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在竞选美国总统时,有位女士问林肯:男人的腿长多长才合适?林肯回答说:能够着地就好。这听起来似乎是一句玩笑话,仔细琢磨大有深意。有些房地产商就是脚够不着地的,他们的商业模式是脚够不着地的商业模式。我们的模式就是要让脚踏在坚实的大地上,踏在中国的市场上,不要飘在空中。
草长得再快也成不了材
这些年房地产公司围绕土地问题出现了很多怪现象。几年前,有两家开发商在同一地段各拿了一块土地:一家开发商建了房子销售出去,没有赚多少钱;另一家开发商,囤着地,什么事也没有干,最后把土地转让给了别人,赚了许多钱,比前一家开发商赚的钱多许多倍。
还有一个例子,在北京,一个开发商在一块土地上把其中一部分开发了,建了房子,没有赚多少钱;而同一土地上的另一部分没有开发,过了几年转让给了别人,赚的钱是开发那部分的好几倍。这些故事在房地产界太多了,每人都可以举出几例来。
我的老家甘肃的农民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养鸡的不如倒蛋的”。现在中国房地产行业,建房子的不如囤地的、倒地的。这是不正常的,不仅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有害,更是对土地这种宝贵资源的极大浪费。
大多数房地产商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奇缺,政府又有必保的18亿亩耕地的政策,土地市场上一定是“物以稀为贵”,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未来,就有了公司持续发展的空间,所以许多房地产商不顾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大规模圈地。而我们的观点是,在中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拥有市场,要不断去开拓新的市场,让自己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要。只是用大规模的土地储备去迎合资本市场,不是一个房地产企业最根本的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要为社会创造价值,并让这些价值转化成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
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热衷圈地是资本市场的评价和导向出了问题,其对“土地储备”的钟爱引导一些注重短期利益的房地产公司走向了歧路。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土地与工业产品的原材料是完全不同的,圈下这些土地大部分都是为了财务报表上好看的数字,真正要开发时又因地理环境不理想,在荒郊野外缺少城市配套等原因,建起房子来也没有市场。所以,这些圈地的公司从报表上看有大量土地储备,但还需要资金要去抢真正有开发价值的土地。那些荒郊野外的土地虽然价值不是很高,但占用了这些房地产公司最宝贵的资金,使其有效资金没有成为为社会和公司创造价值的手段和工具。我们不会盲目迎合资本市场的喜好,占用大量资金、冒着经济风险去圈地。
大规模圈地还存在着法律风险。早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规定“两年不开发的土地无偿收回”;1999年4月国土资源部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规定,土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将被有关部门收回;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则明确规定“两年不开发的土地逾期无偿收回”。在中国土地管理方面,有两条年年都在讲,但一直没有真正实行的法规,其中一条就是“两年不开发的土地要无偿收回”(另一条是关于“小产权房”的),但不执行不等于以后不会执行。“狼来了”的故事就是最好的教训。
近几年来,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越来越突出——一些城市甚至有十几万套违法的“小产权房”,也有些房地产商圈了二十年、三十年,甚至近百年可供开发的土地——引起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政府每年都反复重申和强调,国土资源部也不时发出警告,如“8·31大限”等,犹如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有可能掉下来。一旦国土资源部出手根治房地产公司大量储备土地的现象,就会让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土地储备的评价标准发生改变,这才是本,其他都是末。
此外,盲目圈地、闲置不开发,是对公司资金的浪费,更是对社会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与其圈了地让保安看着晒太阳,还不如让农民在土地上种植粮食、蔬菜或水果呢!
