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辛的意思是:并不是道德上的考虑使拉奥孔雕像不像在史诗里那样痛极大吼,而是雕刻的物质的表现条件在直接观照里显得不美(在史诗里无此情况),因而雕刻家(画家也一样)须将表现的内容改动一下,以配合造型艺术由于物质表现方式所规定的条件。这是各种艺术的特殊的内在规律,艺术家若不注意它,遵守它,就不能实现美,而美是艺术的特殊目的。若放弃了美,艺术可以供给知识,宣扬道德,服务于实际的某一目的,但不是艺术了。艺术须能表现人生的有价值的内容,这是无疑的。但艺术作为艺术而不是文化的其他部门,它就必须同时表现美,把生活内容提高、集中、精粹化,这是它的任务。根据这个任务各种艺术因物质条件不同就具有了各种不同的内在规律。拉奥孔在史诗里可以痛极大吼,声闻数里,而在雕像里却变成小口微呻了。
莱辛这个创造性的分析启发了以后艺术研究的深入,奠定了艺术科学的方向,虽然他自己的研究仍是有局限性的。造型艺术和文学的界限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窄狭、严格,艺术天才往往突破规律而有所成就,开辟新领域、新境界。罗丹就曾创造了疯狂大吼、躯体扭曲,失了一切美的线纹的人物,而仍不失为艺术杰作,创造了一种新的美。但莱辛提出问题是好的,是需要进一步作科学的探讨的,这是构成美学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近代美学家颇有用《新拉奥孔》标名他的著作的。
我现在翻译他的《拉奥孔》里—段具有代表性的文字,论诗里和造型艺术里的身体美,这段文字可以献给朋友在美学散步中做思考资料。莱辛说:
身体美是产生于一眼能够全面看到的各部分协调的结果。因此要求这些部分相互并列着,而这各部分相互并列着的事物正是绘画的对象。所以绘画能够、也只有它能够摹绘身体的美。
诗人只能将美的各要素相继地指说出来,所以他完全避免对身体的美作为美来描绘。他感觉到把这些要素相继地列数出来,不可能获得像它并列时那种效果,我们若想根据这相继地一一指说出来的要素而向它们立刻凝视,是不能给予我们一个统一的协调的图画的。要想构想这张嘴和这个鼻子和这双眼睛集在一起时会有怎样一个效果是超越了人的想象力的,除非人们能从自然里或艺术里回忆到这些部分组成的一个类似的结构(白华按:读“巧笑倩兮”……时不用做此笨事,不用设想是中国或西方美人而情态如见,诗意具足,画意也具足)。
在这里,荷马常常是模范中的模范。他只说,尼惹斯是美的,阿奚里更美,海伦具有神仙似的美。但他从不陷落到这些美的周密的嗦的描述。他的全诗可以说是建筑在海伦的美上面的,一个近代的诗人将要怎样冗长地来叙说这美呀!
但是如果人们从诗里面把一切身体美的画面去掉,诗不会损失过多少?谁要把这个从诗里去掉?当人们不愿意它追随一个姊妹艺术的脚步来达到这些画面时,难道就关闭了一切别的道路了吗?正是这位荷马,他这样故意避免一切片断地描绘身体美的,以至于我们在翻阅时很不容易地有一次获悉海伦具有雪白的臂膀和金色的头发,(《伊利亚特》Ⅳ,第319行)正是这位诗人他仍然懂得使我们对她的美获得—个概念,而这一美的概念是远远超过了艺术在这企图中所能达到的。人们试回忆诗中那一段,当海伦到特罗亚人民的长老集会面前,那些尊贵的长老们瞥见她时,一个对一个耳边说:
“怪不得特罗亚人和坚胫甲开人,为了这个女人这么久忍受着苦难呢,她看来活像一个青春常驻的女神。”
还有什么能给我们一个比这更生动的美的概念,当这些冷静的长老们也承认她的美是值得这一场流了这许多血,洒了那么多泪的战争的呢?
