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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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血管里一半是豺血(2)

白眉儿甩了甩被撞得金星直冒的脑袋,毫不犹豫地蹿了上去,嗖地起跳,跃上牛背。按犬科动物的习惯,也是犬科动物最有效的猎杀方式,该咬疯牛的喉管。犬科动物嘴吻较尖,容易探进猎物的颈窝,咬住喉管;喉管薄脆,容易咬断;一旦咬断,猎物就会像坨稀泥巴似的瘫软下来。可眼下这头疯牛朝前亮着牛角,紧勾着牛头,喉管深深藏在胸脯下,它根本咬不到;疯牛又是在奔跑着,它在牛背上费很大劲儿才保持着身体平衡没被颠下来,不可能再像耍杂技似的钻到疯牛颈窝边,张嘴就在牛的后脖颈上狠命噬咬。牛背上的其他地方,都非致命部位,咬上一百口,恐怕也很难把疯牛咬死;它也没时间去咬一百口,主人的处境十分危险,时间很紧急,别说咬一百口,只怕咬不到二十口,那尖利的牛角就会洞穿主人的后背。必须速战速决,置疯牛于死地。看来,只有咬牛的颈椎骨了。

咬猎物的颈椎骨,是典型的猫科动物的猎杀方式。老虎、豹子和大山猫对付猎物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最通用的办法,就是跃上猎物的背,咬住猎物的颈椎骨,猛地一拧,咔嚓一声脆响,猎物颈椎断裂,立刻变成一堆任其宰割的肉。

白眉儿虽然没实践过咬猎物的颈椎,但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目睹过虎豹觅食,依样画葫芦还是会的。它两只后爪钩在牛肚子上,两只前爪搂住牛脖子,张嘴在疯牛的后脖颈上狠命噬咬。牦牛脖子上的毛太长太密了,牛皮也太厚韧了些,连咬了几口,只是把疯牛的后脖颈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无法咬到颈椎骨。又咬了几口,好不容易感觉到已衔着那根粗粗的颈椎骨了,梗着脖子用力拧,嘴拧歪了,脖子也差一点扭了筋,却没法拧断那该死的颈椎骨。

更可恼的是,疯牛并没因为被它在后脖颈上胡啃乱咬而放弃攻击阿蛮星,也没放慢追击的速度,仍气势汹汹地朝主人的背影冲撞。主人的危险一点没减轻。

本来嘛,犬科动物的颌骨就远不如猫科动物那么发达,缺乏“拧”的力度;临时改变噬咬风格,技巧也差些;“拧”的又是身高体壮的牦牛,当然力不从心了。

主人脸上一层虚汗,跌跌撞撞,逃得十分笨拙。那对琥珀色的牛角离主人后背只有几寸远了,照这样下去,主人很快就会被疯牛挑中的。

不能再在牛背上泡蘑菇了,白眉儿想,必须换一种更有效的办法对付疯牛。它四爪一松,从牛背上跳了下来,一口咬住疯牛的一只后蹄。咬牛蹄当然无法把疯牛咬死,但可以迟滞疯牛的行动,只要主人和疯牛间能拉开七八步的距离,主人就可以进屋取枪或拉开院门的门闩跑出去。

它咬住后蹄,四只狗爪抠住地,拼命往后拖拉,就像在拔河比赛似的,想拉住疯牛。狗的力气和牯子牛比起来,差了很大一截,疯牛几乎没受什么影响,仍跨着大步向前追去,它身不由己,被拖着往前走。

唉,若论力气,轻量级的食肉兽不如重量级的食草兽啊。

阿蛮星一个踉跄又歪倒在地,翻了个身,勉强站起来,不知怎么搞的,竟逃到两面院墙的夹角里。这是一个死角,没有回旋余地。他转过身来,靠墙而立,面朝着疯牛。疯牛瞪着血红的眼,钩着头,禾杈似的犄角对准阿蛮星的胸膛,庞大的身体向后退了半步,眼看着就要像座山似的撞过去了。

“白眉儿——”主人绝望地叫起来。

白眉儿松开嘴,旋风般地跳上牛屁股。现在,它只有用一种它很不愿意用的办法来结果疯牛的性命了,那就是掏牛肠子。

埃蒂斯红豺群的豺们,遇到牛,绝不会傻乎乎地迎着锋利的牛角从正面攻击,也不会事倍功半地咬脊背或后脖颈,而是用一种最简捷省力的办法来对付力大无穷的家伙。那就是跳上牛屁股,将豺爪伸进牛的肛门,在牛肚子里鼓捣一下,扯出牛肠来,再健壮的牛,一旦被抠出了肠子,立刻就会倒毙。

一年半前,白眉儿曾成功地将一只小斑羚的肠子抠出来过;那时,它还没投靠人类做猎狗,还是一匹豺。

刚才,白眉儿跃上牛背想拧断牛的颈椎骨失败后,也曾转过掏肛门的念头,但它犹豫了一下,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它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在丛林里所有的野兽中,只有豺会掏猎物的肛门;可以这么说,掏肛门是豺独特的狩猎风格,是豺的专利,是豺在猎杀习惯上区别于其他犬科动物最明显的标志。狗是从来不会去掏猎物肛门的。它掏了疯牛的肛门,主人会怎么想,怎么看?

