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
他不是哲学家,但在大学读书时就熟悉大多数古典哲学体系;他不是神学家,但他的著作表明他广泛阅读过神学书籍;他具有一流的法律头脑,对法律的历史和原理了如指掌;他对古代史、近代史以及东方社会的历史都有相当的造诣;作为经济史学家,他几乎读遍了这个领域以及经济理论的一切著作,他就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与泰勒、法约尔一起成为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斯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韦伯于1864年出生于德国图林根的一个富有的中产阶级家庭。韦伯的父亲是法学家,母亲是虔诚的基督教教徒。1869年,韦伯全家迁往柏林居住。韦伯年少时体弱多病,但学习勤奋。在青少年时期,他就阅读过很多名人的著作。1882年韦伯就读于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院,他兴趣广泛,除了专攻本专业还兼修历史、哲学、经济和神学;他受到过三次军事训练,对德国的军事生活和组织制度很了解,这对他以后的组织理论有很大的影响。
韦伯1889年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注册为开业律师。其后他发表了有关罗马农业及其法律意义的论文,并通过答辩成为柏林大学的法学讲师;1892年升为副教授,其学术研究中心也转向政治经济学;1894至1896年间先后任弗里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此间,他与德国新德主义哲学家李凯尔特过从甚密并深受其哲学思想的影响。
韦伯把毕生的精力都花在探求对科学、政治和行动之间关系的理解上面。韦伯不相信什么领导天赋,认为一个组织只有遵从规章制度,才能长期地生存下去。韦伯的著述数量甚丰且内容博大精深,从1889年发表第一篇成熟的博士论文《中世纪商业企业史》开始的31年间,韦伯共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巨著。其代表作《新教各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和《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在现代经济领域影响深远。
继卡尔·马克思之后,韦伯是最有影响力的德国社会科学家。事实上,韦伯已经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但却偏离了这一理论。像马克思一样,韦伯也有许多话要讲给资本主义听。然而对于韦伯来说,资本主义只是一个大问题的一部分,这个大问题就是现代社会的合理化问题。因此,就在马克思把注意力集中在经济系统的转变之上时,韦伯则把转变看成是许多社会中都存在的非常重大的问题。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韦伯却在考虑社会越来越严重的不公平问题。马克思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认为转变与剥削问题都能够通过推翻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加以解决。但韦伯是悲观主义者,他认为未来社会的合理化问题将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在推翻资本主义以后。韦伯不是现代社会的革命者,但却是细心的、对现代社会有洞察力的分析家。
作为西方社会理论领域的重量级思想家,韦伯提出的“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现代国家的管理体制的基础,同时也奠定了其在古典组织理论中不可动摇的地位。
关于本书
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指出,效率最高的组织就如同一部机器。它有着严格的规则,控制和等级制度,起推动作用的是大小官僚。韦伯将此定义为“理性—法律模式”,与之相对立的是“领导天赋模式”和“传统模式”。
“如果我们单纯从技术角度来看,所有经验无一例外地显示出,只有行政组织中纯粹的官僚主义样式——即官僚机制的独裁变种——才有可能达到最高效率,而且也是据我们所知能够严格控制人们的最为合理的形式,”韦伯写到。“它较之任何形式都更为精确,稳定,纪律严明和可靠。而且对组织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来说,结果的可测算性大大提高。因此,这种样式的优越性不仅体现于它的效率之高,而且还体现于它运作的规模之大,它也因此可以完成所有类型的管理工作。”
有人把韦伯的观点看做是遥远时代传来的权威主义的声音,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对的,韦伯的学说并没有局限在理性官僚机制中,其思想核心是对科学、政治、知识和行为之间关系的探索。
虽然他认为不可能将长期命运寄托于“领导天赋”之上,但却是他第一个看到“领导天赋模式”的存在,而且对其的衍生也进行了探讨。历史证明了韦伯的正确——没有一个依赖于天才领袖的组织能够长期存在。
在某种程度上,韦伯所描述的官僚主义世界已经过去。虽然我们可以批评它使权力过分集中,因而极易伤害人性,不可否认的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20世纪初经济的发展。
内容梗概
