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之名,始于明太祖令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后来每年都要派中央官员巡抚地方。这一时期,巡抚性质同于“钦差”,本身不是官号,没有品级,可兼中央监察、组织部门的都御史和吏部尚书、侍郎等官衔,以便主掌地方官吏考察和军民安抚。因为属中央官,所以有事派出,事毕返京。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以后,由于地方动乱,开始常设巡抚,并开始了以省为管辖单位的巡抚制。巡抚职权不断扩大,不仅掌政,而且掌军,实际上已成为地方军政首长,但其中央官性质未变,还必须经常上京汇报地方军政事务。清代康熙(1662—1722年)以后,全国除直隶、四川外,每省都设一员巡抚,规定了巡抚品级。至此,巡抚才正式成为地方官,但仍遵行旧的兼衔制。
战乱时期,各地巡抚互不统属,往往贻误军机。为统一调度,就设立了专管军事的总督。总督性质同于前期的巡抚,兼衔一样,也不常置。自明宪宗成化五年(1469年)常设两广总督以后,才开始了正规的跨省总督制。从此,总督职权日益扩大,兼掌民政,实际上也成为地方军政首长。但其获得品级,正式成为地方官,也是清康熙以后的事。其时全国共设直隶、四川、两江、湖广、闽浙、两广、云贵、陕甘八员总督。
我国封建官制的发展有一个特点,即中央监察官容易演变为地方军政首长。这是因为,历代封建王朝为强化中央集权,经常派出中央监察官巡视地方,这些官代表皇帝,挟制地方,逐渐夺取地方军政大权。如汉刺史、魏晋都督、唐节度使都是由中央监察官演变为地方军政首长的。巡抚、总督由中央监察官演变为地方军政首长,则是这一特点在明清官制中的反映。
“内阁”的由来
明代的国皇帝朱元璋鉴于历代宰相职权太重,容易对皇帝的统治形成一定的威胁,决定永远废除宰相一官,并撤销中书省、尚书省,改由六部尚书分担国务,直接受命于皇帝,以期权力高度集中。但是皇帝个人毕竟不能万事通晓,又不得不在殿阁之内招集一群顾问。洪武十五年,仿照唐宋旧制,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以其常授餐于“大内”(天子宫殿之内),常侍皇帝“殿阁”之下,起宰辅的作用,为避宰相之名,故名为“内阁”(见《明史·职官志》)。
但内阁既非官署,亦非官名。开始时只是简任文臣入阁,参与机务。这些文人原官品级不高,亦无官属,不能直接指挥行政,与唐代翰林学士性质略同。以后这些人逐渐升迁、得宠,却仍带着某某殿阁大学士之名,才有了内阁的正式办公处所。大学士本身品秩虽只五品,而其所升任的官职往往可至尚书、侍郎,内阁的地位才逐步提高到六部以上。到了这地步,内阁就又有似于唐代掌朝政的中书门下省重臣的地位了。唐代的中书门下省官互称阁老,于是明代之大学士也被一般人尊称为“阁老”。
清初因循明制,建立内阁。但自雍正时设立军机处后,内阁不再干预机务。至宣统三年,将旧军机处并入内阁,设总理大臣,并以各部大臣为国务大臣,恢复内阁的形式,成为行政最高机关。民国初,改称国务院,设国务总理,以各部总长为国务员。一般人照旧习惯仍称之为“内阁”。至今人们称呼各国处理国家政务的最高行政机构,仍多按此习惯称为内阁。内阁一词已成为政府首脑部门的代称。
翰林院小史
最早在唐玄宗时,开始在宫延内阁设置翰林学士。这原是一般行政系统以外的差遣,不计官阶,也无官署,只是在宫廷内的学士院住宿,以待皇帝不时宣召,代皇帝起草文件。当时李白就任过这个官衔。直到唐德宗以后,翰林学士这个职务才日趋重要,由于兼有顾问、幕宾、清客的身份,整天不离皇帝左右,常有进言的机会,有希望参与政务,直至升任宰相,所以为仕途中人所羡慕。后来习惯以翰林学士为清要之选,几乎不是翰林出身的人就不能正式拜为丞相。
宋代进一步抬高了翰林学士的地位,设立翰林学士院,与实际掌政权的政事堂(中书门下)枢密院居平等地位。翰林学士知制诰即以代皇帝撰文告为专职,有的称“承旨”。冠翰林之名而不属学士院的,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这些所谓经筵官,以在皇帝左右进讲书史为职。皇帝很需要收罗这批饱学之士作为“智囊”,故倍加恩宠。此后,凡执政大臣,多授予某某殿大学士的荣誉衔,以表示尊崇。
明代德翰林是从进士中选拔的,他们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成了正规的朝官。明清翰林院以大学士为掌院学士,其下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官。
节度使
节度使的设置,是唐朝开始的,玄宗时,为了加强边防,防止民族反抗,在边境设10节度使,兼管数州军事。原是临时职务,遇有军事行动时,往往需用几州力量,而各州平行,彼此不能调动,故临时设节度使,可以节制、调度几个州的兵力。
节度使一般都是由皇帝派遣京官充任,故都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管监察)头衔。而且节度使往往兼任观察使职务,故他们可掌管地方上的军政、监察等大权,权势极大,比前朝“使持节都督”权势更大。
