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拿诗人的名字开玩笑,说长安米贵,白居可不容易呀!言外之意,这京城不好混饭吃。顾况说罢,随手翻阅起白居易的诗稿。谁知看罢第一首,顾况的眼睛瞪大了;看了第二首,顾况十分吃惊;看第三首时,顾况不由诵出声来,当念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大为赞赏,击案叫道:
“道得个语,居亦易矣!”
这是说:能写出这么妙的诗,在京城做官也不算难了!后来,顾况经常向别人谈起白居易的诗才,盛加夸赞。白居易的诗名就传开了。
俄国音乐家柴可夫斯基在第一次见到列夫·托尔斯泰后,激动地写道:
“1886年7月1日,我第一次去见托尔斯泰,心里惶惑不安,觉得十分害怕。我想,他只要瞧我一眼,就会把我心灵深处的秘密看透。在他面前。人绝不可能把自己心底里的邪念藏起来瞒过他。他会像一个医生检查病人的伤口那样,知道哪些部位最敏感。如果他仁慈(他该是仁慈的),便不去触摸这些部位。只用神情表示他什么都知道了;如果他无情呢,他就会用手指头从最痛楚的地方戳进去。总之不管哪种情况,我都觉得可怕——不过他没有这样做。”
“这位最会透视人生的作家跟人相处的时候,显得单纯、直率而诚恳,一点也没有那种我原先害怕的洞察一切的样子,无需提防伤人。因为他压根儿不伤人。很明显,他不是要把我当作‘标本’来研究,而是只想跟我谈谈音乐。他对音乐极感兴趣。托尔斯泰坐在我旁边,听我弹奏我的第一部四重奏中的行板,我看见眼泪从他的面颊流下来。在我的一生中,作为一个作曲家,我的奢望也许再也得不到比这更大的满足了。”
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曾写过这样一个小故事:当年25岁的茨威格在巴黎从事写作,他总感到自己的作品写得不够好,但又不能断定问题的症结在哪,于是他去拜访罗丹。罗丹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工作室。一进工作室罗丹罩上了粗布工作衫,好像变成了一个工人,站在一个架台前反复端详自己的一幅近作,这是一个女人的正身像。茨威格想:“这恐怕已经完工了。”可是,罗丹后退一步,审视片刻以后,自言自语地说:“就在这肩上,线条还是太粗。”说着拿起刮刀改动起来。然后,他又把捏好的一小块黏土粘在塑像身上,又刮开一些……n最后,当罗丹带着一声舒畅的叹息,扔下了刮刀,把湿布小心翼翼地在蒙在女人正身像上,转身走向房门时,才看见了站在一旁的茨威格,连忙说:“对不起,先生,我完全把你忘记了,可是你知道……”就在这个时刻,茨威格领悟到了他怎样才能把文章写得更好。
由此可见,拜访名人并努力与之交往,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多么重要!
青少年在拜访敬慕的名人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拜访名人时,应怀着尊敬之心,言谈举止谦虚严谨。
2不卑不亢,切忌奉承
尊敬是有原则、见真情的。如果不顾原则,另有目的,人格沦丧,不知廉耻,就会表现出阿谀奉承来。这表面上似是尊重对方,其实它与尊重是有本质不同的。阿谀奉承,虚情假意,夸大其词,别有用心,只能让名人反感、嫌恶、痛恨。
3主动真诚
名人的行为是要与自己身份、地位保持一致的。他们一般不会主动与我们交往,而作为平常人,身份在下,地位比他低,自要主动积极,充满真诚,先迈出一步,做出友好的姿态,这是尊长敬上的美德,也是交际的惯例。
4态度自然,不必拘谨
名人无论地位,还是阅历、学识,都高我们一筹。与他们交往,常令我们肃然起敬,有时我们还因有一种威压感而噤若寒蝉。作为平常人,尤其是未见过世面的青少年,在这种情势下往往显得动作走形,言语嗫嚅,特别别扭、生硬。其实名人也是我们平等的交际对象,也是一种自然的交往关系,我们一方面要尊重于彼,另一方面也立足于自己,守住方寸,保持本色,自然而正常的交往,不必拘谨。这反倒能显示自己的交际魅力,会赢得对方的认可和尊重。
5求助求教
名人是力量的象征,在他们面前,我们显得很弱小稚嫩。所以要虚心地求助求教。这一则是我们与名人交往所寻求和迫切需要得到的东西,二则作为名人,他也会从中获得施予和扶持之乐,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求助求教一要尊重名人的愿望,二要适度得宜,不可仰仗、依附于名人。
叛逆一回
各人的生性里都有一种一旦公开说出来,就必然会招致反感的东西。
——歌德
生活中,有平淡、庸俗、无奈、妥协。有时,为了种种原因,越是长大,我们越不得不压抑本色、纯真、浪漫,泯灭了可贵的个性。所以,我们也可以演一回叛逆角色,稍舒抑郁。
每个时代都呼唤个性,却又排斥个性。叛逆者、标新立异都会被叱为疯子,人们会带着恨、惧、偏见与他交往。
历史上,祢衡、嵇康、徐文长、李卓吾、凡·高、尼采、鲁迅、胡适等都属于叛逆者之列。
晋朝的“竹林七贤”之一刘伶,嗜酒如命。《晋书·列传第十九》记载着这样的故事:他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说:“死便埋我。”他经常喝醉以后赤身裸体躺在地上酣睡。有人进屋去劝他穿上衣裤上床睡,他却说:“天地就是我的床,房间就是我的裤,你怎么钻进我的裤子里来啦!”
