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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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2)

第三十一章 (2)

哈克?费恩 我一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觉得清白,我知道现在我可以祷告了。可我没有马上就开始祷告,我把纸放在那儿,琢磨开了——想着这么做多好啊,我差一点成了个迷途的羔羊,最后准要下地狱。我接着想下去。想啊想,不由就想到了我们这趟旅途,吉姆的影子一直就在我面前,想起了那些白天和黑夜,有时有月光,有时有暴风雨,我们在一起顺着大河往下漂,在一起谈话,在一起唱歌,在一起放声大笑。不知怎么的,我想到的全是他的好处,根本想不出什么事能让我对他狠下心来。我总是想到他轮班守夜的时候,替我守望,为的是不喊醒我,好让我继续睡觉。我又看见我在大雾里回来的时候他那么高兴的样子。还有那回在报家仇的地方,我上沼泽地去找着他,他那么欢喜。我还想起许多这样的事情。他总是叫我“宝贝儿”,一心照顾我,什么都为我干,他这人真是太好了。后来我又想起那次我告诉那两个人说,我们木排上有人害天花,这才救了吉姆,他感激得不知道该怎么好了,说我是老吉姆在天底下最好的朋友,还说我是他现在惟一的朋友。想到这儿,我正好扭过头来,瞧见了那封信。

这可是个让人左右为难的事。我把信拣起来,拿在手中。我浑身发抖,因为我得打定主意才成。在两条路中选定一条,这对我一辈子可是事关重大,我心里也清楚。我又琢磨了一会儿,大气也不敢出,最后对自己说:

“嗨,下地狱就下地狱吧,”然后把信撕得粉碎。

动这种念头,说这种话都够可怕的,可我已经说了。说了我也不后悔,从此我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我把想过的事情全都甩到脑后,心里说,我要再次走邪路,这条路我本来从小就熟悉,干好事我可不在行。首先,我得把吉姆偷出来,让他别再做奴隶,要是我能想出什么更坏的勾当,我也一定要干,反正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干就干它个痛快。

然后我就开始想怎么个干法,心里翻来复去想了许多办法,最后打定了一种我觉得称心如意的主意。我把稍稍靠下游一点的一个长满树丛的沙洲看了个清楚,等天一黑下来,我就把木排划出去,停靠在那儿藏起来。我睡了一个通宵,天快亮的时候就爬起来,吃了早饭,穿上我从店铺买来的新衣裳,把其他衣裳和零碎东西都打包起来,撑上小船到岸边去。我估计出费尔普斯家大概在什么地方,就把小船靠在他家下游一点儿的地方,把我的包裹藏在树林里,在一个河边锯木厂下头四分之一哩的地方,我往小船里灌满水,又装了许多石头块,把它沉在水底,等以后用的时候还能找得着。

然后我就顺着大路往前走,经过锯木厂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牌子:“费尔普斯锯木厂”,我又往前走了二三百码,到了村子跟前的时候,我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到处看,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可周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想见到任何人,只是想熟悉一下这个地方。照我的计划,我要装作是从大河上游那个村子里来的,不像是从下游来的。所以我熟悉了那地方以后,就径直奔镇子上去了。嗨,我到了那儿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公爵,他正在那儿贴戏报呢——“皇家奇兽”只演三个晚上——还是老一套把戏。这两个骗子的脸皮可真厚呀!我跟他打了个照面,躲都没法躲。他显得挺吃惊的,问:

“嗨,你上哪儿去啦?”接着,他装出又高兴又关心的样子问:“木排在哪儿,找到个好地方藏起来啦?”

我说:

“呀!我正想问你哪,阁下。”

他一下子就显得不高兴了,说:

“你怎么会想到要问我?”

“昨天,”我说,“在那个酒店看见国王醉成那个样子,我就想,要等他清醒过来把他弄回去还得好几个钟头呢,所以我就在镇子上到处逛逛,打发时间。遇见一个人,说给我一毛钱,要我帮他划条小船过河去驮一只羊过来,我就答应了。等我们要把羊拉上船的时候,那人让我拉着绳子,他在后面推,那羊太大,我拉不住,一下子挣脱就跑开了,我们就跟在后头追。我们没有狗,只好满世界跟着它在田里跑,直到最后它跑不动了,我们才把它逮住,划过河来。然后我就往下游木排那儿跑,可跑到那儿一看,木排没了。我就想:‘准是他们闯了祸,撑着木排逃掉了,他们把我的黑人也带走了,我可就这么一个黑人呀,现在我到了个举目无亲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可怎么活呀。’我就坐下来哭。晚上我在树林里睡了一整夜。可是木排上哪儿去啦?还有吉姆,可怜的吉姆!”

