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山西民间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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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曲艺本质上是叙事艺术

曲艺是人类说话功能的艺术化,说话功能包含了叙事、抒情、表意、绘景、状物、说理等许多方面,而叙事是最重要的功能。叙事艺术在曲艺中居于主体和主导地位,完全可以说曲艺本质上是叙事艺术。从某种角度看,曲艺就是讲故事的艺术。

我们山西的曲艺也正是这样,这里说唱故事的艺术又称说书艺术,构成了山西曲艺的主体部分;不说唱故事的艺术,数量较少,受到叙事的制约。在山西所有的书目曲目中,说唱故事的篇目占了绝大多数,各种长篇书目,如评书、鼓书、琴书、三弦书、快书等,都属于讲故事的艺术。中篇与短篇书,无论是对长篇书的“摘唱”,还是独立成篇的“段儿书”、“书帽儿”,也是属于讲故事的艺术。

我们说曲艺本质上是叙事艺术,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叙事艺术构成了曲艺的主体,从曲种、书目、曲目看,叙事艺术都居于主要的地位;另一层意思是说叙事是曲艺中的主导艺术成分,它制约和影响着抒情成分、写景成分、戏剧成分乃至说理成分,使这种题材的书目曲目带上叙事的色彩或实际上成为叙事性作品。

在曲艺中还有一类属于言语文字游戏的说唱“名目”的曲目,嵌入各类名目,如人名、地名、鸟兽名、草木名、药名、戏名、曲牌名等等,大多串成故事说唱,如阳泉评说艺人郗富根的《说村名》、《说药名》、《说戏名》等。此类曲目,可以正唱,也可以反唱、歪唱,可以视之为曲艺作为叙事艺术的别体。

曲艺叙事的三种视角

有人说,曲艺中说唱故事,都采取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是否采取第三人称叙述,应当成为区别曲艺和非曲艺的标志。事实上,并非如此。曲艺是口头叙事,它采取三种视角:其一,演员以叙述者身份叙述的第三人称视角。大多数书目曲目都采取这种叙述视角,这是一种叙述者的全知叙事视角。表演者的叙述,可以上天入地,纵横古今,对人世间、自然界乃至神鬼灵怪世界,都无不知晓。阴谋家最诡秘的计谋,男女间最隐蔽的心理活动,天空中的不测风云,人生里的旦夕祸福,都能洞察明了,无论什么,一句“书中暗表”,和盘托出。

其二,演员以故事中角色身份叙述的第一人称视角。这是一种演员受到角色身份局限的有限叙事视角。故事中的角色只能叙述他(她)所知所感的事物和自己的心理活动。这个角色在全知叙事视角中是“他(她)”,在这里变成了“我”。这使得演员可以细致入微地表现和再现角色的音容笑貌、思想情感、性格气质,还可以以角色的身份与受众直接进行交流。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的演员,还可以分角色身份进行叙事表演,彼此进行对话与交流。这样的叙事体曲艺,看来像戏,却不是戏,因为它是在说戏(叙述故事)而不是在演戏(表演故事)。它可以坐着说,站着说,走动着说;可以穿便装说,穿演出服说,也可以彩扮着说。它是通过作为角色身份叙述的演员们的动作与言语叙述表演一场人与人的意志冲突。它可以根据叙事的需要,突破时空限制,进行时空转换。像这样的以故事中的角色身分叙事的叙述方式,在山西曲艺中比比可见,襄垣鼓书《昧亲记》就运用了这种叙事方式。

其三,演员以本人身份叙述的第一人称视角。这是一种以个人经验为基础的叙事视角,有少量书目曲目采取这样的叙事视角。它以演员(本人既是创作者又是表演者)自我为中心,是对本人的经历、经验、心灵历程的叙述,表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以及典型的社会文化心理。如临猗快板艺人李希文(1910—1978)编演的快板《翻身乐》,跌杂子艺人忙四(1908—1954)自编自演的《说忙四》,浮山评说艺人段思通,(1897—1969)艺名“金良子”编演的《金良恨》,霍州三弦书刘春成(1863—1925)编演的《风搅雪》等等,都是这种方式。

曲艺与戏剧(戏曲)等艺术叙事角度的区别

曲艺本质上是叙事艺术,同时它也存在着角色摹拟的戏剧成分,那么如何区分曲艺与戏剧(戏曲)呢?长期流行的一些看法,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现身说法”与“说法现身”

戏剧(戏曲)是“现身说法”,曲艺是“说法现身”。就是说演员以形体和思想来扮演角色,来表演故事,塑造性格,推进情节,是戏剧(戏曲),因此,戏适宜看;通过演员的叙述来说唱故事,交待情节进展的是书(曲艺),因此,书(曲艺)适宜听。

“一人一角,进入角色”与“一人多角,跳进跳出”

戏剧(戏曲)是“一人一角,进入角色”,曲艺是“一人多角,跳进跳出”。曲艺的表演形式并不都是“一人多角,跳进跳出”,有不少也是“一人一角,进入角色”而不跳进跳出。如许多曲艺表演的节目,时常一人一角并有简单的化装,配上道具,演员都以“我”入戏,有自己的人物身份,但演员都被限定于一定的位置和对话关系中,不像戏剧那样再现故事,还是属于曲艺的叙事范围。

实际上,无论是是“现身说法”,与“说法现身”,还是“一人一角,进入角色”,与“一人多角,跳进跳出”,都不能作为戏剧与曲艺的分界线。

曲艺的“展示”与“讲述”

曲艺运用了“展示”与“讲述”的方式,这是它与戏曲等艺术门类的主要区别。

“展示”与“讲述”这两个词,是从现代小说理论借用来的。对叙述者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的“纯叙事”,称之为“讲述”;对叙述者以故事中某个人物身份的视角的叙述,称之为“展示”。前者不回避叙述者的存在,后者则尽量隐去叙述者的存在。在曲艺的表演中,实际上一直在用“讲述”和“展示”的叙事方式,时有侧重点不同而已。

“展示”一词的本义就是摆出来给人看,也有陈述与表演的意思;用它来表示我们曲艺“在叙述中做个样子给人看”的行为,是非常适宜的。把“展示”用于口头艺术的曲艺,除了表示以人物身份视角叙事的方式,同样也成为一种表演方式。曲艺可以用“展示”的方式,由演员将从事展示的故事人物(角色)立起来,活起来。从曲艺叙事中的“展示”也可以看出,曲艺的本质上是叙事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