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西中黄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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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农业(1)

(第一节)体制演变

西中黄是块古老的地方,属于华夏文明发祥地范畴之内,自古就有人类活动。尧、舜时期就开始了农业活动。据襄陵县志载:陶唐席老师,席村人,古之席公也。以播种耕稼为事,每击壤而歌于路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尧闻而嘉之,尊为老师。”可见,帝尧时期,我们这里就开始了农业生产活动,凭着农耕生存。进入奴隶社会以后,产生了私有制,贫富分化严重,农民失去土地,沦为奴隶。到了西周,统治者实行井田制,农民除了为奴隶主和贵族耕种公田以外,有了自己的私田,虽然要交纳贡物和服劳役,但有了立锥之地,可以自由耕种,农业生产有了一些发展。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主要通过土地。北魏时泰平县推行了均田制、租调制,规定成年男子受露田40亩,女子减半;男子另受桑田20亩,不宜种桑的地方受麻田10亩;因为休耕,均加倍受田。农民老或死后,露田归还政府,桑田则可以传给子孙。这一土地变革,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发展。

北齐、北周、隋、唐虽有变动,但基本沿用这一制度,农业生产有了进一步发展。唐中期以后,官僚地主阶级开始掠夺农民土地,很多农民失去土地沦为地主的佃户或被迫流亡,地主趁机扩展土地,形成地主庄园经济。农民对地主更加依赖。北宋时,实行实物地租,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自己支配的时间增加了,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

蒙古统治者进入中原以后,农业生产曾一度受到破坏。人民生活痛苦不堪。忽必烈采取屯田政策,又兴修水利,使农业有所恢复;明、清采取了新政,农业生产有所发展。

到了近代,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受“三座大山”的压榨,农业生产效率仍然很低。

土地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前进的主要矛盾。土地制度的变革,直接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前进和发展。

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中黄村进行了土地革命,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人人有地种。使生产力获得了大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黄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农业合作化道路。逐步把土地私有制向公有制过渡,到1958年汾城成立五星人民公社,彻底结束了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基本实现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79年9月,中央制订《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试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我村实行耕作管理包工,单项作物包工到劳。到1982年1月,遵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西中黄村根据县委安排,实行了包产到户的联产责任制。到1983年,土地承包期限由3至5年延长为10至15年。到1984年公社体制改变为乡镇建制。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为30年不变。群众吃了“定心丸”生产情绪高涨,愿意下力气给土地投资,农业生产快速发展。

下面分别叙述各个时期的农业发展情况。

(第一节)改前情况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中黄虽有得天独厚丰满润泽的自然条件和勤劳善良积极能干的劳动群众,但实行的是私有制——土地、农具、牲畜等大型劳动工具归私人所有,所以,村内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差甚远,富裕户占有较多的土地,同时还占有着牲畜和农具等较大较多的生产资料;一般中等户有一定份量的土地,农具简陋或无有;较低农户没有或极少有土地也没有什么生产资料。到20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中黄村共有9个闾,每闾约25户,共262户左右,人口共1350口左右,耕种着5000余亩土地,有地的无地的,土地分配极不均衡,除以上死业地外,还有活业地即半种地,此地又分为租种、典种两种,租种即每亩年交租子二斗左右,典种地一种几年,赎时返钱,超过20年不赎,则无权收回。另外村中还延续着坟地、户地和庙地三种,坟地即埋人所占土地,此地少则几分或稍多一些。户地即某一户所占有的地,例如:张户所种之地,刘户所种之地,这些地由每户中的某些人耕种,每年交些粮即当年结束。庙地即什么庙者所种之地,例如:三官峪龙王庙所种之地即五亩左右。总之,解放前土地占有形式不一,多少不等,因之贫富不均,悬殊较大,加之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均,家庭富有的程度不一。失去土地生活无着的农民,还遭受着自然灾害,阎匪暴政,土匪抢夺的遭扰和祸害。

一、蝗灾

蝗虫,何物也、耳闻未见。1944年,蝗虫来临,观其形状,知其特性,为害之烈,为众害虫之首。何物?即孕育速长速成,幼虫蝗蛹,头大尾尖,似蚂蚱而色黑,成虫乃飞蝗,六足四翅,如蚂蚱而体黄,蝗蛹只爬行,铺地而盈寸,诛之不可胜诛,飞蝗行空,而来无踪,防之何从而防,肚内为直肠,消化技能甚佳,食量特大,上吃下便,粮草叶片一扫而光。

1944年夏粮歉收,收麦后普降透雨,为了以丰补歉,增加复播面积,全村复播面积达1500亩以上,由于风调雨顺,苗齐苗壮,绿油油的庄稼一片丰收景象,在日阎重赋粮食奇缺的情况下,人人欢欣鼓舞。不料七月初,飞蝗从高空由南向北遮天飞来,群众争相观看,不知何物。蝗虫先后飞过三次,后次为最多,遮天掩日,到处产卵,速生速长,开始为害,据当时去汾城赶集的人回来说,去汾城路边谷子、黍子、高粱等各种作物长势喜人,回来时飞蝗满地,爬在作物上吮吸啃吃,一大片庄稼被蝗虫吃得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人心惶惶,惨然暗伤。

