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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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演绎法

依照福尔摩斯的安排,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一起到他说的贝克街221号乙。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且空气流畅的起居室,室内陈设让人愉快,还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因此屋内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便更合适了,于是当即我们就住了下来,当晚我就从我之前的公寓搬了进去。

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把他的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随后我们就开始布置,整整忙活了两天才安排妥当。我们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渐渐熟悉起来了。

说真的,福尔摩斯其实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也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之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对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每这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要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怀疑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

很快几周就过去了,我对福尔摩斯这个人的兴趣以及对他生活目的何在的好奇心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整个人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的熟练、仔细。因为每当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几乎都会在一旁观察他。

如果我说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我时时都在想方设法试图攻破他那矢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那么,读者或许会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但是,在你下这样的结论以前,请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么贫乏。如果天气特别晴和,我的健康情况又不允许我到外面去;同时,我又没有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而然会对围绕在我伙伴身旁的这些小小的秘密产生极大的兴趣,为揭穿这个秘密消磨大部分时间。

他并非在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也不像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径,使他能够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出语惊人。我敢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一定的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是很难非常精湛的。在细枝末节上花费这么多精力,肯定是有某种充分的理由。

不过,他知识疲乏的一面,正如他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的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的时候,他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什么人,他干过些什么事情。最使我惊讶不已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在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这件怪事简直让人难以相信。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道:“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我分辩说:“可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与我又有什么相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的工作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差点脱口而出。但是我注意到了他的态度,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他的不高兴。于是,我便把我们的短短谈话考虑了一番,尽力想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资推论的线索来。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于是,我就在心中把他所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一一列举出来,而且用铅笔把它写了出来。写完后,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虽然写了这么多条,但是我却觉得很失望。我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我还是马上放弃这种企图好了。”

在前面我曾提到过他拉提琴的本事。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出奇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分,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断言了。不过他那些刺耳的独奏,让我感到十分不耐烦;要不是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又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的要暴跳起来。

在新公寓的头一两个星期,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像我一样,孤零零地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是来自社会上各个迥然不同的阶层的。

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个时髦的年轻姑娘来了,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儿很像个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

有一次,我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真情。我当时想,他不谈出他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理由。但是,不久后他却主动地谈起这个问题,并且打破了我原来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往常起得早些,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还没有预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给我准备早餐。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却一声不响地只管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有人画了铅笔道,我的注意力一下被吸引走了。

文章的标题叫“生活宝鉴”,我觉得有些夸大。

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

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突出,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论理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次一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来。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素有锻炼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他所做出的结论真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的确惊人,在他们弄清楚作者之所以得出这样结论的各个步骤之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够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者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瞥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案件调查人还不能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读到这里,我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从来没读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

“唔,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画了铅笔道。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哪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闭门造车地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想试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意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没问题。”

“那你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啊,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真是荒谬至极,其实它非常实际,实际到我就是靠着它挣得我这份干酪和面包的。”

“你是怎样靠它生活的?”我不禁问道。

“啊,我有我的职业。我想全世界干这行职业的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个什么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凭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它们非常相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却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不能解释的话,那才是怪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坠入云里雾里,所以才来找我帮忙。”

“那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了些麻烦问题,需要别人加以指引。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流进我的口袋了。”

我说:“你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各种细节,但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某些疑难问题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有时也会遇到一件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断法则虽曾惹起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见面时,我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哩。”

“肯定有人告诉你了。”

“没有的事。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过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然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维,总共不到一秒钟,所以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奇哩。”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是相当简单呢。你让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我真想不到在小说以外,现实中竟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燃他的烟斗。

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分析问题的天赋,但绝对不是爱伦·坡心目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如何评价,他可算得上是一个侦探么?”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道:“勒高克就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让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都能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什么。”

听到他把我钦佩的两个人物说得这样一文不值,我感到非常恼怒。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可他太骄傲自负了。”

他不满地抱怨着说:“这些天来一直没发生罪案,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地方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然没有罪案可以侦查,最多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连苏格兰场的人员都能一眼识破。”

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我余怒未息,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着门牌号码。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已经退伍了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吗?”

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推断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失,只见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以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接着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着话,跟着楼梯上就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进房,便将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挫挫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时,绝没想到会有目前这一步。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伙子,请问你是什么职业?”

“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做什么的?”我一面问他,一面略带恶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军官,先生,我曾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服务过。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他碰了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