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袁腾飞讲先秦·上古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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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女娲造人(2)

一打仗就得拼命,这可是个力气活,男的肯定比女的有优势,所以男子必须是保护者,女子理所当然是被保护者。两个人相辅相成,共同支起一个家。

前面讲过,打猎这个事儿,多半是看运气,很多时候外出打猎的男子都是空手而归的。并且,打猎还是个高危职业,狩猎不成反被猎,丢掉小命这种情况常见得很,所以男子的收入很不稳定。

女子负责采集就不一样了,除了失足跌落悬崖,一般来讲,她们总能带回点儿东西。

所以,如此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要打仗了,男子上,保护部落和家族;平时男子打猎毫无收获,一家老小也能靠女子采集的野果填饱肚子。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还能解释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逛商场这件事儿对女人来说是极大的娱乐消遣。她们为什么爱逛,而且逛半天都不买呢?一件衣服她明明看中了,为什么还要多转几圈,再看看有没有比它更便宜、更好看的呢?

其实,这习惯早在几千年前,女人们采水果的时候就养成了:这边有梨子,尝一口,一般般,扔了;那边有桃子,尝一口,忒酸——还是回头摘那梨吧。

男的就不一样了。在商场看上哪件衣服,一问八百,立马掏钱,买完穿上就走。结果没走出两步,遇见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才卖四十,多掏七百多,那只能自认倒霉。

这跟打猎是一个道理。碰上老虎我躲,碰上大象我躲,好不容易碰上了一头鹿,我不弄死它我等啥?你说后面还有更好的,那等着吧。等半天就来一只兔子,还不够一家老小塞牙缝的。所以,男人果断出手这习惯,可能就是上古时代养成的。

弓箭和网发明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嗖嗖”几箭出去,没准儿就能射死一头鹿,一张网一兜,没准儿就能抓俩兔子,这些可比野果子有营养。

如此一来,大家伙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男人的地位自然就得到了提升。所以女娲提出,男子应该保护女子,为一家老小供应食物。

聘礼原本只是保证金

既然保护是男子提供的,食物也是他们辛苦猎回来的,女子再像以前那样恋爱观过于开放就不合适了。男子也开始琢磨,不能自己白天累死累活地打猎,老婆却和别人弄个野孩子回来。因此,女娲制定了一套嫁娶制度,来规范这些事儿。

制度的第一条是“正姓氏”。夫妻结合就要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为了使每个人都能找对祖宗,制度规定,孩子生下来要跟父亲姓,这样就能知道谁和谁是同一个爹生的,往后就是同一个爷爷生的,再往后就是同一个祖宗的后代了。

在当时,两个人同姓,就说明这两人或多或少有血缘关系,他们是不能结为夫妻的——经过长期观察,老祖宗也琢磨出了近亲不能婚配这个道理。

制度的第二条是“要通媒”,以此让婚姻的形式变得郑重起来。女娲觉得当时男女的结合太随便了,就跟一场游戏一场梦似的,结得快,分得也快。

因此,女娲提出,夫妻一旦结合,就应该享受永远的幸福。结婚的事儿只让两个当事人决定不行,还必须通过媒人牵线,男女双方的父母外加七大姑八大姨都觉得成,这俩小年轻才能谈婚论嫁。

制度的第三条是男方要“下聘礼”,为什么呢?因为从古至今都是陈世美多,潘金莲少。既然要求女方住到男方家,服从男方,那就得保证男方不能轻易变心,所以聘礼的作用就相当于保证金。

不过,越往后发展,这玩意儿就越离谱了,有些甚至到了让男方倾家荡产的地步,这就违背了女娲娘娘的本意。

女娲制定了嫁娶制度,提倡媒人的作用,所以她成了媒婆行业的祖师爷,被后人尊为婚姻之神。

女老大也不好惹

伏羲死后,女娲就接了他的班,成了部落联盟的首领。

这时,先祖们已经步入父系氏族社会了。女娲一个女人当了老大,就有爷们儿不服了。

不服的这个人叫共工,是个部落首领,实力强劲。这哥们儿自以为治水有功,惦记着伏羲没了,这盟主的位置怎么着也该轮上自己了,没想到竟被女娲给抢了。

共工心中愤愤不平,越想越气,一跺脚就领着自己的小弟们杀向了女娲的地盘。

别看女娲只是个女流之辈,刚坐上盟主的位置没几天,她之前可也是根正苗红的部落首领,嫁给伏羲后,又当了多年的“第一夫人”,人家这积淀,这实力,哪是你想反就能反得了的?