凡是荷马不能按照着各部分来描绘的,他让我们在它的影响里来认识。诗人呀,画出那“美”所激起的满意、倾倒、爱、喜悦,你就把美自身画出来了。谁能构想莎茀所爱的那个对方是丑陋的,当莎茀承认她瞥见他时丧魂失魄。谁不相信是看到了美的完满的形体,当他对于这个形体所激起的情感产生了同情。
文学追赶艺术描绘身体美的另一条路,就是这样:它把“美”转化做魅惑力。魅惑力就是美在“流动”之中。因此它对于画家不像对于诗人那么便当。画家只能叫人猜到“动”,事实上他的形象是不动的。因此在它那里魅惑力会变成了做鬼脸。但是在文学里魅惑力是魅惑力,它是流动的美,它来来去去,我们盼望能再度地看到它。又因为我们一般地能够较为容易地生动地回忆“动作”,超过单纯的形式或色彩,所以魅惑力较之“美”在同等的比例中对我们的作用要更强烈些。
甚至于安拉克耐翁(希腊抒情诗人),宁愿无礼貌地请画家无所作为,假使他不拿魅惑力来赋予他的女郎的画像,使她生动。“在她的香腮上一个酒窝,绕着她的玉颈一切的爱娇浮荡着”(《颂歌》第二十八)。他命令艺术家让无限的爱娇环绕着她的温柔的腮,云石般的颈项!照这话的严格的字义,这怎样办呢?这是绘画所不能做到的。画家能够给予腮巴最艳丽的肉色;但此外他就不能再有所作为了。这美丽颈项的转折,肌肉的波动,那俊俏酒窝因之时隐时现,这类真正的魅惑力是超出了画家能力的范围了。诗人(指安拉克耐翁)是说出了他的艺术是怎样才能够把“美”对我们来形象化感性化的最高点,以便让画家能在他的艺术里寻找这个最高的表现。
这是对我以前所阐述的话一个新的例证,这就是说,诗人即使在谈论到艺术作品时,仍然是不受束缚于把他的描写保守在艺术的限制以内的(白华按:这话是指诗人要求画家能打破画的艺术的限制,表出诗的境界来(但照莱辛的看法,这界限仍是存在的)。
莱辛对诗(文学)和画(造型艺术)的深入的分析,指出它们的各自的局限性,各自的特殊的表现规律,开创了对于艺术形式的研究。
诗中有画,而不全是画,画中有诗,而不全是诗。诗画各有表现的可能性范围,一般地说来,这是正确的。
但中国古代抒情诗里有不少是纯粹的写景,描绘一个客观境界,不写出主体的行动,甚至于不直接说出主观的情感,像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所说的“无我之境”,但却充满了诗的气氛和情调。我随便拈一个例证并稍加分析。
唐朝诗人王昌龄一首题为《初日》的诗云:
初日净金闺,
先照床前暖;
斜光入罗幕,
稍稍亲丝管;
云发不能梳,
杨花更吹满。
这诗里的境界很像一幅近代印象派大师的画,画里现出一座晨光射入的香闺,日光在这幅画里是活跃的主角,它从窗门跳进来,跑到闺女的床前,散发着一股温暖,接着穿进了罗帐,轻轻抚摩一下榻上的乐器——闺女所吹弄的琴瑟箫笙——枕上的如云的美发还散开着,杨花随着晨风春日偷进了闺房,亲昵地躲上那枕边的美发上。诗里并没有直接描绘这金闺少女(除非云发二字暗示着),然而一切的美是归于这看不见的少女的。这是多么艳丽的一幅油画呀!
王昌龄这首诗,使我想起德国近代大画家门采尔的一幅油画(门采尔的素描1956年曾在北京展览过),那画上也是灿烂的晨光从窗门撞进了一间卧室,乳白的光辉浸漫在长垂的纱幕上,随着落上地板,又返跳进入穿衣镜,又从镜里跳出来,抚摸着椅背,我们感到晨风清凉,朝日温煦。室里的主人是在画面上看不见的,她可能是在屋角的床上坐着。(这晨风沁人,怎能还睡?)
太阳的光
洗着她早起的灵魂,
天边的月
犹似她昨夜的残梦。
(《流云小诗》)
门采尔这幅画全是诗,也全是画;王昌龄那首诗全是画,也全是诗。诗和画里都是演着光的独幕剧,歌唱着光的抒情曲。这诗和画的统一不是和莱辛所辛苦分析的诗画分界相抵触吗?
我觉得不是抵触而是补充了它,扩张了它们相互的蕴涵。画里本可以有诗(苏东坡语),但是若把画里每一根线条,每一块色彩,每一条光,每一个形都饱吸着浓情蜜意,它就成为画家的抒情作品,像伦勃朗的油画,中国元人的山水。
诗也可以完全写景,写“无我之境”。而每句每字却反映出自己对物的抚摩,和物的对话,表出对物的热爱,像王昌龄的《初日》那样,那纯粹的景就成了纯粹的情,就是诗。
但画和诗仍是有区别的。诗里所咏的光的先后活跃,不能在画画上同时表出来,画家只能捉住意义最丰满的一刹那,暗示那活动的前因后果,在画面的空间里引进时间感觉。而诗像《初日》里虽然境界华美,却赶不上门采尔油画上那样光彩耀目,直射眼帘。然而由于诗叙写了光的活跃的先后曲折的历程,更能丰富着和加深着情绪的感受。
诗和画各有它的具体的物质条件,局限着它的表现力和表现范围,不能相代,也不必相代。但各自又可以把对方尽量吸进自己的艺术形式里来。诗和画的圆满结合(诗不压倒画,画也不压倒诗,而是相互交流交浸),就是情和景的圆满结合,也就是所谓“艺术意境”。我在十几年前曾写了一篇《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见本书第53—76页),对中国诗和画的意境做了初步的探索,可以供散步的朋友们参考,现在不再细说了。
(原载《新建设》195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