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古代诗歌总集: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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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诗经》的产生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以音乐曲调的不同,可分为“风”“雅”“颂”三大类。

“风”:各地的民歌,含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十五国“风”。

“雅”:朝廷的“正声雅乐”,根据音节律吕分为“大雅”“小雅”,共一百零五篇。

“颂”:宗庙祭祀的乐歌,含《商颂》《周颂》《鲁颂》,共四十篇。

(一)产生年代

《诗经》中诗产生的具体时间很难确定,但一般认为,《周颂》的全部、“大雅”的大部、“国风”中的《豳风》等多为西周前期作品;“小雅”大部是西周后期和东迁之初的作品;《鲁颂》全部及“国风”的大部都是春秋时期作品。至于《商颂》,争议较大,有人认为是春秋时期作品,也有人认为是商代之诗。

《诗经》产生于一个复杂的年代。西周建立政权,在因袭夏商礼仪乐制的基础上,增订修改,制定了一整套法定礼乐制度,即史书盛传的周公“制礼作乐”。这套乐舞制度实际上是治国手段,以相应的乐舞制度与当时的统治秩序相结合,通过乐舞礼仪来规定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上下、尊卑和亲疏关系。并以法律的性质将这套乐舞礼仪制度确定下来,不能违反。当时宫廷设立了相应的乐舞机构,专门掌管乐舞礼仪事宜。这套礼仪乐舞的代表作品是《六代舞》(又名《六舞》)和《六小舞》。

西周末年,周幽王被杀死在骊山下,致使西周灭亡。此后,东周建立。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动荡变革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此时,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逐渐过渡,周王室已失去对诸侯的控制能力,礼乐制度也随着西周王权的丧失而开始动摇崩溃。雅乐舞制度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被当做法规,严格遵守。诸侯士大夫们则公开效仿天子用乐的规模。最典型的例子是鲁国的大夫季孙氏,在自己的家庙中,效仿天子的乐舞规模,被孔子痛斥为“是可忍,孰不可忍”。此时,诸侯大夫僭越礼乐制度的行为已相沿成风。同时,雅乐舞本身的发展,已在祭祀典礼仪式中,变为呆板无生气。战国初,魏文侯曾坦白地承认,自己按照礼仪要求端冕而坐,欣赏雅乐,总不免打瞌睡。但欣赏不属于雅乐的其他乐舞,总觉得兴奋。齐王也曾向孟子表白,自己所喜爱的并非是“先王之乐”的雅乐舞,而是“世俗之乐”的民间歌舞。可见,在社会政治的变革中,雅乐舞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削弱,雅乐舞自身僵化呆板的弱点也更为突出,约束人们的伦理道德已在动摇,“礼崩乐坏”势所必然。同时,已存在的地方民间歌舞,在社会动乱之中,获得生机,即所谓“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民间歌舞在西周一直被官方排斥压制,那种自由纵情的歌舞不被礼乐体系所接受,但是,社会的变革,使得民间歌舞获得发展。

《诗经》诗中涉及的地域很广,就十五“国风”而言,就已涉及到了今陕西、山西、山东、河北、河南、湖北等地区。

就诗歌的性质来说,“雅”“颂”基本上是为特定的目的而写作、在特定场合中使用的乐歌,“国风”大多是民歌。只是“小雅”的一部分,与“国风”类似。这里的“民歌”,只是一种泛指;其特点恰与上述“雅”“颂”的特点相反,是由无名作者创作、在社会中流传的抒情歌曲。大多数民歌作者的身份不易探究。假如以诗中自述者的身份作为作者的身份,则既包括劳动者、士兵,也包括相当一部分属于“士”和“君子”阶层的人物。“士”在当时属于贵族最低的一级,“君子”则是对贵族的泛称。此外仍有许多无法确定身份的人物。所以只能大致地说,这些民歌是社会性、群众性的作品。

(二)赋诗言志

朗诵诗借以表达某种思想志向。春秋时代,诸侯大夫在外交、政治活动中常常运用诗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图,或者表示礼节,进行应酬,借以加强相互之间的关系。所以,《汉书·艺文志》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

