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勇还是不勇,有时并不需要真正的较量,而只需将“勇”的信息传递到对方即可。
永远别摘第一朵花:破窗理论
在你家门前的路两旁摆满了很多鲜花,很长一段时间都很整齐,花也开得很鲜艳。可是有一天,一个过路的女孩看见花好看,就顺手摘了一朵。渐渐地,摘花的人就越来越多了,后来干脆有人把花盆一起搬走了……
早晨上班时分,路口人流如织,等红灯的人们焦急地望着交通信号灯,终于有一个性急的小伙子等不及了,开始横穿马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警或交协不制止这个愣头青,其他人就会像潮水一样紧跟其后,视红灯若无物。
在干净整洁的广场上,你不好意思随手丢弃纸屑或烟头,而是四处寻找垃圾箱。但如果是一地污物,满阶尘土,你会毫不犹豫地将烟头弹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任其跌落。
一面洁白的墙上,如果出现了第一个“办证”的涂鸦,在不能及时清除的情况下,这面墙很快就会长满“牛皮癣”。
环境既有约束力也有诱导性,个体的行为在无约束的情况下,会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犹如蚁穴之不掩,会造成大堤溃决。
一家理发店的门窗破了一个角,老板忙于生意没有及时修理它。有天晚上,一个小男孩路过这里,看见那扇破了一个角的窗,捡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大半截玻璃稀里哗啦地掉落下来。等老板追出来后,小男孩已跑得无影无踪。老板依旧很忙,没有修补玻璃。过了几天,小男孩又经过这里,看见那扇破窗,又捡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毫无疑问那剩下的半截玻璃全都稀烂了。等老板追出来后,小男孩又跑得无影无踪了。不得已老板只能换了块新的。为了谨防再出现打碎玻璃的情况,很多个夜晚老板都会站在理发店门口,企图逮到那个砸玻璃的小男孩,可奇怪的是此后再也没有人砸玻璃了。
许多年前,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进行一项试验,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摆在帕罗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布朗克斯街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一辆,他把车牌摘掉了,并且把顶棚打开。结果这辆车一天之内就给人偷走了,而放在帕罗阿尔托的那一辆,摆了一个星期也无人问津。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
以这项试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正如上文故事讲到的,如果有人打坏了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未得到及时修理,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容易增加破坏行为和犯罪率。
从“破窗效应”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就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
人性中还有一个弱点,就是从众性。比如对第一个闯红灯者不予制止,就会给所有等红灯的人们这样一个暗示:违反规则不会受到惩罚且能获益。他们还会这样想:反正我不是第一个,前有车后有辙,再说法不责众嘛!
对于个体来说,“破窗效应”的启示是:不要受不良的心理暗示,下滑就是跌落甚至堕落。尽量培养自己好的行为习惯,虽然费力,但于己于人于社会都有好处。爱护每一扇窗户,及时修补第一扇破碎的窗户,尤其是自己的心灵之窗。
共同知识引发奇怪的推理:脏脸博弈
故事发生在一个村庄,村里有100对夫妻,他们都是地道的逻辑学家。
但这个村里有一些奇特的风俗:每天晚上,村里的男人们都将点起篝火,绕圈围坐举行会议,议题是谈论自己的妻子。在会议开始时,如果一个男人有理由相信他的妻子对他总是忠贞的,那么他就在会议上当众赞扬她的美德。另一方面,如果在会议之前的任何时间,只要他发现他妻子不贞的证据,那他就会在会议上悲鸣恸哭,并企求神灵严厉地惩罚她。再者,如果一个妻子曾有不贞,那她和她的情人会立即告知村里除她丈夫之外所有的已婚男人。这个风俗虽然十分奇怪,但是人人遵守。
事实上,每个妻子都已对丈夫不忠。于是每个丈夫都知道除自己妻子之外其他人的妻子都是不贞的女子,因而每个晚上的会议上每个男人都赞美自己的妻子。这种状况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位传教士。传教士参加了篝火会议,并听到每个男人都在赞美自己的妻子,他站起来走到围坐圆圈的中心,大声地提醒说:“这个村子里有一个妻子已经不贞了。”
在此后的99个晚上,丈夫们继续赞美各自的妻子,但在第100个晚上,他们全都悲鸣恸哭,并企求神灵严惩自己的妻子。
听着很可笑,但若分析起来就会发现合情合理。由于这个村里的每个男人都知道另外的99个女人对自己的丈夫不忠,当传教士说“至少有一个妻子不贞了”,由此并不能必然推出这个“不贞”的女人是自己的妻子,因为他知道还有99个女人对自己的丈夫不忠。
于是这样的推理持续了99天,前99天每个丈夫不能确切怀疑到自己的妻子。而当第100天的时候,如果还没有人恸哭,那表明所有的女人都忠于自己的丈夫,而这显然与“至少有一个妻子不贞”的事实相悖。于是,每个男人都可确定地推理出来自己的妻子已经红杏出墙,于是,总体的推论结果便是:这100个妻子都出轨了。
要想进一步了解这个故事,就需要了解经济学中的“脏脸博弈”。
三个人在屋子里,不许说话。美女进来说:你们当中至少一个人脸是脏的。三人相互看一眼,没有反应。美女又说:“你们知道吗?”三人再看,顿悟,脸都红了。为什么?当只有一张脸是脏的时候,一旦美女宣布至少有一张脸是脏的时候,那么,脸脏的那个人看到两张干净的脸,他马上就会脸红。而且所有的参与人都知道,如果仅有一张脏脸,脸脏的那个人一定会脸红。在美女第一次宣布时,三个人中没有人脸红,那么每个人就知道至少有两张脏脸。如果只有两张脏脸,两张脏脸的人各自看到一张干净的,这两个脏脸的人就会脸红。而此时如果没有人脸红,那么所有人都知道三张脸就是脏的,因此在打量第二眼时所有人都会脸红。