明末清初有一位大文人金圣明,他满腹才学,却无心功名八股,安心做个靠教书评书养家糊口的“六等秀才”。在独尊儒术,崇尚理学的时风中,偏偏独独钟爱为正统文人所不齿的稗官野史。被人称为“狂士”“怪杰”。他对此全不在意,终日纵酒著书,我行我素,不求闻达,不修边幅。当时人记载,说他常常饮酒谐谑,谈禅说道,能三四昼夜不醉,仙仙然有出尘之致。
清顺治十八年二月,清世祖驾崩,哀诏至金圣叹家乡苏州,苏州书生百余人借哭灵为由,哭于文庙,为民请命,请求驱逐贪官县令任维初,这就是震惊朝野的“哭庙案”。清廷暴怒,捉拿此案首犯一十八人,均处斩首。金圣叹也是为首者之一,自然也难逃灾厄,但他毫不在乎,临难时的《绝命词》,没有一个字提到生死,只念念不忘胸前的几本书,赴死之时,从容不迫,口赋七绝。《清稗类钞》记载,他在被杀当天,写家书一封托狱卒转给妻子,家书中也只写有:“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无遗憾矣。”
民国时期的辜鸿铭,也是常人眼中的“叛逆者”。
有人评说:一张通晓近十门外语的嘴巴,开口即嘲,出语诙谐;一条传奇般的辫子,历经沧桑,而至死不剪。英文好得不可思议,却认定汉语最不可及。通晓西学的前辈,竟保守到难以想像的极端。一夫多妻,谓为天理;三寸金莲,当成国粹。不仅纳妾制,缠足风习,其他公认的国渣,诸如八股文、太监、贞节牌坊、廷杖夹棍等中国“独有的宝贝”(胡适语),他也都要不同程度地加以辩护,而且辩护所及,还延伸到辫子和随地吐痰。
晚年的辜鸿铭在北京大学任教授,主讲英文诗。他还让学生练习翻译《三字经》、《千字文》。这位民国时代仍穿长袍、拖长辫的“古怪”老头成为北大一景,也吸引了许多国外著名人士慕名拜访。英国作家毛姆、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印度诗人泰戈尔、日本首相、俄国皇储都曾登门。他毫不客气地以其渊深的西洋学术涵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令各位大家钦佩不已。与此同时,胡适、陈独秀等人也把守旧的辜鸿铭立为论战的靶子。
香港富豪李泽楷也曾经叛逆、自我、随意、特立独行,看不惯老一代富豪的“土气”和“俗气”。于是,他穿着15块钱的球鞋和朴素的休闲装,戴着塑料手表,背着大背包,出现在公众和媒体的视野里;他刻意远离家族,以硅谷风格努力代言着“新经济”,希望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英国人一向不喜欢别人探究自己的隐私,可首相布莱尔近来却一反常态,多次自揭青少年时期的“辉煌历史”,令人愕然。不久前,这位首相还透露,他年轻时非常“叛逆”:上中学时,为了逃课,14岁的他差点登上了从纽卡斯尔到巴哈马的飞机;上大学后,他还是一副嬉皮士打扮,长发披肩,尤其偏爱印度式宽松上衣,成为牛津的一道风景;他还亲自组建了一支名为“丑恶谣言”的乐队,遗憾的是并不受同学们欢迎。
偶尔的放纵,偶尔的发泄,“叛逆”一回,设计一个恶作剧,你可以从中找回本色和个性,释放心底的块垒。
当然,“叛逆”应以不伤害他人为准则。
痛快地醉一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李白
青少年朋友,你曾经与三五好友把酒笑谈或自斟自饮,而大醉一回吗?酒能伤身乱性,但古往今来,无数文人骚客、帝王将相,却以醉为豪放为快意。以杯酒论胸中块垒,虽无奈却又潇洒;有朋自远方来,又不可不欢醉。
古人云:“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今人说“酒醉见深情”、“醉中有灵感”,可见醉也有可取之处。
曾有人说,酒后的人大多豪放。且看大诗人李白的不羁与旷达:
《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是豪壮、狂放之醉。
《花间独酌》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这是孤独、旷达之醉。
韦庄是晚唐五代著名诗人、词人,他写过一首《菩萨蛮》:
劝君今夜须沉醉,樽前莫话明朝事。珍重主人心,酒深情亦深。须愁春漏短,莫诉金杯满。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
这是潇洒、倜傥之醉。
现代作家郁达夫曾有过走马章台、诗酒风流的生活,他在诗中写道:
不是樽前爱惜身,佯狂难免假成真。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劫数东南天作孽,鸡鸣风雨海扬尘。悲歌痛哭终何补,义士纷纷说帝秦。
这是狂傲、悲愤之醉。
其实谁都知道,酒不过是一种麻醉剂。喝酒,就冲着微醉时那种美妙的感觉。人类对一些轻微的刺激一向很有兴趣,比如,烟草和咖啡,以及包括食盐、胡椒,醋等在内的调味品,还有现在大行其道的可乐饮料,在本质上都不是为了给人体提供营养,而是为了让人们的生活过得更有滋味而已。
现代作家周作人在《谈酒》中说:黄酒比较便宜一点,所以觉得时常可以买喝,其实别的酒也未尝不好。白干于我未免过凶一点,我喝了常怕口腔内要起泡,山西的汾酒与北京的莲花白虽然可喝少许,也总觉得不很和善。日本的清酒我颇喜欢,只是仿佛新酒模样,味道不很静定。蒲桃酒与橙皮酒都很可口,但我以为最好的还是勃阑地。我觉得西洋人不很能够了解茶的趣味,至于酒则很有工夫,决不下于中国。天天喝洋酒当然是一个大的漏危,正如吸烟卷一般,但不必一定进国货党,咬定牙根要抽净丝,随便喝一点什么酒其实都是无所不可的,至少是我个人这样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