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出神人化地利用拥抱取胜的高手,是美国拳手霍利菲尔德。
他比泰森年长四岁,体重也比泰森轻,风传心脏还不太好,且屡屡败给里迪克鲍。而里迪克鲍又是泰森的手下败将。美国赌博公司、拳击界的权威以及绝大多数看热闹的观众,公认霍利菲尔德对泰森只有1:7的胜率。因为泰森出狱后仿佛经过再造一般,横扫世界拳坛,如疾风吹落叶,有的用几秒钟,有的用几分钟,便把对手打倒在地。然而就在他史无前例地、登峰造极地创造了自己是不可战胜的神话的时候,却生生被一个大家都不看好的老“病夫”战胜了。
霍氏打败泰森的诀窍就是——拥抱!泰森的的特长是快攻、强攻、近攻,一上来就猛攻。然而从第一个回合的第一招儿开始,泰森一扑上去就被霍氏抱住,使泰森的铁拳变成了空拳、死拳。泰森不停地攻,霍氏不停地抱,死抱、强抱、硬抱,缠缠绵绵,难舍难分,每一个回合都需要裁判一次次强行把他们拆开,一次次向他们发出要出拳不要拥抱的警告。然而霍利菲尔德照抱不误。在拥抱的过程中,瞅冷子给泰森来两下。
泰森大概什么都想到了,比如一场恶战,一场近身战,一场速战速决的快战,或者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战,等等,就是没有想到霍利菲尔德会这么亲热地、熟练地、死皮赖脸地、心怀叵测地、反反复复地、有耐性有毅力地不断拥抱他。他先是被抱烦了,想冲开霍氏的拥抱,由于冲得太急被对方一闪一推来了屁股墩。泰森一跌倒,方寸大乱,渐渐被霍氏的拥抱把性子给磨没了,给抱傻了,不知如何对付对方的两只长胳膊,而不是拳头。这时候主动权就由擅于进攻的一方转移到擅于拥抱的霍利菲尔德手里,想抱在他,不想抱也在他,当他看准机会就松开胳膊改用拳头狠揍泰森。泰森先被抱得手足无措,而后是被打得蒙头转向,焉有不败之理?
泰森30年人生受过两次重大的打击,都跟拥抱有关。第一次是强行拥抱华盛顿小姐,以强奸罪被判入狱4年。第二次就是被霍利菲尔德的拥抱抱掉了头上的光环,其损失不亚于前面的4年牢狱之灾。
西方有格言:不要轻易松开拥抱者的双臂。还应该再加上一句东方式的格言:小心被拥抱。特别是在不该拥抱的地方被拥抱。
这本是一个数学概念,用以说明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临界线——即便坚硬如钢铁,加热到一定的温度也会熔化,改变成分。
人更是无处不受到自身极限的制约——生命有极限,自古室今还没有万寿无疆的人。人的体能有极限,在体育运动中,世界纪录是全人类的极限,亚洲纪录是亚洲人的极限,中国纪录是中国人的极限。人的精神也有极限,超过这个极限,精神就会崩溃,或做出极端的反常的举动,或成为精神病人。人的能力有极限,周围一些不如意的事情就是不能消除。经济发展到某种地步就是上不去,不能从低谷爬上来。普通人有普通人的难处,当官的有当官的尴尬,连明星们明到一定的程度也难再发出新的光亮。就是犯了罪的人,还有个极刑……然而,命运还赋予人类一个永远的使命,就是不断地向自身的极限挑战。这也是历史所证明人类不得不遵循的生存法则:承认极限,又不囿于极限,而是千方百计地突破极限;否则人类自身,以及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心理环境和物质条件,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进步。事实证明,人的极限并不是不可突破的,生命有极限,同时又有巨大的潜力。
人类发明体育运动,就是公开宣告向人的极限冲击。冲破极限者,就是胜利者。百年奥运的历史留下了一项项人类成功地突破自身极限的纪录。突破了原有的极限,就创造了新的纪录。男子奔跑百米,100年前最快的成绩是12秒,当时人们就认为这12秒是人类百米跑的极限。以后便一点点地突破,11秒,10秒,直至1996年7月27日晚上9时,加拿大“黑飞人”多诺万贝利,以滚雷闪电般的速度冲过百米终点线,让每一个看见那场景的人都感受到了人的力量和速度,并为这力量和速度而振奋。他以9.84秒的成绩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这个新的纪录随之又成了新的极限。
不断冲击旧的极限,创造新的极限,哪怕就是短短的一瞬间。
生命需要每一个瞬间——更需要辉煌灿烂的突破了人类极限的瞬间,它激励自己和别人,证明人的潜力是天穷尽的。这样的瞬间是美丽而永恒的。人类的文明史就是被无数个这样的瞬间所推动。