自有节度使后,原来的总管(后改称都督)就名存实亡了。节度使的副职,称节度副使,下设行军司马、参谋、判官等文武官职,组织相当庞大。
后来节度使政权、军权过重,总揽地方上二三州至十几州的军、民、财政大权;而且子孙世袭,不听中央调动,逐渐发展成藩镇割据。到天宝末年,安禄山兼范阳、卢龙、河东三镇节度,掌握约20万精锐军队,造成“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以后,内地也多设立节度使,辖地自二、三州至十余州不等。凡节度使所辖地区多兼有军号,如泽潞号昭义军,鄂岳号武昌军之类,拥有军队,各霸一方,传位于子孙或部下,不听从朝廷的命令,称为藩镇。五代时期,各地的节度使更多,专横跋扈更盛。北宋初期,皇帝收回兵权,节度使专作将相以及宗室勋戚的荣衔,一般不赴任,即使赴任也无实权。辽、金沿用唐制,设立此职,元代废除。
古代授官的各种方式
征:招聘授官,尤指朝廷直接招聘受官。
辟:招聘授官。
选:量才授官。
荐:下级向上级推荐授官。
举:选拔。
点:指派,尤指皇帝指派。
简:任命。
补:任命补缺,多指照例补缺。
进:升任,尤指高级官员的升任。
起:由民间征聘。或罢官后再授官职。
赠:对官员的先世或已死的官员授予职称,封衔。
古代的清客
“清客”一词大约出现在明、清之际,它是从早前的门客、食客演化而来的。在战国时代,一些权贵为称霸天下,招揽各种有特长者,寄食门下,以为驱使,如孟尝君就有食客三千,其中既有雄才大略之辈,又有鸡鸣狗盗之徒。清客其实就是门客、食客的一种,但清客含有清俊雅逸之意,因为梅花的别称也叫清客。大概是文化发展了,没有点知识水平是没办法在富贵人家帮闲凑趣的。
清客常常被人轻视,但是当好“清客”却并非易事。清人梁章钜在《归田琐记·卷七》中,对此曾有这样的描述:“都下清客最多,然亦须才品稍兼者方能自立。”当时有人特将其必须具备的本领编成十字令,其文曰:“一笔好字,二等才情,三斤酒量,四季衣服,五子围棋,六出昆曲,七字歪诗,八张马钓,九品头衔,十分和气。”可是,有人认为单此还不足,又在其下各添两字,成为“一笔好字,不错;二等才情,不露;三斤酒量,不吐;四季衣服,不当;五子围棋,不悔;六出昆曲,不推;七字歪诗,不迟;八张马钓,不查;九品头衔,不选;十分和气,不俗。”这实际上已是从诗文到吃喝玩乐色色齐全,可以设想,要是没有一点能耐,是断难做得到的。
“明镜高悬”的由来
旧戏曲舞台上,每遇大老爷升堂,公堂正面总有一块上书“明镜高悬”的匾额。这四个字是怎么来的呢?
据晋代学者葛洪的《西京杂记》载: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刘邦进入秦都咸阳宫里,看到无数珍宝奇物,其中有一块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胃肠五脏;人有疾病在内,则知病之所在。如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因为此镜出于秦地,故称秦镜。又因为此镜功能奇特,故人们便用秦镜来比喻官吏清明,善于断狱。后来,不论是清官、贪官,还是糊涂官,为了标榜自己公正严明,就都在公堂上挂起了“秦镜高悬”的匾额。再后来,“秦镜高悬”逐渐演变为更为通俗的“明镜高悬”了。这就是“明镜高悬”的由来。
鸣锣喝道
鸣锣喝道亦称鸣锣开道,是封建宫吏出行时由人在前驱赶行人进行回避的一种形式。严格地说,鸣锣喝道源于清。清以前各朝的官员出行,只有仪仗士卒前引传呼,并不鸣锣。
《周礼·秋官·条狼氏》载,周朝的大官上街,有前导吏役“执鞭以趋辟”,这是喝道的最早形式。汉以后,喝道者一般只是传呼而不“执鞭”,喝道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行者止、坐者起”,迅速回避;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官员的威严。
到了清代,由于城市人口逐渐稠密,仪仗士卒仅呼喝已不能使人立即回避,于是便加鸣锣。锣声颇有讲究:县官上街,仪仗鸣锣7下,谓之“打7棒锣”,意思是“军民人等齐闪开”;道、府级官员上街打9棒锣,意为“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提督和巡抚上街打11棒锣,意为“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若是都统以上官员上街则打13棒锣,意为“大小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
古代的喊冤方式
我国专制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秩序,表示听取吏民谏议和冤抑之情,在传统的法制上允许喊冤制度的存在。
纵观历史,中国传统法制所许可的喊冤方式有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