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WTO为中国加速城市化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使中国能够根据其动态的比较优势进行生产结构的重组。阻碍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那些传统束缚将不复存在,或至少得到放松。城市化是提高经济效率,降低失业率,吸收大量国内剩余劳动力的关键一环。中国在制定城市化政策的时候必然会面临种种艰难的选择。中国政府应该利用外部空间获得回旋余地,获得发展的大好机遇,不失时机地对城市化、人口流动以及户籍制度等问题采取高瞻远瞩的政策。可以预言,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在获得城市化成功之时,不仅将彻底改变自己的落后形象,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而且可以显著地改变整个世界的面貌。
二 经济结构转换:城市化进程的强大动力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单一,片面强调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将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长期禁锢在封闭的农村。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结构全方位,多层次的变化。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崛起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特快列车”和加快城市化的动力。
1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的劳动力,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开始走出传统农业的藩篱,探索新的生存致富之路。乡镇企业就是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转换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形式。到1998年,乡镇企业已从1978年的152万个,发展到2 003 万个;就业人员从2 826万人增加到13 050 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比重由7%提高到1875%);总产值达到17 659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农村社会增加值的2/3,工业增加值的45%,出口创汇的38%和财政收入的1/4。
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提供了便利。由于乡镇企业在总体上要比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和城市民办工业的资本技术密集度低,其成本低和区域性强的特点便于吸纳和安排农村劳动力,使之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就地转移的主要途径。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约有1.5~2亿的剩余劳动力,其中1亿多即70%左右被乡镇企业吸收,其余的约30%流入城市的民营企业、三资企业或从事建筑、运输、服务等经济活动。
乡镇企业与城市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受城市工商业的引导和推动,并以农村工业化来带动了农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近年来,在中国的沿海地区,如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当地农村城镇化和城市化的主要力量,带动了一大批新兴小城镇崛起和发展。如浙江龙港“农民城”十多年前不过是一小渔村,广东的顺德市也是从小集镇发展成一新兴的现代化城市。这种“农民集资——兴办企业——建设乡镇”的城市化道路,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由国家投资的城市化有着根本区别,可称之为中国城市化的创举。对中国这个拥有10亿农民的国家来说,这也是政府投资为主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必要补充。
2三资企业迅猛发展
改自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沿江地区、沿边地区及内陆地区全方位、多元化的开放格局。大量外资的涌入,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也带来了新的经营管理观念、生产方式和就业观念。三资企业一方面通过引进技术、产品,在农村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推广现代化生产方式,加快了农村的现代化;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加工业、开采业和制造业吸纳了一部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其用工制度上的自主权,用工不受计划限制,不以国家分配指标、户口、身份、等级为用工标准,而是以能力和需要为标准,以岗定人,择优录用,从而打破了我国用工制度的陈规陋习。合同工,这种由三资企业引进的用工形式,给广大农村劳动者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使农民“进城、从工”不再是梦。而在三资企业较发达的地区,一批新型城市也拔地而起,从过去无人知晓的小村镇成长为现代化的都市。
3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建国初期,我国的农业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高达58.5%,经济发展中偏重工业,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只重视物质生产领域的发展,不重视为生产和消费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发展。产业结构的不协调,不仅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改革开放20年,我国已形成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国“经济瓶颈”的问题,钢、煤、原油、发电量、水泥、化肥、化学纤维、布、糖和电视机等产品的产量已居世界前列,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剩。
在工业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的第三产业也迅速发展起来。这使国民经济中产业的结构和从业人员的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78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在GDP的比重分别为28.1%、48.2%和23.74%,到1998年这一比例分别成为18.4%、48.7%和32.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已达到1.87亿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49.8%,超过第二产业1.6亿人(占从业人员的23.5%)。尽管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如美国、日本和德国的第三产业人员分别为72.28%、 62.7%和 59.4%。但是,产业结构的变化表明中国已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一个日趋强大的工业国。而第三产业具有经营范围广、就业机会多的特点,不仅给城里的下岗职工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也为农民进城敞开了致富的门路。一些城里人看不起眼的环卫工、小时工、修理工及理发、裁剪、运输等服务行业,都成了农民进城的跳板,给劳动“边际效益为零”的农民带来了致富的希望。
