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远明第一次与沈小红约会那天,正患着轻度的流行性感冒。
一早起来康远明就觉得头很沉,并且有些烦躁。他吃了点药,养了会儿神,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个女的,穿着浅红色的蕾丝滚边衬衣。朝康远明笑着。
康远明听介绍人讲过些沈小红的事情。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事情,因为沈小红的事情,其实就是没有事情。年龄、家庭、阅历、爱好都是简单的,就是身材、相貌,也没有什么特点。沈小红唯一的特点,或许就是她身上那些蕾丝滚边的衣服。她穿着那种衣服,稍稍做出点姿态,看上去很单纯,很无辜,也很乖巧。
康远明对着照片看了很久。
康远明今年三十四岁。这个年龄的男人,大半已经成家了,变得很成熟。而那些暂时还没成家的,也多半因为其他的原因,同样变得很成熟。因此说,三十四岁几乎就是男人的花季。
花季里的康远明见识过很多女人,漂亮的,风情的,深刻的。见得多了,就像吃撑了食,有点倒胃口。重要的还不是这个。康远明其实也是个苦出身,如果说沈小红的父亲是那个手提白毛巾的小跑堂,那么康远明的爸爸顶多就是厨房后面洗碗的。康远明小时候吃过很多苦,但他父母都死得很早,又断断续续搬过好几次家,与以前生活的联系被割断了。现场证据不足,人证物证都缺乏,所以好多人其实并不知道康远明远不明亮的童年生活。
而现在的康远明看上去有多好啊。开家小公司,人家管他叫“康总”、“康总”,并且还有那么多女人,漂亮的,风情的,深刻的,她们围绕着他。他是花,开得正香。而且她们相信:他还会开得更香。
从很不明亮的童年,直到看起来明亮灿烂的三十四岁,这其中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
但有一点是清楚的。
从小到大,康远明印象最深的人有两个。一个是历史书上的,叫刘邦。还有一个是外国人,大家叫他于连。
康远明第一次看《红与黑》这本书时,刚好十八岁。那时的康远明在一家小单位打杂,穿戴很朴素,但收拾得相当干净。他跑上跑下干着杂活的时候,总是微微地低沉着头。生怕和人打照面似的,显得有些腼腆。所以说,当康远明在书里面看到,于连初次出场时也是个十八九岁的瘦弱青年,并且双颊绯红、两眼低垂时,难免就有些惊讶。等到再接着往下看,这种惊讶便越发浓厚了。
康远明觉得自己和于连挺像的。他被书里的这个人物深深打动了。
康远明印象很深的还有书作者的一段话。书作者说想到写《红与黑》的时候,已经四十七岁,是个曾经沧海的人了。他说他并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他把《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那么谁是少数幸福的人呢。他说:少数幸福的人,在一八一七年,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一部分人中,年金超过一百路易(两千法郎),但是要少于两万法郎。
康远明觉得这段话很有意思。有意思,但是他并不赞同。或者说,他只赞同前半部分,那就是年收入必须超过某个数额。但后半部分康远明认为很矫情。
倒是于连的形象,被康远明深藏在了心里。在一些黑暗的夜晚,他甚至还偷偷地掉过几次眼泪。于连,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与坚忍,在一个等级极度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他也虚伪,也作假,也有违心之举,但康远明觉得,只有自己才是真正能懂得于连内心的──这个最终上了断头台的“汝拉山区的穷乡下人”。
正因为喜爱于连,康远明对于连身边的那两个女人怀有些敌意。什么市长夫人,什么贵族小姐,康远明认为,正是她们毁灭了于连。于连还是太善良了,太容易动真情了。康远明想:如果自己是于连,那事情一定不会这样。他一定会比于连做得更彻底。比于连做得更于连。
康远明知道自己先天条件不好。他非常明白,自己如果想要成功,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更惨重的代价。对于婚姻,康远明也有过些设想。他不想在女人身上多费心思,一来是他见得多了,阅人无数,眼见得也寻常。二来他也在于连身上吸取了教训──即便是那些可以利用的女人,即便是市长夫人,贵族小姐,临到头来,还是免不了误事。女人总是祸根。康远明算是想明白了,即便结婚,他也只找个平常些的。不要漂亮,不要风情,更不要深刻。她只要是个健康的人,能替他料理些家务,生个把孩子。她只要不妨碍他向远大前程进发,她只要不替他惹出些是非来,就足够了。
恰好在这时,沈小红出现了。
康远明对沈小红还是挺满意的。
她基本上符合他对于未来妻子的要求:不美,但也绝不难看。经历简单,头脑也基本简单。家庭出身非常一般,略微知道些人间疾苦,因此也就免去了许多娇小姐的坏脾性。介绍人给他看沈小红照片时,他还注意到了那些花花绿绿的蕾丝滚边。他觉得蛮有意思。他认为穿蕾丝花边的女人,一般来说有两种。要么是浅薄,惯于卖弄些风情。要么就是天生乖巧,人生的智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悄悄隐遁了。不到它该出来的时候,绝不现形。
