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国。
清幽雅致的小院里,几株腊梅的叶子已经落尽,如金似玉的花骨朵像露珠一样的沾在深褐色的树杆上,苍劲与娇嫩并存。
刘陵踩着木屐,亲手剪了两枝,一路小跑着回到内室,将梅枝插进一只晶莹剔透的琉璃瓶中,又凑在鼻端闻了闻,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得意的拍了拍手。
壁炉里的热气循着埋设好的管道在地板下流过,整个房间温暖如春。刘陵脱了外面的狐裘,铺开一幅帛,一手磨着墨,一只拿起一块圆形的琉璃片,对着花骨朵观察起来。在琉璃片下,花骨朵有些扭曲,但更大了,原本只有指头大小的花骨朵现在像小儿的拳头一样,原本看不清楚的花芯现在也能分辨得出。
刘陵仔细看了一会,拿起笔,蘸上墨,在帛上画了起来。
门外响起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刘陵皱了皱眉,手中的笔停了一下,又继续画。
太子刘迁的身影出现在门外。
刘建拱着手,静静的看着伏案作画的刘陵,见她没有起身相迎的意思,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有些不自然。他咳嗽了一声:“阿陵。”
“哟。”刘陵故作惊讶的抬起头。“原来是王兄。怎么,新婚燕尔的,没陪着太子妃,有空来看我?”
“我是那种有了太子妃就不认妹妹的人?”刘迁故意挑了挑眉毛,在门口脱了鞋,走了进来。脚一踏上地板,他就笑了。“妹妹果然有钱。这才刚冷了一点,就烧起火来啦。”
“嘻嘻,钱多,用不完。”刘陵咯咯笑道:“王兄冷不冷?需要的话,我给你一些豫章的上好木炭?”
“你现在是大方了。”刘迁在刘陵对面坐下。靠在案边,伸出修长的小指抠了抠鼻翼。“我这个太子跟你一比,简直成了上不墙的烂泥。妹妹,你也教教我呗。”
刘陵柳眉微挑,嘴角歪了歪。“真想学?”
刘迁一本正经的点点头。“当然,我是真心请教的。”
“那好。去墙角。盯着梅枝上的露珠看。”
“盯着露珠看?能看出什么?”
“你去看就知道了。”刘陵挥挥手,重新拿起了笔。“什么时候有发现了,什么时候再来问我。”
刘迁没动,盯着刘陵看了半晌,忽然笑了。“阿陵。我告诉你一个消息,梁啸去了西域。”
刘陵的手一抖,笔在帛上划出一道长长的线,把刚画了一半的梅花涂得一塌糊涂。她低着头,沉默了片刻,慢慢的放下笔,又取过了一方丝帕擦着手。
“什么时候的事?”
“应该是一个半月前出发的。”刘迁嘴角的笑意更浓。“而且,他是擅自行动。没有得到朝廷的旨意。”
刘陵忽然笑了。她瞟了刘迁一眼。“所以,你觉得他不管成功与否,都不会得到封赏?”
刘迁眨眨眼睛。不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却暴露了内心的得意。
刘陵眼珠一转,又笑了。“王兄,木炭就不给你了。梁啸为了封侯,不远万里去西域。我也不能闲着,得攒点嫁妆。你说是不是?要不然,到时候淮南国多没面子。”
刘迁忍不住嘲讽道:“你就这么急切的想嫁给一个庶民?”
“他很快就不是庶民了。”不等刘迁说话。刘陵又道:“王兄,你的王位是出身注定的。他的侯爵是自己挣来的,不可相提并论。如果换了你,你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
刘迁勃然变色,瞪了刘陵一眼,拂袖而去。
他一出门,刘陵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她放下笔,手臂交叠在案上,下巴搁在手臂上,看着那尊丘比特塑像出神。看了半晌,她忽然无声的笑了起来,脸上飞起两抹羞红。她伸手捏了捏丘比特的脸。
“狡童啊,你这是多想娶我啊,这么拼命?”
