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上最重要的15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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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梭伦改革:雅典的救命稻草 (2)

雅典的经济在梭伦的一系列新动作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广大平民在经济上翻了身。温饱问题的解决也意味着政治生活提上了日程。前面谈到,即使是一个摆脱了窘境的平民在贵族看来,他们都没有权利去说一句话表达声音的话,政治权力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禁区。如果梭伦到此为止,也只不过让民众们有了张口吃饱的能力,但没有张口说话的权利,充其量为贵族们培养了一群在他们看来着装体面了点的哑巴。

民主的香饽饽

雅典的景象已经有所改观,尤其是工商业者集聚了大量的财产,队伍也越来越壮大。这些新兴的工商业贵族和广大平民要求获得权利,构成了民主派的基本力量,呼唤民主的呼声越来越高。

民主即“democracy”,意思是“人民的统治”。现在人们讲这个词的时候都喜欢用拆词根的方法来讲。比如“democracy”中,demos的意思是“村社”,就是指长年住在一个村社的平民。在希腊文中,“demo”是“人民决定”的意思。由于公民中普通平民占多数,所以它又指平民、多数人。因此,民主的可操作性原则是“多数决定”,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一句简单的话却是千百年来民主政府制度的构建基础。民主社会的权力不是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而是属于人民中每一个人的,每个公民有均等的参政权利和参政机会,这条原则也是民主政治的灵魂,也是梭伦时代雅典人的心声。

雅典商人因其身上无法改变的平民血液,在政治上受贵族歧视,便和农民联合起来与贵族进行斗争。公元前632年发生了基伦暴动,当政贵族征人围攻暴动者,平民却反抗不够积极。公元前621年,在平民的压力下,贵族会议被迫委托司法执政官德拉古编定成文法典。但德拉古的立法有利于放高利贷的贵族,平民难以接受。平民以酝酿起义迫使贵族让步,达成选出一位各方都满意的立法官来改革。毫无疑问,他就是梭伦。

梭伦将雅典的全体公民按财产的多少划分为四个等级:五百麦斗级、骑士级、双牛级和日佣级。它们对应的财产标准分别是500麦斗谷物、500~300麦斗之间、300~200麦斗之间以及不足200麦斗。不同等级的公民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谁的财产多,谁的等级就高,谁就享有更大的政治权利。第一、二等公民可担任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最高官职,第三等只能担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不能担任任何官职。这一制度虽然并未实现公民之间的真正平等,但它意味着即使身为贵族,如果财产少,也享受不到过去那么多的政治权利,而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可凭借自己的私有财产,跻身于城邦政权。

梭伦调整了奴隶主阶级各阶层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改造了雅典国家的国体。这也意味着贵族们独自享用的特权流失了。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官吏的选拔,都不再以贵族出身而以财产资格来定,血缘世袭权宣告结束。这就为那些平民出身的工商业奴隶主从参政到掌权敞开了大门。随着新兴的有钱人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面临新的失败。

老百姓的说话机构

平民不分上层下层,都获得了公民权,但如何保证平民权力的落实,梭伦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在他改革之前,公民大会只是国家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国家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后来又为贵族所控制。在贵族政治下,贵族会议掌握了公民大会的提案权,会议的召开、议程也由贵族决定,公民只能就贵族的提议进行投票表决。

梭伦要做的是不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在他出台的政策里规定:决定城邦大事,选举行政官,一切公民不管是穷是富,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

国家的官职应先由各部落分别投票预选候选人,然后就这些候选人中抽签选举。以九位执政官而言,每一部落先行预选十人,然后就这些人中抽签选举。公民用抽签法选举绝大多数官员,是当时“民主”的标志之一。因为抽签法可以防止世袭名门贵族操纵选举,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有机会进入国家统治集团。第三级公民也有当选官职的机会,第四级公民当选为陪审员后,有权审理涉及贵族富室和军政人员利益的被控案件。显然,贵族长老会议的权力很大一部分移到了普通公民身上。

所有这些都是公民大会新增加的权力。为保障大多数人都能分享这个权力,公民大会由雅典的四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第四等级外,其他各级公民都可当选。会议成员当选后可任职十年。其主要职责是为公民大会拟定议程、预审提案、准备决议、贯彻公民大会决议,实际上执掌最高的统治权。

为了监督公民大会,梭伦还完善了陪审员制度。

民众法庭实行陪审员制度,陪审员不分等级,一律通过抽签产生。四个等级的公民均有权通过抽签方式当选陪审员。贵族法庭的大多数职权转归民众法庭,贵族法庭主要负责宗教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公民陪审法庭有监督国家司法的权利,法官处理的任何诉讼案都须经陪审员审查,然后判决,对于法官已经判决的案件,陪审员仍可起诉。陪审法庭还对渎职的执政官在其卸任后有权审讯。审案时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所在公民都有控告和上诉的权利。这样,贵族对司法审判的垄断继行政垄断之后也被打破。

此外,梭伦还制定了一些法律,通过法律的手段,鼓励人们投身于国家的政治生活,参与国家管理。公民大会向来是贵族说话的工具,贵族说一是一,没有商量的余地,改革后,这个机构增添了新鲜血液,老百姓多了一个倾诉心声的渠道。

