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党发动第四次"围剿"前,对中央革命根据地连续发动了三次军事"围剿"。
12月,蒋介石亲赴南昌,召开"剿匪"会议,部署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围剿"。为此,特在南昌设立总司令行营,以江西省主席鲁涤平兼行营主任,共调集约10万兵力,采用"分进合击,长驱直人"的战术,由北向南,分路挺’进。至12月30日,红军在毛泽东、朱德指挥下,取得了龙冈战役的胜利,歼敌近万人。蒋军主力第十八师被红军全歼,前线总指挥、师长张辉瓒被活捉。至1931年1月3日,蒋军5天内,连败两仗,第一次军事"围剿"即告失败。
2月,蒋介石复派军政部长何应钦,重组南昌行营,何应钦任行营主任兼总司令,准备向中央苏区和红军发动第二次军事"围剿"。此次"围剿"共调集20万兵力,采用"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方针,于1931年4月初,开始大举进攻。结果,被红军歼灭3万多人,缴枪2万余支,第二次军事"围剿",遂告失败。
从1931年7月开始,蒋介石自任"围剿"军总司令,以何应钦为前线总司令,聘用英、日、德军事顾问,调集部队共30万人,采取"长驱直入"的战略,向中央根据地发动第三次"围剿"。至9月15日,蒋军"伤亡极多,损失甚钜"。先后被歼灭17个团,损失3万余人。蒋介石不得不停止其第三次军事"围剿"。与此同时,国民党还对鄂豫皖、洪湖等根据地进行多次"围剿",结果均遭到失败。蒋介石不仅未能消灭根据地和红军,相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更加扩大,人口增多,红军的力量更加壮大。
2月至3月,国民党在结束了对鄂豫皖、湘鄂西的第四次"围剿"后,调集了30多个师的兵力,采用"分进合击"的战术,分左、中、右三路军,向中央革命根据地红一方面军发动第四次大规模"围剿"。中路军由蒋介石嫡系部队12个师16万人组成,担任主攻任务,陈诚为总指挥;左路军由驻闽的第十九路军等部6个师又1个旅组成,蔡廷锴为总指挥;右路军由驻赣南、粤北的广东部队6个师又1个旅组成,余汉谋为总指挥。左、右路军担任就地"剿办",并策应中路军的行动。这时,红一方面军共有3个军团和4个军,约7万人。
1月底,中路军组成3个纵队,向江西南丰、广昌一线推进,企图在黎川地区与红军决战。2月4日,中共苏区中央局根据中共临时中央的指示,电令红一方面军总司令朱德、总政治委员周恩来等率部先发制人,集中全力,迅速攻取国民党军重兵把守的南丰和南城,进而威逼和夺取中心城市抚州、南昌,并争取江西一省的首先胜利。提出"虽大损失,亦所不惜"。称对中央局的指令必须立即执行。周恩来、朱德从实际出发,鉴于要求在运动战中各个歼灭敌人的正确意见遭中共苏区中央局拒绝,又鉴于国民党军已经作了新的部署,要在抚河以东调动敌人已无可能,于是决定率主力红军西渡抚河,进攻南丰城。但同时又认为,强攻南丰如果不能奏效,就转攻宜黄、乐安,调动敌人于山地,在运动中加以歼灭。
红军包围南丰,黄昏后对敌军发起全线进攻。激战一夜,红军虽然攻占了南丰城的一些外围据点,但进展不大,未能突破敌人主阵地,自己却伤亡300余人。此时,又发觉敌主力驰援南丰,周恩来、朱德当机立断,把强攻南丰改为佯攻,留一部分兵力迷惑敌军,把主力秘密而迅速地转移到敌前进的右翼宜黄南部,待机歼敌。2月26日,国民党中路军第一纵队右翼第五十二师、五十九师,分两路东进黄陂,同由宜黄南下的第十一师会合。2月27日,敌军进入红军伏击圈内,红军集中优势兵力,出敌不意发起猛攻,经两天激战,国民党军第五十二师、五十九师几乎全部被歼,俘敌师长李明、陈时骥,取得黄陂战斗的胜利。接着,国民党又调动兵力,调整部署,将中路军缩编为前后两个纵队,交叉掩护,由宜黄向广昌方向搜索前进,寻找红军主力决战。3月20日,敌后纵队第十一师进至草台岗、徐庄一线,与前纵队拉长相距百里。3月21日拂晓,红军突然向敌第十一师发起攻击,激战1天,歼敌近1个师。黄陂、草台岗两战两捷,共歼灭敌军近3个师,俘敌1万余人,缴枪1万余支,国民党对中央根据地的第四次"围剿"就基本上被打破了。
第四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是周恩来、朱德等运用和发展以往反"围剿"战争的成功经验,从实际出发,没有机械地执行中共苏区中央局进攻南丰的命令的结果。在红军处于受敌夹击的不利态势时,他们适时定下决心,毅然采取退却的步骤,由被动转为主动,从而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并创造了红军战争史上前所未有的以大兵团伏击歼敌的范例。此后,中央根据地与闽浙赣根据地连成一片,红军也迅速发展到8万人。
国民政府废两改元
银两是我国历来通行的货币单位。近代银元广泛流通,形成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1917年虽有倡废两改元之议,但未能实现。
3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了《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及换算率计算法》。接着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呈拟上海通用银两折合银币之换算率,并规定自3月10日起施行。