三 制度创新:城市化的加速器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劳动管理制度,一方面限制农民无组织外出打工、“农转非”的指标,并通过户籍管理、粮油副食品定量供给将农民禁锢在农村,不能自由迁移。另一方面,对城市劳动力,政府实行“统包统配”制度,企业无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也没有择业、流动的权利,职工的工资、福利(住房、医疗、养老)均由国家负担。这种制度安排人为地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阻碍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
户籍制度在实施时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对策。从本质上看,户籍制度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1949年以后,我们曾尝试了打碎阶级的实验。先是在50年代初进行了土地革命。接着,在1956年实行了城市私营经济的改造。到了50年代中后期,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关系了。从法律上说,财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了。然而,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究竟应该怎样实现,却是件难事。因为,财产、资源的分配需要一定的规则、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起一种社会屏蔽的机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户籍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该制度将人口的大多数限制在农村,仅允许居住在城市的人享有城市的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城市和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倾向就是试图最大限度维持较多农村人口和较少城市人口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城市化相关的政策、制度发生一系列重大的变化。80年代初,多年阻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定量供应制度逐步被取消了,城市居民原有的特权减少了,户口已不再是农民进入城市的必要条件,农民进城再也不必为吃、穿、用等生活必需品发愁了。1985年7月,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按此规定,凡在城镇开店、办厂、从事建筑、运输、服务行业等暂住人口,可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给《寄住证》。这无疑是对农民进城经商务工是一种认可和鼓励,它标志着中国僵化的户籍制度开始松动了。
199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分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新型劳动合同制的建立,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流动人口”、“民工潮”就是在劳动制度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接踵而来的是城镇职工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等多种福利制度改革。为了鼓励居民购房,消化空置的商品房,一些大城市甚至出台了以商品住房加本市户口的“捆绑式出售”。尽管这些市场化的改革在蔑视“城市特权”的同时,有推崇“以钱买路”之嫌,但它毕竟为富裕了的农民进城享受多彩的都市生活又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户籍制度、商品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及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等一系列的变革,无疑有助于加快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虽然目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依然存在,但已经很难再像过去那样成为控制农村人口到城里谋生存、求发展的主要障碍了。
在市场环境下,劳动力流动有两条基本规律:第一,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入价格高的地方;第二,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能力高于流出地人口的平均水平。市场配置的结果是将十分有活力的年轻劳动力与资本密集的东部沿海区域相结合,与投资高度密集的城市区域相结合,此种结合的结果,当然会创造较高的效益。
城市发展将带来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如建筑业、服务业、家具业、装修业、教育培训业、信息服务与咨询业等,必将随着城市规模扩张而迅速扩张。城市原居民完全具有比“后来者”更有优势的竞争条件,开放大城市户口未必导致城市失业加重。因此,从经济增长角度看,早日放开大中城市的户口控制应该会形成更强大的社会需求,从而拉动经济更快增长。
除少数特大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外,应尽快改变户籍制度,全面放开户口控制,使劳动力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能够自由流动,并取得平等的就业和受教育权利。这必将加速建立在城市基础上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城市化不是简单地将农民成建制地迁入城市,而是一个自然的经济发展过程。城市发展需要的是有较高科学文化的人才和劳动力。低素质的、不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必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因此,必须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建立渠道。这个渠道就是教育。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投资方向,加大教育产业投资力度,提前普及12年义务教育,并作为事业来发展,由政府主导投资。与此同时,加快民办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速发展高等教育产业。鉴于当前多数农民家庭负担子女上大学存在经济困难的现状,政府要大幅度增加奖学金和助学金,使得更多的农民子女能够在优惠的条件下接受高等教育。教育是外部效益非常强的产业,政府有责任扶持。
无论是西部大开发还是各种扶贫工程,都应该转向教育扶贫和人力资源开发。在贫困的农村与城市之间修建高速公路,耗费巨额资本,而且无法收回。这不如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地区和城市建立更多的教育基础设施,由政府出资,通过选拔,把农民子女送进学校学习,使他们具备融入城市知识经济社会的能力。这可以通过各种社会联系,使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这样做的结果将是:随着农民人数的减少,农村劳动力人均耕种的土地资源增加,农村的人均收入将会较快提高。仅仅在农村修建公路只能解决眼前的短期就业问题,不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因为在农村无法发展知识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