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安珀志1:安珀九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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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的安全感持续了大概整整三分钟。我赶在卡美拉之前走到门口,猛地打开门。

他跌跌撞撞地闯进来,立刻关上门,还插上了门闩。那双浅色眼睛下面有些皱纹,身上穿的不是扑克牌上那身鲜艳的紧身上衣和长筒袜。另外,他看上去早该刮刮胡子了。这会儿他穿着一套棕色羊毛西装,脚蹬一双深色山羊皮皮鞋,一只胳膊上还搭着件呢子外套。但他确实就是兰登——扑克牌上的兰登——只不过那张带笑的嘴看起来很疲倦,指甲下面还藏着污垢。

“科温!”他说着拥抱了我。

我捏了捏他的肩膀:“你看上去需要喝一杯。”

“没错,没错,没错……”他连声赞同,于是我领着他往书房走去。

大约三分钟之后,他一手拿酒,一手拿烟,坐了下来。接着,他对我说:“他们在追我。很快就到。”

弗萝拉轻轻叫了一声,我们俩谁都没理会。

“谁?”我问。

“影子里的人,”他说,“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是谁派他们来的。总共四个或者五个,甚至可能是六个。我上了飞机,他们也跟了上去。他们是在丹佛附近出现的。我移动了飞机几次,想甩掉他们,但没起作用——再说我也不愿意偏离太远。我在曼哈顿甩掉了他们,可他们会找上门来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你一点儿也不知道是谁指使的?”

他迟疑了一下。

“嗯,我猜应该是家里人干的,没错。也许是布雷斯,也许是朱利安,也许是凯恩。甚至也可能是你,可能是你为了引我上这儿来使的诡计。不过我希望不是。不是你,对吧?”

“恐怕不是。”我说,“依你看,他们有多难对付?”

他耸了耸肩:“如果只有两三个,我会自己搞个埋伏,把他们解决掉。可他们人太多了。”

他长得瘦瘦小小,身高大概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三十五磅左右。可听他的意思,他好像说自己能单枪匹马对付两三个彪形大汉,而且他似乎是当真的。我突然对自己的体力感到有些好奇。毕竟,我们不是兄弟吗?我感觉自己身体相当强壮。我还知道自己不怕跟任何人来场一对一的公平较量。我到底有多强?

突然间,我意识到答案很快就能揭晓了。

大门上响起敲门声。

“我们该怎么办?”弗萝拉问。

兰登大笑着解下领带,把它和桌上自己的外套扔在一起。他脱下西装上衣,四下看了看,眼睛落在那把马刀上。下一秒钟,他已经穿过房间,把它拿到手里。我摸了摸衣兜里的点三二,用手指拨开保险。

“上吗?”兰登问。“他们很可能会找到方法,闯进屋里。”他说,“你上次参加战斗是什么时候,姐姐?”

“很久以前。”她答道。

“那你最好现在就开始回忆战斗动作,而且要快。”他对她说,“时间不多了。告诉你,有人训练过他们。不过我们有三个人,他们最多比我们多一倍。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她说。

又是一阵敲门声。

“有什么关系?”

“没有。”我说,“要我去开门让他们进来吗?”

他们的脸色都稍稍有些发白。

“也许我们该等等……”

“也许我可以打电话叫警察。”我说。

他们俩都大笑起来,几乎有些歇斯底里。“或者艾里克。”我边说边突然转向弗萝拉。但她摇了摇头。

“没时间了。没错,我们确实可以用牌联系他,可等他回应的时候就太晚了。没准儿他根本不会回应。”

“再说,这还可能是他主使的,呃?”兰登说。

“我很怀疑。”弗萝拉回答道,“这不是他的风格。”

“没错。”我说。完全是顺口一句瞎话,只要让他们以为我知道内情就行。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这次的声音比刚才大多了。

“卡美拉呢?”我突然想起了女佣。

弗萝拉摇摇头。

“我看她不可能去应门。”

“你们不出去的话,怎么知道要对付的是什么人?”兰登一边喊,一边猛地冲出了房间。

我紧跟着他跑过走廊,来到门厅。卡美拉正准备打开大门,我们刚好来得及阻止她。

我们让她回自己的房间去,还告诉她要锁上房门。兰登评论道:“他们居然能让她去开门,这体现了对手的实力。我们这是在哪儿,科温?”