“我怎么知道——我说的是木排的下落。那个老傻瓜跟人家做了笔买卖,得了四十块钱,可是我们在那个小酒店找到他的时候,那帮二流子已经跟他赌了半天五毛钱一局的赌戏,闹得他除了付酒帐什么也没剩下啦。昨天深夜,等我把他弄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木排不见了,我们说:‘那个小坏蛋偷了我们的木排,把我们丢下,自己朝下游跑了。”

“我总不会丢下我的黑人呀,对不对?他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黑人,我惟一的财产哪。”

“我们可没这么想过。其实,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自己的黑人啦。老天在上,我们的确把他当成我们的黑人,我们为他操的心还少吗?所以我们一看木排不见了,兜里又穷得一个钱也没有,没法子好想,只好再把‘皇家奇兽’拿出来应应场。我一直就在四处游荡,口干得就像只火药桶。你那一毛钱呢?给我吧。”

我的钱还挺多呢,所以就给了他一毛钱,不过我央求他拿钱去买点吃的东西,分给我一点儿,我说我只有那一毛钱啦,还说我自从昨天起就没吃过东西啦。他听了一声都不吭。随后,他一个转身冲着我说:

“你觉得那个黑人会不会把我们揭发出去?要是他敢揭发,我们就扒了他的皮!”

“他怎么能揭发?他没跑走吗?”

“没有!那个老傻瓜把他给卖掉啦,卖的钱根本就没分给我,钱也没了。”

“把他卖啦?”我说着就哭了,“那可是我的黑人啊,卖的钱也是我的呀。他在哪儿?我要我的黑人。”

“得啦,反正你也找不回你的黑人啦,别哭哭啼啼了。告诉我,你敢不敢揭露我们?嗨,我要是信你的话才怪呢。不过,你要是敢揭露我们的话……”

他没有再说下去,可我从来没见过公爵的眼睛变得那么可怕。我还是继续抽抽答答哭个不停,说:

“我可不想揭露什么人,我也没工夫去揭露,我得去找回我那黑人。”

这下子,他显得有点不安起来,呆呆地站在那儿,搭在胳膊上的传单让风刮得乱飘。他皱起眉头想啊想,最后说:

“我告诉你点事儿吧。我们要在这儿呆三天。你要是赌咒不揭我们的底,也不让那个黑人说出去,我就告诉你上哪儿去找他。”

我就赌了个咒,他说:

“一个农民叫赛拉斯?费……”说到这儿他打住话头。你看,他本来打算把实话告诉我的,可他打住不说了,我就知道他准是在琢磨,想改变主意啦。果然不错。他不相信我,他想把我打发走,三天以内不到这儿来。所以他马上改口说:“买他的那个人叫阿布拉姆?福斯特——阿布拉姆?G?福斯特,住在离这儿四十哩的乡下,在去拉斐特的路上。”

“好吧,”我说,“我走着去三天能到。我今天下午就走。”

“不,那可不行。你现在就得走,别耽搁时间,也别在路上多嘴多舌。闭上嘴走你的路,那样的话,我们就饶过你。听明白了没有?”

这可正是我想听到的吩咐,我本来就是想要他这么说的。我要独自完成我的计划。

“那就快走吧,”他说,“你跟福斯特先生爱怎么说都随你的便。大概你能让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人——有些白痴根本就不跟人要文书证明——至少我听说南方人就有这样的傻瓜。你可以告诉他说传单和赏金都是假的,告诉他这是一种保护他的办法,也许他信你的话。现在走你的路吧,想跟他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过我可跟你说清楚,一路上不许嚼舌头。”

我就离开他走了,一直往乡下走。我头也没回,可我还是能觉得他在盯着我看。我知道我能让他看个够,直到看累了为止。我一直走了一哩路,到了乡下,这才停下脚步。然后我走原路回来,穿过树林往费尔普斯家走去。我想用不着绕弯子,要马上动手干我的事,因为我要在那两个家伙离开之前封上吉姆的嘴。我实在不想再跟这种人打交道了。他们干的事我已经看够了,我要彻底甩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