日阎为了收买人心,宣传,领导治蝗抗灾,中黄“编村”诱人到北门外治蝗,实际是抓走两人当兵,后扬长而去。日本人采取以盐换蝗的办法,只换了一二天就没盐可换了。

北中黄听说用蝗虫换盐的事情,马上组织了许多人,一部分在东门口天池北支起三四口杀猪锅烧柴把锅里水烧开烫蝗虫,一部分带上大蓬到蝗虫多的地里扯开蓬,周围人把蝗虫往蓬上赶,大蓬的四角一提,几个人张开麻袋,一下就倒一麻袋,然后把装蝗虫的麻袋扛到东门口,倒进开水锅,让开水烫死锅内的蝗虫,然后又倒出来,一天就倒了大大的一堆死蝗虫,他们想既能消灭蝗虫,还能换盐家用。结果汾城不换盐了,他们也不干了,几天后,东门外臭不可闻,行人恶心得绕道而行。

飞蝗还怕人,赶时就飞起走了,小蝗虫更厉害,天不怕,地不怕,在路上走时,像蚂蚁赶会一样,头转南都转南,头转北均转北,纪律性很强,一撮一撮各奔西东,吃食而行,根本不怕死,当人们再次去汾城赶集到李果村南门外时,路上爬行的幼蝗虫,人不踩都过不去,很长一段路,每只脚下去就踩死一二十只蝗虫,蝗虫有多少,可想而知!

蝗虫还有些怪,不逢集它们不进城,逢集时就由各处来了,南关东门外,蝗虫顺洪济桥往城里飞,西圪塔东边,蝗虫飞上城墙,日本人派许多劳力把蝗虫在城墙上扫到城外。

洪济桥南边地里的蝗虫逢集时就往洪济桥飞来,有时爬到桥内梁上,险些掉在卖菜汤的锅内或卖羊汤的锅内,吓得这些人不敢在洪济桥摆摊子。

蝗虫组织性特别强,有蝗王带头,两群相遇,穿行而过,群体不乱,有的村紧闭城门,蝗虫可以登城翻越而过去。中黄,尉村有沟,人们把蝗虫赶到沟内用土埋死,有的挖壕沟埋蝗虫,但蝗虫太多,几天又生一茬,治不完,除不了。结果把粮食作物吃完外,连野草也都吃光,说来也怪,蝗虫不吃芝麻、绿豆、棉花、红叶树,其他秋食全被吃光,一点办法也没有,有少数人相信迷信,说蝗虫是神虫,烧香敬表、叩头谢天,也无济于事。

过了半个多月突然没有蝗虫了,也不知什么原因。由于蝗虫肆虐,民不聊生,因此群众愤怒地说:蝗虫、蝗虫、比日寇、老阎、土匪更坏的杂种!”

二、阎锡山的暴政

(一)征粮

阎锡山的征粮名目繁多,超负荷征收。古时实行钱币制,按10亩地为一个单位(叫一两银子)计算,不收粮。抗日战争爆发后,田赋改为粮食,要粮不要钱,仍按单位计征(10亩)每年麦收后,征一购一,附加五,马料四,折粮额435斤,另外还要加敌留粮,山药蛋粮、枪料,再加日寇派粮,征粮名目繁多,群众不堪重负。在旧社会,耕作条件不好,特别是在战争年代,大片农田荒芜,耕畜减少,青年人外逃,产量极低,所产之粮还不够交公粮,但阎锡山采取极其残暴的手段迫交。西中黄编村周侠玉坐镇,周是个活阎王,心狠手辣,督促村干部征粮,不出者,施以顶板凳、罚跪、捆打等酷刑。如闾长李治茂顶板凳顶歪,周用反正手打李的耳光,残忍至极。群众反映说,编村委是吸血鬼,刮地皮,干骨头也要榨出几两油。陈力权任爱乡团营长兼征粮督导员,坐镇中黄,他把九个闾长叫到城里院,还有村副张月娃,期限三天,完成任务选出三个代表,第一天完成三分之一,如未完成,枪决一个;第二天完成三分之二,完不成,枪决二个。散会后,将三个代表带走。总任务交给村副,当时大家哭成一团,另一次将不少村副,闾长叫到北膏腴村迫交公粮,大家坐一个圆圈,陈力权脱下一只鞋,在每人脸上打三下,让他们写保证书。这两个坏蛋,解放后,一个被公审,一个在汾城被捕后自杀了。由于日阎双层压榨,部分户逃到蒋管区和敌占区。李果村的一个瘸腿壮年逃到汾城城内做小本生意,见人就说,老阎征粮是个无底洞,一年交粮147次,最少的一次还交了三斤,只有逃跑别无他法。当时大部分人无隔宿之粮,度日如年,面有饥色,只得在死亡线上挣扎。西中黄村地主张兰茂有良田80余亩,因良田荒芜年年缺粮,种麦无麦子,吃饭少米面,家中好几口人常吃半饱。他家有两盘石磨,很少有人去磨面,只怕磨的少,别人借去难还。