我耸了耸肩。

“我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了。至少目前我们是同一阵线的。往后退!”

我打开门。

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想把我推到一边,我伸手挡住了他。

我发现他们一共六个。

“你们要干吗?”我问。

可他们一个字也没说,我看见了枪。

我一脚踢倒他,“砰”的一声关上门,插上门闩。

“好吧,他们的确在那儿。”我说,“但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什么诡计呢?”

“我拿不出任何证据,”他说,“可我倒希望他们是我的人。这些家伙看上去挺凶。”

我只能表示同意。门廊上的那些家伙个个身强力壮,帽子拉到眼睛上方,面孔被帽檐投下的阴影盖得严严实实。

“真希望知道我们这是在哪儿。”兰登说。

有种震动,让我中耳附近的毛全竖了起来。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弗萝拉吹响了她的口哨。

从我右手边远远地传来窗玻璃被砸碎的声音,紧接着,我听到左边什么地方出现了低沉的咆哮和几声狗吠。

“她把狗叫来了,”我说,“六只凶猛、残忍的畜生。换个时候,她说不定会用来对付咱们呢。”

兰登点点头,我们俩一起朝窗户碎掉的方向跑去。

等我们跑到起居室,发现有两个人已经进到屋里,都拿着枪。

我一枪放倒第一个,旋即扑倒在地,朝第二个开火。兰登挥舞马刀,从我身上一跃而过。第二个家伙的脑袋和肩膀分了家。

这时,又有两个从窗户跳进屋里。我连开几枪,用光了子弹;耳边,弗萝拉的猎犬发出的咆哮声和对方的枪声夹杂在一起。

地上躺着三个人和同样数量的狗。不错,看样子我们已经干掉了一半入侵者。剩下的还在从窗户往屋里钻,我又干掉了一个,所用的方法让我自己大吃一惊。

几乎不假思索,我抓起一把又大又沉的沙发椅,朝屋子另一头扔了过去。它砸中了大约三十英尺之外那家伙的后背。

我朝剩下的两个冲去,不过还没跑到屋子那头,兰登已经用马刀刺倒了其中一个,他把这家伙留给狗对付,自己转向另一个。

没等他动手,那家伙已经被狗扑倒在地。在我们解决他之前,他又杀死了一条狗。不过今后他再也没法杀死任何东西了,兰登掐死了他。

三条狗死了,还有一条受了致命伤。兰登一刀刺死了它,接着我们把注意力转到那些死人身上。

他们的外表有些不同寻常。

弗萝拉走进房间,帮我们分析情况。

首先,这六个人全都眼睛充血,无一例外。非常非常多的血丝。不过,这种眼睛长在他们身上却又让人觉得很正常。

其次,他们的每根手指都比常人多出一个指关节,手背上还长着向前弯曲的骨刺,十分锋利。

他们的口部前凸得厉害。我掰开其中一个的嘴巴,发现里边有四十四颗牙齿,大部分都比一般人的牙齿更长,其中几颗看上去还尖利得多。他们的肌肉呈带光泽的灰色,非常硬。

当然还有别的不同之处,但这些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我们拿走了他们的武器,我拿了三把扁平的小手枪。

“这些臭虫确实是从影子里来的。”兰登说。我点点头。“我的运气不错。看来他们没料到我会找来这样的帮手——将近半吨重的狗和一个好斗的兄弟。”他走到碎玻璃前往外瞅,我没动,让他自己去侦察敌情。过了一会儿,他说道:“什么也没有,我敢打赌咱们把他们全干掉了。”说着,他拉上厚重的橙色窗帘,还拖了不少高大的家具挡在前头。他干这事儿的时候,我把那些死人的口袋翻了个遍。

没有任何可以说明身份的东西,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

“咱们回书房去吧,”他说,“我的酒还没喝完呢。”

坐下之前,兰登没忘了先仔仔细细地把刀刃打理干净,再把马刀挂回墙上。他擦刀的时候,我倒了杯酒给弗萝拉。

“既然咱们三个在一起,”他说,“看来我暂时安全了。”

“看来是这样。”弗萝拉表示同意。

“上帝,我从昨天起就没吃过东西!”兰登大声叫道。于是弗萝拉去找卡美拉,告诉她现在可以出来了,只是不能进起居室,还要她多拿些食物到书房来。

弗萝拉刚一出门,兰登就转身问我:“说说看,你们俩之间是什么状况?”