中央、中国、交通等三银行,奉财政部命令合组上海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上海银行公会及上海钱业公会都奉令自10日起所有款项收入及订立契约、票据与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元。同日,海关税收亦改收银元。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召开第351次会议,讨论通过废两改元案。
同日,国民政府训令行政、立法、监察院自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仍用银两者在法律上无效;凡本日以前原订以银两收付者,应以规元银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如发生争执,各司法机关应将以银两收付之请求驳斥。又规定出口银类征税2.5%,以示限制。
财政部通令:本日起废两改元,上海钱业同业公会、银行业同业公会分别召开联席会议,议定实行办法。
同日,财政部令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合组的银两银元管理委员会即日起撤销,停止兑换。每一枚新银元重26.6971克,成色0.880,即每一枚含纯银23.493448克。
同日,上海银行公会联合会准备委员会发出通告,规定:(1)本会银两及汇划银两票据交换,于4月6日起废止;(2)4月6日起,交换银行收入4月6日前开发的银两及汇划银两票据,按法定价格七一五分别折合银元及汇划银元。
废两改元的实行,虽然没有根绝通货的混乱状态,但它是中国货币现代化的第一步,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简化了货币流通的手续,为铸币的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因当时的所谓"银两",实际上仅是作为一种记账单位,市面上并非真有银两流通。自清中叶外国银元大量输人我国后,由于质量形式标准化,使用便利,因此流通日广。特别是自民国以来,已成为通用的本位货币。无论国家收支、私人交易,概以银元计算。个别部门(如海关)虽仍以银两记账,实际收人亦必折合为银元。加之银两成色不一,折算不易,流通非常不便。而且银两银元并存,形成一种实际上的复本位制,对经济发展不利。实行废两改元后,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这些弊病,并为其后的法币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新疆"四一二"事件
7月,新疆省政府主席杨增新被其下属樊耀南刺死。随后民政厅厅长金树仁又杀死樊耀南,自任新疆省政府主席兼边防督办,夺取了新疆的统治权。金树仁任用亲信,培植私党,扩编军队,垄断贸易,对新疆各族人民实行更加沉重的盘剥和民族压迫。这不仅加剧了与新疆人民的矛盾,而且招致地方实力派的不满。在哈密、吐鲁番等地先后发生了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武装暴动,金树仁派督办公署参谋长盛世才为前敌总指挥前往镇压。回族军阀马仲英率部进入新疆,乘机收编暴动残部,致使局势更为复杂。金树仁政府已失去控制全疆局势的能力。
4月12日,驻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的"归化军",向省政府主席兼边防督办金树仁索取军饷未获,反遭训斥。迪化城防指挥官白毓秀、迪化县长陶明樾、督办公署参谋陈中、航空队长李笑天及白俄"归化军"团长安东诺夫等人密议倒金。是日午后2时,安东诺夫率"归化军"400余人,攻人迪化城内,进攻督办公署。金树仁闻变,越后墙逃出。督办公署参谋长兼前敌总指挥盛世才闻报,率部急返迪化。当晚,举事诸人邀集省教育厅长刘文龙、财政厅长朱瑞墀、迪化行政长官李溶、新疆党务特派员宫碧澄等20余人举行会议,成立临时维持委员会和临时军事委员会,推刘文龙为临时省府主席,原东北民众救国军第十五旅旅长郑润成为临时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刘文龙提出:保全全省各族人民生命财产、保全金树仁全家生命财产、保护苏联领事馆三项信条,经全体委员赞成。此即第一次"新变"。
金树仁在市郊调兵向迪化反扑。盛世才率部抵迪化市郊,占据城北要地拥兵观望。陈中等人请出由苏联回国的东北民众救国军助战,并与白毓秀往请盛世才率部入城,白毓秀于中途遭金部杀害。金树仁见大势已去,逃往昌吉。
盛世才率部进人迪化城,陈中等随召开临时维持委员会及临时军事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撤销临时军事委员会,推盛世才任临时督办,陈中任督办公署参谋处长,陶明樾任省政府秘书长,李笑天任航空处长。同日,刘文龙、盛世才向省内各区通电就职。并宣布施政纲领八条:实行民族平等;保障信教自由;澄清吏治;改良司法;整理财政;实施农村救济;扩充教育;推行自治。