当然,可能一段时间内仍会存在“养鸡的不如倒蛋的”这种不合理现象,但存在不等于合理,要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一个公司正确的商业模式就如同选好了一棵树苗,在夏天,我们看到草长得总比树快,但最后成材的还是树,而不是草。
因此,尽管这两项法规并没得到认真执行,但无论如何我们绝不应冒法律上的任何风险,公司的所有行为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才是安全的,否则,将存在着巨大风险。
商之灵魂
商业模式是商业的体制,是商业中灵魂的东西。多年来在学习和考察别的公司时,商业模式是我们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我个人的人生经验中,思想上第一次受到巨大的冲击就是农村的包产到户。在人民公社所有制的体制下,同样的天,同样的地,同样的人,大家却都没有饭吃,农村许多人逃荒到外面要饭。包产到户了,把土地分给农户了,天没有变,地没有变,人也没有变,但粮食越来越多,最后多到吃不完的地步。这就是体制的力量。
一个公司的失败,原因可能有许多,但一个公司的成功一定是它的体制,即商业模式的成功。在商业模式上千万不要好高骛远,也不要人云亦云。好高骛远就是到国外去转一圈,看了一些皮毛,就盲目地去简单模仿。中国的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人均收入低,但人口基数大。商业模式一定要适合这两个特点,我们做每件事都不能忘记这两个特点。人云亦云的事在房地产界太多了,一会儿小户型,一会儿土地银行,一会儿造城运动……一定要自己想明白了再去做。
什么样的商业模式能成功?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我觉得成熟的商业模式肯定是“接地气”的。林肯在竞选美国总统时,有位女士问林肯:男人的腿长多长才合适?林肯回答说:能够着地就好。这听起来似乎是一句玩笑话,但仔细琢磨,大有深意。“够得着地”就是“接地气”。脚够不着地,根基不稳,犹如空中楼阁,还谈什么发展。只有脚踏实地,有了地气,才有了扎实的发展基础。因此,商业模式一定要让脚踏在坚实的大地上,踏在中国的市场上,万不可好高骛远,失去了我们的根和基础。这是确立商业模式的一个基本原则。
我们的商业模式就是这样:一定要把我们市场的根扎到中国的土地上,立足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多年来,无论是转型前还是转型后,无论是做住宅还是做商业地产、商铺和写字楼的开发,无论是散售还是网售,无论是销售物业还是持有物业,这一基本原则都没有改变,我们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只有扎根于中国的经济、中国的市场的商业模式,才是最有生命力的。
因此,我们的写字楼虽然地处北京的CBD,但并没有简单地面向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而是面向中国高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世界500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北京都不是中国社会发展最主流的力量。最主流的力量就是那些生生不息的中国中小型企业,为中国的中小型企业服务,是我们SOHO中国的自豪。而商业,我们也绝不好高骛远地去简单追求国际大牌,而是立足于中国人最基本的消费。在这些基本的商业模式下,优胜劣汰,使整个商业有换血机制,保留最有活力和最有生命力的商家。
我们的税赋
我们历来的原则是:把所有的问题都放在阳光下,坚持用公开、开放的方式去处理一切问题,不说假话,不做假账,不偷税漏税。公司所有业务都必须有律师和法律顾问严格审核,要让每一项业务严格遵纪守法,把公司所有的发展和行为纳入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之下,一旦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疏漏,发现错误,必须及时更正,并向社会做出说明。因为,“阳光”和公开是我们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这不是在作秀,而是我在经商的过程中慢慢摸索、确立起来的原则。我在20世纪80年代下海,90年代经商的时候,中国市场经济的环境基本上还没有形成。当时,我在海南,那里是一个大起大落的地方,天天都有故事发生的地方。
比如,我们刚办公司时,有个女孩在食堂做饭做了几个月,她辞职后的第二个月就跑来对我说要把我们的办公楼买下来。原来她辞职后投资下海,赚了很多钱,自己当上了老板。
冯仑也曾经跟我说过另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我们俩的一个好朋友,创业时在海南岛赚了很多钱,买了一个极长的卡迪拉克,那个时候比较流行。有一次冯仑说他从北京过去,这个哥们儿在机场接他,接完他跟冯仑说,现在穷困潦倒,开着卡迪拉克的车,没钱加油,加完油让冯仑埋单。
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天天都有,大起大落,各种变化。今天你可能是老板,明天你可能就身无分文了,即使有车开却加不起油,甚至还可能身陷囹圄。
在这种变化的过程中,我发现海南岛一些大的企业家之所以出事,他们只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在经商的过程中不够诚实,在经商的过程中太注重技巧、太注重管理经验。技巧和管理经验固然重要,但这些东西都是附加的,最基础的东西还是诚实:你对你的合作伙伴是不是诚实,你对政府是不是诚实,比如有没有偷税漏税,我觉得这是一个基本的点。这些出事的企业家都很聪明,他们天天在谈经商的技巧、技能,但这都是一些过眼云烟,今天家财万贯明天就一贫如洗,所以,最长久的东西就是诚实。
因此,在办公司的过程中我就反复强调,不做一分钱假账,不偷税漏税一分钱,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是绝对不能违背的。
创建SOHO中国这家公司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把我们叫过去,从来不涉及调查而是给我们发奖。我们在全中国房地产公司里面绝对不是一家大公司,可是在纳税上,我们的最好成绩是在全中国的房地产公司中排名第二。现在我们一年给政府缴三四十亿的税,人均缴的税,据华尔街投资银行的计算,我们肯定在全世界是最高的。其实,我们随便变通一下,就能少缴不少税。比如我们完全可以成立一个大的集团公司,创建我们的设计公司、施工公司等,这些子公司是不缴土地增值税的,只要能够把利润分流给这些公司,每年节约几个亿的税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这与我们的原则相悖。我们就这几百个员工,也不用成立分公司,虽然有许多避税的技巧,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不用太聪明。
经济危机在考验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