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儿的眉毛一立,抽出腰间的长剑 便要上前与对方比试,却被雷霆伸手拦祝以菲儿对脾气来看,肯定不会手下留情的。虽说这百十名山贼,并不能对他们二人造成什么大麻烦,但是也没有必要将他们斩尽杀绝。生逢乱世,想要活下来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马槊通常长一丈(三米左右),顶部为长一尺五寸、宽约三指枪尖,枪尖的下面是一节长宽与枪尖相同,类似狼牙棒的部分,再往下则是六尺五寸长的枪杆。马槊的枪杆制作非常的讲究,通常都是用柘木剥制成细篾,然后用桐油反复泡制一年,然后再取出在阴凉处晾干。晾干后将这些篾条用胶漆胶合到一起,外层再裹上一层同样是桐油泡过的麻绳,等到麻绳干了以后,再涂以生漆,生漆的外面还要裹上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能够发出金属的声音,却不断不裂这才算合格。
这样一支马槊,前后要经历三年的时间才能够制作完成,并且成功率只有四成左右,因此上价格贵得惊人,通常只有那些个世家出身的将领才有资格和财力使用这种兵器。这个寨主能够使用马槊就说明他绝非是什么普通的山贼,一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会做出这等选择,否则的话世家出身之人是不会轻易落草为寇的,这也是雷霆为什么不想让菲儿出手的一个主要原因。
雷霆上前两步,将背后的战斧拿在手中,说道:“马槊乃马上战将惯用兵器,步战之时必将受到很大影响,你为何不骑在马上与我对战,莫非你认为我不配与你在上马交战不成?”
那大汉的脸色一变,说道:“要战便战,何来那许多话!”说完之后将手中马槊举起耍了个枪花。
雷霆见状也就不再废话,倒提着双刃战斧缓缓地向对方走去,在双方还有五步距离的时候,突然间一个跨步窜向对方,紧接着倒提在手中的战斧快如闪电般的向前挥出,八十多斤重战斧就如同没有重量一般,在阳光的映射下带着一道耀眼的残影向着对方横扫过去。
他的这一击看似快如闪电,实际上就是想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并非真的要置对方于死地。如果对方来不及反应的话,他完全有能力让战斧停留在对方腰间,而不伤及对方性命。
但是,他显然小瞧了对方的能力,面对着自己这宽达两尺以上的斧刃,对方不但没有选择躲避,反倒是挥舞着手中的马槊,冲上前去与他的双面战斧正面硬憾。俗话说锤斧棍将不可力敌,也就是说使用这三种兵器之人,都是势大力猛之人,与之硬憾实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马槊虽然也算是重兵器,但毕竟要划归到长枪的行列当中,属于技巧类的兵器。如今对方既然敢主动与雷霆硬憾,就至少说明对方也是膂力惊人之辈。
说是硬憾,那名壮汉在选择兵器相交的位置上,实际上也是有技巧的,如果实打实的与雷霆的双刃战斧的斧刃部位相交,他手中的马槊在对方巨大的惯力下,也难保不会被砍断。所以他选择的相交部位是战斧的把柄中央部位,这样一来就在无形中化解了对方的巨大惯性。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过后,雷霆的战斧被他马槊挡在身外。
雷霆也没有指望一斧分出胜负,兵器相交后顺势向上一挑,直奔对方脖颈而去。对方的反应也不慢于他,不但没有自救,反倒是把手中马槊向上一挑,马槊的枪尖直奔雷霆的咽喉而去,大有两败俱伤的架势。
那大汉会做出这等选择,也是大有讲究的。首先在兵器的重量上他就吃亏,一旦让对方的战斧彻底的舞动起来,他就只有被动挨打的余地。所以他才会不惜拼个两败俱伤,也要迫使对方回防。重武器虽然舞动起来威力惊人,但是防守的时候速度就会慢上许多,俗话说百密还有一疏,只要逼得对方采取防守态势,自己的胜利将唾手可得。
显然他被雷霆的外表给迷惑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外表上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实际上是个已经活了三百多年的老怪物,他的那点战斗经验和对方比起来,简直是不值得一提,他的一举一动都不可能瞒得过对方。
