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午餐时间,他们都坐在餐厅帐篷绿色的门帘下,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你们喝酸橙汁还是柠檬水?”麦康伯问道。
“我要杯琴蕾[① 烈性杜松子酒和酸澄汁调出的鸡尾酒。
]①。”罗伯特·威尔逊告诉他。
“我也要杯琴蕾。我需要喝点儿。”麦康伯的妻子说。
“那这东西最合适了。”麦康伯随声附和道。“叫他调三杯琴蕾。”
那个侍应生不待吩咐,早就从帆布冷藏袋里掏出酒瓶,开始调酒了。微风穿过为帐篷遮荫蔽日的树木,酒瓶在风中凝出一层水雾。
“给他们多少小费合适?”麦康伯问。
“一英磅就够多了。”威尔逊告诉他。“你总不想把他们惯坏吧。”
“头人会给他们分吗?”
“肯定会。”
半个小时前,厨师、几个跟班杂役、剥皮匠和脚夫们雄赳赳气昂昂地把弗朗西斯·麦康伯从营地边抬回到帐篷。几个扛枪人没参加这场游行。土著杂役们在帐篷门口把他放下,他跟他们一一握手,接受他们的祝贺。然后,他走进帐篷,呆呆地坐在床沿,直到他妻子走进来。妻子没理他;他便走出帐篷,到外边的便携脸盆里洗了把脸,又洗了洗手,然后径自走到餐厅帐篷去,在一张舒服的帆布椅上坐了下来,微风轻拂,绿荫斑驳。
“你打到狮子了。”罗伯特·威尔逊对他说,“而且,还是头超棒的狮子。”
麦康伯太太瞟了威尔逊一眼。她是个美人儿,长得极俊俏,又懂得保养。五年前,她曾凭借自己的美貌和社会地位获得五千美元的广告费:一种美容产品用她的几张照片作宣传,给她开出这个价格,其实她从来没用过那种东西。她嫁给弗朗西斯·麦康伯已经有十一年了。
“一头很棒的狮子,对不对?”麦康伯说道。这时,他妻子朝他瞟了一眼。她望望这个,再瞅瞅那个,仿佛这两个男人她以前从来都没见过似的。
她知道,这个白人猎手[① 这里的猎手指专门以陪富人打猎为生的人。
]①威尔逊自己以前确实没见过。他中等个头儿,淡茶色的头发,唇上一簇又粗又短的小胡子,红通通的脸膛,淡漠的蓝眼睛,眼角隐隐露出白色的鱼尾纹,他微笑的时候,这些细纹就愉悦地随着他的笑意变深。这会儿他就在冲着她微笑呢。顺着他脸部往下看,他的削肩在松垮的束腰外衣里轮廓毕现。外衣左边本来应该有个胸袋,现在改成了几个套环,里面塞着四颗子弹。她目光依次扫过那双晒成古铜色的大手、旧便裤和他的脏靴子,然后又重新移回到他的红脸膛上。她发现他晒得通红的脸庞上有一道儿白印子,那道儿白色的印子像条分水岭,上面就没那么红。这道儿白印子是他戴斯泰森毡帽时留下的,此时,那顶帽子就挂在帐篷支杆的木钉子上。
“唔,为猎狮干杯!”罗伯特说道。他又朝她笑了笑,可她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只是怪异地瞅着自己的丈夫。
弗朗西斯个头儿很高,如果你不介意他腿长胳膊长,那他的身材倒相当棒。他皮肤是棕色的,头发剪得极短,像个水手;嘴唇很薄,在别人眼里,他英俊秀气。此时,他身穿猎人服,跟威尔逊身上的那套一样,只不过他这套是新的。他今年三十五岁,身体健壮,擅长五花八门的场地球运动,在几次钓鱼比赛中都打破过纪录。然而,刚才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做了孬种!
“为猎狮干杯。”他说,“我对你刚才的所作所为不胜感激。”
妻子玛格丽特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又落到威尔逊身上。
“咱们别说那头狮子了。”她说。
威尔逊扭过头来看她,脸上不再有笑意;而她此刻倒冲着他笑了。
“今天可真是奇怪的一天。”她说。“你不是大中午呆在帐篷里都不摘帽子的吗?你告诉过我的,还记得吧?”
“我只说可能不摘帽子。”威尔逊说。
“你知道吗?你是个红脸关公哦,威尔逊先生。”她对他微微笑着说。
“喝酒喝的。”威尔逊说。
“我看不一定。弗朗西斯也喝那么多酒,可他的脸从来都不红。”她说。
“今天就红了。”麦康伯想调节一下气氛,故意自嘲。
“没有!”玛格丽特说。“今天脸红的人是我,不过威尔逊先生的脸可一直都很红。”
“可能是种族的缘故吧。”威尔逊说。“我说,你别一直抓着我的容貌讲个没完哪。”
“我只是提了一下嘛!”