“别把后背亮给她。”

“她还是艾里克的人?”

“就我所知,是的。”

“那你来这儿干吗?”

“我想把艾里克引到这儿来。他知道只有他亲自来才能对付我,我要看看他究竟有多想除掉我。”

兰登摇摇头。

“我觉得他不会这么干。毫无希望。既然你在这儿而他在那儿,他干吗要费神把脑袋探出来?他的位置更有利。要想干掉他,你必须自己去找他。”

“我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这时,他的眼睛一闪,从前那种微笑又回来了。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一只手捋了捋自己稻草色的头发。

“你准备干?”他问。

“也许。”

“别跟我说什么‘也许’,亲爱的。你脸上写得一清二楚。你知道,我差不多愿意帮你。在所有亲戚里,我最喜欢的是性,最讨厌的就是艾里克。”

我一边思考,一边点上根香烟。

“你在想,”我正考虑着,他又说,“‘这一次,兰登的话我能信多少?他又狡猾又卑鄙,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兰登——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还有,如果有人开出更好的价,他肯定会把我给卖了。’没错吧?”

我点了点头。

“不过你别忘了,科温兄弟,虽然我从没干过什么对你有利的事,但也从没对你使过什么坏。噢,有几次恶作剧,这我承认。但总的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家里算是最好的。我们从来不管对方的闲事。好好想想吧。我想我听见脚步声了,弗萝拉或者她那个女仆就要来了,咱们换个话题……但你得赶快!我猜你身边没带着家族那副宝贝扑克牌吧?”

我摇了摇头。

弗萝拉进来说:“卡美拉马上就会拿吃的来。”

我们为这顿饭干了一杯,兰登在弗萝拉背后冲我眨眨眼。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起居室里的尸体不见了,地毯上的污渍消失得无影无踪,窗户看起来也已经完好如初,兰登解释说,是他把事情料理了。我没再盘问他,免得露出破绽。

我俩借了弗萝拉的奔驰车出去兜风。奇怪的是,路上的景致似乎起了变化。我说不清究竟少了些什么,或者多了些什么,反正感觉不同了。我试着思考这个问题,结果又开始头疼起来,只好决定暂时不去想它。

我握着方向盘,兰登坐在我的身边。我告诉他我准备回安珀去——只想看看这会激起什么样的反应。

“我一直想知道,”他答道,“你究竟只是单纯地想复仇呢,还是有什么别的打算。”他又把球踢给了我,至于要不要回答,就看我觉得是否合适了。

我觉得没什么危险,于是说了句早想好的套话。

“我也一直在考虑,”我说,“想弄清我有多大机会。你知道,我也许会‘试试看’。”

听了这话,他转身面对我(刚才他一直在透过身旁的车窗往外看),然后说:“我猜我们都有那个野心,至少有那种想法。我知道我有,虽然我早就自动退出了。照我看,值得一试。我知道,你的意思是问我会不会帮你。答案是‘会’。我会帮你,就算只是为了跟其他人捣捣蛋也好。”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看弗萝拉怎么样?她能帮上什么忙吗?”

“我很怀疑。”我说,“如果我们有必胜的把握,她会参加的。可话又说回来,这种时候有什么把握可言?”

“或者说任何时候。”他补上一句。

“任何时候。”我重复道,让他以为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并不信任他,不敢告诉他我的记忆现在是什么状况,所以我没说。有太多太多事情我想要知道,却找不到可以信赖的人。我们一路往前开,我继续考虑了一会儿这个问题。

“那么,你想什么时候开始?”我问。

“等你准备好了就行。”

这下可好,我想要的就在眼前,伸手可及,而我却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才好。

“现在怎么样?”我问。

兰登没说话。他点了支烟,我想是在争取时间。

我来了个照葫芦画瓢。

“行。”最后他说,“你上次回去是什么时候?”