但是即便是雷霆也不得不佩服对方的战斗天赋,两个人交手已经二十几招,除非是自己用身体硬抗对方一招,或者将其击伤,否则的话很难将之战败。但是这两个选择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交手,他的爱才之心又被激发出来。如果能够将之降伏,心甘情愿的认自己做大哥,自己完全有信心,经过一番悉心调教,将之培养成一名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这种人要想让他心甘情愿的降服与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少要拥有让他信服的本事。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将之战败,而且干净利落的战败,才有这个可能。
于是,雷霆收起试探之心,开始把精力投入到作战之中。随着他态度的转变,手底下的力量也随之加强。原本已经快如闪电般的动作,此刻变得越发的迅疾起来。
如果说刚才的交手,那名大汉还能轻松的应对,但是随着雷霆认真起来,给他的感觉立刻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漫天的斧影令他根本就无法辨明真伪,而对方身上突然之间迸发出来的气势,更令他感觉到如同一座大山迎面压来一般,令他的动作都显得极其呆滞。勉强的应对了三招,他便知道眼前的这位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根本就不是自己所能够战胜的,甚至连抗衡的资格都没有。之所以先前能够交手近二十招,只不过是对方并未认真,亦或者说对方一直是在戏耍自己罢了。想到这里不由得一阵心灰意冷,也就再也提不起兴趣继续比下去。寻得个机会跳出圈外,将手中马槊插在地上,双手抱拳道:“多谢这位小哥儿手下留情,在下自愧不如。今日之事就此作罢,两位请便吧。”
雷霆在他跳出战圈之外的那一瞬间,便收回了战斧,并且将战斧重新背于后背之上,然后走到他的身边,在他充满茫然的目光之中,拿起马槊舞动起来。
他所使出的招数,正是刚才那名大汉在与他交手过程中所使用过的招数。一开始,那名大汉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很快就意识到同样的招数,两个人使出之后却有着微妙的不同。至于不同在那里,那名大汉一时之间却又说不出来,这种感觉就好比隔靴搔痒一般,明明是非常地用力,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就在这时,雷霆停了下来,并且将手中马槊扔还给他。说道:“看出其中有何不同没有?”
就在这一刹那,那大汉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跟随在师傅身边练武时的情景,那时候,自己的师傅也会在练过之后这样的问自己。于是,下意识的说道:“是的,心中略有所感,但是一时之间有难以把握住其中的诀窍。”
“那就拿起兵器把自己的感悟表达出来吧。”
“是。”那名大汉向常思文施了一礼以后,将马槊拿在手中,然后按照刚才的感悟舞动起来,就在按照对方的使用方法,将那些招数在手中使用出来以后,突然间发现原来这其中那细微的变化,居然能够带来如此巨大的不同。
当下将手中马槊扔到一旁,翻身跪倒在地,说道:“感谢先生不吝指导。如果先生不嫌弟子愚钝,弟子薛平愿追随于先生左右。”
常思文微微笑了笑,指了指他的身后,问道:“你如果就这么跟我走了,那他们又该怎么办?”
看了一眼身后的人,薛平咬了咬牙说道:“当初我也是经过这里之时,打败了他们的大首领,当时也是无处容身才成为大首领的。这两年来也算得上对得起他们了,如蒙先生不弃,薛平自当跟随先生。”
雷霆知道,像薛平这种豪门大族出身之人,是从骨子里看不起那些个平民百姓的,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他也不会选择落草为寇的。现在认识了自己,虽说算不上什么机会,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离开。于是,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好啦,就别在地上跪着了。既然你有此心,我也就答应你了。不过你也不必拜我为师,暂且就当做我的随从吧。不过你尽管放心,只要是我知道的,自当毫无保留的传授于你。”
薛平起来以后,回到属下身边大声的说道:“自今日起,我便跟随我家主人离去,希望你们能够好自为之。”说完以后也不管手下们的苦苦挽留,毅然决然的走向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