再说送粮之事,它也叫人伤心难言,当时县府在霸王峪设有粮站,和中黄相距二三十华里,山下有日寇的封锁线,再加上道路狭窄,大车牲口难以行走,只能靠人力背送,一人一次背30斤到50斤,白天怕敌人,只能晚上运,即危险又艰难,送一次粮需一天一夜,肚里食少又无宿处,加之担惊受怕、饥寒交迫,苦不堪言。南中黄赵海田晚上送粮,霸王峪无处住宿,冷冻难熬,到县政府找见他叔父共产党员赵秀夫,借防寒衣物,赵只有把自己仅有的一片草席借给他,随即伤心的写下了如下一首小诗:

只一页草垫、应念叔父之寒。

可恨毛毛县、送粮老没有完。

(二)征布

阎锡山为了解决军需,每年向农民征布,凡是适龄妇女每人一年上缴窄脸布即家用土布六丈(布脸尺四)限期完成,当时中黄以产小麦为主,麦秋两作,全村种的棉花很少。仅有30亩左右,亩产约60来斤,全村许多人做衣、帽、鞋、袜等衣物的絮棉都在市场购买,哪有棉花织布,实在无力完成。当时赵康北柴有织布铁机子数十架和伪政府签订合同勒令农民折价,不交或少交布者,同样用迫交公粮的办法对待,把妇女扣到村里完成任务后才能放回来。

(三)兵农合一

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即公元1942年至1945年,阎锡山为了挽救在政治上的失败,自吹自擂地实行新的兵役制——兵农合一。代替县募兵制和抓兵制,把18岁至48岁的男青年定为国民兵,把全村土地按民兵人数分为若干份,每三人编一个小组,每人领一份土地,一个人当为常备兵,另外两人为生产兵,生产兵每年给常备兵家中二石五斗麦子,折合750斤,不计值,名为优待粮,三年一换周而复始,并规定在外工作的、上学的、经商的等青壮年可以缓役只交缓役粮,不编组当兵。这样就使上中农的青壮年可以免役或缓役,只交缓役粮不编组当兵,不编组服役,而编组服役的都是贫下中农和部分中农。

村里设村连长和排长为脱产干部,各闾设组长,他借搞兵农合一为发财致富,为非作歹,群众深受其害,常备兵被迫入伍,生产兵虽分得一份土地但无牲口少工具每年收入除交公粮外无力交优待粮,编村天天迫交,只好逃之躲避。当时我村南门外的土地上蒿草长得比铣把还粗,常备兵得不到优待,不断开小差逃离部队,编村干部怒气难消,一面抓常备兵入伍,一面抓生产兵轮换,闹得村里鸡犬不宁,在这样情况下,他们趁机大捞,为非作歹,一是:和一些兵痞勾结,出钱代人当兵,入伍不久又开小差再换一家。二是:扣人受贿放人。三是:奸妇女,如村连长看中了韩某之妻,抓兵以后将其妻霸占并采取欺骗手段把韩妻拐回河南老家,害的不少户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难以团圆。兵农合一实行中,到处可见丑闻,《国风日报》的主编景梅久老先生在报上揭露了阎匪的民谣说:

兵农合一真是好,地里长的满是草。

兵农合一人贩子,害的老婆没汉子。

兵农合一聚宝盆,害的村里没有人。

上述民谣道出了兵农合一的罪状及恶果。真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

三、匪患

土匪,当地群众叫“明火贼”,顾名思义,作案不分昼夜,明目张胆的抢劫,是大盗不是小偷,汾城沦陷后,村内驻着编村,国民兵团,敌工团,部队37师便衣队,杂牌军,附近村还有蒋老三,田玉林,高汉卿等大土匪头子,他们和邻村及本村的一伙流氓、地痞坏分子勾结起来,为非作歹,搜刮民财。白天是军队,晚上是土匪,这些人有合有分,本村人提供情报站岗放哨,有时进院抹黑脸,戴口罩,在外地下手作案,不断明火抢劫,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有二三十家被抢劫,被劫户有的被劫三四次。斗行院张长奴被明火两次,脊背被火香烧伤,除抢走不少财物外,还打死了他家四口人。郑应兰被明火两次,据人说其中一次被抢走50两的银元宝四五十个,还有不少的金银首饰。在明火张宝玉家时,土匪先大喊一阵,日本人来了,家人躲在家中不敢出门,结果被劫。张福水家也被劫。村里的上等户张汝勲,张安娃、张秀山等户均造厄运。全村好一些的户,基本上全被抢劫,有名的户找不下了,接着又抢劫勤劳致富的中等户,东北院的刘金胜种地兼做挂面,生活殷实,土匪抢劫两次,把所有的积蓄交出后,土匪采用棉花煎油点燃烧人之法把刘的前胸后背每处烧焦,肉油直流,前胸烧的伤痕比手掌还大。西南院的张金柱曾两次被勒索,两次被暗劫。大土匪头子高汉卿第一次派人要走三石小麦款,过了一段,又派人要十石小麦款,如此循环往复,随时要粮要款,真是骇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