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那女的声音,好不熟悉。
到底忍不住,我偷偷的把头从假山那儿伸出去张望。
月光下,我看到那男的身子修长,神色动人,气宇轩昂;女的身材高挑,身形略略单薄,标准的一张鹅蛋脸,秀气美丽。
啊,这一对狗男女,原来是应伯爵和潘金莲。
我半个身子从假山探了出去,只管伸头张望,不知道是什么小动物,“嗖”的一声,从我脚下冷不防溜过,好像是青蛙,又好像是壁虎。我给吓得毛骨悚然,不禁缩回身子,“哎呀”一声。
这一声“哎呀”,如晴天霹雳,直把那对狗男女吓得跳起来,迅速分开。
“谁?”潘金莲低声喝问。
反正躲不住了,我索性从假山里走了出来,嘻嘻笑:“是我。”
应伯爵和潘金莲对望了一眼,然后应伯爵对我躬身行礼:“小姐。”——明知我是假的,但他还叫我“小姐”,而且毕恭毕敬。
我装模作样,学了电视里的派头:“免礼。”
潘金莲瞪我,因为我撞了他们的好事,很是恼怒:“你来干什么?”
我耸耸肩:“我无聊啊,睡不着就出来走走,哪里知道这么巧遇到你们两个。”
古代人头脑封建,思想落后,哪怕是男未娶女未嫁,也不可以手牵着手,更不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古代男女单独相处,谈情说爱,是一种不耻的行为,堪比偷鸡摸狗,也堪比现代人偷情,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应伯爵不是蠢蛋,知道这个地方不是他久留之地,当下抱了拳,躬身说:“夜深了,小人要回去了。”
潘金莲说:“嗯,你回去吧”
应伯爵朝我点点头,然后转身大踏步离去。
这人倒不错,不但生得端正,相貌堂堂,还落落大方,不亢不卑。虽然勾引了节度使大人的千金小姐,猎取了她的芳心,却没有老鼠偷油那般沾沾自喜,也没有狐假虎威,不可一世。
真是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