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安珀志1:安珀九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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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早上我醒来时她已经出门去了,没有留下任何口信。她的女仆为我在厨房里摆上早饭,接着就去做她的日常工作了。我本想从这个女人口中套点儿消息,但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要么一无所知,要么知道也不会告诉我,而且肯定还会向弗萝拉报告我的企图。我改变了计划。既然眼下这所房子全归我了,我决定回书房去,看能不能发现点儿什么。再说,我喜欢书房。美丽、智慧的词句环绕着我,令我觉得安全。眼前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抗黑暗,我总是感觉好些。

唐纳或者布利曾,又或者是它们的哪个兄弟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跟着我进了走廊。它走路的时候腿直直的,一路嗅着我的足迹。我试着跟它交个朋友,它的态度让我想起了那些骑警——他们叫你靠边停车的时候,你要是想跟他们开开玩笑,那些人就是这种反应。我边走边瞅了瞅走廊里的其他几个房间。看上去普普通通,毫无特别之处。

我走进书房,“非洲”仍然面对着我。我关上房门,把狗挡在外头,接着在书房里逛了一圈,边走边浏览架上的书名。

这儿有很多历史书。事实上,在她的藏书里,历史书似乎占了绝大多数。还有不少美术书,都是又大又贵的那种,我取出几本随手翻了翻。一般说来,有什么别的事分散我的注意力时,我才能好好想想问题。

弗萝拉显然很富有,不知她的财产是哪儿来的。既然我们是兄妹,是不是意味着我没准儿也拥有一笔财富呢?我试着回想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还有我的职业、我的出身。我有种感觉,自己从没为钱的事操过什么心,钱一直够我花的,或者至少不难弄到手。我从没觉得缺钱用。我也有这么一幢大房子吗?我想不起来。

我的职业呢?

我坐在她的书桌后边,在头脑里仔细地搜索着,希望找到储藏记忆的密室。像陌生人一样审视自己确实不容易。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才什么都想不起来。是你的就是你的,就在你身上,是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不会注意到它。

也许是医生?看着达·芬奇画的几张解剖图,我产生了这个想法。几乎是下意识的,我开始在心里重温各种外科手术的步骤。从前我为别人做过手术。

但答案不是这个。发现自己的医学背景的同时,我意识到这只是其他什么事情的一部分。不知怎么的,反正我就是知道,自己并不是个职业的外科医生。到底是什么?还有什么其他因素吗?

有件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

坐在桌后,我能清楚地看到对面的墙,上面挂着些装饰品,其中之一是一把古代骑兵用的马刀,刚才我在屋里转悠时没注意到它。我起身走过去,把它从钉子上拿了下来。

我暗暗为它的养护情况大摇其头。我希望自己手里有一块带油的抹布和一块磨刀石,好让它重新焕发光彩。我了解古代兵器,特别是带锋刃的。

这把马刀又轻又称手,我觉得自己知道怎么用。我做了个起手式,接着又做了几次闪避和攻击动作。没错,我确实会用马刀。

那么,这又代表哪种身份呢?我四下打量着,寻找新的线索。

没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于是我把刀放回原位,回到桌旁。坐下以后,我决定仔细搜查一番。

从中间的抽屉开始,我把上下左右的抽屉翻了个遍。

信纸、信封、邮票、纸夹、铅笔头、橡皮——诸如此类,都是常用的物件。

检查抽屉时,我把它们一个个全拉了出来,放在膝盖上。这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我从前所受的某种训练的一部分,它告诉我必须仔细检查抽屉边角和底部。

有个细节我差点忽略了,但它在最后一秒钟引起了我的注意:右手边底部的抽屉有些不对劲,它后边的挡板没其他抽屉那么高。

这里头肯定有文章。我跪下来,瞧了瞧那格抽屉留下的空间,发现里面固定着一个小盒子似的东西。

它在最里头,本身也是个小抽屉,还上了锁。

我花了大概一分钟左右摆弄纸夹、回形针什么的,最后在另一个抽屉里找到个金属鞋拔,这才把它拨弄开了。

抽屉里装着一副扑克牌。

牌盒上的图案让我僵在地上,汗水突然打湿了我的额头,我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一只白色的独角兽,后腿直立,站在草地上,头偏向右方。

我见过这图像,可怎么都想不出它的名字,这让我非常难受。

我打开盒子,抽出扑克。很像塔罗牌,绘着权杖、五芒星、圣杯和宝剑,但主牌却与普通塔罗牌全然不同。

我先把两个抽屉都放回原位,小心翼翼地不让里边的小抽屉锁上,接着继续研究这副牌。

图画绘制得栩栩如生,光洁的主牌更是仿佛拥有生命。牌面摸着凉丝丝的,摆弄它们让我感到一种独特的快感。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从前也有这么一副。

我把牌摊在面前的吸墨纸上。

有一张画着一个一脸狡猾的小个子男人,尖尖的鼻子,带笑的嘴,一头稻草色头发乱蓬蓬的。他身穿橙色、红色和棕色的服装,似乎是文艺复兴时的式样,包括长筒袜和绣花的紧身上衣。我认识他。他叫兰登。

接着是面无表情的朱利安,长长的深色头发,蓝眼睛里既没有激情也没有怜悯。他全身披挂着白色锁子甲,不是纯银或金属的白色,而是像上了一层釉似的。可我知道,尽管这玩意儿看上去活像节日里的装饰品,其实却坚固得要命,抗冲击力极强。这就是那个在自己最得意的比赛中输给了我,接着拿起一杯酒朝我泼过来的家伙。我认识他,而且恨他。

