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为奴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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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被污辱被摧残

帕西身材苗条、腰身挺拔。

她的行为举动中透露出一股傲气,

无论辛劳、疲惫还是惩罚,

都无法将其消除。

帕西的确是个美人儿,

要不是枷锁把她的智慧困在无尽的黑暗之下,

她一定会出类拔萃。

她能跳过最高的篱笆墙,

只有最快的猎狗才能超过她。

没有烈马能把她摔下马背,

她还是赶车的一把好手,

她犁的犁沟笔直标准,

劈栅栏时没人能够超过她。

斧子的手柄——得病的征兆——身体渐渐衰弱——鞭打也没有用处——病倒在小屋——瓦恩斯医生来访——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摘棉花受挫——埃普斯庄园回荡的声音——鞭刑的等级——埃普斯想跳舞的时候——跳舞的场景——没休息也不能减少任务——埃普斯的性格——吉姆·伯恩斯——从赫夫鲍尔搬到贝夫河——艾布拉姆大叔的外貌,对威利、菲比大婶、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西的描述——每个人的家族史——他们过去的故事和每人的特点——嫉妒和欲望——受苦的帕西

刚到埃普斯老爷园里,他命令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做斧柄。南方种植园里使用的斧柄一般都是又圆又直的木棍。我按照北方常用的斧柄外形,做了一个弯曲的手柄。当我做完拿给老爷看时,他显得很惊讶,猜不出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因为从没见过这样的手柄,又听我向他解释弯曲手柄的便利,他对这个新奇的发明着了迷。他把这个手柄放在屋里很长时间,每当有朋友来访,他就拿出来炫耀一番。

到了锄草的季节,我先被派去玉米地里干活儿,后来又去刮棉。我一直干这些活儿,直到锄草季节快结束时,我开始感到身体有些不舒服。我受了风寒,之后又发了一场高烧,身体变得虚弱无力,人也瘦了下去,常常感到头晕,走路像个醉汉一样摇摇晃晃。虽然生了病,我还得跟上干活的进度。没生病之前,跟上同伴的进度对我来说并不太难,但是现在根本不可能。因此我常常落后,工头的鞭子也准准地落在我的背上,每一下鞭子都给我拖沓的病体注入一点力量,但这也只能维持一小会儿。我慢慢虚弱下去,后来鞭子对我也无济于事,哪怕是最响亮的一记鞭子也不能让我激发出一丝气力。最后,九月份的时候,采摘棉花的忙季眼看就要到来,我已经出不了门了。一直到那时,我没有吃过一粒药,老爷和夫人也从未对此关心过。老厨子还时常来看看我,给我煮点玉米咖啡,有时煮点熏肉,此时我已经无力照顾自己了。

听说我病得快要死了,埃普斯老爷考虑到死掉一个奴隶就等于损失一千美元,这是他不愿承受的,于是他决定出钱请霍姆斯维尔的瓦恩斯医生来给我看病。医生告诉老爷这是气候引起的疾病,我有可能活不下来。老爷命令我不要再吃肉,食物也只能吃勉强过活的分量。几个星期过去了,虽然吃的东西少得可怜,经过这段时间,我竟慢慢康复了。但是我身体状况还很差,不能下地干活儿。一天早上,埃普斯老爷出现在我住的木屋前,扔给我一个麻袋,让我去摘棉花。当时,我没有一点摘棉花的经验,干起活儿来笨手笨脚。别人都用两只手快速地抓起棉花,扔进麻袋里,动作的精准和灵活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而我必须一手抓住棉桃,另一只手小心地抓出雪白盛开的棉花。

把摘下的棉花扔进麻袋也需要眼力和手力。我必须一次次把扔到地上的棉花捡起来,次数多得几乎和我从茎秆上摘棉花的次数不相上下。我也糟蹋了不少长满棉桃但还没开放的棉花枝杈,因为麻袋口长长的外缘总是左右荡来荡去,这是棉花地里的一大禁忌。一天下来,我累得够呛,带着摘下的棉花来到轧棉坊。称完之后,重量还不到最低标准重量的一半,只有九十五磅。埃普斯要重重地赏我一顿鞭子,但是考虑到我是生手,就饶了我这一回。第二天,包括之后的很多天,每晚回来的成果比第一次好不到哪去——显然,我天生不是干这个活儿的料。我没有什么天赋——没有像帕西那样灵活的手指和迅速的动作,她可以从田垄一侧迅速地飞过,把雪白柔软的棉花采摘一空,犹如神速。可是练习和鞭打对我来说毫无用处。终于,埃普斯把我折磨够了,说我简直就是废物——我不配当一个“摘棉花的黑鬼”——我摘的棉花不值得每天花费功夫来称重,叫我不要再去棉田里了。现在我主要负责伐树和拖运木头,把棉花从地里拖运到轧棉坊,有什么活儿就干什么活儿。总之,从来都不会让我闲着。