这就是博弈理论中著名的脏脸博弈。这里三个脏脸的人也是通过公共知识才最终知道谁的脸脏了。一开始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对方的脸是否脏了,但是这时他们每一个人的信息没有公开,他们都不知道对方所知道的信息,因此在这时没有公共知识。而美女的一句话正好让三个人知道的信息公开化,脏脸成了他们的公共知识。
这就是共同知识的作用。共同知识的概念最初由逻辑学家李维斯提出的。对一个事件来说,如果所有博弈当事人对该事件都有了解,并且所有当事人都知道其他当事人也知道这一事件,那么该事件就是共同知识。
事实上在生活交际中,共同知识起着一种不可或缺的作用,只不过多数时候我们并没有留心而已。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小王决定做一个体检,在经历抽血、B超等多方位检查后,发现有一项“屈光不正”需要去眼科诊疗。花了8元钱的挂号费后,根据指引去做光学检验,但仔细一看,原来就是配眼镜的地方。原来,“屈光不正”就是近视眼!“屈光不正”是医学工作者的共同知识,但小王却并不清楚这样的知识,以至让自己多花冤枉钱。
由此可以看出,没有共同知识的博弈,会给整个社会无端增加许多交易成本。比如你去买菜,肯定知道猪肉比白菜贵,不过这是最浅显的“共同知识”。其实,这类知识无处不在。对于我们而言,多掌握一些“共同知识”,对于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究竟是谁技高一筹:囚徒困境
有一天,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并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被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但是,他们矢口否认曾杀过人,辩称是先发现富翁被杀,然后只是顺手牵羊偷了点儿东西。于是警方将两人隔离,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进行审讯,由地方检察官分别和每个人单独谈话。检察官说:“由于你们的偷盗罪已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可以判你们一年刑期。但是,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如果你单独坦白杀人的罪行,我只判你三个月的监禁,但你的同伙要被判十年刑。如果你拒不坦白,而被同伙检举,那么你就将被判十年刑,他只判三个月的监禁。但是,如果你们两人都坦白交代,那么,你们都要被判五年刑。”
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该怎么办呢?他们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坦白或抵赖。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结果是大家都只被判一年。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所以,假设每一个人都是从利己的目的出发,他们选择坦白交代是最佳策略。因为坦白交代可以期望得到很短的监禁——三个月,但前提是同伙抵赖,显然要比自己抵赖而坐10年牢好。这是种损人利己的策略。不仅如此,坦白还有更多的好处。如果对方坦白了而自己抵赖了,那自己就得坐10年牢。太不划算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应该选择坦白交代,即使两人同时坦白,至多也只判五年,总比被判10年好吧。所以,两人合理的选择是坦白,原本对双方都有利的策略(抵赖)和结局(被判一年刑)没有出现。
假如他们在接受审问之前有机会见面好好谈清楚,那该有多好,因为彼此一定会同意拒不认罪。不过,接下来他们很快就会意识到,无论如何,那样一个协议都不见得管用。一旦他们被分开,审问开始,每个人内心深处那种企图通过出卖别人而换取一个更好判决的想法就会变得非常强烈。这么一来,他们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被判刑的命运,这就是博弈论里经典的囚徒困境的例子,又称之为囚犯的两难选择。
那库尔斯
坦白 抵赖
斯卡尔菲丝 坦白 -5,-5 -10,0
抵赖 0,-10 -1,-1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非零和博弈中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反映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虽然困境本身只属模型性质,但现实中的价格竞争、环境保护等方面,也会频繁出现类似情况。
囚徒困境假定每个参与者都是利己的,即都寻求最大自身利益,而不关心另一参与者的利益。参与者某一策略所得利益,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比其他策略要低的话,此策略称为“严格劣势”,理性的参与者绝不会选择。另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干预个人决策,参与者可完全按照自己意愿选择策略。
以全体利益而言,如果两个参与者都保持沉默,两人都只会被判刑1年,总体利益更高,结果也比两人背叛对方、判刑5年的情况好。但根据以上假设,两人均为理性个人,且只追求个人利益。均衡状况会是两个囚徒都选择背叛,结果总体利益较合作为低。这就是困境所在。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但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
单次发生的囚徒困境,和多次重复的囚徒困境结果不会一样。在重复的囚徒困境中,博弈被反复地进行。因而每个参与者都有机会去“惩罚”另一个参与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为。这时,合作可能会作为均衡的结果出现。欺骗的动机这时可能被受到惩罚的威胁克服,从而可能导向一个较好的、合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