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虎峰山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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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乌鸦与狼群(1)

蹚过河西岸我才注意观察,这里的地形像农民用的簸箕,背靠高耸入云的望江峰,面朝蜿蜒流淌着的鸭蛋河,两条拿捏着的山脉恰恰就是簸箕的把手,座北朝南阳光充足,植被翠绿环境特别幽静,难怪免野狼群视这儿为据点呢。狍子野鹿,山耗子黄鼠狼,肯定是野狼最理想的食物。野狼在夏天可以分散到平原上觅食,秋季才返回山里头大兵团作战,在山里觅食的时候不易暴露目标,大兵团作战即便棕熊见了也吓得哆嗦,天时地利,它们都占着。眼下我们要在这块地盘上开荒,在这里开荒就等于逼狼群搬家。逼它们搬家定有一场恶战,当时我想。

当然了,农场领导早有思想准备,配发枪支就是从没有的先例,别说是眼下极特殊的时期,边境线上紧张,就是在平时,去荒原上踏察也不动用军火。否则,当年门头沟的知青,就不会变成这十三座坟墓。据说他们仅带了支铁铳,如果让铁铳“咕咚”响一声,那可得鼓捣上半天,就在鼓捣的时候就被狼群嚼了。狼群这种猛兽我非常熟悉,既狡猾又凶悍,斗智斗勇绝对不会认输。有一次它们围攻一只棕熊,我亲眼目睹,看得心惊胆颤,棕熊庞大,力气大得惊人,它胳膊粗壮,爪子锋利,厚厚的牛皮搭上就能撕开,对狼群的围攻根本就没有在乎。大意失荆州,棕熊吃亏,就是它太大意。

那年我还是十七岁的孩子,第一次狩猎,没有见过这么悍的狼群,大约能有十二三条野狼,毛眼邋遢看上去很瘦,棕熊也是刚刚蹲仓出来。漫长的寒冬消耗了体力,饥饿也使它凶狠而又残忍。因为饥饿,狼群把棕熊当作了猎物,所有的狼眼全部都是蓝的。棕熊也因为急需要补充,遭遇强敌,眼睛瞬间也变成了红的。棕熊饿了可以下河捕鱼吃,鲑鱼是它最理想的食源,如果捕不到鲑鱼,它还可以寻找,头一年秋天生长出来的蘑菇,棕熊属于杂食猛兽,好坏都行,都能填饱肚子。但狼群不行,野狼纯粹是肉食动物,上帝为它们设计好的胃口,没有肉类肯定就得饿死。此刻的狼群龇着牙冲锋,在棕熊屁股大腿处撕上去就是一口,直疼得棕熊哞儿哞儿叫唤。

从感情上我始终偏袒于狗熊,见野狼太多,心里就嚷道:“快爬树啊,快爬树啊,爬树,狼群就没有咒念了。”但棕熊可能是太自负了,对我的焦虑没有放在心上。我离它们足有三四百米远呢,我心里的想法它们怎么能知道,我也不可能拼了命呼喊,我是猎人,不是门头沟城里来的那些个“傻瓜”,只好持枪观望。吃了亏的棕熊很快开始反击,它猛地直起身子,足有两米多高呢。棕熊搏斗必须后腿直立,这是它先天生理上的缺陷,它眉毛太长,视觉模糊,瞎子一样肯定就得吃亏。可是它一旦站立了起来就特别威风,绿豆般的眼珠贼亮贼亮,居高临下,两只大巴掌就能发挥出威力。站在远处我清楚地看到,一只瘦狼被棕熊一巴掌打出去能有一丈多远,很可能脊梁骨被一巴掌打断,不停地哀嗥:“欧哇!欧哇!”全身倦缩像一个庞大的剌猬。一狼致命,其它老狼全都愣住了,不再进攻,远远地瞅着,似乎是屈服了大棕熊的蛮劲。这个时候,棕熊若逃走也是最佳的选择,其它野狼不会再围追。但棕熊这家伙太傲慢太自负了,总认为它是大森林的一霸,除了人类,没有天敌能把它奈何。就在它哞儿哞儿得意的时候,死亡的脚步悄悄向它走近,它蒙在鼓里还在做美梦呢。

我揪心又胆怯地看到,两只老狼同时在咬耳朵,仿佛在商量重大性的机密,我真为棕熊攥着一把汗啊。可是已经晚了,只见狼群猛地向刚才受伤的那只瘦狼扑了上去,风卷残云,毫不犹豫,相互撕扯着,几分钟就把同类给吞了。狼吃同类,父亲早就说过,但毕竟我这是第一次目睹,野狼绝情又残忍,这是野狼留给我最坏的印象,蚕食同类,它们真是狼啊。

狼群对大棕熊又开始进攻了。同时围攻没有什么奇法,闪电一样,比闪电还快。大棕熊的巴掌刚刚抡起,两三只恶狼同时把它叼住,任凭大棕熊呼呼地抡着,野狼的牙齿再也没有松开,焊上了一样,况且它立着,致命处已经暴露。致命处是它的阴部或睾丸,或者是胸膛人字型的地方,这两处地方都蹭不上松油与河砂的粘裹,狼群当然很快把棕熊扯倒。棕熊开始还在哀吼,不大一会儿哀叫声就没了。

以弱凌强,狼群打了一场漂亮的战斗,动物之中也只有狼群,慌而不乱,有条不紊,靠着智慧,协同作战,再强大的保垒也能被攻破。那次我回家把狼群战棕熊的场面对父亲说了,父亲对我狠狠地吼道:“闭嘴,傻家伙!知道吗,你比那只棕熊还傻,毛眼邋遢,肯定都是饿狼,还他妈的看呢,没有那只棕熊,肯定把你给你吃了!”饿狼毛邋遢,饱狼毛华丽。遇到饿狼千万要躲开,尤其是群狼,你枪法再准,本事再大,弄不好也得丢掉性命。

父亲是猎手,关于动物,北大荒的动物,我从小就从父亲那里学到了不少的常识。

来到河西的第一个夜晚,除了在妈妈怀抱中的军军,我们大伙儿谁也没敢睡觉。紧靠河边,灌木丛浓密,阴森幽暗,暮霭粘稠,小咬蚊子成蛋,旁边排列着十三个坟头,一大群乌鸦起起落落哇哇叫着,再加上遍地都是一堆堆非常新鲜的狼粪,尖刺的骨头在粪便中裸露,空气中弥漫着臭哄哄的膻味,气氛自然就紧张恐怖,王连长问我:“李排长你说,除了枪支,狼群还最怕什么?”