奴隶几乎没有哪一天不挨鞭子。鞭刑总是在称完棉花之后。达不到标准的奴隶就被带出去,扒掉衣服,脸朝下躺在地上,受到相应的惩罚。毫不夸张地说,在整个采摘棉花的季节里,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里都能听见鞭子的响声和奴隶的惨叫声,从天黑一直持续到深夜入睡。

鞭刑的数量是按照情况严重程度来划分的。二十五鞭是最轻的惩罚,比如在棉花里发现一片枯叶、一个棉桃,或者在棉田里碰断一根枝杈。五十鞭是用来教训犯了更严重错误的一般性惩罚。一百鞭就是严刑,用来惩罚在田里偷懒的严重过错。从一百五到两百鞭是赏给那些与同屋的奴隶吵架的人。而五百鞭也许是除了被狗咬之外,能让那些逃跑的可怜奴隶痛苦几个礼拜的刑罚了。

埃普斯住在赫夫鲍尔河口种植园的这两年,他有个习惯,就是至少每两个礼拜都会去趟霍姆斯维尔,然后醉醺醺地回来。几乎每次参加射击比赛后,他都纵欲狂饮。喝醉之后他变得十分狂暴,像疯了一样。他常常摔碟子、摔椅子,手碰到的任何家具都得遭殃。等他在屋里闹够了,就会拿出鞭子走进院子。这时奴隶们都要特别警觉,第一个靠近他的人一定会尝到鞭子的滋味。有时,一连几个小时,奴隶们都被吓得四处逃窜,纷纷躲进小屋的各个角落。要是他偶尔碰到一个没留神的,甩出一记“漂亮”的鞭子抽上去,那他会特别高兴。小孩子和年纪大的奴隶有时躲闪不及,常常挨打。混乱之中,他会狡猾地站在小屋后面,高高举起鞭子,等着把鞭子抽到第一个从角落里探出头来的奴隶脸上。

其他时候他回家时情绪还算平稳,那么屋里一定会欢乐一番。所有的奴隶都必须跟着节奏跳舞,埃普斯老爷还一定要享受悠扬的小提琴声。此时,他就会变得轻快、灵活,在宅子和走廊里欢快地跳舞。

提贝茨把我卖给埃普斯老爷时,就告诉老爷我会拉小提琴。而提贝茨是之前从福特老爷那里知道的。在埃普斯太太的百般央求下,老爷有次去新奥尔良时给我买了一把小提琴。于是,我常常被叫进大宅为他家人演奏,因为太太很喜欢音乐。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埃普斯回家时心情好,想要跳舞,所有奴隶就被召集到宅子的大厅里。不管我们感到多么疲惫,所有人必须一起跳舞。等大家都站好,我就拉起琴弦。

“跳舞,你们这群黑鬼,跳啊。”埃普斯大喊着。

奴隶们立刻就得跳起来,不能有停顿或延迟,动作慢一点儿也不行;所有人必须兴高采烈,生机勃勃,还要保持警觉。“向上向下,脚跟脚尖,跳起来。”就是这时的命令。埃普斯胖胖的身体混在一堆黑奴中,在错乱的人群中迅速地穿来穿去。

他常把皮鞭握在手里,哪个奴隶胆敢休息一秒,哪怕是停下来喘气,他会随时把皮鞭抽向这放肆的奴隶。要是他自己累得筋疲力尽,就命令所有人停下来休息,但是时间很短。他挥舞着甩出一记响亮的鞭子,大叫着“跳起来,黑鬼们,跳起来”,大家就得再跳起来,乱糟糟的一片。我坐在角落里,冷不丁也会被狠狠地抽一下,连忙用小提琴拉出一串轻快的节奏。太太经常责备他,威胁说自己要回切尼维尔的父亲家。但有时看到丈夫胡闹一通,她也忍不住笑出声来。我们经常要一直跳到天快亮时。奴隶们累弯了腰,又不能休息,只希望能立马躺在地上,哭泣一会儿。在埃德温·埃普斯庄园,很多时候悲伤的奴隶还要被迫跳舞嬉闹。

然而,为了满足老爷一时的兴致,我们被剥夺整晚的休息时间,但是早上天一亮我们还得赶到田里,继续干平日里的活儿。虽然整晚没有休息,但是摘棉花的重量却一磅也不能少,地里锄草的速度也不能减缓半步。到了早上,鞭打和往常一样严厉,而且经过一晚上的休息,鞭子变得更有力道。确实如此,经过一晚的狂欢,老爷变得更加野蛮残暴,就算最轻微的闪失也得挨鞭子,鞭子也抽得更狠了。