“真他妈太久了,”我告诉他,“我甚至不敢肯定自己还记不记得路。”

“好吧,”他说,“我们只好兜个远路试试看了。还有多少汽油?”

“四分之三箱。”

“那就在下个路口往左转,让我们看看会发生点儿什么。”

我照他说的做了,结果沿途的人行道开始闪烁起来。

“嘿!”他说,“我上次走着去那儿是差不多二十年前。我的记忆回来得可真快。”

我们继续朝前开,我不停地想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天空开始带上了点儿绿色,接着又渐渐变成了粉红。

我咬住嘴唇,免得满肚子的问题脱口而出。

车开到了一座桥下,等我们从另一端钻出来时,天空又变回了正常的颜色,可眼前却出现了很多巨大的黄色风车,满地都是。

“别担心,”他很快说,“本来可能比这还糟呢。”

我发现周围的人衣着都挺奇怪,路也是用砖砌成的。

“往右转。”

我点点头。

紫色的云彩遮住太阳,雨点落了下来。空中布满闪电,我们的头顶是隆隆的雷声。我把雨刷开到最大挡,不过没什么用处。我打开前灯,再一次放慢速度。

我敢打赌,刚才我们真的遇上了一个骑马的男人,他和我们方向相反,一身灰色,衣领竖着,正低头躲避雨点的攻击。

云开雾散,我发现我们正沿着海岸前进。海浪高高涌起,体形巨大的海鸥在贴近水面的地方盘旋。雨停了,我关上车灯和雨刷。现在路面是用碎石铺成的,可我一点儿也认不出这儿是什么地方。后视镜里根本看不见我们刚才路过的那个小镇的影子。路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绞刑架,一具骷髅的脖子上套着绳子,吊在绞刑架上,还不住地随风摆动。这番景象让我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方向盘。

兰登一边吸烟,一边望着窗外。我们行驶的道路离开海岸,绕过一座小山。一片草原在右边伸展开来,一棵树也看不见,而左手边则是一连串逐渐升高的小山。现在,天空变成了明亮的深蓝色,就像笼罩在阴影下的清澈深潭。我觉得自己从未见过这样的天空。

兰登打开身旁的车窗,把烟头扔了出去。他关上窗之前,一股冷风吹了进来,在车内打着旋。风里带着海水的味道,咸咸的,有些刺鼻。

“条条大路通安珀。”他说,就好像这是条谚语似的。

这时我记起了弗萝拉前一天说过的话,我突然明白了那话的含义。如果现在把这话说出来,我会显得像个傻瓜,或者会让兰登以为我故意隐瞒了紧要的消息不告诉他。可我必须告诉他,既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自己。

“你知道,”我开口道,“昨天之所以由我接电话,是因为弗萝拉出门去了。我几乎可以肯定她是准备去安珀,却发现路被堵住了。”

听了这话,他大笑起来。

“那个女人的想像力贫乏得可怜。”他回答说,“在这种时候,路当然会被堵住。我敢说,到最后我们只好用双腿走着去,而且一路上肯定得花尽心思,累得筋疲力尽。说不定根本到不了。难道她以为自己能像个公主似的踩着花瓣回去吗?她是个蠢货,根本不配活在世上,可惜这事儿我说了不算,至少目前如此。”

“在十字路口往右转。”他指示说。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知道周围这些奇奇怪怪的变化都跟他有关,可我想不通他是怎么做的。还有,他准备把我们带到哪儿去。我必须弄清这个秘密,但又不能直接问他,否则他就会发现我的情况,那时我只好任他摆布。除了抽烟、盯着窗外,他似乎什么都没干,可等车从路面上的一处凹陷开出来时,我们已经置身于一片蓝色的沙漠中了。这会儿,头顶上的天空闪着微光,太阳也成了粉红色。后视镜里,沙漠延伸开去,一眼望不到头。把戏玩得真不错。

引擎咳嗽起来,发出一阵噼啪声后稍稍稳定了些。接着,这一套又重复了一遍。

我手里的方向盘改变了形状。

它变成了月牙形。同时,座椅似乎往后移了些,汽车底盘离地面更近了,挡风玻璃也倾斜得更加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