所以,听到共工造反的消息后,女娲只是冷冷一笑。她一面组织迎战,一面给自己的堂兄祝融送信,准备夹攻共工。

祝融是燧人氏的直系后裔,跟火有着不解之缘,后来就被传成了“火神”。

中国传说时期的这次大规模群体事件,已经不是一帮原始人拿着木头棒子打群架了,而是一场真正的战争。

女娲、祝融两大部落联手,共工哪还打得过?打不过就只能跑。可是这哥们儿不服啊,他心想:“有本事一对一单挑啊,找人群殴我算什么本事!”

结果他回头一看,弟兄们都挂着彩,追兵来势汹汹,得了,还是赶紧跑吧。

就这样,共工一口气跑到了不周山,也就是今天甘肃省境内。一不小心,他还破坏了设在这里的象征王权的祭天中心。

女娲原本只想惩罚下共工,毕竟大家都是一个联盟的,也不想把事儿做绝。没想到共工这么不识抬举,打不过就搞破坏,所以女娲只好命令祝融和不周山附近的部落联合起来攻打他,一直把他赶到了祁连山以北。

我捏,我捏,我捏捏捏

共工破坏了祭天和观测天象的机构,导致人们没法进行天气预报。洪水一来,人们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纷纷被洪水吞没。

站在高处的女娲一看大洪水来了,赶紧组织身边的人砍伐树木,绑制木排,下山去救被困的人。

这一奋战就是三天三夜,抢救出了数百名青年男女。这些获救的人向女娲叩头致谢,将她尊为“圣女”。

女娲率族人和洪水搏斗的历史,后来被人们神化了。

神话故事里说,共工兵败后,一脑袋撞向了不周山,而不周山是擎天柱,所以他这一撞惊天动地,撞得山体崩塌,大地向东南倾斜。

随后,海水向陆地上狂灌,平原上的人被淹死了一大半。逃到山上的幸存者,又被野兽吃掉了一大半,人类濒临灭绝。

为了使人类增多,女娲以黄土和泥,双手捏泥人。她先捏个男人,再捏个女人,冲它们吹口气,泥人就变成了真人。

随后,女娲让他俩结为夫妻,两人向女娲跪拜,尊她为始祖。

女娲非常高兴,就一对一对地接着捏。男人呢,她都照着伏羲的模样捏,女人呢,就照自个儿的模样捏。她整天都在那儿捏,从日出捏到日落,废寝忘食。

几个昼夜干下来,女娲的身边围上了成百上千对男女,他们一丝不挂地向女娲跪拜。女娲觉得这不太雅观,就抓了一把树叶随手一撒,所有的黄土人身上就多了一件树叶做成的衣裤。

女娲心想:“这下行了,能见人了。”于是,女娲冲他们挥挥手,说道:“大家自行安家立业、繁衍子孙去吧,拜拜!”

后来,女娲捏累了。她看着眼前这一大堆黄泥,不耐烦了,不想再一个个捏了。于是她找来一根粗大的草绳,抡起来用力抽打这堆黄泥。泥点四处飞溅,飞出去就变成了人,密密麻麻地跪了一大片,向女娲叩头,尊她为祖宗。

女娲用手捏成的人,后来就成了贵族;用草绳甩出来的人,就成了贱民。为什么我生来就穷,你生来就富贵?因为你是女娲老娘娘捏的,我是女娲老娘娘甩出来的。所以自古都是有钱人少,穷人多。

女娲和她的族人在大洪水退后,回到故地生息繁衍。大家从此更加拥戴女娲,女娲也继续顺利地领导着整个部落联盟,威望更胜从前。

女娲一直活到一百多岁才去世。甭说在当时,就是在今天,活过一百岁的也是“神仙”。

要知道,汉代的时候,人的平均寿命才二十五岁,唐代二十九岁,更别说传说时代的了。那会儿的婴儿夭折率多高啊!我们家生了十二个孩子,死了十个,我哥七十五岁没的,我七十三岁挂的,加上那十个零,一平均,都进入不了青春期。

所以,女娲活了一百多岁,这太不容易了,同时也充分说明她是一个贤德之人,连老天爷都愿意让她多活点儿。

女娲一死,部落联盟首领的位置就空了出来。那么,谁能来接班,成为新的联盟首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