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国地权:中国五千年土地制度变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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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马克·布劳格:“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地采用比照历史的实证研究方法,这实在是现代经济学的悲剧之一。”

约瑟夫·熊彼特:“如果要在经济史、统计和理论三者中作出唯一选择的话,我将选择经济史。”

汪丁丁:“有能力解释一个社会制度变迁的学说只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历史的学说,一是知识理论的学说。”

多年前,读菲歇尔的《利息理论》时,被书中第一句话所吸引:收入是一系列的事件(Incomeisaseriesofevents)。后来,写《幸福经济学》一书时,我意识到人生其实也是一系列的事件,只是这些事件多为“未预结局”(UnintendedConsequence)。尽管这话看似“同义反复”。

我生在农村,父母不识字。小时候,我并没有想到以后会喜好学术研究。当时,老师教育我们说,长大以后要当科学家。我觉得那种理想太遥远,以后能够将地种好,娶个贤惠的妻子,就足够了。

后来,不知不觉上了大学,竟然读到博士,这是我未曾想到的。更未曾预料到的是,我对经济史产生兴趣,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的专业是经济学。以前,我只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着迷,我的《经济学林论剑》一书就是当初对于经济学基础理论思考的结果。读博士之初,我对计量经济学和博弈论等非常着迷,并撰写和发表了几篇这方面的论文。

读博士期间,有一次在图书馆随意翻看文献,对主流经济史学界和经济学界关于土地兼并问题、山西票号等问题的解释不满意,于是,我搜寻一些材料仔细翻看。这一看,居然让我对经济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从经济学基础理论入手,对土地兼并与票号问题作出新的解释,并发表在《经济学季刊》和《财经问题研究》上。

此后,我四处寻找经济史、历史方面的著作,包括《二十四史》和何炳棣、梁方仲、钱穆、王国维、陈寅恪等诸多大家的论著,漫无目的地阅读。

当然,我并未减少经济学文献的阅读。我博士毕业论文选择的是制度起源与变迁(或演化)方面的,试图给经济史乃至经济学重建一个理论基础。

胡适曾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今,主张这种观点的大有人在。我并不认为要用理论套向历史或经济史。我的意见是,解读或解释可以有千千万万,真相往往只有一个。

我本来想写一部中国经济史,但这项工程浩大,自己学识尚浅。在陈艺静女士的建议下,我决定先梳理一下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史。这里所说的“变革”,是伴随人类社会全过程的,并非某个阶段独有。“变革”是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希望将自己博士论文的理论,即制度起源与变迁的基础理论,以及分析方法,运用到中国经济史中。

为何选择土地问题为研究切入点?读者或许记得日本学者长野郎的一段话:“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的根源。中国的治乱,基于土地制度的兴废,国民生活的安危,也基于土地制度的整理与否;其次,农业国的中国,以农业为其经济的主要部分,自然是不消说的。因之,对于想了解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之任何方面的人们,都应该知道一下中国土地制度的情形,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这个观点是比较公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土地问题在中国甚至显得更为重要,土地制度变革日益紧迫。记得2007年召开的“第三届中国经济50人(田横岛)论坛”,主题为“未来十年中国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其中,土地问题成为专家们热烈讨论的焦点,是排在第一位的热论。2009年,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中央党校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省部级研讨班上的演讲称,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已逼近重大变革临界点。非常遗憾的是,一方面,当前土地制度相关著作,多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分析问题。另一方面,当前土地制度变革史的研究,仅集中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几次土地改革,而对中国上古以来的土地制度变革历史的研究论著,至今仍是一片空白。

本书综合运用现代经济学、地缘政治学、历史学、气象史等,对中国数千年来土地制度变革的历史进行总结、评述,总结经验,检讨得失。

我很喜欢黄仁宇的《放宽历史的视界》。只有将问题放在历史的长河中,以宏观史学的角度考量,才容易看出问题所在。

当前,中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化,一种主张公有制甚至将所有土地收归国有。当我们纵览五千年(此为概数)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历史,并与国外几千年来的土地制度变革历史相比较,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没有采用单一的土地所有制,都是“公田”与“私田”并存。在土地制度安排的初期,实际上已经开始出现“大分流”,中国与西方国家走向不同的路径。中国,特别是秦汉以来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变革多与财政等因素(即所谓税源、粮食和兵源)相关,并未将土地制度安排与保护庶民的财产权利、平民的政治(民主与共和)联系起来;但是,国外的土地制度变革,多伴随产权保障与政治等因素。

那么,中国的土地制度为何会走向与西方截然不同的路径?搞清楚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理解历代中国土地制度安排的不同之处,而且将有助于解释当今土地制度的特殊性,也将为将来中国土地制度变革提供有益参考!

历史已为“沉没成本”,无法假设,今后的土地制度变革,如果要少走弯路或曰减少改革的成本,从历史中获得教益,那么,需要充分考虑中外土地制度变革的共性与个性,中国当前的约束条件。

我主张并坚持不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这个“眼镜”包括偏见(如头脑中既定的理论)和各种“经验”,等等。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尽最大的努力去设法减少自己的偏见,力求综合、贯通各个学科领域,从各种史料中去伪存真,还原历史本来面目。

记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翰?希克斯说过:“经济史的一个主要功能是作为经济学家与政治家、法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关于世界大事、思想和技术等的历史学家——可以互相对话的一个论坛。”期待本书也能够促进这种“对话”。

当然,本书所作努力也只是草创和初步,倘承通识之士纠正讹谬,小子何幸哉!

刘正山

2013年10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