梭伦骨子里的中庸

中国人为人处世,一向以中庸著称。这门高深的艺术往往被指责为“和稀泥”,其实大谬。中庸之道的根本要义在于阴阳调和,损有余而补不足。不要把啥事都办死了,要给自己留下点余地。其实梭伦就是遵循了中庸之道,大获成功。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论及梭伦改革时,曾有过这样的评语,即认为梭伦采取的措施,是最优良的立法,是拯救国家的创举。梭伦的“优良立法”,简言之,就是抑制最富有的阶层,扶持最贫困的阶层,强化中等阶层,目的在于防止大富极贫,实行防止过犹不及的中庸之道来求得当时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巩固。

梭伦的抑富是有原则有限度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是“我所给予人民的适可而止,他们的荣誉不减损,也不加多;即使是那些有势有财之人”,“我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他还认为“自由不可太多,强迫也不应过分”。

梭伦不仅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据古代著名传记作家普鲁塔克的记载,梭伦为抑制因摆脱债务而大胆起来的人民的过火行动,在“元老会议”之外,又设立了一个四百人会议,并规定在人民讨论公共事务之前,就该会议先行讨论,不经过这种事先讨论,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得提交公民大会。梭伦认为,“城邦有了这两个会议,它就好像下了两个锚,就不会受到巨浪的震撼,民众也就会大大地安静下来”。这就充分说明,他的“允执其中”是有原则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以“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超过这个限度,就是“不公正”的,过分地失去了平衡。若非如此,就当时历史条件来看,梭伦的改革措施就很难顺利地推行,就有可能遭到无法解决的激烈反抗,“解负令”也就难以贯彻执行,当然就谈不上社会的相对稳定,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梭伦从不做过头的事情。他没有完全满足那些“欲望无止境”的人的要求,分割土地。他十分坦率地说,他“应允之事,得天之助,都已完成,至于其余,不能作无谓冒进”。事实也是如此,当下层平民要求他用暴力处置贵族,并分割其土地时,他没有言听计从,而是以分裂反贵族派的策略,抵制这种要求。

改革有个副产品

改革就像治病,医生本身也有自己的难处,不是每一个医生都能迅速地治理病人的顽疾。虽然梭伦对雅典的一系列改革使广大平民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权利,但是梭伦的贵族出身和中庸、温和的处世哲学使他不可能完全站在广大下层平民一边,满足平民特别是农民的要求。梭伦改革在摧毁贵族势力与氏族制度的残余方面还不是很彻底,他制定的按财产资格确定政治权利的制度也只是把那些有钱没权的人扶上台,广大公民还是生活在国家权力的底层。在氏族贵族和广大农民舆论的攻击压力下,梭伦借口到国外考察,乘船出国避风去了。

梭伦结束游历生活回到祖国的时候,雅典正发生激烈的内部斗争。据说他对庇西特拉图想当僭主早有觉察,对他进行过规劝和斗争。梭伦晚年退隐在家,从事研究和著述。但是,梭伦没有来得及完成这些计划之中的著作。公元前560年左右,这位对雅典的历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古代民主政治的奠基者去世了。他的遗体被焚化,骨灰撒在他曾为之战斗过的萨拉米斯岛上。

天下的好事不能让一个人全占了,这句话赠送给长眠在萨拉米斯岛的梭伦毫不为过。

梭伦的能力有目共睹,他把雅典城打理得风生水起,让它走上了繁荣富强的道路,还让每个公民都可以参政,好一派民主气象。但是,这里面也蕴藏着一个巨大的危机,因为改革出现了个副产品——多数人的暴政。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梭伦改革创立的陪审法庭。梭伦规定,当时的重大审判活动都要在雅典人赶集的日子里,放到那个大广场上进行审理,采取“贝壳放逐法”来做最后的判决。也就是说,那天所有有空的公民都可以去听公审,然后凭借自己的经验作出自己的判断。出席公审的公民每人自带一个贝壳,只要觉得对被审判的人不满意,就可以把贝壳放到他面前。如果这个人得票数超过6000,那么结果就出来了:那个人不管是否被冤枉,都要马上离开雅典,在外面流放超过10年才能重返故乡。恶人逃不过人民雪亮的眼睛,被放逐了,这自然是好事一桩;但有时候,一些为雅典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也会被民众放逐掉。每一个贝壳都是一个责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对国家大事作出准确的判断,它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在当时,如果真的让每个人都来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其后果很严重。

梭伦的用意是好的,他想让每个公民都保留自己说话的权利。但是,他对公民们持过于乐观的态度。人往往并不是一个理性的可以考虑到所有方面的生物,有时会感情用事。如果在这些场合再用民主,那就和原来的出发点相违背了。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即使人们都是理性的,民主也不是可以在所有的领域都所向披靡。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所谓“多数的暴政”这个问题。举个例子:有3个人去旅游,2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还是去游泳,但要加上个限制条件,就是想去打球的那个人,有说“不”的权利,而且那2个去游泳的人,必须学会尊重这个“不”。

近代自由主义大师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看法也许会给梭伦以启示: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划一条界线,界定好群己关系。凡是牵涉到个人生活问题的领域,我们绝对不能用民主来解决;而对于国家问题,我们只能依靠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