关于赋诗言志,先秦文献如《左传》《国语》等有不少记载。《左传》文公十三年,鲁文公归国途中遇到郑伯,郑伯想请鲁文公代为向晋国表示自己愿意重新归顺于晋。鲁文公先拒绝,后又同意,双方交涉全借赋诗。郑国子家先赋《诗经·小雅·鸿雁》:“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意思是说郑国弱小,希望得到鲁文公的帮助。代为向晋国求情。鲁文公赋《诗经·小雅·四月》的四句:“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表示行役已超过预期,急于返回,无暇去晋国了。子家又赋《载驰》之第四章,意思是说小国有急难,恳求大国援助。于是鲁文公又赋《小雅·采薇》之第四章,借“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之义,答应到晋国去为郑国进行活动。这显然是一次外交谈判,从这里可以看出,那时的“赋诗言志”直接关系到外交政治斗争的胜负。春秋时代的赋诗言志,所赋的诗,多为《诗经》中的诗,也有自作诗。所言的“志”,指赋诗者的用意,并非诗的原意,它只就诗中的某种思想或者某章句的意思来象征说明赋诗者的用意。所以,那时的赋诗言志常常是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载卢蒲癸的“赋诗断章,余取所求”就指出了这一点。

春秋时的“赋诗言志”反映了《诗经》在当时政治生活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所以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这种赋诗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这种广泛的赋诗之风,对于后来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三)名称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这部诗歌总集共收入了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即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大约五百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此外“小雅”中另有“笙诗”六篇,仅有篇名,未计在内。

《诗经》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都有重要地位。《诗经》中的诗,在春秋时期就被广泛应用于政治、外交乃至军事斗争中了。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在政治交往中,如果不懂诗,是要受到鄙视的。当时人们称之为《诗》《诗三百》,到战国后期,即已被称为“经”,如《庄子天运》中说:“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西汉时置五经博士,《诗》是五经之一,乃汉代官定之经典,《诗经》之名,也始见于西汉。

(四)孔子与《诗经》

在秦以前,《诗经》对人们的作用无非有三:其一,作为祭祀、宴享时奏唱的乐歌;其二,作为外交场合言谈应对的辞令;其三,作为教育弟子的课本。而作为教育的课本,应该是由孔子开始的。这是有史可证,也是后来的学者专家都认可的。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人焉。”

在春秋以后,周室衰微,诗乐分家,第一个以私人讲学身份出现的大学者孔子,更把《诗三百》作为政治伦理教育、美育以及博物学的教本。

孔子在《论语》中说:“不学《诗》,无以言。”(《季氏》)此外,孔子还曾对他的弟子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道:学生们啊,你们为什么不学习研究《诗经》呢?学习《诗经》,可以激发人的想象力,可以提高人们观察社会的能力,可以使人与人合群,可以抒发胸中的怨愤;从近处来说,可以用《诗经》中的道理侍奉父母;从远处来看,可以用《诗经》中的道理侍奉君主;另外你们还可以从《诗经》中多认识些鸟兽草木的名称。而后孔子又问他的儿子伯鱼:“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其意思是:你读过《周南》《召南》诗了吗?一个人如果不读《周南》《召南》诗,那就好像正对着墙壁站立不能再向前行走了。这里的《周南》和《召南》是《诗经》中“国风”的开头两部分。

孔子把《诗经》作为教本,强调弟子和儿子要学习研究《诗经》。否则,将“无以言”,无以“兴”“观”“群”“怨”,无以“事父”“事君”,甚至无以前行。那么他必然事先熟知《诗经》内容。而《诗经》最初的作品涵盖地域广,并且包括多个社会阶层的作者及歌者的创作和传唱,其中或许就杂有某些官吏的附庸风雅和粉饰太平之作。作为祭祀和宴享的乐歌,或是外交场合的辞令,人们在唱完、说完、听完之后,或许就无所谓了,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而作为教育弟子的课本,睿智的孔子想教育好弟子,必然会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留其真善、删其伪恶,使其“可施于礼义”,使学习者可以“言”“行”、可以“兴”“观”“群”。

孔子晚年从卫国返回鲁国,曾整理过《诗》的乐章,使“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他又以《诗》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一再强调“诵诗三百”。孔门后学亦继承了这个传统。所以孔子对《诗经》的保存与传播,是有功劳的。也正是由于孔子对《诗三百》这样的重视和推崇,所以使《诗经》这部书在后世得以留传并产生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