——
梁啸双手紧紧的抱着马脖子,尽可能的减少大腿与马鞍的磨擦。长时间的骑乘,他的大腿已经被磨得血肉模糊,一碰就钻心的疼,战马的每一次起伏都是一次酷刑。
月亮喘着粗气,一团团白雾从嘴边喷出。它已经连续急行了三天三夜,快要撑不住了。可是梁啸还是不断的踢打它,逼着它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奔跑。
每一批马都汗如浆出,却依然在狂奔。
在他们身后的地平线上,近百个身影若隐若现。
那是浑邪王和他最精锐的亲卫。
与阿舍乌比斯分别之后,梁啸一行先后抢劫了十七户牧民。不过他们的运气不太好。有的牧民家中男人已经带着战马出征了,只剩下未驯服的生马,根本不服管教,无法骑乘。有的牧民家里只有一两匹战马,杯水车薪。没有合适的马匹替换,不断有马匹倒毙,梁啸等人的速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三天前,浑邪王终于追了上来。
梁啸无奈,只得下令抛掉了疲惫不堪的备马,全部骑上战马,且战且逃。
三天三夜的追逐战,让他们苦不堪言,人马都没有休息的时候,无休无止的逃跑,无休无止的战斗,人累到了极点,马也累到了极点。梁啸的箭快射空了,其他人的箭也几乎用光了。如果还不能甩脱浑邪王,接下来就只能靠肉搏了。
前天,李定国重伤落马,生死未卜。
昨天,徐延寿战死。
现在,浑邪王就像不散的阴魂一样,又追了上来。
“文斌,前面有没有可以利用的地形?”梁啸哑着嗓子大叫道。
郭文斌也扯着嗓子喊道:“大人,前面就是山口。过了那个山口,就是大宛国了。”
“就是那个盛产美酒、美女和宝马的大宛?”
“是啊,是啊。”郭文斌心领神会,大声说道:“那里还有温泉,到时候泡在温泉里,喝着美酒,抱着美人,或者骑着宝马在草原上飞奔,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谢广隆忍不住靠了过来,大声说道:“大宛的美人比那个大夏商人的胡姬还要漂亮吗?”
“那怎么能比?”郭文斌一脸不屑。“阿舍比乌斯只是一个小商人,他的胡姬只是中等货色,根本算不上美人。只有你们这些粗货才会当个宝,我根本不屑得碰一下。”
“那好。”谢广隆两眼放光,大声叫道:“兄弟们,不能死啊,要死也得死在大宛美人的怀里。”
“没错,还要葬在酒缸里。”庞硕也兴奋的大叫起来。
众人听了,一个个狂笑起来。
“我要吃三份,帮徐延寿和李定国带了。”
“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梁啸和郭文斌挤了挤眼睛,会心一笑。关键时刻,只能用这种心理刺激压榨他们的潜能了。没有点盼头,他们很难跑到前面那个山口。望山跑死马,看起来就在眼前,往往还要跑上半天才能到。
而浑邪王就在身后,估计不到三里。
“兄弟们,浑邪王追了我们三千里,已是强弩之末。他追过来,不过是给我们送首级。大家咬咬牙,抢到前面的山口,占据有利地形,咱们把这件大礼收下,好不好?”
“好!”谢广隆厉声大吼。
“千里送鸟头,礼轻情义重,岂能不收?”一向文雅的李舒昀也大叫起来。
众人再次策马,向远处的山口奔去。
——
浑邪王气喘吁吁,口干舌燥,太阳穴呯呯乱跳,让他时常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他打了一辈子仗,从会走路开始就骑在马背上,从来没想过骑马会这么痛苦。
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追击梁啸。他没想到这几个汉人这么能跑,昼夜兼程,几乎不给他一点喘息的机会。他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咬住梁啸一行的尾巴,也因此传出了沉重的代价。
长达三四千里的连续奔驰,远远超出了浑邪王的估计,即使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匈奴人也承受不住。两千精锐,现在只剩下不到百人跟着他,而且个个都筋疲力尽,疲惫不堪。只要马一停,这些人就可能直接从马上滚下来。备马也几乎耗尽,只剩下胯下的坐骑,再也没有替换的可能。
年岁不饶人,这些青壮都承受不了,已是老人的浑邪王更承受不了。如果不是已经看到了梁啸的背影,他肯定已经放弃了。如今胜利在望,只要追上去就能夺回儿子的首级,要让他放弃,他做不到。
他们累,梁啸等人就不累?难道草原上吃肉长大的匈奴人还比不上吃粮长大的汉人?
浑邪王咽不下这口气。他不想成为其他人的笑柄,一定要将梁啸等人拦住,砍下他的首级,为姑鹿狐报仇。他深吸了一口气,看看两侧同样气喘吁吁的部下,大声吼道:
“抓住一个,赏马十匹,牛百头,升千夫长!抓住梁啸,赏马百匹,牛千头,升万夫长!”
匈奴人七嘴八舌的应着。他们未必听清了浑邪王的悬赏,但是他们都清楚,追到这个程度,浑邪王肯定会设下重赏以激励士气。此战功成,即可一步登天,比参加几十次大战都来得划算。重赏激起了他们残存的勇气,有人在马背上站了起来,舞动战刀,大声呼喝,鼓舞士气。
“呼——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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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