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初是中国对外关系的一个高峰期,1971年围绕中国外交的一系列重要事件构成了推动中日关系全面正常化的强大政治冲击波。这些事件包括: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对中国的秘密访问;第26届联大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以及大批国家争先恐后与中国建交。使日本受到更强烈刺激的是,美国总统尼克松1972年初对中国的访问。这一访问标志着美国长期奉行的敌视中国政策的破产,宣告了美国尼克松政府跨出了改善美中关系的第一步,也是决定性的一步。自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多年中,日本政府总体上推行的是追随美国、敌视中国的政策。而当美国抛开日本直接同中国发展关系、在改善同中国关系方面先于日本时,日本深感难堪。日本惊呼为"越顶外交"。当时,日本各界人士恢复日中邦交和发展日中两国关系的要求具有很大的声势。在这样的背景下,积极追随美国反华政策的日本佐藤内阁被迫宣布辞职。1972年7月,田中角荣当选为自民党总裁和内阁总理大臣。田中当选后迅即表示:"恢复日中邦交的时机已经成熟","要尽快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邦交正常化",要把实现同中国的邦交正常化作为首要任务,并表示充分理解中国方面提出的邦交正常化的三原则。这三项原则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2)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予废除。对田中内阁的这种积极态度,周恩来很快发表谈话,表示欢迎。
田中角荣为谋求解决两国关系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实际步骤。7月中旬,日本社会党前委员长佐佐木更三以中国人民的老朋友的身份来北京会见周恩来,通报田中决心建交的打算。周恩来表示"欢迎田中首相访华谈判建交"。7月底,田中首相又请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访华,进一步转达了田中和外相大平正芳同中国建交的设想。周恩来三次会见竹入义胜,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8月11日,外相大平正芳向正在访目的中国上海舞剧团团长孙平化和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首席代表肖向前,转达了田中首相要为谈判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访华的决定。8月12日,中国外长姬鹏飞授权宣布:中国总理周恩来"欢迎并邀请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中国,谈判并解决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9月14日,小坂善太郎率领日本自民党访华团来京,同周恩来总理、中日友协会长廖承志等举行了会谈。在邦交正常化各种条件准备妥当的基础上,中日两国政府于9月21日同时发表了关于田中访华的公告。
25日,田中首相率领的日本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访问期间,毛泽东会见了田中首相;中日两国总理和外长在友好的气氛中,以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为中心,就两国问的各项问题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认真和坦率的会谈,本着互相谅解和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中日双方在有关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上达成协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9月29日,中日双方终于签署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宣布自即日起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声明》郑重宣布:"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这里考虑到日方的要求,在措词上没有直接使用"结束战争状态"一词,而是根据周恩来的提议,在措词上做了微小的调整,改成"结束不正常状态",但实际上的含义并未改变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外交原则上的坚定性和策略上的灵活性。
对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责任,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声明的第五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国人民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曾经遭受巨大的损失。历数日本***在中国的种种暴行,每一个中国人都没齿不忘。中国人民有权利要求赔偿。但是,考虑到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也给日本人民造成了很大祸害。中国政府历来把日本人民同极少数****分子严格区分开来,战争赔偿最终是要由日本人民负担的。为了不使日本人民由于实现中日睦邻友好关系而增加经济负担,中国政府从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大局出发,在其他重大问题解决后,主动提出放弃向日本要求赔偿的权利,其意义是深远的。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招待会上谈及此问题时说:"如果想到过去日中之间不幸的战争的结果,中国人民所受损害之巨大,我认为对此应予坦率而正当的评价。"
《联合声明》载明: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在上述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决定自1972年9月29日起建立外交关系并尽快互换大使;双方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问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约为目的的谈判。
为了使今后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能够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联合声明》规定了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即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发展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日双方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并决定"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应中国方面的要求,日本方面同意在《联合声明》中写进了著名的反霸条款,即"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方都反对任何其它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这实际表明,双方要在反对苏联霸权主义方面相互支持。
