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红屋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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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自愿兵 (2)

第1章自愿兵 (2)

“下雨了,”他说道,“今夜没事。”

钟楼敲响十点,最后几下的颤音从这扇半开启的窗口钻了进来。

这就是前一天晚间和当天所发生的事情:这也是3月10日夜间发生的事,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潮湿的黑暗之中,在这危机四伏的寂静之中,那一间间房屋,本是给人栖身的地方,此时变得阴沉沉的毫无声响,酷似只能掩埋死人的坟墓。

果不其然,长长的国民卫队由侦察兵开道,手拿刺刀,警觉地在巡逻;临时武装起来的民兵队伍紧挨着在行动;宪兵们在每一个拐角,每一条街上盘问行人:上述这些人才是整座城市仅有的敢于在大街小巷里抛头露面的一群,因此人们本能地感觉到,即将要发生一件尚不为人知却又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了。

细细的冷雨曾使贝蒂翁放下心来,却使这些巡逻队感到不适,火冒三丈。他们之间每次打照面时都做好了开火的准备,他们之间互有提防,只有当他们认出是自己人之后,才无精打采、慢吞吞地交换口令。他们错开后,又都会回头望望,从他们那种紧张戒备的精神状态中,可以看出,他们都担心背后遭人暗算。

巴黎已经历经恐怖的磨难,对这种气氛多多少少有些习以为常了,然而这天夜里,它还是惊恐莫名:就在这天夜里,那些温和的革命党人将被杀戮,他们之中多数人是有保留地赞成处死国王的,但眼下涉及处死被关在寺院监狱里的王后及其小姑时,他们却举棋不定了。这时,一个女人披着一件镶黑毛边的淡紫色印度棉斗篷,包着头,或者更确切地说,把脑袋藏在这件斗篷的连帽里,沿着圣-奥诺雷街的一座座房子时走时停,每次巡逻队经过时,她就贴着凹进的门面或是藏身在墙角里,像一尊石雕似的纹丝不动,屏声静气等到巡逻队走远后才回过气来,重新提心吊胆地小步快跑,直到另一队巡逻兵走近来,才又不得不停住脚步,不发出任何声响。

亏得她小心谨慎,才安全地走过了圣-奥诺雷街的大半路程,当她拐入格勒耐尔街时,她没有被巡逻队撞上,却落到了一小队正直的自愿兵手里。这些自愿兵在餐厅大嚼时,为未来的胜利一杯接一杯地干,此刻他们借助酒兴,爱国情绪高涨。

不幸的女人叫了一声,试图逃往公鸡街。

“喂,喂,女公民,”自愿兵头目叫喊道:由于受人指挥是人类的本能需要之一,这些可敬的爱国者已经推选出头头来了。“喂,喂,你上哪儿?”

奔跑的女人没有回答,继续在奔跑。

“瞄准!”头头说道,“这个人乔装打扮,是一个潜逃的贵族!”

有两三个人的手颤抖地摆弄枪支,发出声响,向那可怜的女人示意他们要开枪了。

“不,不!”她猛地停下来大声喊道,倒回起了几步,“不,公民,你弄错了,我不是男人。”

“那么,走上前来,”头目说道,“老老实实地回答。你到哪里去呀,我的迷人的夜美人?”

“哦,公民,我哪儿也不去,我回家。”

“啊!你回家?”

“是的。”

“对一个正派的女人来说,现在回家也太晚了点,女公民。”

“我去看望一个亲戚,她病了。”

“可怜的美人儿,”头头说着挥动了一下手,吓得那女人赶忙后退,“我们签发的通行证呢?”

“通行证?怎么回事,公民?你想说什么,你在向我要什么?”

“你难道没有读到公社的公告吗?”

“没有,公告上说什么?我的天主啊。”

“首先,现在人们不再说‘我的天主’了,而是说‘老天’。”

“对不起,我错了。说惯了的。”

“坏习惯,贵族的习惯。”

“我以后会改的,公民。可是刚才你说……”

“我说公社公告告示,公民在晚上十点以后出门必须带通行证。你有公民通证吗?”

“哦,没有。”

“你把它遗忘在亲戚家了?”

“我根本不知道出去要带通行证。”

“那么我们到附近一个巡逻站去,到了那儿,你要向站长好好作番解释,如果他听了满意,就会派两个人送你回家;否则,他就会把你扣下,直到调查清楚为止。往左转,快步向前走!”

