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讨论及分歧的消除,使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和步骤有了明确的统一认识。从最后形成的《决议(草案)》来看,这时期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和步骤还是得当的,促进了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到1951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将《决议(草案)》发给各级党委试行,要求全党要把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当作一件大事去做。于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共产党领导和号召下迅速地开展起来了。到1952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中央在着手编制"一五"计划的同时也开始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1952年10月,***受毛泽东的委托,在给斯大林的信中谈到,中国打算用3个五年计划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逐步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2年末到1953年初全国各地开始普遍试办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此形势下,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在对《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作了部分修改后通过,作为正式决议发表,其基本内容为:1.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因此,党对于农村生产的正确领导,具有极重大的意义。2.解放后农民对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党充分地了解了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并指出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在这方面,党是坚持了巩固地联合中农的政策。对于富农经济,也还是让它发展的。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条件,农民个体经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还是大量存在的。3.但是,党中央从来认为要克服很多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要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它工业原料,同时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等得到广大的销售市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这种互助合作在现在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集体劳动,其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或社会主义化。
各地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是随着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生产的要求,而有各种不同的历史和复杂的形式,但是大体上有三种主要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简单的劳动互助,这是最初级的,主要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第二种形式是常年的互助组,这是比第一种形式较高的形式。第三种形式是土地人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因此或称为土地合作社。上述这三种形式,在各地并不一定都是截然划分的,也并不一定都是整齐划一地循序而进的。党中央的方针就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的方针。党在各种不同地区的农村支部,应该在党中央这种方针的指导下,教育自己的党员积极地分别参加这些不同的农业互助和合作。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问题,总的说来有两种不同的错误倾向:一种倾向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互助合作运动,这是右倾的错误的思想。另一种倾向是采取急躁的态度,不顾农民自愿和经济准备的各种必须的条件,这些是"左"的倾向的错误思想。党的政策的正确性,就是在于恰当地估计它们的上述两方面的性质,而由此谨慎地又积极地在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引导它们前进。
过去的经验证明:在农业的互助合作运动上,强迫命令的领导方法是错误的,放任自流也是错误的。因此,必须随时注意纠正和防止这两种错误的领导方法,而掌握正确的领导方法。这种正确的领导方法首先是采取典型示范而逐步推广的方法,一般地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第二、在工作过程中,注意随时随地研究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意见,教育群众,发扬正确的东西,避免重复错误的东西。第三、在处理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内部所存在的任何问题上,有两条原则是必须绝对遵守的,就是自愿的原则和互利的原则。
示范是在多方面的,但一切事情需要能够真正做到提高生产率,达到多产粮食或其他作物、增加收人这一个目的。只有在多产粮食增加收入这样的号召下,才可能动员农民组织起来。也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才是真正为农民服务,而为群众所欢迎,因而可能巩固下来,并影响四周围的农民逐步地组织起来。因此,提高生产率,比单干要多产粮食或多产其他作物,增加一般成员的收入,这是检查任何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好坏的标准。凡是出现相反情况的,就必须认真探求原因,克服其中的弱点或错误。
根据各地方的材料,现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所存在的问题,对于他们的巩固和发展有重大关键的,有如下各项必须予以注意:(1)必须认真做好农业生产。在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工作而为它服务的。任何妨碍农业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必须避免。(2)实行精耕细作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并在可能的地区把旱地变成水地,有计划地种植各种农作物,改良品种。(3)在适宜于当地的条件下,发展农业和副业(手工业、加工工业、运输业、畜牧、造林、培养果树、渔业及其他)相结合的互助。(4)为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并根据组员和社员的完全自愿,可以民主议定的方式,组织资金,增购公有的生产工具和牲畜。(5)在土地合股的生产合作社中,关于收获量的分配,按土地和按劳动的比例,开始不宜于规定得太死,应根据各种成员的自愿,照顾当地经济发展的条件。(6)在等价或互利的问题上,必须:一方面,反对不算账、不用等价原则交换人力畜力的方法;另方面,反对机械的、烦琐的、形式主义的计算方法;而注重生活和实际上的多种多样的互利形式,注重那些为群众所习惯而简明易行的计算办法。(7)建立一些必要的简明易行的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8)规定为群众所便于实行的、不一定限在固定形式上的、定期的又是必要的成员代表会议、小组会议和家庭会议。(9)提倡新旧生产技术的互教互学运动,普及和提高旧技术旧经验中的有用的合理的部分,逐步地与那些可能应用的新技术相结合,不断地改良农作法。(10)提倡组和组、社和社、组员和组员、社员和社员之间的爱国丰产竞赛。(11)培养并有分寸地奖励生产积极分子和技术能手,训练生产小组组长。(12)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不应允许进行雇佣劳动的剥削(即富农的剥削)。(13)加强党对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的政治工作。
供销合作社应该与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推销、订购和贷款的合同的关系,帮助它们克服生产方面(资金不足)和交换方面(市场隔离)的困难,使农业及副业的生产的可能性和国内外市场的交换的可能性能够充分地而又可靠地联系起来。
