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桓公(元年~十八年) (2)
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従。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斗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
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桓公九年
【经】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传】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郁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
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郁。邓养甥、聃甥帅师郁救。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郁人宵溃。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
桓公十年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桓公十一年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従。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桓公十二年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従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桓公十三年
【经】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三月,葬卫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传】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桓公十四年
【经】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桓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衰,伐郑。
【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桓公十六年
【经】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传】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夏,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
桓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卫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乃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桓公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传】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
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従,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