十年来我为他辛苦劳作却得不到任何回报。十年无尽的劳动换来他鼓胀的腰包。十年来我不得不忍气吞声,不敢抬眼看他,每次见他还要低头脱帽——以奴隶的身份和他说话。除了不应承受的虐待和鞭打,我什么都不欠他的。

现在,我站在北方这片生我养我的自由之土上,远离他和他的长鞭,感谢上帝让我又能在人群中挺胸抬头地做人。我能正当地述说自己蒙受的冤屈,以及那些将我置于枷锁之中的人。但我只愿真实地讲述这个折磨我的人和其他人,诚实地说埃普斯这个人——在他心里根本找不出善良和正直。浑身蛮力、头脑简单、贪得无厌就是他突出的特点。旁人称他“黑奴煞星”,因为他以摧残黑奴的心智著称,他本人还以此为荣,像驯马师炫耀自己征服桀骜不驯的野马的高超技能一样。在他眼里,黑人并不是由上帝创作并赋予一定天赋的人类,而只是作为“动产”的奴隶,不过在价值上比骡子和狗更高一些而已。当无可辩驳的明证摆在他面前,证明我是个自由人,享受和他一样的自由离开的那天,我告诉他我有亲爱的妻子和孩子,他们对我极其珍贵,就像他的孩子对他那样宝贵。他只是咆哮着胡言乱语,指责把我从他那里夺走的律法,大声喊着他一定要找出替我寄信、暴露我拘禁之所的人,只要钱能买通一切,不管花费多少他也要结果那人的性命。他只考虑自己的损失,咒骂我生来是个自由人。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他能站在那里眼看自家奴隶的舌头被连根拔起,被火慢慢烧成灰烬,或者被狗生生咬死都无动于衷。埃德温·埃普斯就是这样一个狠心、残忍、不讲公正的人。

在贝夫河沿岸,只有一个人比他还要残忍,就是之前提过的,只靠女奴隶干活儿的吉姆·伯恩斯。这个野蛮人把奴隶的脊背抽打得皮开肉绽,根本干不了平日的活儿。他下手狠毒,还对此洋洋得意,这个地方的人都认为他比埃普斯还要精力旺盛、心狠手辣。吉姆·伯恩斯如此残忍,对手下的奴隶毫无怜悯之心,像个疯子一样把奴隶抽得没有一丝力气,根本没有体力为他干活挣钱。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住了两年,积攒了一笔钱后,投资买下贝夫河东岸的种植园,之后一直住在那里。他在1845年圣诞节后买下了那片地。他带去九个奴隶,除我之外,还有死去的苏珊,其他人至今还留在那里。他没有再买进其他奴隶,之后的八年里我和艾布拉姆、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西一起住在他的庄园里。除了爱德华是后来出生在这个庄园,其他人都是埃普斯在给阿奇·B·威廉姆斯当监工时从他手中奴隶里买来的,他的种植园在离亚历山大港不远的雷德河岸边。

艾布拉姆个头儿很高,比常人高出一头。他出生于田纳西州,现在六十岁了。二十年前被奴隶贩子买来,带到卡罗莱纳纳州南部,后来又被卖到威廉斯堡镇的詹姆斯·布福德的种植园。年轻时他因为力气大还很有名,但是现在年纪大了,常年的辛劳拖垮了他健壮的身体,头脑也变得不太清楚。

威利四十八岁,出生于威廉·塔赛尔庄园,多年来一直为老爷在卡罗莱纳州南部的大黑河上摆渡。

菲比是布福德老爷的奴隶,布福德老爷又正好是塔赛尔先生的邻居。她嫁给了威利,在她的央求下,布福德又买下了威利。布福德老爷是镇上的治安官,当时很有钱,是个善良的老爷。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和前一任丈夫生的孩子,为了嫁给威利,菲比抛弃了前夫。年轻的威利通过引诱和暗示获得了菲比的芳心,于是,不忠的菲比就把前夫一脚踢出了屋门。爱德华就是威利和菲比在赫夫鲍尔庄园时生的孩子。

帕西二十三岁,也来自布福德老爷的种植园。她与其他奴隶并没有血缘关系,事实上她还很得意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她的先辈乘坐从古巴开来的奴隶船来到这里,最后几经转手到了布福德老爷手里,布福德是她母亲的主人。

