的住处,罗伯塔由于家庭环境的薰陶,加上自身的性格,尽管她很美,也很饥渴,但却觉得很孤独。唉,这个世界那么美好,因此她却如此寂寞。晚饭后,她或许会与格雷斯去看一场电影,或许会并不情愿地与格雷斯和她的姐姐姐夫去做礼拜。而大多数时间,她都是不知干些什么。

这样一来,她就融入了这个家,而且她刚到一个这么大的城市,有商店、工厂和影院,环境的变换使她心情挺愉快。而且,还有那么一位年轻、帅气、待人和气的格里菲思先生对她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