“那就打住吧!”威尔逊说。
“说说话都这么难。”玛格丽特说。
“别犯傻,玛戈特[① 即麦康伯对玛珞丽特的爱称。
]①。”她丈夫说道。
“搞到一头棒得不得了的狮子,”威尔逊说,“一点儿都不难。”
玛戈特望着他们两个。他们两个都看出来她快要哭了。威尔逊很久都没看到人这样了,因此有点儿担心。麦康伯早就见怪不怪了。
“我多希望这一切从来都没发生过,噢,我多希望这一切从来都没发生过,”她说着,站起身朝自己的帐篷走去。她没有哭出声来,但他们看到她的双肩在那件玫瑰色的防晒衬衫下索索抖动。
“女人动不动就使性子,”威尔逊对高个儿男人说,“没什么事儿。都是神经过敏啦,这样那样的事儿。”
“没什么。”麦康伯说,“为了这件事,恐怕我下半辈子都要忍气吞声了。”
“胡说!咱们来点儿烈酒,”威尔逊说,“把这些全忘掉吧。这算什么呀!”
“只能试试了。”麦康伯说,“可我不会忘记你刚才为了我挺身而出。”
“这算什么?”威尔逊说,“别废话连篇了。”
营地安扎在几株枝繁叶茂的刺槐底下,树后是圆石遍布的峭壁;还有一片草地,一直延伸到岸边,河底铺满了圆石,对岸就是森林。他们就坐在刺槐的树荫下,喝着冰爽可口的柠檬水。杂役们摆桌子准备午饭的时候,他俩都避免去看对方的眼睛。威尔逊看得出来,这帮杂役们现在全知道了,他看到麦康伯的跟班杂役把盘子放到桌上的时候,怪里怪气地打量自己的主人,就用斯瓦希里语厉声训斥了他。那杂役掉过头去,一脸漠然。
“你刚才跟他说什么?”麦康伯问。
“没什么,告诉他别一副死人相,不然,他会狠狠挨上十五下。”
“挨什么?鞭打吗?”
“这么做是严重违法的。”威尔逊说。“扣他们工钱倒没事。”
“你们还可以抽打他们?”
“哦,是的。如果他们去举报的话,可能就要闹一场。不过他们不会的。他们情愿挨打,也不愿你扣他钱。”
“多奇怪!”麦康伯说。
“一点儿也不奇怪。”威尔逊说,“你愿意挑哪种?是被人用桦树条狠狠地抽一顿,还是拿不到工钱?”
他话一出口,马上觉得不妥,还没等麦康伯回答,就接着说:“瞧,咱们每个人每一天都在挨揍,只是方式不同罢了。”
这于事无补。“老天啊!”他想,“我哪里是巧舌如簧的人哪?”
“是啊,咱们是在挨揍。”麦康伯说道,他眼睛还是不看威尔逊,“猎狮那件事,太让我难过了。不该再传出去了。我的意思是说,别让任何人听到这件事了,好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会到马撒加俱乐部去宣扬此事?”威尔逊冷冷地看着他。他可没料到会这样。原来这家伙不仅是个该死的孬种,还是个不要脸的下流胚。威尔逊心想,之前我还一直相当喜欢他呢,到今天才看清他的真面目。但谁知道美国佬怎么想的。
“我不会。”威尔逊说。“我是名职业猎手。我们从不对自己的主顾说三道四。这事儿你尽可以放心。不过,主动开口要求我们要保密好像不怎么体面。”
他现在打定主意,两人闹翻他就轻松多了。他可以自个儿吃饭,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看书。他们吃他们的。只有出去打猎的时候他才跟他们碰面,公事公办——法国人管这叫什么来着?崇高的敬意——这样比被迫应付这种无聊的情感垃圾自在得多。他决定不给他留半分情面,要断就断得干脆爽利。那他就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书,还可以继续喝他们的威士忌——这是一句行话,表示陪猎人和主顾双方关系紧张。碰到另一个白人猎手,你问他:“情况怎么样啊?”如果他回答:“啊,我还在喝他们的威士忌呢。”那就是告诉你情况很糟糕。
“对不起。”麦康伯说着,抬起那张已过而立之年还乳臭未干的、典型的美国人的脸望着威尔逊;威尔逊则看着他水手式的平头、秀美的眼睛和微微躲闪的目光,端正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和漂亮的下巴。
“对不起,我刚才没想那么多。很多事我都不懂。”
那我该怎么办呢,威尔逊想。他本来打定主意,要给对方来个快刀斩乱麻,干脆爽利地一拍两散,但是这个死乞白赖的家伙在侮辱了他之后竟然又向他赔礼道歉了。他又试探了一次。“别担心我会说出去。”他说,“我不过是混口饭吃而已。你知道吧,在非洲,没有哪个女人打不中狮子,没有哪个白种男人会临阵脱逃。”
“而我却像个兔子似的狂奔逃跑。”麦康伯说。
真见鬼,对一个这么说话的男人,你还有何技可施?威尔逊心想。
威尔逊用他那双机枪手的蓝眼睛不动声色地望着麦康伯,后者却对他报以微笑。如果你没注意过他受伤时眼睛里面的表情,那他微笑起来可真是赏心悦目。
“也许我可以在野牛身上捞回来。”他说。“下次咱们是要去猎野牛了吧?”
