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一看菜后,我就相信这的确是他做的了,不过呢,他能将菜煮熟,就已经不错了,值得表扬。
我吃了一口炒土豆条【至少有筷子那么粗】,妈呀,好咸……我苦着脸,他却一脸期待的看着我,我满脸假笑的说:“真好吃。香……”
他立刻开心的说:“那就多吃点。”
“唔,多吃些……”
可是就我一个人吃,他就坐在那里看着我,我说:“你也吃啊。”
“唔,我不饿,你怪辛苦的,你先吃吧,我一会吃。”
我可是警察耶,这点小把戏也能骗得了我?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他应该很饿了。我拿起碗给他盛了一碗饭,说:“快吃吧,菜做的非常好吃,我要表扬你哩。”
他低着头在那里微笑。
我猛的看见垃圾桶里有一堆纸巾,上面红红的,我站起身看着他,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拿起垃圾桶就想溜,被我一把抓住,同时我看见了他的手,原本细嫩洁白的两只小手,现在伤痕累累,一定是一只手切到了,又换一只手切,结果两只手都受伤了。
我说:“你不会做饭,就不要做嘛,看把手弄的!”
赶紧为他擦了药,他说:“我见你每天那么辛苦,而我又无事可做,便想帮你。”
眼泪很不争气的掉了下来,他伸手来帮我擦,却弄了我一脸的药水,他说:“无妨,真的无妨,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皮肉伤算得什么呢?”
“以后不要弄了,我会早一点回来的,知道了吗?你受伤了,我会心疼的。”
其实我真的很心疼,就仿佛那刀子划在了我的心上一般,辣辣的痛。
我发现他很喜欢看选秀节目,对快男超女好男儿是每期必看的,我很奇怪,难道古今人的潜意识都很相似?我突然想,要是将他送去选秀,一定可以超过李宇春。我问:“你会什么才艺表演?”
“才艺?”他想了想说:“我会射箭和弹琴还有轻功,对,轻功算不算?”
“算,杀手锏,别人都不会的,还有你唱歌会吗?”
“像他们一样?”他指了指电视里正在唱歌的XXX,说:“我在学。”
于是我狠心买了一套音响,让他没事就在家里练习唱歌,反正这个也是他最大的乐趣,于是刘大妈常往我家跑,叫音响别开那么大的声音,影响到邻居家小朋友睡觉。
时光匆匆,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我家的美男在我无微不至的关心下,不仅强壮了许多,而且更有男人味了,活脱脱的一个绝代帅哥,已经不能用美男来形容他了,就算仔细观察,也已经看不到半点小受的痕迹了。
经过这半年的磨练,他已经基本能跟上现代的节奏了,除了简体字还有一些不认识之外,其他的都能适应了,基本算是个文盲级别的现代人吧。除了让他去专业的音乐培训班学习声乐外,我还帮他报了夜校,进行彻底的扫盲。进行彻底的扫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