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赝城(谭元亨文集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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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此刻,卞司成想起了一位女子。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不同的生活圈子。如今,各种各样的圈子很多,有如奥运会旗帜上的五环一样,环环相扣,各个圈子的色彩也不一样。譬如,从学历层次上,你可以拥有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不同的学友圈子;在单位上,同事中有意气相投者;在社会上,更可以有牌友、棋友、钓友、文友、书友乃至于赌友的圈子。你可以在几个乃至十几个圈子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当然,有的圈子是你意识到的,有的圈你未必意识到,身在其中而昏昏然。

如今是信息时代,多元文化的社会,你甚至可以在网络中拥有你的圈子却与圈中人一个不识。不过,这位女性属于卞司成的那个圈子中人,而他也许属昏昏然之列。甚至是怎么认识她的,也无法回忆得起来。谈到的艺术技巧,大概她把握得相当成功。换句话说,她绝对不属于因“伊甸园”而引来的厉行、文帆之类的人物。多少可让卞司成心安一点。

一句话,她是一个非常善于把握自己的人。不过,她善于把握自己却表现于善于把握别人的上面。她总是定定地看住了你,没有丝毫的羞涩与扭捏,直到你回报以欣赏的目光。也许是这年代特有的一种折光。在这人人自失乃至自危,在权力与金钱的杠杆中丢失自我之际,相反催生了这一类对立物或“畸形的补充”。她的眼光仿佛在告诉你,你可以把一切交给她,包括一生,她都会给你设计好、安排好,有她这么一位女人便是一辈子的福音。不信么?你完全可以试试。

“当然我不可以试,我已是有妇之夫,而且几乎可以当她的父亲了。”

自然,她不属于卞司成的学生这个圈子中的,虽然她口口声声,非常虔诚地称卞司成为老师。她对老师是绝对地尊重的,用她的话来说,是老师塑造了她。

她很坦然地对卞司成讲起过“从前”。她从小学一年级起就是班干部,一直当到高中毕业,没上大学,因为居委会恰好有个招工指标,她作为高中生中的佼佼者,很快便被录取了,在一个企业里当团的干部,照旧是自小学到中学里担任过的角色。她说她帮助过很多的同学,有小学的,也有中学的;有男同学,也有女同学;有成绩差的,也有品行不好的;有生活困难的,也有花花公子……按她的说法,没有一个不成功的,如今一见到她,都很是感激,少不了要拉她到酒楼去“撮”上一顿。

这么一说,人们会以为她属于那种“政工干部”或“思想工作者”,这却大错特错了,她很活跃,能歌善舞,自然,更善解人意,到哪都会自然成为中心,有如众星拱月。哪怕在卡拉OK厅,她一上场,全场便会围着她转了。她会让年纪大的唱上几句粤曲,有板有眼;也会让年轻的来上几首流行歌曲,哀艳感人。当然,陪老人唱粤曲她身体力行;而和年轻人唱时,她的迪士高也会跳得如痴如醉——她就这样在把握别人时把握自己。

她是个面色红润、充满生活气息的女孩,如果要挑剔的话,那就是颧骨略有些偏高,不过,这都会恰到好处突出她两颧的红晕,更显得朝气勃勃。她绝少施以粉黛,以天然为美。眼白还稍有点发蓝,有一种婴儿般的赤忱,但眼神总是显得很坚定不移,颇为自信。庄重,但不死板;敏锐,却决不尖刻……有时,你会觉得这几乎是一尊女神,一个可以掌握他人与自己命运的女神。

她的名字不时出现在报刊上,那经常是谈企业的青年工作或娱乐活动——卞司成想,在这个圈子里,她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个名人了,她拥有在这个圈子里所需要的一切天份,这也许正是自小学到中学的老师所培养出来的。

在卞司成的心目中,她始终是那种“排排坐,吃果果”,给“你一个,他一个”的大娃娃,扮得俨然,更十分投入与认真,让任何人都不能提出异议。她生活在自造的氛围中且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有时,卞司成会冷冷地,并稍有点心疼地这么想。可过后便忘记了。

直到她给以卞司成最深刻的印象之际,她已经在法庭上了。

谢天谢地,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只是在证人席上。

她是一桩可能是杀人案、也可能是一次无责任事故——二者必居其一的证人。而且是最关键的证人。

卞司成是无意中被一位法律界的朋友——他只属于卞司成当律师的夫人的圈子中人——拉到了这次开庭的旁听席上,纯粹是应付加上几分好奇,却没料到遇到了她。

她也发现了卞司成。

她开始似乎是暗暗有点吃惊,移开了视线,但过了一阵,又恢复了那种坦然的目光,对准卞司成。

也许,卞司成不该出现在这一场合,从此留下了无尽无止的……罗嗦或纠葛。

她还是那种偏短的,近乎男孩子的发型,这使人显得很有精神,且有几分精明,但这并不能说她失去了女性特征,况且这已不是一个凭发型来确定人的性别的时代了,眼眉弯弯的,总带有几分妩媚,嘴唇轻抿,娇嗔中不失坚定,还是那红润脸颊,似乎永远沉浸在一种理想或献身的激情之中,就算站在证人席上也是如此——这近乎“西化”了,把作证当作一种神圣的责任,不象中国人那样,这也好,历史在进步,是吗?