党和人民政府应该适当地采取下列一些办法援助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1)国营经济机关,或者经过供销合作社,或者直接和农业互助组及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各种可能的经济上的合同。(2)用种子、肥料和农具贷给农民,从而帮助他们能够有效地组织起来。特别注意在适宜地区,斟酌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帮助农民成立各种特种作物的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3)因为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节约出了广大的劳动力,在目前条件下,应该注意帮助使这种多余的劳动力能够尽量用于土地加工和发展当地农村可能的多种经济,并按照工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吸收一批人陆续到工厂和矿山做工。(4)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党委,都应该设置专人以及适宜的机构,与各级财政经济机关及供销合作社密切联系,经常研究和及时地指导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生产计划、供给、运输和销售的事宜,并为它们举办必需的干部训练班。
国营农场应该推广。除有计划地举办若干机耕半机耕的国营农场外,每县至少有一个至两个农事试验场性质的国营农场,一方面用改进农业技术和使用新式农具这种现代化农场的优越性的范例,教育全体农民;另方面按照可能的条件,给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技术上的援助和指导。
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代表会议,在区一级和县一级,可于每年春耕之前和秋收之后召集一次。在省和全国范围内,则于每年召集一次有适当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
在解决了有关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党中央认为必须重复地唤起各级党委和一切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和非党积极分子的注意,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必须承认他们的单干是合法的。必须明白:我们在现在表示关心和适当地照顾单干农民,就有可能使这些单干农民在将来逐步地加入互助合作组织,也就有可能实现我们在农村中的最后目的——引导全体农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各项社会改造运动的同时,在知识分子中间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思想改造运动。
在旧中国由于经济文化科学技术落后,知识分子是很少的,根据建国初期的统计,全国各类知识分子约有200万人,只占当时全国人口的0.37%。他们大体分为三类:~类是经过革命战争考验,在革命熔炉中锻炼成长起来的革命知识分子。他们是知识分子中的核心和骨干,但是数量很少。二类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专家、教授、学者、医生、工程师、艺术家、教师、记者等。他们是知识分子的主体。三类是旧社会培养出来的青年学生。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具有很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程度不同的革命性。新中国成立后,无论革命和建设都需要知识分子的积极参加,人民政府对知识分子实行"包下来"的政策,为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安排了适当工作。在政治上,还给许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以应有的待遇和地位。
但是,由于旧知识分子大多出生于剥削阶级家庭,长期受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教育,在他们中间存在着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观点,欧美资产阶级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脱离政治、脱离群众的倾向。因此,帮助知识分子脱离旧思想的束缚,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适应新时期、新社会、新形势的需要,进行学习和改造是完全必要的。从1951年秋季开始的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是由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先生在北京大学教师中首先发起的。他认为,北京大学是一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广大教职员工愿意接受新思想,愿意把一所旧型的大学改造成为新型的人民的大学。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遇到院系调整、课程改革,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和阻力。阻力主要来自教职员工的旧思想和旧习惯。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水准,使他们适应新的形势的问题。要把旧北大改造成为新北大,最关键的就在于使全校师生都认识到改革的必要,自觉自愿地进行思想改造,使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而决定在全校教职员中发动一次有计划、有系统的学习运动。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思想改造来推动学校的改造,为国家培养出既能掌握技术,又能站稳立场,真正能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学习的方法是听报告、学文件、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来武装自己。为了把这次学习运动搞好,他写信给周恩来,提出邀请中央负责同志到北大作报告。毛泽东在信上批示:"这种学习很好,可请几个同志去讲演。"马寅初在北京大学的决定和要求,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和周恩来的支持和赞扬,并决定把这一学习运动推广到京津的所有高校,经过试验,取得经验后再推向全国。为此,教育部成立了京津高等学校教师学习委员会,各大学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分会。参加此次学习的京津两市的高等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农业大学、辅仁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华北大学工学院、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院、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津沽大学、中国矿业学院、河北师范学院、河北医学院、河北水产学校、外国语学校、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共20所院校。学习时间定为4个月。
9月29日,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派,向北京、天津两市高等学校3000多名教职员作了《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的动员报告。报告共分七部分:(1)立场问题;(2)态度问题;(3)为谁服务的问题;(4)思想问题;(5)知识问题;(6)民主问题;(7)批评与自我批评。周恩来在报告中详尽地阐述了知识分子应如何认识思想改造,来取得革命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自己参加革命的经历,就是不断进步,不断改造,不断学习的过程;他总结自己碰过钉子,也犯过错误,其教训就是自己相信那点道理跟实际相矛盾,走不通。于是,就向进步的理论求教,向人民群众求教,从实际中得到新的知识,发现新的道理。他还说,现在自己虽然担任了政府的领导工作,还要学习和改造,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认识,这样才能够进步。报告论述了取得正确立场和态度的重要性。他说,每一个人在学习和工作中都会遇到一个立场和态度问题,他要求知识分子应该首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即为绝大多数人最高利益着想的立场,然后再学习、实践和锻炼,进一步站到工人阶级立场。他恳切希望教师们认真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使自己成为文化战线上的革命战士。他要求大家建立这样一个信心:只要决心改造自己,不论是怎样从旧社会过来的,都可以改造好。周恩来语重心长、循循善诱的报告,使听者受到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此后,一个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主要内容,联系本人思想和学校情况,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肃清封建买办思想,批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推动教育改革的学习运动在京津两地各高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