康远明猜测沈小红属于后一种。
第一次和沈小红见面,康远明就基本印证了这种判断。他发现沈小红很乖,出现在他面前时,手里提了件小风衣。这是早上康远明在电话里关照过的,但下午的天气已经变得有些闷热──也就是说,这件小风衣,沈小红完全是为了康远明,而不是为了御寒而带上的。
康远明又带着沈小红在玄妙观走了走。沈小红总是半沉着头,问她话,也是微微笑着,还红一点脸。康远明心里暗暗觉得她有点愚蠢,但又有些喜欢。因为不管怎样,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感觉是轻松的。至少,他总可以把积聚下来的精力攒起来,放到其他该放的地方去。
颠来倒去的,康远明心里一直有两个字在跳着:合适。
选择晚餐地点时,康远明便存了份心。
康远明没有选肯德基或者麦当劳,那是青头小伙做的事情。康远明是稳重的,是有经济实力的。他也没选广东海鲜馆或者私营小酒店。那是有些轻佻并且爱出点风头的人去的地方──康远明可不想让沈小红留下这种印象。康远明最终选择了一家老字号的饭店。点了些苏州传统名菜。他甚至还讲述了一些关于老饭店和传统菜的典故。在吃虾的问题上,康远明非常坚决地表示自己不吃炝虾。
“那太残忍了。”康远明说,“这种杂七杂八的烧法,我不吃的。真的太残忍了。”
这些细节,都是中规中矩,正经过日子的。这些细节,还多少有些老派。康远明下了个圈套,要让莫名其妙的沈小红莫名其妙地钻进来。钻进来了,也不是说要害她,更不是说像炝虾般对待她。很简单,康远明只是需要个女人。她是放在家里的,她并不了解康远明,更不知道他想做一个怎样的“少数幸福的人”。
康远明和沈小红的恋爱进展得很顺利。
他们和天底下所有的恋人一样,通电话,逛公园,吃饭,看电影。康远明心里对沈小红十拿九稳,反倒显得非常冷静。康远明从来没拥抱过沈小红,更不要说亲吻。他们一起去沧浪亭爬假山,沈小红脚底一滑。康远明伸手扶了她一下。康远明觉得沈小红的身体使劲往他身上靠,眼睛半闭着,带了点红晕。康远明看在眼里,有种老鹰抓小鸡的快感。他知道这个女人逃不出自己手心,反倒要细细琢磨一番。他观察她的眉毛,想知道她是否处女。他考虑着是先把她干了,还是干脆等到新婚之夜。想来想去,为了与老字号饭店和碧螺虾仁的形象相匹配,康远明还是选择了克制欲望。
当然,也只是在沈小红身上克制欲望而已。
只有那次看《霸王别姬》的电影,康远明差点露出马脚。
相对于连,在康远明心里留有更重要位置的人是刘邦。康远明崇拜刘邦,崇拜得五体投地。平时康远明爱看些关于帝王生涯的书。他发现在中国历史上,最终得到帝位的人不外两种。一种是豪族,比如杨坚,李世民。另一种是流氓,比如刘邦。
康远明对豪族不感兴趣,甚至还有种阴暗的嫉恨。他认为他们得到太轻易,很多又并非来于自身因素。倒是刘邦这种类型让康远明感到亲切。刘邦能忍,不是一般的忍,而是把刀往自己心口上戳的忍。这让康远明想起自己灰色的早年生活。苦水要往肚里咽的。刘邦又很狠,康远明认为这正是于连在关键时候所缺乏的。康远明看到书里写的──一次,楚军追击刘邦,刘邦为了逃命,居然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推下车。车夫夏侯婴实在看不下去,三次把他们抱上来时,激动得手心都冒出汗来。康远明觉得刘邦真是流氓中的英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康远明暗暗发誓,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做刘邦,而绝对不做中途退出的于连。
基于这样一个崇拜者的心境,康远明和沈小红一起看《霸王别姬》时,仍然非常投入。他非常不耐烦地听沈小红在旁边嗑瓜子,吃零食。噼噼啪啪的。康远明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特别琐屑。不但琐屑,而且平庸。要和这样的女人生活一辈子,真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康远明毕竟是康远明,他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态。电影结束后,康远明接受沈小红的建议,一起去了影院附近的茶室。他从沈小红的闲聊中无意得到一个信息。沈小红的父亲,这个民间做花宴的高手,最近接受一个邀请,要在彪哥的米园里再次操办花宴。这可不是简单的花宴,而是一部新近投拍电影中的出彩镜头。其中的制片,则是一个大姐大类型的女人。
康远明心里一亮。
米园,是康远明熟悉的一个概念。它是彪哥祖上的财产,在康远明心里,它代表物质以及引申出的权与利。至于彪哥,康远明认为他几乎就相当于一个小豪族。当然,还是个没落的不成气候的豪族。
“彪哥?什么时候介绍认识一下,当然,随意好了。”
康远明说得很平淡。
康远明心里有把握,沈小红会把这平淡的圣旨好好操办。
所以就更加不妨说得很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