它晓得,主人对豺恨之入骨。

它晓得,主人有丰富的狩猎经验,必然会从掏肛门这一豺所特有的猎杀风格中猜测并怀疑它的出身与血统。

它可不能往自己的脸上抹黑啊。

可眼下主人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它若不用掏肛门这个绝招,无法将主人从牛角下救出来。它是猎狗,好猎狗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在关键时刻舍得为主人牺牲自己的一切。命都舍得丢,血都舍得流,还有什么舍不得失去的呢。

它为自己刚才的犹豫感到惭愧。

它跳上牛屁股,张嘴去咬牛尾巴;这是一着虚招,让牛将尾巴从股沟那儿移开。它咬得很重,那根牛尾条件反射般地竖立起来。

门户洞开,可以下手了。

它三只爪子呈三角形抠住牛屁股,一只右前爪闪电般地捅进疯牛的肛门。右前爪一片温热,一片潮湿。

疯牛正准备以泰山压顶之势向阿蛮星冲撞过去,没想到肛门里突然塞进一样东西,难受得厉害,向前冲撞的动作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白眉儿右前爪拼命向前伸去,揪牢滑溜溜的牛肠,另外三只爪子在牛屁股上用力踢蹬,“吱溜”,一根牛肠被顺利地掏了出来。白眉儿一口叼住,从牛屁股上跳下来,快速向后倒退,像扯线团似的把牛肠越扯越长。

疯牛哀哀地哞叫了两声,四腿弯曲,颓然栽倒在地。

好险哪,那尖尖的牛角离阿蛮星的鞋子只有一寸远了。

阿蛮星望望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的牯子牛,又望望将牛肠子越扯越长的白眉儿,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喜悦、惊骇、迷惘、困惑,呆呆地站在院墙的夹角里,似乎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眉儿见牯子牛再也站不起来了,就吐掉嘴里的牛肠子,跑到主人跟前,使劲摇动尾巴,发出汪汪汪的吠叫声:主人,疯牛死了,一切都过去了。

阿蛮星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笑了笑,笑得有点尴尬:“唔,白眉儿,是你救了我。”

这时,左邻右舍听到动静,纷纷赶来,在院门外叫着阿蛮星的名字。

阿蛮星走到院门口,伸手刚要拔门栓,突然,他停了下来,转身急急忙忙奔进木屋,取来一柄长刀,贴着疯牛肛门,一刀割下被白眉儿掏出来的牛肠子,胡乱一卷,塞进墙角,又扯了把草盖好,这才拔开门栓放邻居们进来。

白眉儿理解主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主人是在维护它猎狗的声誉。

“村长,你没事吧?”

“牛发起疯来,连老虎都害怕。阿蛮星,没伤着你吧?”

“没有。”阿蛮星说,“这牛脾性太暴躁,做不得耕牛,只好吃牛肉啦。”

“啧啧,这么健壮的一头牯子牛,村长,你一没放枪,二没用梭镖,怎么一下子就剽倒了呢?”酒糟鼻踢踢死牛,惊讶地问。

“哦,是这样的,疯牛想用角来挑我,白眉儿跳上牛背,咬断了疯牛的颈椎。”

“阿罗,这狗,比老虎还厉害哟!”酒糟鼻羡慕地说。

“真是一条万里挑一的神狗!”好几个人都伸出大拇指来说。

“是哩,是哩。”阿蛮星应和道,口气有点勉强,神态也不太自然。

这以后,白眉儿总觉得它和主人之间隔着一层无形的东西。主人还像过去那样闲坐在火塘边抽烟时喜欢把它搂在怀里,用满脸的络腮胡子蹭它柔软的鼻吻;所不同的是,过去主人在做这个表示亲昵的小节目时,手还在忙着往水烟筒里装烟或划火柴,毫无顾忌地将下巴贴到它脸上,它的鼻吻经常触碰到主人上下滑动的喉结;现在主人搂住它后,一双手再也不去忙乎其他事情,而是左手搭在它的后脖颈,右手托住它的胸脯,那姿势,分明含有一种深深的戒备心理,像是随时准备把它掐住并掀翻,那滑动的喉结,也不再触碰它的鼻吻,而是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距离,似乎在提防着某种危险。

有一次,它跟随主人上山砍柴。主人大概是闹肚子了,褪了裤子蹲在树下方便,它在四周溜达,不注意就走到主人身后去了。突然,主人扭过身来,大声呵斥:“去,离我远一点!”它一时没反应过来,瞧着主人高高撅起的光腚,愣了神。它过去常在主人方便时陪伴着主人,不管它绕到哪个方位,主人也没撵过它。它是雄狗,主人是男子汉,同性间不需要回避,更不应该害羞的。兴许它愣神时盯着主人的光腚更让主人神经过敏了,主人捡起一块土坷垃,朝它砸来,用更严厉的声调嘘它赶它。主人的眼光里有一种担忧和警惕。它的狗脑筋终于开了窍,主人不让它绕到屁股后面,是一种防范措施。它哀嚎一声,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它知道自己和主人之间那层无形的隔阂是怎么形成的,起因就是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用豺的风格剽倒了那头疯牛。它怎么可能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亲爱的主人呢。它真想咬开自己的胸膛让主人看看它的心是红还是黑。它虽然深感苦恼,却并不后悔,假如现在再让它选择,是用豺的风格剽倒疯牛却因此而遭受一连串的委屈,还是为了不暴露自己豺的出身而听任主人被牛角挑翻?它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它是猎狗,为了主人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是它做狗的信条。

这点小委屈算不了什么,它想,它要经受这个考验。它要对主人更温顺更忠诚,狩猎时更勇猛更顽强,用出色的表现重新赢得主人的信赖。它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它相信不用多久主人就会消除和它之间的那层无形的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