“最害怕烟火和响器呗。”看着王大奎满脸的紧张和极恐怖的目光,我毫不犹豫立刻就答道:“谁也不能睡觉,绝对不能断火,狼群袭击常在第一个夜晚,这种动物非常狡猾,知道咱们行军非常疲劳,容易瞌睡,它们的袭击越容易成功。”我嘴上说着,心里却想到,当年门头沟十三个知青,很可能就是第一个夜晚,都睡熟了过去,才惨遭不幸……

“拢柴火,拢柴火。”连长王大奎大着嗓门嚷道。干柴不缺,遍地都是,很快就堆积了两大堆干柴,点燃了一堆,另一堆备用,点着的柴堆加上复盖着割倒了的蒿草,干透了的树枝噼噼叭叭响着,滚滚浓烟几乎把荒原给罩住。从地上的迹象我清楚地看到,有些狼是刚刚才逃走,此刻它们就在远处盯着我们,这着实令人紧张毛骨悚然。

尽管有烟火,但小咬蚊子也叮着你不放,嗡嗡叫着,叫得令人心烦。嘴唇不时被蚊子给叮肿,肿涨得老厚,麻木疼痛,用牙齿咬咬都没有感觉。

夜色漆黑,雾气很浓,树叶上不时有露珠在滴答。借着火光,隐约能看到远处一双一双的绿光,幽灵一样,像晃动着的鬼火,我知道那就是狼窥视的目光,让人的内心越发感到恐怖。

刺刀打开,子弹上膛,宋黑子和我都攥着枪支,冲锋枪始终在王连长手上,他紧靠一棵大树席地而坐,两眼不眨盯着那些鬼火,身边就是他刚随军的妻子——周彩霞大姐,大姐怀抱着熟睡中的军军。军军这孩子特别招大人喜欢,一岁半不到,刚刚才会跑,胖脸蛋,大眼睛,两颗白牙,嘴角还各有一个深深的酒涡,幼稚天真,顽皮又机灵。他见了我们这些当兵的都叫叔叔,只不过把“叔叔”喊成了“福福”,小嘴巴特别甜,有时候正在妈妈怀里吃奶,你一喊军军,他立刻松嘴扭着脸冲着你直笑。

围着篝火,大伙儿的话题始终围绕着这十三座坟头。明知道是空墓,没有尸体,仅有几件衣服,可是仍然觉着有一阵阵阴风从坟墓里冒出来。

王连长毕竟接触得最多,他给我们介绍了门头沟知青来这儿的经过。

延军与共青,原来是一个农场,即共青农场,胡耀邦总书记两次来视察,当年的农场是团中央建的,职工多数是门头沟的青年,刚开始的名字就叫北京庄,后来又创办了天津庄、沈阳庄、哈尔滨庄,四个庄联合为共青农场。五十年代末期,各农场开垦都绕开了湿地,湿地陷车拖拉机也无奈,相比之下平岗和慢坡就特受到青睐,砍掉树木,挖掉树桩子就能变成农田,弊病是毁林,再就是慢坡地狼多。野狼都在干燥处挖洞,干燥处垒窝,生存育崽,避免受水气。所以说,选择漫岗,人类与狼群肯定发生冲突。多数是人类把狼群给打跑,或者是打死,除了吃肉还能得张狼皮,狼肉治气管炎是最好的偏方,地处高寒,气管都不好,所以说,猎狼打狼积极性都很高。可是也有倒霉的时候,不是倒霉,而是人类轻敌,一时忽略被狼钻了空子。门头沟来的十三名知青,在鸭蛋河两岸的望江峰下面,也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十三名知青都是青年,都来自首都,都是花季年华,鲜嫩鲜嫩,野狼群肯定吃红了眼啊。地处荒凉人烟稀少,即使是呼喊也没有人搭救,阴森森的,让人悲凉,让人寒冷,河岸边十三座不算大的坟头,坟头上落满了枯枝和败草,败草上又长出绿油油的杂草,杂草中偶尔还有几朵小花,有粉有白也有淡淡的黄,随风摇晃,好象在悄悄地诉说十年前的悲凉……

天黑以前,刚一上岸我就注意到了,十三座坟头被白桦树遮掩,杂草丛中木板条制成的墓牌早已经腐朽,风吹雨淋字体也已经模糊,但仔细辨别还能辨别清楚。篝火映着,十三座坟头就在我身边,我们选择这块地盘,不是因了让那十三位阴魂来保佑,我们是军人,思想并不迷信,是环境所限,地理位置最佳,这儿就是以后建村设屯的地方。最佳位置,十年前他们就已经选好,前人的奉献我们还得继承。

北大荒的夜晚漆黑漆黑,没有狼嗥,没有兽鸣,万籁俱寂,只有河水在哗啦啦淌着。瞅着火光,听着远处,奔波了一天,饥饿加劳累,持枪坐地上,上下眼皮就开始了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