金树仁在塔城提取省府在塔城公款黄金1270两后,通电下野。
国民政府派黄慕松为新疆宣慰使。翌日,黄赴南昌向蒋介石请示处理"新变"方针。
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免去金树仁本兼各职,着即来京,另候任用。同时发布命令,告诫新省民众:"各安所业,静候办理,毋得聚众越轨。"同日,黄慕松由赣返京,作赴新准备。
黄慕松率宣慰团抵迪化,听取刘文龙关于事变经过的报告后,电嘱盛、马两军各驻原地待命,并接见马仲英代表杨波清,表示对马倚重。
临时督办盛世才在新疆督办公署以邀宴为名,即席将省政府秘书长陶明樾、督办公署参谋处长陈中、航空处处长李笑天枪杀,并宣布三人罪状为在大局未定之时,"破坏团结,诱引省军谋叛"。盛还表示,不愿恋此高位,将率部前往塔城。临时省府主席刘文龙在惊慌中亦当场表示辞职。其余诸人在震慑下除表示对盛、刘慰留外,亦前往黄慕松处,要求黄速电南京维持督办制,对盛、刘早日铲除。因在此期间,陶、陈、李与黄接触较多,陈又向黄力陈废除督办制。盛疑陶、陈、李有夺位之谋,遂发动此次事变。是谓二次"新变"。
刘文龙、盛世才联名电国民政府行政院,以平定马仲英殊功自诩,声称枪杀陈中等人,系因陈等"勾结谋叛,证据确凿"。要求中央派"关心边局"的陈立夫、彭昭贤、刘光、张凤九4人即日来新,调查真相。刘文龙另电新疆驻京代表张凤九,嘱张与中央各方接洽,早日发布盛世才为新疆边防督办的任命。
蒋介石、汪精卫联名电刘文龙、盛世才。电谓:"两兄当金树仁弃职出走之后,马仲英违令进攻之时,一则维持秩序巩固后方;一则督励将士奋勇前敌,保靖之功,中央良深嘉慰。"要求刘、盛"万不可自生携贰,致隳前功",应"仰体中央意旨,共济时艰"。
刘、盛复电表示"仰赖中央。万无携贰之理"。
黄慕松由迪化飞返南京。25日,赴江西庐山向蒋介石报告新疆二次事变情况。
国民政府任命刘文龙为新疆省政府委员兼新疆省政府主席;盛世才为新疆省政府委员兼新疆边防督办。从而开始了盛世才对新疆的统治。
盛世才又发表"九项任务",即"彻底消灭贪污;发展经济,提高文化;防止战争,保卫和平;动员全疆人民努力春耕;便利交通;保障新疆永久为中国领土;反帝反***,保障中苏永久友好;建设新中国;保障王公阿訇喇嘛的地位和权利"。他以此骗取各族人民的信任和各方面进步力量的支持,以加强他的政治地位,巩固其统治。
国民政府公开审判陈独秀、彭述之
4月14日起,国民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假江宁地方法院,连续3次公开审判陈独秀、彭述之等10人的案件。
陈独秀,安徽怀宁人。1915年创办《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曾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积极倡导新文化运动。1920年发起成立中国共产党,1921年7月中共"一大"当选为中央局书记。在1927年八七会议前,一直是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因犯严重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在八七会议上被撤销总书记职务。因继续坚持错误,成为取消主义者,并组织秘密小集团,1929年11月被开除党籍。1931年5月被中国的托派组织推选为总书记。1942年5月27日病故于四川江津。
彭述之,湖南宝庆(今邵阳)人。1921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同年赴苏联学习。1924年回国后,在上海大学任教,并任《新青年》、《向导》编辑。曾任中共北方区委书记,中共中央宣传部长,中共第四、五届中央委员。1929年和陈独秀等人组成托派小组织"无产者"社,出版《无产者》月刊。同年11月15日,被开除出党。1949年后流亡国外,1983年11月在美国逝世。
10月15日,由于谢少珊(托派中央组织秘书,后改名谢力功)、费侠告密,陈独秀、彭述之等人被捕,致使托派中央被一网打尽。12月31日,江苏省高等法院检察官提出起诉书,称陈独秀、彭述之等人,"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均触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6条,……合依《刑诉法》第253条第1项提起公诉"。
陈独秀被提交法院审理消息传出后,蔡元培、胡适等都纷纷向他推荐辩护律师。陈的"五四"以前的挚友章士钊还自告奋勇义务担任他的律师。陈接受了章士钊,别人都谢绝了。
开庭审讯,检察官为朱傍,辩护律师章士钊。检察官起诉以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中央执行常务委员首席,是一党之主脑"为由,说对"其个人行动及发表之反动文件应负责任……即以中共反对派名义刊行之反动传单、宣言书及其指挥之行动,亦应由其完全负责"。然后列举了托派中央1932年2月10日的《政治决议案》等文件,及陈独秀以个人名义发表的《中国将往何处去?》等文章,指控陈独秀、彭述之等"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