《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主要系统地分析了正式组织结构,全面阐述了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大型组织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把组织看做是由职位和部门的等级结构形成的系列,每个职位、部门的权限和职责都是依据合理、合法的原则,按照它在组织中的地位确定的,而每个组织成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受到既定规则的制约。
读书涉及的社会学理论较多,此处主要介绍他在书中提出的有关管理的重要理论。
一、“官僚体制”的出现
韦伯提出的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就是“官僚体制”。“官僚体制”这一概念,在这里并不像汉语中的官僚政治、官僚主义那种带有贬义,并不意味着脱离实际、文牍主义、低效率等。它的原意指这种组织是通过职务和职位进行管理的。这里所说的“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也不是说它是在某种意义上的最好的或是符合人们某种需要的管理体制,而是指它代表了一种“纯粹的”、“在现实中没有例证的”的组织形态,借以与那些在现实中实际存在的具有各种各样特殊形态的组织相区别。韦伯从这些实际存在的各种特殊形态的组织中抽象出一种“纯粹的”组织形态,是为了便于人们对它进行理论分析。
韦伯认为,官僚体制是一种严密的、合理的、形同机器一样的社会组织,它具有熟练的专业活动,明确的职责划分,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以及金字塔式的等级服从关系等特征,从而使其成为一种系统的管理技术体系。韦伯指出,官僚体制即使从纯技术的角度观察,也比以往的其他管理体制具有明确的优越性,其优点主要有:
①准确性。
②迅捷性。
③明确性。
④简单性。
⑤连续性。
⑥严肃性。
⑦同一性。
⑧严密的服从关系。
⑨防止摩擦。
⑩人力和物力的节约。
由于官僚体制具有上述优点,就可以保证它能够像一架机器那样灵活地运转。
韦伯认为,正是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精细的、不含糊地和不断地进行管理,而且要尽可能宽的这么做。而这种管理只能采取官僚体制。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要求出现一种更严密的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这就是管理体制。实际上正是这种官僚体制的管理,真正显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管理同家族制的或其他生产方式管理的区别。这种官僚体制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适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韦伯指出,在所有领域,现代的团体形态的发展与官僚体制的管理的发展及强大相一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官僚体制的发展和普及过程。今天,人们不得不承认,离开这种管理体制,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以及其他一切社会领域的活动都将陷入混乱之中,而无法正常地进行。
二、权力的划分
韦伯认为,权力是任何社会组织存在的基础。他指出,社会与其组成部分,不是通过契约关系或者道德一致而联系起来的,更多的是通过权力的行使而被凝聚在一起。在那些和谐与遵从秩序的地方,权力起到了一定的权威性作用。也就是说,人类社会行为的所有领域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权力的影响,所有社会组织的活动如果没有一定的权力作为保障,则不可能正常地运行,也就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权力意味着统治者的命令,影响着被统治者的行为,被统治者必须接受或屈从于统治者的命令,以统治者的命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但是,韦伯并不仅仅把权力看做是一种引起服从的命令结构,而是认为被统治者是乐于服从的,就好像被统治者有一种听天由命的观点,认为根据统治者的命令做出行动是自己的职责。他还认为,命令应该被作为一种正当的形式来接受,而不能轻视它。所以,在韦伯看来,统治是一种合法的权威,换句话说,统治者的权力是以正当的形式被他的服从者所接受,从而会被社会所认可,成为一种合法的权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下三种权力可以称之为纯粹形态的合法的权力。
1传统型的权力
以不可侵犯的古老传统和行使这种权力的人的正统地位为依据是这种类型权力的显著特征。对这种权力的服从,实际上是对拥有这种不可侵犯的正统地位的个人的服从,也就是说是对地位的服从,而不是对某一个特殊的人物的服从。族长制是传统型权力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世袭制也是传统型权力的主要表现形式。世袭制统治者的权力是任意的。那些处于被统治者地位的臣民,会忠实地遵照统治者的意旨行事,而不去过问这些意旨的正确与否,或者明明知道它是错误的,也不敢违抗。在这里,统治者拥有着绝对的、没有约束的权力。不过,实际上他们的行动仍然受惯例和世俗的支配,在他们看来,传统是不可侵犯的,而所谓的法律、制度都是可以随时改变的。总的来说,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是基于统治者占据的统治地位,而统治者行使权力则受着传统的制约。统治者只有遵循一定的传统规则,才能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
2个人魅力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