爱因斯坦的大脑被认为是突破了人的极限。印刷、火药、飞机、火车等所有人类重大的发明创造,无一不是突破了人类正常思维极限的结果。前辈大师们不朽的经典之作,也都是冲破人类自身极限的成果。焦裕禄忍受病痛、投入工作的热情和毅力,突破了正常人的极限。突破了人的极限,凡人就成了超人,就是天才。所谓“超水平发挥”,就是超过了极限。
极限是一种艰深,一种完美,一种常人难以忍受的劳苦。突破极限又是少有的极大的快乐和幸运。
保持一种临界状态,敢于向人的极限挑战——生命的美丽之处在于此,生活的魅力也在于此。
制服的悲哀
人类谈起自己最基本的需求,常挂在嘴边的话是“衣食住行”、“穿衣吃饭”。穿衣在前,仿佛重于吃饭。少吃一两顿饭照样可以出门见人,不穿衣就不能出门。人死了不必再吃饭,人死后却必须要穿上衣服,而且要穿干净的,最好是新做的贵重的体面的为死者生前所喜爱的。“人配衣服马配鞍”,有好衣服甚至胜过有好皮肤,皮肤生的好也不能天天展览于外,还是要遮掩在衣脲里面。皮肤生的不好,外面有衣服挡着,也能遮丑。“不可凭衣帽取人”的古训宣讲了几千年,社会进步了不少,可大多数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仍旧“凭衣帽取人”,许多高级宾馆的大门前都竖起牌子:“衣冠不整者谢绝人内”。
可见,衣服确实代表着人的精神面貌、文化学养、经济地位、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一个人气质再好,衣服穿的不伦不类,也会大煞自己的风景。
扩而大之,衣服也代表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和风俗。阿拉法特那一身军装以及头上包裹着的醒目的花格围巾,成了巴勒斯坦国著名的标志,非常抢眼,妇孺皆知。不管在别人看来是否漂亮高雅,却无法否认其强烈的个性和突出的民族色彩。还有巴基斯坦、印度和一些阿拉伯国家,也都以民族服装作为自己的“国服”。西装本来是西方白人国家的“国服”,西方人穿在身上,与他们的肤色、容貌和风度相和谐,显得自然得体、优雅大方。于是世人纷纷仿效,引发了世界性的西装大普及,不分东方西方,不分国家民族,不分白人黄人黑人,争穿西装。联合国的诸多会议如同西装大展,西装几乎成了地球村的“村服”。这不能不说是西方人对世界服装的一个贡献,或者说是白人对其他民族的同化和文化征服。像中国这样有着五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和号称“现代经济巨人”的日本,以及“四小龙”、“四小虎”之类,在隆重的场合也都穿西装,却又不能把西装视为自己的“国服”。口本人一回到家,立刻换上和服,在治丧嫁娶和过民族节日的时候,男男女女也都喜欢和服在身,大概他们对外穿西服是不得已的事,心里还是认为只有和服才是自己的“国服”。
最尴尬的就是我们了,凡出国的人都要穿西装,然而一走出国门立刻就被人家认出来:这是从中国大陆来的。被认出来也没有什么不好,做中国人更不是什么丢人的事,问题是每当这时候就很容易让人想起前辈文人对西装的嘲骂:梁实秋说中国人穿西装如“沐猴而冠”。林语堂更损,他说只有怕老婆的要人、满口英语中国话却说不通的人、念了三五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盯女人的家伙、暴富商贾和剃头师傅等等才穿西装。话虽这样说,梁、林二位也都穿过西装。不穿西装又穿什么呢?总不能长袍马褂的被人当成“老古董”或“复古主义者”吧?话再说回来,像鲁迅那样永远地一身长袍,又有何不可呢?果真人人长袍到底,也许现在国人就不必为没有“国服”而尴尬了……人类最早都是穿树叶披兽皮的,后来衍变成不同的各式各样的民族服装。所谓好看不好看,不过是个审美习惯。苏格兰的男人至今还穿裙子,只要他们认为好看就行了。或者自己尽管也觉得不那么现代,但坚持要保存民族传统,不也很好吗?让世界服装多保留住一种色彩。我们的老祖宗曾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服装文化,当现代人从舞台或银幕上看到古人的服饰时,还觉得美不胜收,妙不可言。是什么原因衍变成后来的列宁装、干部装、绿军装、中山服以及各种各样昙花一现的制服呢?不停地换衣服,哪一种又都没有长兴,致使哪一样都难于流传下去,难于作为“国服”,换来换去挑来挑去只好再把洋人的西装拾起来,当做自己的“逛衣”。
现代人从服装、饮食到生活习惯,都在逐渐西化,有朝一日地球人的相貌会不会也逐渐走向统一呢?大家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知是好玩儿,还是恐怖?