女人发出恐怖的尖叫声,自愿兵头目听出那可怜的女人对这个决定异常害怕。

“啊!啊!”他说道,“我相信我们抓到了一只珍奇动物。走吧,走吧,上路,我的小贵族。”

说着头目就抓住女人的胳膊,挽住它,不顾她又哭又叫,把她拖向平等宫的那个站。

他们走到军营栅栏边时,突然从小田十字路口拐出一个身材高大、穿大衣的年轻人,他听见女人在苦苦哀求放了她。那自愿兵头目根本不听她的,还是使劲拖她走。年轻妇人半出于惊吓,半出于疼痛,惨叫了一声。

小伙子目睹这个场面,又听到了叫声,从街的一边跳窜到这一边,迎面堵住那一小队巡逻兵。

“出了什么事,想拿这个女人怎么样?”他向那个看似头头的人发问。

“你还是管好自己,别管闲事吧。”

“这个女人是谁,公民们,你们要拿她怎样?”年轻人重复问道,口气比第一次更加坚决。

“你询问我们,你又是谁?”

年轻人解开大衣,在他的军服上露出一个闪亮的肩章。

“我是军官,”他说道,“您一目了然。”

“军官,在什么部门?”

“在国民卫队。”

“啊哈!这对我们又能说明什么呢?”巡逻队中的一个自愿兵说道,“我们才不认什么国民卫队的军官呐。”

“你在扯什么呀?”另一个自愿兵拖长语调问道,他的声音里不无嘲讽的意思:他是巴黎小市民,或者说,是带着显得不耐烦的巴黎流氓所特有的口声说话的。

“我想说,倘若肩章不能让别人尊重军官的话,那么军刀可以使人尊重肩章。”年轻人反击道。

说完,少妇的这位陌生护卫者向后退了一步,解开大衣,在路灯的照耀下,露出一柄又宽又厚、熠熠闪光的步兵军刀。接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自愿兵小头目短衣上的衣领,把刀尖顶着他的喉咙,显示出年轻人身经百战的架势。

“现在,”他说道,“咱们像一对好友那样谈谈吧。”

“嗨,公民……”小头目企图解脱开来。

“啊!我可要警告你,倘若你胆敢动一下,或者你的手下人敢动一下,我就要把刀穿透你的身体。”

这当儿,巡逻队的两个自愿兵仍然抓住那个女人不放。

“你方才问我我是谁,”年轻人继续说道,“你没这个权利,因为你没有指挥一个正规的巡逻队。不过,我主动告诉你,我叫莫里斯?林代;我在8月10日(即1792上8月10日革命军大捷那一天。)带领过一个炮兵联队。我是国民卫队的中尉,兄友会的书记。满意了吧?”

“啊!中尉公民,那就是另一码事了。”头头答道,他感到了刀尖越戳越深,危险在即,“倘若你真是如你说的那样,那就是一个爱国的好公民……”

“是嘛,我早知道我们只消几句话便能解释清楚的,”军官道,“现在,请您来回答吧:这个女人在叫喊什么,您拿她怎样了?”

“我们要把她带到巡逻站去。”

“那么,你们为什么要把她带到那里去呢?”

“因为她没有通行证,而公社最近的公告要求我们在晚上十点过后逮捕任何一个没有带通行证在巴黎街上乱窜的人。祖国危在旦夕,丧旗悬挂在市政府,你忘了吗?”

“丧旗悬挂在市政府,祖国危在旦夕,因为二十万奴隶来攻打法国,而不是因为一个女人十点过后在巴黎的街道上行走。不过,不管怎么说,公民们,有这么一个公社公告,你们确是在行使职权,倘若你们立即告诉我,要省事得多,且没有那么多的火药味。做个爱国者固然很好,但懂得礼貌也不坏;我觉得,公民首先尊重的,该是他们自己推选出来的军官。现在,请把这个女人带走吧,你们没事了。”

“啊!公民,”那个女人抓住莫里斯的胳膊大声叫喊道,刚才她始终以焦灼不安的心情注视着这场纠纷,“啊!公民!请别把我交给这些既粗野又喝得烂醉的人吧。”

“好吧,”莫里斯说,“那您就挽住我的胳脯,我带着您与他们一起去巡逻站。”

“去巡逻站,”女人惊恐地重复道,“去巡逻站!既然我没对任何人做坏事,为什么把我带往巡逻站?”

“他们把您带去巡逻站,决非因为您做了坏事,决非因为他们以为您会做坏事,而是因为公社公告禁止人们不带通行证夜出,而您没带。”莫里斯说道。

“可是,先生,我原先不知道呀。”

“女公民,您在巡逻站会找到一些好人听您解释的,不用怕他们。”

“先生,”少妇紧搂着军官的胳膊说道,“我怕的不是辱骂,而是死。如果他们把我带到巡逻站,我必死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