这些家族史都是我从他们那里听说的。多年来,他们一直住在一起。他们常常回忆过去的日子,叹息着想要回到卡罗莱纳州的老家。后来,他们的主人布福德老爷有了麻烦,这也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灾难。老爷欠了债务,又无法承受日渐衰败的家业,不得不卖了包括他们在内的奴隶。他们被捆上链子运上船,穿过密西西比河来到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埃德温·埃普斯给他做了很长时间的监工,后来想自己置办家业,等这批奴隶运到的时候,他就用工资作为抵扣买下了他们。

老艾布拉姆是个热心肠的人——就像我们的老父亲,他喜欢用些深沉严肃的话逗乐年轻的兄弟。常年的奴隶生活让他总结出了一套人生哲理。但是艾布拉姆大叔最感兴趣的是杰克逊将军,他在田纳西为奴时,年轻的主人就跟随杰克逊将军去了战场。他喜欢尽情地回想,回忆自己出生的地方,讲述年轻时整个国家都陷入动荡的岁月。他过去体格健壮,比大多数族人更加敏锐有力,但是现在他的眼神黯淡,体力衰弱。每当谈起烘烤玉米饼的最好方法,或是详细讲到杰克逊将军的傲人风姿时,他常常忘记自己的帽子、锄头或者篮筐放在哪里了;埃普斯老爷不在时,常常惹得大家笑话他老了;要是埃普斯老爷在场,他难免要挨一记鞭子。因此,他常常感到困惑,叹息自己垂垂老矣,行将就木。人生哲学、杰克逊将军和健忘症常常让他思维混乱,而且看得出它们很快就会把满头白发的艾布拉姆大叔拖向坟墓。

菲比大婶在田里是个能手,后来被派去厨房干活儿,只有在很忙的时候才会被派去应急。她是个精明的老家伙,主人和太太不在的时候,她尤其喜欢多嘴多舌。

相反,威利是个沉默的人。他安静地干活儿,从不嘟囔或者抱怨。他很少说话,只是偶尔发出感慨想要离开埃普斯,返回卡罗莱纳州南部。

鲍勃和亨利分别是二十岁和二十三岁,本领一般,没有什么特长。而爱德华是个十三岁的小伙儿,还跟不上棉田里干活儿的进度,于是被留在大宅子里,听候埃普斯家孩子们的差遣。

帕西身材苗条、腰身挺拔。她的行为举动中透露出一股傲气,无论辛劳、疲惫还是惩罚,都无法将其消除。帕西的确是个美人儿,要不是枷锁把她的智慧困在无尽的黑暗之下,她一定会出类拔萃。她能跳过最高的篱笆墙,只有最快的猎狗才能超过她。没有烈马能把她摔下马背,她还是赶车的一把好手,她犁的犁沟笔直标准,劈栅栏时没人能够超过她。晚上停工的命令一下,没等艾布拉姆大叔找到他的帽子,帕西就已经把骡子卸了,喂饱,刷了毛,再关进栅栏里。然而,并不是这些事情让她名声在外。她的手指动作灵活超常,就像一道闪电,因此在棉花采摘的季节,帕西就是棉田里的女王。

她的脾气温和,性格活泼,做事忠诚,十分顺从。她是个欢快、爱笑、无忧无虑的女孩,存在本身对她来说也是快乐的源泉。然而,帕西却过得比任何人都悲惨,也哭得更多。她真是被打得皮开肉绽,背上布满了鞭打的印痕;但是她挨打并不是因为干活儿落后,而是自己命苦,落在了一个好色的老爷和嫉妒心重的太太手里。在老爷淫荡的目光下,她战栗发抖;而在太太那里,她甚至性命难保。帕西挣扎在这夹缝之中,命运确实悲惨极了。常常一连几天,埃普斯夫妇二人就因为帕西在大宅里大吵大闹,夫妻感情也疏远了。只有看到帕西受苦才会让太太满意。因为埃普斯不愿意卖掉她,有好几次帕西想要收买我,央求我悄悄把她杀了,埋在沼泽边缘僻静的地方。要是帕西有能力,她会很愿意消除太太这一腔妒火。但是她不敢像约瑟夫那样逃出埃普斯老爷的庄园,只把衣服留在他手里。帕西像是走在乌云之下。要是她说出一句违抗老爷意愿的话,会立即招来一顿鞭打;要是她在木屋里、院子里走路时稍不注意,就会被太太扔出来的瓶子、木块突然砸在头上。帕西是欲望和仇恨枷锁之下的受害者,日子一点也不好过。

这些就是我的奴隶同伴们,我和他们一起被赶下田里劳作,一起在埃普斯老爷的木屋里做了十年奴隶。要是他们还活着,肯定还在贝夫河岸上受苦,而不会像我现在这样,能停下来喘口气,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摆脱奴役他们的沉重枷锁。他们的喘息之日可能要等到入土沉睡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