“牛眼”看见了什么
在当今中国的相声演员中,牛群和冯巩可以算是最聪明和谐的一对了。在说对口相声的演员们纷纷离异,或者分道扬镳,或者相互交换伙伴的风气中,牛群和冯巩,一捧一逗,旗鼓相当,相辅相成,珠联璧合。两人在一起成名,成名后仍旧一起搭档,只要是说相声,两个人就站在一起,大有“从一而终”,“白头到老”之势!不能不令人称道,令人欣慰。在不说相声的时候两人则有足够的自由各奔前程,冯巩进军影视界,牛群迷于摄影。在牛年将到未到,牛脚已经踩上了鼠尾巴的时候,牛群的《牛眼看家》摄影展览逗笑了许多人,被传媒爆炒了一阵。
“牛眼”里的“家”,是名家。被“牛眼”相中的名家大概没有拒绝的,因为“牛眼”本身就是一双“名眼”,而且是一双有趣的有人缘的“名眼”,被这样的“牛眼”看一看至少是很好玩的。为了让牛眼一看——80多岁的谢添累得连呼哧带喘地跟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
70多岁的陈述头朝下拿大顶,真有点玩玄。不会游泳的殷秀梅,泳装长发,做出水芙蓉状。李默然皱着眉头织毛衣,据说这位银幕上和舞台上的硬汉因此便多了几分“温柔”。
陈强横眉立目,把儿子陈佩斯的光头像足球一样夹在胳肢窝里。
葛存壮则拿着放大镜在葛优光秃秃的脑袋上寻找着什么……这就是“牛眼”所看到的,名家们在耍活宝,在出洋相。任何一个导演都未必能这样摆弄这些名家,牛群就能。因为他是牛群,他本身就是一个活宝。他是用摄像机在说相声,一幅照片就是一个相声段子。牛眼看到的是怪,是笑,是名人的变异,他的镜头是名人的哈哈镜。其实,有些他没有刻意逗笑的照片,如马三立的侧面剪影,吴祖光伉俪等,倒是相当精彩,耐人寻味。
别看这样,“牛眼”并不是乱看,他是有规格有选择的,第一轮只看200家。有些没有被牛眼瞄上的名家也许心里还不大舒服不大自在,或者忿忿不平,或者引以为憾。但愿“牛眼”不要成为中国名家的排行榜,“牛眼”可看的东西很多,能看得人笑已经很难得了,我们生活中不是笑得太多,而是笑得太少。特别是真正开心的真诚的机智的笑。以他的聪明,除去笑以外还会看出更多的内容。
看是相互的。《牛眼看家》看出了一点名堂,现在大家都在瞪着眼睛看“牛眼”。且看“牛眼”是经得住看还是经不住看吧。
看歌星的握手表演
剧场里为什么要有舞台?
为了让所有的观众对表演者都能得见其人,得闻其声。即便是在露天旷野演出,也要“搭台唱戏”——搭起台子,才好唱戏。唱歌也一样,讲话也一样——“登台”才能“亮相”。
演员施展才能的地方是舞台,离开了舞台被视为艺术生命的结束。还有政治舞台、历史舞台——总之一切喜欢表瀹的人都离不开一个高于地平线的台子。
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了,大概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港台歌星米内地演出,为了表示亲近友好,为了活跃剧场气氛,歌星利用歌曲的前奏和过门的间隙,匆匆走下舞台,跟前排的观众(其实他们心里很清楚,坐在前排的绝非一般观众)行握手礼。当时中国的老百姓觉得港台歌星就是会“来事”,看着也还新鲜。
以后可不得了啦。此风一发而不可收。凡有联欢、慰劳性质的演出,只要是舞台前面没有乐池的剧场,歌星们就轮番走下舞台。而且不是利用演唱的间歇时间,干脆就举着话筒,牵着电源线,一边唱歌,一边握手,由应该在台上表演歌唱艺术,改为到台下表演握手公关技能。一般说来歌星们身材高大的不多,他们走下舞台立刻就被前排的头头脑脑、各方名人、出钱赞助演出的大款们所淹没。最苦是坐在中后排真正花钱买了票的观众,看人看不到,听声听不清。
歌坠的优势在于歌唱。而此时的歌星,演唱只是一种机械地应付。那么握手就是真诚而温暖的吗?非也,他们没有时间和心思去真诚和温暖,必须像机械一样地将手伸出,抽回,轻轻一碰,赶紧松开。连脸上的表情也是机械的和僵硬的。因为歌词所表达的内容和眼前的场景并不总是一致的。握手需要微笑,而演唱的也许正是悲、忧、思恋、缠绵……歌星的脸上该堆出什么样的表情呢?索性就来它个一成不变的机械般的似笑非笑或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跟张三握手的时候眼睛看着下面的李四,跟李四握手的时候眼睛看着再下面的王五……反正是跟谁握手眼睛就不看谁了,其实是谁也没看见,完全是机械地应付。因为歌星时刻得小心着不要被脚下的电源线绊倒。结果是演唱没有唱好,握手没有握好,微笑没有笑好。
坐在前排的观众,真正是歌迷或追星族的很少,他们握着歌星心不在焉伸出来的手,有受宠若惊之感的人不多,嬉皮笑脸趁机紧握一下歌星小手的人也不多,太多也是机械地应付一下。缺乏表演经验的人脸上还会挂出尴尬的苦笑……真是何苦来,大家都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