关于"日台条约"的处理,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日本政府的见解是,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华和平条约"(即"日台条约")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大平外相还指出,日中建交后,日台的"外交关系"也不能维持,驻台湾的原日本大使馆处理善后事宜后将予关闭。
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的发表和中日建交,结束了两国关系长期不正常的状态,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和平友好关系开始了新的历史篇章。这对于反对霸权主义、缓和亚洲紧张局势,维护中国安全和世界和平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国对外关系的新进展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受到极左思潮的干扰,我国外事工作一度陷入混乱的困境。林彪、江青一伙竭力插手外事部门,肆意抹煞新中国外交工作的重大成就,煽动红卫兵制造了一系列的涉外事件,招致了不少外交纠纷,使外交工作陷人被动境地。对此,毛泽东、周恩来等十分重视,在他们的亲自领导下,经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使林彪、江青一伙夺取中央外交大权的图谋无法得逞,逐步克服了外事工作一度出现的混乱状态。1969年以后,我国对外关系重新进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代,毛泽东和周恩来力排干扰,调整战略,打开中美关系僵局,恢复了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掀起了第三次建交高潮,使我国外交进入了大踏步前进的新时期。我国以独立于美苏之外的一支重要力量,开创了立足第三世界,联合西欧、日本,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我国安全和世界和平的新格局。
这一时期我国外交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除了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中美关系开始正常化及中日建交外,还突出地表现在与西方发达国家建交热潮的掀起和加强同第三世界各国的关系这两个方面。
毛泽东一贯重视处于美苏之间的西方各工业发达国家,曾经把它们概括为第二中间地带来加以争取和利用。在中美关系紧张时期,这些国家作为美国的盟国,或多或少地看美国眼色行事。因此,直到1969年之前,西方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瑞士、瑞典、丹麦、芬兰、挪威以及法国等6国先后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英国和荷兰虽然较早地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因为其在台湾问题上态度暖昧,因而只同中国建立了半建交性质的代办级关系。
进入70年代,由于中美关系开始出现了解冻的迹象,使一些国家减少了顾忌,加上中国外交在毛泽东的亲自过问下,进行了重大调整,进一步向西方各发达国家敞开了大门,由此形成了西方国家争先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热潮。
10月,中国和加拿大政府经过长时间的谈判,终于签署了建交联合公报。在公报中,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样中加两国在平等互利五项原则基础上决定从1970年10月13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加拿大从而成为在70年代率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重要的西方发达国家。这一举动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紧接着意大利政府于1970年11月同中国就两国建交问题达成了协议。1971年1月中国同马耳他建交。奥地利政府也于1971年5月同中国建交。1971年10月,中国政府又和比利时政府签署了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尼克松访华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同中国建交的势头更加迅猛。1972年3月13日,英国政府终于放弃了其在台湾问题上的暖昧态度,转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且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同时撤销其在台湾的官方机构。中英两国政府由此达成了正式建交的协议,两国关系由半建交性质的代办级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一同年5月18日,荷兰政府也作出了同样的抉择,表示尊重中国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中荷两国共同签署了建交公报,将两国关系由代办级正式提高为大使级外交关系。
同年6月5日,希腊也与中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与此同时联邦德国各界要求同中国建交的呼声也随之高涨。1972年5月,联邦德国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施罗德通过中国新华社常驻波恩记者王殊向中国政府传递信息,要求访华,很快获得中国方面的邀请。由于施罗德在国内外均有较高声望,他于1972年7月对北京的访问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并且促使联邦德国政府下决心尽早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中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在施罗德访华期间立即召回新华社驻波恩记者王殊,进一步了解联邦德国政府的动态。毛泽东、周恩来接见了施罗德。随后,毛泽东亲自批准了中国同联邦德国政府谈判建交的请示报告。
几天以后,中国外交部委派王殊为中方谈判代表,联邦德国外交部委派其政治司司长史塔登为谈判代表,在波恩举行中国和联邦德国建交谈判。从1972年8月19日开始,中国和联邦德国代表,经过40天的谈判,终于在9月29日达成协议,并草签了建交公报。
10日,联邦德国外交部长谢尔来到北京,双方于10月11日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在此之后,欧共体成员国卢森堡也于1972年11月16日,与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在大洋洲,一贯主张承认中国的澳大利亚工党于1972年在大选中获胜,惠特拉姆出任新总理。中澳两国经过友好谈判,于同年12月21日发表联合公报,澳大利亚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立场,中国和澳大利亚正式建交。’同一天,中国还同新西兰政府签署了建交联合公报,宣布从1972年12月22日起建立外交关系。
3月,中国同西欧重要国家西班牙也发表了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至此,中国同西方工业发达国家中的绝大部分都已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