“如果你想去,那就安排在明天早上吧。”威尔逊对他说。也许刚才他搞错了,应该泰然处之才对。你根本不知道美国佬是怎么想的。他对麦康伯又满怀同情了。要是能忘记这个早上就好了。不过当然啦,你忘不掉的。今天早上简直糟透了。
“太太来了。”威尔逊说。她正从自己的帐篷那儿走过来,看上去精神抖擞、兴高采烈、楚楚动人。她有一张完美的鹅蛋脸,完美到你以为她是个蠢货。但是她不蠢,威尔逊想,不,不蠢。
“漂亮的红脸威尔逊先生,你好啊!弗朗西斯,我的宝贝儿,你感觉好点儿了吗?”
“噢,好多啦。”麦康伯说道。
“我把这件事完全撇开了。”她一边说,一边在饭桌旁坐了下来,“弗朗西斯会不会打狮子有什么关系呢?那又不是他的本行。那是威尔逊先生的本行。威尔逊先生杀任何东西都很在行。你真的什么东西都杀,对吧?”
“嗯,什么都杀。”威尔逊说。“无所不杀。”他想,她们是世上最无情的人,最冷酷、最掠夺成性、最魅惑人;她们变得无情后,她们的男人就得软下来,否则就会崩溃得一塌涂地。还是说她们只挑那些能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男人?结婚那会儿她们是不可能懂这么多的。幸亏自己知道怎么跟美国女人打交道,一想到这里他就高兴:因为眼前这位可是个尤物呢。
“我们明天早晨要去打野牛。”威尔逊告诉她。
“我也去。”她说。
“不行,你别去。”
“噢,不成,我要去。我可以去吗,弗朗西斯?”
“干吗不呆在营地?”
“说什么都不成。”她说。“无论怎样我都不愿错过像今天这种场面。”
“我们明天给你再表演一场。”弗朗西斯·麦康伯说。
威尔逊心想,她刚才走开去哭的时候,感觉是个相当不错的女人。她好像懂情理、识好歹,为他和她自己感到痛心,并且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去了二十分钟,现在回来了,只是涂上了那种美国女人的冷酷釉彩。她们是最该死的人。的确是最最该死的。
“明天我们再给你秀一场。”弗朗西斯·麦康伯说。
“你不会去的。”威尔逊说。
“你错了。”她告诉他。“我多想再看到你们表演啊。今天早上你们太可爱了。我是说,如果把野兽的脑袋打得稀巴烂也是可爱的话。”
“午饭来啦。”威尔逊说,“你倒是兴冲冲的呢。”
“干吗不?我来这儿就是为了找乐子的嘛。”
“唔,过得不闷吧。”威尔逊说。他可以看到河里那些圆石,还有河对面高耸的河岸上的树林;他又想起了今天早晨的事。
“噢,一点也不闷。”她说,“真有意思。还有明天。你不知道,我都等不及了。”
“他在给你上大羚羊肉呢。”威尔逊说。
“它们是跳起来像兔子、长得像母牛的那种大家伙,对吗?”
“我想你说的应该就是它们。”威尔逊说。
“肉味儿真鲜。”麦康伯说。
“是你打到的吗,弗朗西斯?”她问。
“是。”
“打它们不危险吧?”
“不危险,除非它们扑到你身上。”威尔逊告诉她。
“那我真高兴。”
“你就不能把你那股骚劲儿收敛点儿,玛戈特?”麦康伯一边说着,一边切下一条斑羚肉排,用弧形叉子叉住,又加了点儿土豆泥、肉汁和胡萝卜。