案件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当证人,对这位女性而言,就如她的天性,应当是不会拒绝的,这也是一项公益,或说是职责。所以,当叫到她的名字,她是非常及时地,快步地走上了证人席。

她的名字叫张慧仪。一个南方人使用频率比较高的名字。

坦率地说,也就是这次开庭,卞司成才把她的人与名字对上号,这人才在他的记忆存档里变得丰满起来,是圆形人物而非扁型人物了。认识她的模样已多时了——这样一个形象的女性不可能不给你留下印象,而报纸上关于张慧仪的年轻人工作的业绩的报道之多,在今日也属不多见,对卞司成也颇有印象。就在这一刻,两相一结合,便形成具像了,不可磨灭了。

她站在那。此刻,目光沉着地对着法官。

证词很简单:

“拖拉机的拖车后轮,将一位骑单车的女子带了进去,当场摔倒在地,我是最早扑上去,想救人的,但那女子后脑撞在路边的石头上,已经不行了……”

后轮撞上人,司机自然是没有责任的。

可法庭上并不简单:

“有人看见,拖拉机越过这女子后,车头猛地右拐了一下,致使拖车撞上了路边骑车的女子,你是否也看见?”原告方提出。

“车头是右拐了一下,是闪避迎面来的另一位骑车人。”

“这么说,那人骑车已偏了边?”

“是的。”

“这个人你看清了么?”

“当时首要是救人。”

“这么说,没看清楚。”

“当然。”

“有没有这个人,也不能肯定。”

结果,被告律师提出抗议,说是诱供,抗议有效,也就不用她回答这个问题。当然,那个人不曾到法庭上来作证——无论人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反正他不会出现,也无从查找。人都是惧祸的,自己闯了祸,还不赶紧躲开,还来充“大头佛”实在是太罕有了。法庭恐怕也很难找出这个人,也无法让张慧仪认出这个人,看见车头右拐的另一位证人,位置要比她远得多。

那人当然是死者的朋友,骑车跟在后边。更无法看到车头前出现过的人。

法庭很快结案了。

司机自然是没有责任的,一是后轮,而且是拖车的后轮撞人,一般都没有责任;二是为了闪避前边的骑车人,避免了另一桩事故。要是在国外,要司机没责任,人家掉头就走了,分文无有。但在中国这么个德治的国家,却不会了结得那么干净利索,毕竟是压死了人,良心受谴责,于是,司机所在的单位赔了一万元,司机本身据说也掏了一万元,虽说被告一再不依不饶,还要告,但目的恐怕不是追究罪责,而是索要更高的赔偿。人没了,再不趁机多捞一点钱,还能有什么补偿。最后,单位出到了两万,司机本人也承诺再加一些,也就罢休了。当然,拖拉机也是买了保险的,保险公司也不能不破费一点。索赔时,卞司成只是为那位死于无辜的女孩子感到伤心。一条命,可以这么讨价还价的么?

本来,法庭已经是多管闲事了,也无权裁决赔偿金的问题。这只是良心债,事后私下去解决才对,充分的公正?

当走出法庭时,张慧仪追了上来,叫了卞司成一声老师,同他并肩走了。显然,她是一个人来这里的,没有同伴。

“看来,亲属要打这场官司,已不在一条命上,要的是钱。其实,大可不必打呀!”卞司成这么对她说,“打了让人恶心。”

她看了卞司成一眼,说:“我看,双方都希望打。一方为了清白,有个法庭的结论,另一方嘛,你已经说了,命已经是争不回了的。”

她仿佛话中有话。

“怎么碰上你了?”

“我当时去救了人,离得最近。”

“那个惹祸的人跑了?”

“我管得到那么多?救人要紧。”

“他至少要在这里作一个证。”

“他一承担责任,人家就要索赔了。车头一拐,没法看清。”

听她这么一说。卞司成吃了一惊:“这么说,你觉得那人逃跑也对么?”

“人家抓住车头一拐做文章,还不是想赔得多一点。现在已经如愿以偿了,还去穷追车头前的人干什么?”她淡淡地说,“以和为贵,稳定为上。”

“不管怎样,车头前边偏道了的那个人应当承担责任,至少要受到良心的谴责。”卞司成叹了口气,“道德法庭总归是得上的,怎么能轻轻巧巧地溜掉了呢……这年头,人的道德观念是愈来愈淡漠了,在这性命攸关的大事上也如此不讲道德……”

也许卞司成激愤的抨击引起了对方的不安,她颇有点意外地打断了卞司成的话:“老师,也许并没有这么一个人呢?”

卞司成更是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我说,也许并没有这么一个人。”她很肯定地重复了刚才那句话。

一下子,卞司成的思路全打乱了:怎么,要没这个人……车头是怎么拐的……又怎么压了人……你……你……出来作证,又……为的……什么……一连串的逻辑性的或非逻辑的问题全冒了出来,不知问哪一个的好,而问题最终却导致了一个最可怕的问题——这都不敢明确地提出来,只能埋在心底。

她见卞司成愕然的样子,顿了一阵,方才提出:“你现在有空吗?我想找个人说说一些藏在心底的话……”

“我?”

“我知道,你不仅仅是教授,还是艺术家,建筑艺术家,知人论世,毕竟比我们高出一筹,而且见过世面,你出访欧美的文章,我一篇不拉都读到了——在认识你之后。”

卞司成没有推脱的余地,这番话说得那么坚定不移又那么的恳切。

好在他至少还有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