然后是皮肤黝黑、深色眼睛的凯恩,一身黑色和绿色的绸缎服装,头戴一顶三角帽,帽子戴得稍有点歪,显得轻快俏皮,帽子后面还垂着一根绿色羽毛。牌上画的是他的侧像,一手插在腰间,两只靴尖翘得高高的,腰带上还挂着一把镶着祖母绿的匕首。对他,我感到爱恨交织。

还有艾里克。无论以什么标准,他都算得上英俊潇洒。发色非常深,几乎有点发蓝。嘴上总是带着笑,嘴唇周围是一圈卷曲的胡须。衣着很简单,一件皮夹克、一副绑腿、一件朴素的斗篷和一双黑色长筒靴,一条红色的剑带上挂着把长长的马刀,刀身是银的,上边还嵌着颗红宝石。斗篷的立领竖得很高,边缘镶着一圈红色,和他袖口的点缀正好般配。还有他的手。牌里的他拇指扣在腰带上,那双手的力量闻名遐迩。一双黑手套从腰带上垂下来,靠近臀部右边。就是他,我敢肯定,在我差点儿丧命那天,想杀我的人就是他。我仔细看着他,发现自己有些畏惧。

接下来是本尼迪克特,高大、严厉、瘦削。瘦削的身体,瘦削的脸庞,却有最宽广的心胸。他一身橙色、黄色和棕色的衣服,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干草堆、南瓜、稻草人和《沉睡谷传奇》。他的下巴挺长,看上去十分坚定;眼睛是淡褐色的,棕色的头发从不会打卷。他倚着根长矛站在一匹马身旁,那根长矛上还缠绕着一条鲜花编成的带子。他很少笑。我喜欢他。

翻起下一张牌的一瞬间,我愣住了,心脏猛地跃起,撞击着我的胸膛,像要跳出来似的。

那是我。

这就是刮脸的时候,镜子里的那个我。黑发、碧眼,对了——一身黑色和银色服饰。我的斗篷微微卷起,似乎有风吹过。我穿着和艾里克一样的黑色皮靴,腰上也佩着一柄剑,没他的长,但更沉。我戴着银色手套,上边饰着鳞状斑点。脖子旁的银扣铸成玫瑰花的形状。

我,科温。

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从下一张牌里望着我。他和我长得很像,只是下巴更厚实些。我知道他比我壮,事实上,他巨大的力量极富传奇色彩,不过论速度还是我更快。他穿着一件蓝色和灰色的晨衣,中间用一根宽宽的黑色腰带系住,站在那儿放声大笑。他脖子上挂着根粗粗的绳子,上头吊了一个银号角。他的脸颊边上长着络腮胡,嘴唇上也有些小胡子,右手还拿着一杯酒。我忽然对这个人很有好感。他的名字也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是杰拉德。

接着是一个长着火一般胡须的男人。一头火红色的头发,身穿红色和橙色衣服,料子基本上都是丝绸,看上去浑身散发着光芒。他右手持剑,左手拿一杯酒。他的眼睛和弗萝拉或艾里克的一样蓝,眼里跃动着恶魔般的神采。他的下颚并不丰满,但被胡须遮得严严实实。他的剑上有精美的金色装饰。右手上戴着两枚大戒指,左手上还有一枚,分别镶着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我知道,他是布雷斯。

下面这个人像我和布雷斯的综合体。长得像我,不过小了一号,我的眼睛,布雷斯的头发,只是缺了他的胡子。他身着绿色的骑马装,跨在一匹白马上,脸朝着卡片的右边。在他身上混合着力量与软弱、追求与放任。对他,我既赞许又反感,既喜欢他又觉得有些厌恶。我知道,他是布兰德。从第一眼看见他起我就知道。

事实上,我意识到自己认识牌里所有的人。我记得他们,记得他们的实力、他们的弱点,以及他们的成功与失败。

因为他们都是我的兄弟。

我顺手从弗萝拉桌上的烟盒里拿了根烟,然后靠在椅背上,一边吸烟一边思考着刚才回忆起的那些事。

那八个衣着奇特的怪人都是我的兄弟。而且我知道,那些衣服对他们其实再合适不过了,好比我就应该身着黑色和银色一样。想到这儿,我不禁嘿嘿笑了起来,因为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现在的衣着,以及离开绿林以后,我在那个镇上的小店里买的那些衣服。

我正穿着黑色的休闲裤,而当时买的三件衬衣都是那种带浅灰的银色。还有,我的外套也是黑色。

我接着看那些牌。弗萝拉穿着海水般碧绿的长裙,就像昨晚我记忆中的那样;还有一个同样长着蓝色眼睛的黑发女孩儿,长发披肩,纯黑色的衣服,只有腰带是银色的。不知为什么,我的眼里盈满了泪水。她叫迪尔德丽。然后是菲奥娜,头发像布雷斯和布兰德,眼睛像我,皮肤散发着珍珠贝母的光泽。牌翻过来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恨她。接下来是莉薇拉,翡翠色的眼睛,和发色正好相配,一身绿色和亮灰色衣服,还系着条淡紫色的腰带。她的神色很悲伤,眼里似乎还有泪水。不知为什么,我知道她和我们这些人不一样。但她也是我的姊妹。

对所有这些人,我都有一种可怕的距离感和疏远感。然而不知为什么,他们似乎又离得很近。

这些牌让我的指尖发凉,我把它们放下;可同时又贪恋着这种触感,松手时心里有些犹豫。

只有这么多了。其他都是小牌。不知为什么,我知道——唉,又是个“不知为什么”——我知道里头少了几张。

可我拼了命都想不出少的那几张主牌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